谈往与无住
谈往与无住
智铭
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中,须菩提向佛陀提出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他问:“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读这句经语如果不以较深的思惟去理解的话,会觉得这三句话不无矛盾。盖所谓“善男子、善女人”者,即是具有了“善根”之人,如果又发了“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那末。他们的“善根”更是“大善根”了。有“大善根”的人而又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已无所住,已伏降其心了,为什么还要问:“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呢?这岂不是矛盾了吗?
、因为:“阿耨多罗”译为“无上”;“三藐”译为“正等”;二二菩提”译为“正觉”,合起来就成了“无上正等正觉”。发了这么大心的人,还有什么可住?还有什么心没降伏的呢?
但是:菩提心可分为二种,即初发菩提心和证得菩提心。虽然证得菩提心是初发菩提心的延续,应是一心,但“初发”与“证得”的中间,却有一段很长的心路历程的实践工夫——行。因此,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的善男子、善女人,并不就等于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了。所以须菩提才提出了这个严肃的问题。
世尊听了须菩提的请问以后,回答他说:
“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依世尊这句答话的语意看来,他以下的解说,应是用正面的说词来解答问题,可是不然,世尊却是以反面的说词,先将须菩提的思想引入问题的核心,然后才正面答覆他。世尊如何引导须菩提呢?
第二、灭度众生,应无住灭度众生的功德相:
世尊举例说:
“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若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
在说明这一段经文的真义之先,应将佛所说的“所有”、“一切”、“众生”的意义以加了解。所谓“众生”,应是揩由四大、五蕴因缘和合而成有生命、有感觉、能识知的动物而言。可是,世尊将无色界及若非有想非无想的禅定众生也包括在内,这意义就更深远了。
本来,“众生”一词,已是不肯定的多数,为什么在“众生”之上,还要加上“所有”、“一切”的形容词呢?这;是因为一般人所能感知者,只不过是有生命、有感觉、能识知、有形相的众生而已,至于无色的、非有想非无想的众生,就不是一般人所能感知到的,所以佛世尊才在“众生”之上,加了“所有”、“一切”的形容词,以加重其语气。同时,也表示世尊灭度众生的慈悲心切,深恐有一众生遗漏而未入无余涅槃,这可以看出世尊愿心的宏大,用来开导须菩提。
世尊说了“所有”、“一切”、“众生”之后,仍心有未尽,再将众生分类为卵生、胎生、湿生、化生,、有色、无色、有想、无想,非有想非无想等九类。现在先说明这九类众生的形象:
广、卵生众生:卵生众生又可分狭义、广义来解说:
狭义说:凡由卵壳而出生的众生,即叫卵生,如大乘义章说:“如诸鸟等,依于卵壳而受形者,名为卵生。卜
广义说:动物中除了单细胞类是由本体分裂而外,其他的众生,大多由卵而生,即使人类也不例外,只是卵的形状不同,大小有异而已。
世尊在此处所指的“卵生”,显然是依狭义说。
二、胎生众生:胎生众生也分二种:
一是娑婆世界胎生众生,这种胎生众生,是依世尊十二因缘所生者,如长阿合大本经卷一说:“生死何从何缘而有了(世尊)即以智慧观察所由。从生有老死,生是老死缘,生从有起……”这十一一因缘法,是观察了“人”之生命过程而发现的,这正可以作为“胎生”的说明,在“物拟人化”的佛教平等观内,由人而推及其他胎生动物,如象、马、牛、羊、驴、……猴、猿等,莫不如此,系由十二因缘而“胎生”的。
二是西方极乐世界胎生众生,如无量寿经说:“其胎生者,所处宫殿,或百由旬、或五百由旬,各于其中,受诸快乐,如忉利天上,……寿五百岁,常不见佛,不闻经法,不见菩萨、声闻、圣象。是故,于彼国土,谓之胎生。”这种往生的众生,处于莲华苞内,或处于边地,因一时不能见到佛、菩萨、声闻、圣家,恰似娑婆世界众生处于胞胎之内的情形一样,所以叫胎生。
世尊在此处所指的胎生众生,当然是专指娑婆世界的胎生家生而言,末包括极乐世界的胎生众生,因为,极乐世界的胎生家生,是由无量寿佛救度教化的。无需世尊去灭度了。
一二、湿生众生:所谓“湿生”众生,是依湿气而生者。依中国理学宗师周濂溪的太极图说,他认为:
“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生焉。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气顺布,四时行焉,五行一阴阳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合,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
这一段说词,与佛法因缘说颇同。依现代科学家的分析,任何生物均有湿性,故云:空气、水是生物不可缺的要素。所以湿生的众生很多,即使人类亦属湿生。
世尊在此处所称的“湿生”,似乎是专指低等动物而言,如蚊、蝇、水虫等,必须赖水才能出生,甚至完全赖水维生,故叫此等动物为湿生。
四、化生众生:化生的众生可分为三种:
(一)诸天有情类化生:如俱舍论说:
“有情类生无所托,是名化生,如那落迦天中有等,具根无缺,无而欧有,故名化生。”
这几句话中的“欺”字,经查无此字,可能是“钦”字的误体字,这“钦”字读如“忽”,意思是“忽然”、“迅速”,是原无而忽有。由大乘义章解释“化生”说:
“言化生者,如诸天等,无所依托,无而忽起,名为化生。”
由此,可见“砍”字是“钦”字的误体字,是“无而忽有”的意思。所以诸天是无所依托,无而忽有的化生类众生。这种家生一般人是无法用感官认知的,唯有佛陀能知。若世尊不说,就不能知其存在。
(二)佛、菩萨化生:佛、菩萨为济度众生,以神力变化作种种身,即所谓化身,化身亦即化生。如观世音菩萨偈赞叹说:“观音菩萨妙难酬,清净庄严累劫修,三十二应遍尘刹,百千万劫化阎浮。……”这就是观世音菩萨化生的最好说明。
(三),极乐世界的化生:往生极乐世界的众生,有二种生法:一即胎生,已如前述,其二就是化生,无量寿经说:
“若有众生,明信佛智,乃至圣智,作诸功德,信心同向,此诸众生,于七实华中,自然化生,跏跌而坐,须臾之顷,身相光明,智慧功德,如诸菩萨,具足成就。”极乐世界这类众生,都是化生的。
世尊在此处所称的化生,似乎是专指诸天有情类众生的化生,而不是指佛,菩萨的化生,也不是指极乐世界第二类众生的化生。
(四),有色:是指有色界的众生,虽尚有形质,这已离淫食二欲,此界众生已是欲界之上。
(五)、无色众生…是以四蕴为身的众生,这类众生但有识心。居住于深妙禅定境界,通称为无色界。这无色法的世界,没有方位可定,是因善果而有。
这界众生分为四地,这四地因其无色法,不能以居处分别,只能依其禅定寿命的胜劣而分等次,如俱舍论说:
“无色众生都无有处,以无色法,无有方所,……俱异熟生,差别有四:一空无边处。二色无边处。三无所有处,四非想非非想处,如是四种,名无色界。此四非由处有上下,但由生故,胜劣有殊,复如何知彼无方处,谓于彼处得彼定者,命终即于此处生故,复从彼处没。生欲色时,即于是处中有起故。”
所以无色众生,是因世尊的指示而认知,不是一般人以感官所能知的。
(六)、有想众生:是指有思想的众生。有想众生包括很广,如法经随喜功德品说:
“有形、无形;有想、无想;非有想非无想;无足、二足、四足、多足,如是等在众生敷者。”
这其中所列举的众生,除“无想”、“非有想非无想”者外,都是有想众生。
(七)、无想众生:无想众生居于无想天,就是第四禅的广果天,俱舍论五说:
“无想有情,居在何处?居在广果;广果天中,有高胜处,如中间静虑,名无想天。”
由这,可知无想众生的定力,已至很高的四禅境界,依智者大师在“释禅波罗蜜”中说明,四禅定的行者,除已具九次第定外,甚至已到了灭尽定、无色定了。
(八)、非有想非无想众生:这有两译,智度论译为“非有想非无想”,是为旧译;而俱舍论则译为“非有想非非想”,是为新译。这类众生在六趣中属天趣,是三界中最高处的众生。生于此处的众生,已没有下地众生虫想的烦恼,伹又并非完全无想
,所以此处众生,仍处于生死之境。
以上的这些众生,世尊用归纳的方法,归入这九大类,他之所以要如此归类以外,还加上“所有”、“一切”,这表示苦难众生之多,这些众生都有待菩萨摩诃萨去灭度。
一般的人最大的病根是容易执相、着相、住相。这种执、着、住,是心理上的重大障碍,说它是结缚;是生死之本,亦不为过。众生是修菩萨行者必须予以灭度的,佛陀深恐菩萨在灭度家生之俊,住于灭度众生的功德相中。若灭度了无量、无数、无边的众生,就住于灭度众生的无量、无数、无边的功德相中,不但功德全消,而这住着之心,就变成妄心了。即使是证入了有余涅槃的行者,也不可执心住于涅槃。因为有住便有方所,有方所便有所立,有所立便有所执,有所执便成妄心了,有妄心即非涅槃。所以,世尊告诉须菩提:“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这句经语告诉行者不可住灭度众生功德相外,也不可住能灭度的“我”相及所灭度的“众生”相。住了这些相,就不能降伏其心,无住这些相,才可以降伏其心。故世尊说:
“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世尊是如此的慈悲,一再地慎重叮咛——莫住相。第二、行布施,无住布施功德相
世尊叉举例说:
“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
世尊在教示“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时,只说了“实无众生得灭度者”,将“无住”的意思洒盖在这句话内,并末明说出来。但在此处,却将“无住”的意思明明白白地告诉了须菩提。
所谓“菩萨于法”中的“法”,并非专指感官所及的器世间现象界中一切法而言,凡心所能想到的事物,甚至连佛法也包括在内,都叫“法”。
“布施”就是佛法的六度之一,是菩萨六度、万行中的一大法。但菩萨行布施,应行“无住”布施。若菩萨住功德相而行布施,则此功德即成结缚,为什么呢?世尊告诉舍利弗说:
“菩萨摩诃萨,以不住法住般若波罗蜜中,以无所舍法,具足檀波罗蜜。施者、受者、财物不可得故。”
在这几句话中,世尊仍是以“无所舍法”行布施,“无所舍法”就是“无住”法。因为施者不可得;受者不可得,财物不可得,那一处是菩萨所能住?
不过,在这里已开始接触到须菩提所问的主题——“菩萨应云何住?”世尊有了“住般若波罗蜜中”的说法。但是,在“住般若波罗蜜中”之上,却有“以不住法”为大前提,“不住法”就是“无住”法,也就是说,菩萨应在“无住”的大前提下,才能“住般若波罗蜜中”,若无此大前提而“住般若波罗蜜中”,则这个“住”就是执著,有执就是妄。
所谓“般若波罗蜜”,就是无漏慧根,无漏慧中无妄心,“布施”即是“檀波罗蜜”,是无漏施,在施之前,无住于施者、受者、财物,因三者皆不可得,不可得即是空,那末施的功德在那里?若施者住于施的功德相,岂非妄心而何?所以世尊告诫须菩提:“应无所住,行于布施。”
不住相布施,所凭藉的就是无漏慧,所说“住般若波罗蜜中”的“住”,是无漏慧住,是无住而住,世尊深恐行者发生误解,所以特别先说出“以不住怯”才可以“住般若波罗蜜中”。这是读经的人,最要注意的地方。龙树菩萨对这个问题,在大智度论中特别解释说:
“菩萨观一切法,非常非无常,非苦非乐,非空非实,非我非无我,非生灭非不生灭,于是住甚深般若波罗蜜中。于般若波罗蜜中亦不取,是名不住法住,若取般若波罗蜜相,是为住法住。”
这一段话对住、无住说得很清楚,所以“不住法住”的布施,是无住相的无漏慧布施。“住法”的布施,是住相的布施,取相的布施。住相、取相布施,即为不净施,因行者有我相、众生相,财物相、功德相。有相即有爱,有爱即生结使,有结使即生烦恼,有烦恼即成生死流转。因此,世尊再次慎重其事地告诉须菩提:
“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不住相布施之所以二顺德不可思量”,是因为“不住相”而行布施,乃无漏慧根成就,无漏慧是成佛的唯一因,因此而成就佛道,岂不是“福德不可思量”了吗?
到此,世尊才正面答覆须菩提的问题,世尊说:
“菩萨但应如所教住。”
世尊所“教”的是什么,那就是“无住”、“不住”、“不住法住”,有了这些“教”为大前提才可以“住”,若不以这些“教”为大前提而“住”,即是取相,因为一切法皆是虚妄,世尊甚至说:
“所说佛法者,即非佛法。”
因此,能依世尊“无住”教而“住”者,才是正住。
尊世说了“应无所教住”之后,又想行者执住于“教”,在不知不觉中,会成为执著,所以又补充说明:
“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住色生心不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世尊用这种层层剥蕉的方式,来解答须菩提的问题,其目的,就是要将“应云何住”的心降伏过来,在思惟中,绝不可存有“住”的主观。这个主观没有了,才能产生正观——以“无住”来观察现象,来处理人生,这妄心才可以降伏。; .
世尊的“无住”思想,实在是至高的真理,唯有用这个思想才能解决人生问题。可是,自唐以迄宋明以来的儒家学者很少人能领悟其中的奥秘,以佛教的一些枝节问题来批判佛教,总认为佛教不可以齐家、洽国平天下,如果真正深入佛教思想核心,佛教正可以齐家、治国、平天下。如佛教救度了无量、无数、无边众生,从来不自我歌功。布施苦难众生,也不以有利于人而自我颂德,像这样完全利他的思想,才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宝法,没有任何思想能与佛教思想比拟。
摘自《内明》第1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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