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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决疑(九二)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梦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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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决疑(九二)
  梦殊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断心淫,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一决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只名热沙。何以故?此非饭本,沙石成故。”
  问:“如何是如来先佛世尊?”
  答:“此是如来,先佛,世尊三个词意,旨在说明:能教世人修三摩地,必须先断心中淫念;如是之人,无异如来正行,先世即已圆具觉悟,应该为世所尊:因为,此人堪为人中第一,肯定了清净明妙的教诲之道。”
  “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纵得炒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轮转三途,必不能出,如来涅槃,何路修证!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于佛菩提,斯可希冀;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问:“云何轮转三途?”
  答:“所谓一二途,即是畜生、鬼、地狱下三道途;基于根本成淫,未得清净,难保人道以上。”
  问:“云何断性亦无?”
  答:“淫机乃理事,于理而明,于事而断:进而淫之意念,亦为之清净者是。”
  问:“云何名为佛说?”
  答:“佛陀强调,如我此说,就是觉悟之说:若不如此说,就是波旬说。”
  问:“云何波旬?”
  答:“波旬于梵语中,有恶意恶法,能扼煞慧命之意:波旬就是魔,波旬说就是魔说,往往导众生入住迷惑,使其成为魔眷。”
  “阿难!又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杀,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杀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必落神道:上品之人为大力鬼,中品则为飞行夜又诸鬼帅等,下品当为地行罗刹。彼诸鬼神,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炽盛世间,自言食肉,得菩提路。”
  问:“云何杀心?”
  答:“断绝生命的行为叫做杀,兴起断绝生命的意念叫做杀心。”
  问:“云何神道?”
  答:“就是鬼神之道。”
  问:“食肉不得菩提,南传佛子,末断肉食,岂不永沦六道之中?”
  答:“南传佛子,托钵营生,虽然未断肉食;但是,却于诸不净之下受食。”
  问:“云何诸不净?”
  答:“就是未闻杀,未见杀;非自作,非教他作,以至见作随喜等;如是肉食,是为不净食,可以方便行事。”
  “阿难!我令比丘,食五净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无命根:汝波罗门地多蒸湿,加以沙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来灭度之后,食众生肉,名为释子: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
  问:“云何比丘?”
  答:“梵语比丘,直译为乞士;意谓:乞食养色身,乞法养慧命。”
  问:“云何神力化生?”
  答:“此云神力,是谓不可测,不可思议的悲愍之心,而产生的一种至高法力,亦如神通神变等。”
  问:“云何假名为肉,而又能得其味?”
  答:“有肉之相,无肉之实,满足其肉食之味;譬如现今,有所谓的素鸡、鱼、肉等。不过,佛陀所化生者,全以法力所成:亦如极乐世界的禽兽之声,悉以法音成就者。”
  问:“凡所有佛子,皆不食肉?”
  答:“不能作如是说,当知此处所说,是以杀心而食肉;旨在告诫佛子,莫为贪于食肉而生杀心!”
  “如是之人,相杀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断杀生: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二决定清净明诲。”
  问:“如何是三界?”
  答:“欲、色、无色三者,界以范围,处地而划分;欲界,贪欲炽盛的世界;色界,包括六道众生等行色的世界;无色界,泛指人类不能于见闻中所及者,例如梵天等。”
  “是故阿难!若不断杀修禅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声大叫,求人不闻,此等名为欲隐弥露:清净比丘及诸菩萨,于岐路行,不蹋生草,况以手拔上万何大悲,取诸众生血肉充食?”
  问:“云何不蹋生草?”
  答:“草为无情众生,同属生物;清净戒行者,连生草亦不践蹋,何况杀生以取血肉充食!”
  “若诸比丘,不服东方丝绵绢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于世真脱,酬还宿债,不游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为彼缘;如人食其地中百谷,足不离地,必使身心于诸众生,若身身分,身心二途,不服不食:我说是人真解脱者;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问:“云何于世真脱?”
  答:“丝绸来自桑蚕,革靴取自牛羊,裘毳剥自豹蟒;在在出自生物,无不杀生伤命;若能意念大悲,当即入于解脱真谛。”
  问:“云何身心二途,不服不食?”
  答:“杀生之道,有身作心念二途,身不服食,心不贪念,即是不杀之正道。”
  “阿难!又复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偷,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偷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偷,必落邪道:上品精灵,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问:“如何是偷心?”
  答:“不予而取叫做偷,也就是说,未经人许可而迳自取得他人的财物,称之为偷或盗;此类利害,不止于行为,即使起心动念,亦谓之偷或盗。”
  问:“沦于偷盗,云何堕落精灵,妖魅,邪人?”
  答:“邪道之类,有首脑,有随从,有徒众;此说精灵等,无非是邪道偷窃份子的分别相;亦如杀生者,说大力鬼等。于界分而言,有现世的造作者,更有来世的戚报者。”
  问:“如何是不偷?”
  答:“于财物的行为,凡欲取得必经许可;于言行举止,不可诈异,须光明磊落,坦荡大方。”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炽盛世间:潜匿好欺,称善知识,各自谓已得上人法,眩惑无识:恐令失心,所过之处,其家耗散。”
  问:“云何善知识?”
  答:“知识之义,是为知其心,识其形;善者,于人有利益,导于善法。不过,佛法言善知识,非指知识博大,乃以能助人人于菩提道者;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是师皆可称为知识。”
  问:“都是善知识?”
  答:“必能助人利益,导入觉悟者;否则,不名善知识,乃是假知识。”
  问:“如何是上人法?”
  答:“上德之人谓之上人,于佛法中,系指内具德智,外有胜行:也就是其德行和修养,皆在人之上。”
  摘自《千佛山》第16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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