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以孝为本”论——印光大师
佛教“以孝为本”论——印光大师
孝之为道,其大无外。经天纬地,范圣型贤。
先王修之,以成至德,如来乘之,以证觉道。
故儒之《孝经》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佛之《戒经》云:孝顺父母、师、僧三宝。
孝顺,至道之法。孝,名为戒,亦名制止。是世、出世间,莫不以孝为本也!
奈何世俗凡情,只知行孝之显迹,不知尽孝之极致。
每见出家释子,辄随己臆见,肆其谤讟,谓为不孝父母,与荡子逆徒无异。
不知世法重孝,出世间法,亦无不重孝。盖世之所谓孝者,有迹可循者也。
释氏之所谓孝者,略于迹、而专致力于本也。有迹可循者,显而易见。专致力于本者,晦而难明。
何以言之?
儒者,服劳奉养,以安其亲,孝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其亲,大孝也。
推极而论,举凡五常百行,无非孝道发挥。
故《礼》之“祭义”云: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故曰:孝悌之道,通于神明,光于四海也。
论孝至此,可谓至矣尽矣,无以复加矣!
然其为孝,皆显乎耳目之间,人所易见。
惟我释子,以成道、利生,为最上报恩之事。
且不仅报答多生之父母,并当报答无量劫来四生六道中一切父母。
不仅于父母生前,而当孝敬,且当度脱父母之灵识,使其永出苦轮,常住正觉。
故曰:释氏之孝,晦而难明者也。
虽然,儒之孝,以奉养父母为先者也。若释氏辞亲出家,岂竟不顾父母之养乎?
夫佛制,出家必禀父母。若有兄弟子侄可托,乃得禀请于亲,亲允方可出家,否则,不许剃落。其有出家之后,兄弟或故,亲无倚托,亦得减其衣钵之资,以奉二亲。
所以,
长芦,有养母之芳踪;(宋长芦宗赜禅师,襄阳人,少孤,母陈氏,鞠养于舅家。及长,博通世典,二十九岁出家,深明宗要。后住长芦寺,迎母于方丈东室,劝令念佛求生净土,历七年。其母念佛而逝,事见《净土圣贤录》。)
道丕,有葬父之异迹。
(道丕,唐宗室,长安人,生始周岁,父殁王事。七岁出家,年十九,世乱谷贵,负母入华山,自辟谷,乞食奉母。次年往霍山战场,收聚白骨,虔诵经咒,祈得父骨。数日,父骨从骨聚中跃出,直诣丕前,乃掩余骨,负其父骨,而归葬焉。事见《宋高僧》传。)
故经云,供养父母功德,与供养一生补处菩萨功德等。
亲在,则善巧劝谕,令其持斋、念佛,求生西方。
亲殁,则以己读诵修持功德,常时至诚为亲回向,令其永出五浊,长辞六趣。忍证无生,地登不退。尽来际以度脱众生,令自他以共成觉道。
如是,乃为不与世共之大孝也!
推极而论,举凡六度万行,无非孝道扩充。
故《梵网》戒经,一一皆言:应生慈悲心、孝顺心。
又云:若佛子,以慈悲心,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是杀我父母。
因兹凡所修持,皆悉普为法界众生,而回向之。则其虑尽未来际,其孝遍诸有情。
若以世孝互相较量,则在迹,不无欠缺,约本,大有余裕矣!
惜乎不见此理者,不谓之为妄诞,便谓之为渺茫。
岂知竖穷三际,横遍十方,佛眼圆见,若视诸掌也!
——摘自《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卷二》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编辑:迷中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