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在原子时代(一)
序
自序
壹、科学与佛法
贰、变异的世界观
参、相对的人生观
肆、人生宇宙之实相
伍、佛法与相对论
附录原子与无我
序
时人崇科学,在穷物质之利用,佛法立三谛,为阐众生之性德,粗观有理事之异,细思则理事相即也,实则科学不超三谛,三谛未舍科学,惟佛法了觉而圆融,所以随缘不变,究竟涅槃,时人迷昧而偏执,反成触境缚心,轮回六趣。然觉为固有,迷乃妄加,故迷应藉方便以启觉,觉必藉弘化以觉圆,迷者三惑所迷,觉者三谛之觉也。
以言乎空谛,言思两绝,一法不立。经云:羊兔毛尘,析为水金尘相,复析为极微,为邻虚。方之科学,元素原子,析为核子电子,复析为中子。是皆色不异空,说空谛也。了知则万法本空,可破见思之惑。
以言乎假谛,万象森罗,不舍一法。经云:六大自在无碍,草木瓦砾,悉为三昧耶身,于工巧、医药、声音、星算等,必得其明。方知科学,物理电化,一切发明于创制。是皆空不异色,说假谛也。了知则万法妙有,可破尘沙之惑。
此事理无二,而名相有不同也,惜乎执物者非心,执心者非物,各称一元,宁知同落偏见,经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以不二法门,说中谛也。既曰不二,是真一元化矣。了知则法法皆圆。可破根本无明。
虽得中矣,然亦不废乎空假,犹掌伸拳握,总是一手,智者见一,愚者见异耳。若耽科学者,昧于真空,诽谤佛法,是凡外相著人我,心续世间、未闻大道、犹可原也。若习佛法者,昧于假有,排斥科学,是定性见涉断常,心障所知,欲趋大乘,岂能进也。
罗居士无虚者,现科学家身,行菩萨道,际原子时,说原子佛法,契众机而了义,就唯物以显觉性,翠竹黄花,无非般若,何异是哉。辑其弘法数讲,汇成一册,名曰:《佛法在原子时代》今世之人,见闻而心折之,争倡付梓,属予为序,曰:此利众之举也,其勿辞。
予三环读之竟,曰:昔王小徐,尢智表二居士,俱优为此调,不图今日而有斯文也。且时境又迁,此文契机,似尤胜于前贤,至其笔粲电化,气畅电流,尚余事也。是时代不曰太空乎?不曰原子乎?彼执假而来,我执空以应,二执交攻,徒见其凿柄不入,方便云乎哉?弘化云乎哉?!
不有方便,于世法亦有所难行,喻一昼夜,实非日升月落,语人日时,必称曰地一私转,人将笑其颠。从事弘化,不权巧无以收摄折,譬医疗疾,必察所患与药,墨守一方,而应百千种症,人将被其殃。况大乘佛法性相圆通,无虚无实,又安可执时间之今古,空间之东西也哉。说三谛即是科学,明乎体,恰如其分,说科学即是三谛,达乎用,今正是时。弘化也,方便也,是文俱得之矣,予欣为其序以表之。何有乎辞。
佛历二五一○年岁次1996年立春稷下李炳南识
自序
由于宝灯法师倡导,我得有机缘追随洪宽涛、张璜、崔常祥居士等在中华佛学研究会作通俗演讲。其中五题徇朱斐居士之请,经整理录出后刊登于“菩提树月刊”。兹后复蒙虞兆兴,陈志伟居士等之倡议印此单行本以便流通。在这众多因缘下此小册子方能与读者见面。我在这里谨向各位倡导者,赞助者,助印者表示衷心的谢意。
通俗演讲的宗旨在去除一般人对佛法的误解,使之了解佛法之真义,启发正信,得到佛法的利益。其实一切佛法都不离对机而说。应运而生(运即时代)。因此离“时”离“机”实无话可说。所以所谓“一般人”,在讲者不得不预为假想是某一类人,否则即有说法不对机之弊。我所假想的对像是:受过科学教育者,中、大学学生,对人生宇宙等问题有兴趣者,以及一般想凭借理智追求人生宇宙真理者。预备用他们所熟悉的语言文字及思想方法,使他们了解佛法,发觉求真理的途径与其利益。这种用通常知识来认识真理是“知”的功用。所谓通常知识,我认为在目前应是以科学知识为基础的日常知识。用这通常知识来说明佛法,即是我所想提倡的“常识佛法”(COMMONSENSE BUDDHISM)
一切法不离佛法,科学知识亦不例外,追溯科学知识的本源即能见到佛法,亦是可以理解的。那么用时代的骄子——科学知识——来说明佛法,一定是最适应时代要求的。反之,如固执一套固定的陈旧的方式来弘扬佛法,恐怕已不能为大多数受过科学教育的人所能接受。不求适应时代,佛法将为极少数人所信受得益,在形势上必为时代所淘汰了。
佛法是重行的。仅仅是“知”是得不到真实利益的,不过要行而受益则非先从“知”著手不可,尤其是受了科学教育的非从“知”方面分析清楚是不肯贸然信从的。如能真知,必能明白行的重要,行的利益。那么定为从信解而开始实践。佛法的行门更是千差万别(所谓八万四千法门)。因为在佛教内也是只有对机的行持法,没有固定不变的教条。我们情意上、偏差,各各不同,所以对治它们的行持方法也因之而异。知的偏差尚可以从风行时代的科学知识找得个假想物件。情意方面的偏差却随各人的生活习惯,家庭教育,文化水准,不同的职业,乃至与生俱来的个性而异。除了个别教导外,几乎不可能确立一个普遍性的行门来适应一般的机。但在原则方面可以这么说:
(一)佛法是现实的生活方法(WAY OF LIFE)。佛说八正道即是指示从平淡的日常生活中直趋涅槃妙果。依之而行、即生、即受其益。可是目前部份信佛者不充分了解这道理。以为修行(其实是修改行为的意思)是专为来生的,与日常生活行为无关,这样就脱了节。对个人说即得不到佛法的真实利益。在他人看来佛法却变成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是与实用人生无关的。这当然是不合乎:“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的大原则的。(二)在这时代中得正觉的大导师是难找到了,但善知识不是没有,要多亲近并虚心求教指示正确的行持方法。不过主要还是要依靠自己的理智抉择。佛陀在世时亦鼓励人:“自依止,法依止,莫异依止”。在佛法内知与行是并重的,不可分离的。得到了正知正见的,自可以自己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行持方法。总之在行方面要不脱离现实,不好高鹜远,要自病自知自处理,方得受用。所以在这方面我主张提倡“实用佛法”。(PRACTICALBUDDHISM)
除了知与行以外,佛法的总归宿是著重于实证。众生皆有佛性,所以人人可以成佛。没有实证那么一切涅槃菩提等等殊胜功德岂非徒有空名?实证是离言说文字的,用科学名词说是离时空的四度空间。这里不拟多说。要说的是从知从行,必能实证人生宇宙实相。
现在借刊行单行本机缘向读者一提这几篇讲稿的动机何在,目的何在。但愿读者不要嫌文字粗陋,或因人微言轻而忽视之。究竟说,真理只能自求自得的,外在的文字,只能做为求真理者的助缘罢了!
本册承妙因、妙境两位法师暨石纯福居士披阅指正。又承李炳南老居士赐序,为本册增光不少。于此谨表感谢并致敬意。
一九六六年二月
无虚谨识
壹、科学与佛法
各位法师、各位善知识:
今天的讲题是:“科学与佛法”。在未讲之前,有两点须加说明,第一,我选这个讲题,似乎自不量力,因为我既非科学家,又非佛学家,虽说学的是工程,信佛二十多年,却很少研究,对于科学与佛法,只能说是肤浅的认识,我之所以大胆尝试,以此为题,只是一种信心鼓励,我相信用通俗讲法,可以阐明科学与佛法的关系,供大家作为参考资料,引起追求真理的兴趣,至于进一步专门性的研究,有待法师和专家门来竟其全功。我相信,佛法是多方面的,可以用常识去理解,也可以用科学来说明。第二,这次以粤语讲述,亦可说是大胆的尝试,以我生硬的粤语,可能词不达意,但为求普及和免除翻译之烦,试以粤语出之,希望各位原谅。
科学的定义及科学方法
何谓科学?简单地讲,科学是分科之学识,是对事物现象之相互关系作有系统地研究,经过实验证明成为公式化之知识,这种知识,便是科学知识,由此而获得的结论,便是科学的结论。这种科学知识和结论,虽然也是由人类经验中得来,但科学方法是必须经过实验的,一种假设须经实验证明,才能确立,所以通过科学方法而作出的结论,一定能正确地解释某一种事象,因为依靠实验的科学方法,才能避免主观的臆测和判断的错误。人类对于周围的事物,各有各的看法和想法,这种看法和想法,多数是主观的,不一定是对的,譬如人类对天地的想法,起初以为地是平的,天是圆的,太阳是绕著地面而旋转,现在大家都知道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这就是科学纠正了人类主观的臆测。
科学知识及其演进
科学对于宇宙实相(REALITY)方面的认识和发展,近世纪来不断有极其重大的发现,对于宇宙的构成,有了更进步,更具体的认识,现在分两节来讲:
(1)对原子概念的演进:在十七世纪,人类对物质的认识,认为任何物体是由一种基本的,不可分的物质微粒所构成,这种物质微粒,称为原子(ATOM),它的原义,就是“不可分的”。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道尔登(JOHN DALTON)首创原子说(ATOMIC THEORY)认为宇宙间一切物质,均由有限的元素构成,元素由同类原子所构成,原子则不可再分。一九一三年,丹麦科学家波尔(BOYLE),经过实验而获得的结论:原子可以分为两部分,就是电子和核子,电子围绕著核子而活动,核子坚实而电子含有磁力线。电学专家法拉第(FARADAY)描述原子的形状,好似星鱼,身体小而手臂长,这一概念,甚为重要,已打破原有的原子独立存在的概念,说明了物与物之间在互相摄拒、互相影响、相对地存在,这与佛法内“诸法众缘生”的哲理可以会通。
一九○五年,爱因斯坦(EINSTEIN)预测物质与能力可以互相转变,并认为极小的物质,可以变成极大的能力。他把物质和能的关系立出一个公式 EMC*C,E代表能,M代表物质,C代表光速,C就是光速的自乘,换句话说,物质乘光速自乘的数位,就是能。光速每秒三十万公里,即是说极小的物质可以转成庞大到惊人的能量。如果把一磅煤转化为能,就可变成为9.6乘以10的17次幂磅的能量。(一呎磅,就是把一磅量的物体,高举一呎的能量。)
他的预测,已由原子分裂的成功而得到完全的证实,原子不可分裂之说,终于打破了,确切地证实了物质和能可以互相转变的,而更重要的,把不可想像的假设,——极小的物质变为极大的能力——成为现实。这是科学史上极端重要和具有革命性的发展。毫无疑义,对于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甚至整个历史,都将有深远的影响。
原子分裂及其它科学上的新发现,对于一般宗教来说,不也啻投下了一枚原子弹,动摇了某些宗教的神造万物的理论基础。唯一的例外,就是佛教。科学的发展,不但不足以否定佛教的理论,而且替佛教的理论作了有力的论证。在二千多年前,佛经中就用“芥子纳须弥”来说明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收缩的时候,可藏之于芥子,释放的时候,可以大过须弥山,(最大的山,形容其大。)释迦牟尼佛在过去讲法华经时,一坐就是五十劫,(劫是亿万年的长时间)这就是佛家对时空的体证。在爱因斯坦相对论的理论上,如果乘数倍于光速的飞机在太空飞行,时光同样能不流或倒流,看到过去世的种种事物,这种科学的时空概念,与佛家的时空体证,正复相符。科学界的分裂原子,使极小的物质变成极大的力量,打破了原子不能分裂的理论;在佛教的理论上,如能打破“我执”,同样可以产生无可比喻的精神力量,不过物理上的力量,可以看到的,精神上的力量,是无法衡量的。用比喻讲,觉者破我执后所产生的大智慧与大慈悲,与物质界原子释放后所产生的光和热,极为相似。
(2)静的力学概念演进至相对论动的力学概念:牛顿的静则恒静,动则恒动的力学概念,对于地球上各种物理现象的应用是适合的,但对于太空外的大宇宙(MACRO COSMIC)和原子内部的小宇宙(MICRO COSMIC)牛顿的定理就无法应用。直到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问世,新的力学概念,代替了牛顿定理,它认为动静相对,绝对动与绝对静同样没有意义,所有一切物质能力都在相对情形下而存在而发展,甚至时间与空间亦属相对地存在,由空间的变动才能产生时间的概念。现在太空航行中已证实了这一点。对于此后MINKOVSKY创立四度空间的理论,致关重要,所谓四度空间,即是长、阔、高三度空间加上时间,(也就是时间加空间)物质在三度空间记忆体在,并不能充分描述动的宇宙,必须加添一时间因素进去,才能表达宇宙实相。这便是科学的宇宙观,这种宇宙观是科学家以数学方式推求出来的,科学家认识这四度空间的宇宙虽是实相,但无法为我人意识所了解与思议出来,这正与佛法中所说的“一真法界”,或是“诸法实相”一样,是不可思议的,至少在这一点上和现代科学家所作出的结论是一致的,正如尢智表君在“佛教科学观”中所说:“科学愈昌明,佛教的教义愈能发扬光大”。佛教的教义,不只经得起科学的考验,而且科学上的新发现,更有力地为佛教教义作了注解。
科学发达对人类生活的影响
(1)从一般的说,科学发达,促进了人类的物质文明,增进了生活的享受;而另一方面,也改变了人类的生活,特别在都市方面,由于工业发达,人口密集,工作繁忙,生活紧张,都市病的患者日益增多,尤其是物质文明高涨的国家,最近报载,英国心理学家霍士称:“英国成年人有四分之一都有精神病,原因是由于焦虑与恐惧所致。(见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一日星岛日报)其他工业发达的国家,都有类似的现象。即在本港,过去三月中,就发生了一百○二起自杀事件,这在农业社会时代,是无法想像的,这可说是科学发达对人类所引致的一种不健康情绪。科学丰富了人类物资生活;也为人类带来了更多的烦恼!推其原因,主要的不外下列数点:A、过去维系人心的道德观念,宗教信仰,由于科学发达而逐渐被冲淡了。B、科学本身并未建立新的道德或新宗教,致使人类精神方出现了真空状态,失却了精神的寄托。C、物质方面的成就,增加了人类对物欲的享受,所谓欲壑难填,是现代人苦恼的根源!人除了工作、享乐外,就惶惶然无所适从。
(2)就特殊方面讲,科学的发达,论证了四度空间的宇宙实相,建立了科学的宇宙观,在哲学上自有其极重大的意义,但对一般人说来,艰深的数位公式,并无多大用处。不过以佛学观点看,这种科学宇宙观,不违乎佛法内的宇宙观,无异替佛教理论作了科学的说明!同时也构成了使科学与佛法融会贯通的桥梁,故对于佛教来说,却是极端重要的发展,必然的,有助于今后佛法的发扬光大!
对科学应有之认识与评价
科学丰富了人类的知识经验,科学提高了物质的利用,科学满足了人类的生活享受,科学也造成了足以毁灭人类的武器,科学究竟为人类带来幸福抑或罪恶呢?这是运用科学的“人”自己的事,科学本身,原是人类的一种工具,无所谓功过,譬如火,善用之,可以煮餐,不善用之可以成灾。现在人类对人生宇宙的真理尚未有正确的普遍认识,内心的贪、嗔、痴、疑、慢无法控制,在这时候忽然拥有了绝大毁灭力的核子弹,无异小孩子手执火把,实属极为危险的事,我们需冷静地去面对现实:
(1)科学在物质方面的成就,可以增加人类的幸福,也可毁灭整个文化,关键所在,还在人类怎样去运用,是祸是福,仍在人类自己去选择。
(2)科学对于精神方面的研究和成就,远不如物质方面,相对地,在科学领域中,精神方面就显得落后,因此,双方发展失却平衡,实是增加人类种种困惑、烦恼的主因。
(3)由于科学的发展,某些宗教的理论受到破坏;某些社会道德观念受到影响;某些人精神上丧失信仰,造成人类精神上的空虚和彷徨。
(4)科学所作出的宇宙实相的数学公式,很少人能了解它的哲学意义,以致无法成为一般人追求真理之研究物件,科学所产生出来的“瑰宝”,却无法为人普遍享用,以弥补科学所造成的精神上的空虚!
这些事实,无论我们喜欢与否,无法否定它的存在,也无法使人类的历史开倒车!今后人类精神上何去何从?应该把已有的丰富科学知识转过来认识自己——认识自己的本体;认识知识的本源,才能进而认识宇宙人生的实相和真理!于此,只有介绍佛法来解答及解决这个迫切的问题。
佛是什么?
佛(BUDDHA)是觉悟的人,就是彻底觉悟人生、宇宙实相(REALITY)的人。在我们这个世界里,第一个大彻大悟的人,是印度释迦牟尼(GOTAMA SAKYAMUNI)他彻悟宇宙人生真理,从彻底认识能知的自己是什么?所知的物件又是什么?其间又有什么关系?宇宙间一切事理现象——物理的,生理的,心理的,不离能知、所知以及其间因果变化的关系。这种一切事物变化及其因果关系,总而称之,便是“法”,了解了这种法法之间的关系,去认识,去体证本来面目,去究竟一切,去寻求觉悟,便是佛法!所以说“佛法不离世间法”,佛法就是对世间法的彻底觉悟。任何人能依法——佛法——而行(修持),人人都可觉悟!亦即是人人都可成为觉者——佛。
法是什么?
依照我们的常识,‘法’可以分类,如下表:
法
理法
真空
[1]佛教哲理——实相及实践方法的方便假说(理论属知)
[2]科学假设事物间(或心物间)相对关系的说明
[3]一般情见——不离主观,对事物现象的理解。
本体
妙有
属四度空间——超时空,不可思议,唯证相应。
原则性的,普遍性的法本体——实相。
事
法
方法
(实践属行)依因因果法则,求证实相的方法。
现象
心理的
明了意识
知
情
意
潜意识(第八识)
物理的
色声香味触等(主观感觉物件)
由电子以至整个大宇宙(客观物件)
说明:
1、法本体是不可思议,不可说,唯证相应的。方便的说法,在本体里事与理不是二件事。从事方面说,事物的实相,即是缘起而有的妙有。从理方面说,本体即是理性(真理)缘生而无自性的真空。妙有非实有,所以妙有显真空之理性。真空非顽空。(执顽空,其实即执实有。)
2、佛教哲理是不可说本体的假说,是假立的,比如房屋的图则(二度空间的)用以说明立体的房屋一样;又如静的照片,用以显示动的人物一样:哲理与本体的关系,亦复如是。
3、科学的假设,亦是实相的投影或图则,不过因为它的出发点已假定事物是实有的,实存的,最后推论出事物是相对的有,相对的存在。但因为研究的是认识的物件,而非认识本体,所以无法体会“假”是“真”的图则,想从认识物件中去求实相,好像从照相中去找真人,了无可得。
4、假如知道了科学假设是“假”的,即可与佛教哲理相融会贯通,以确立对实相的正确认识。
5、一般情见,因为不离爱(情感的)见(理智的)的主观作用,把实相幻成不正确的图则,有如戴了有色的眼镜,看不出事物的本来面目。但是情见虽妄,妄的本质却也不离实相,只要能除去有色眼镜(除去情见)实相原在眼前!
一般觉证实相的步骤
1、从关系性——事物或心物之间相对关系,(因果关系)去了解一切法,去认识法的本性——诸法实相,以获得正知和产生正信!(从假说里体悟真理)
2、由正信而生的力量,依照因果法则,引发与实相相应之行为——修持。
3、由行为的逐步成熟,以至圆满,(即是觉行圆满)最后究竟,觉证一切法(人生、宇宙)的实相。一是觉;二是行;三是觉行圆满,彻证诸法实相,便是佛。依此体证,依此修持而究竟一切彻悟人生宇宙的本体的方法,便是佛法。
佛法真理简介
佛经上说明一切世间法的关系,常用‘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前二句,说明事物同时相对存在,后二句,说明异时因果关系。前者是横的说明,后者是纵的说明。第一句和第三句是“流转门”,执此而不悟,就难脱出六道轮回。第二和第四句是“还灭门”,能使人超脱生死。总说一切法,是因缘所生的(关系),是互依互成的相对存在的。龙树中论偈说得好:“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是中道义”。因为因缘生,所以无自性(无独存,实存的性质)故说为空,以破除执有、执实、执常等情见;又因为无自性,所以一切法是假名有的,以破执实、执空、执断等情见。于“空”“假”都不执,彻悟空假之理,即是中道。换言之,排除一切主观的情见执著,观察非空、非有的一切事物的本体,始能究竟、觉证诸法实相,彻悟人生。
这里有两点,须附带说一说:1、佛法是智信,不是迷信。佛法是最客观的排除我执(主观)的理智产物,是破除人类暗愚、幻觉和迷信的!有些人指佛法是迷信,只是对佛教的外表有所误会,佛法经长期来流传,不免掺杂了当地原有鬼神信仰和某些宗教仪式,使人混淆水清。在中国和日本的佛教,就有掺杂了崇拜祖先或神道说教的色彩。这是学佛的人,应该加以分别和澄清的。2、佛经的文字,过于深奥。高古的文字,使现代人难于理解。这一点,是急需设法改进的。用浅显的现代文字语言来阐扬佛法,用科学的知识来解释佛法,彼此互相印证,使大家易于了解,易于起信。佛法是对机而说,说法不对机,等于闲言语,因此,也不应囿于固有方式,应该拈现代的题材,作佛经的诠释。使人易于了解,易于接受。
以上两点,愿已信佛者予以澄清,予以提倡。
佛法与科学间的桥梁——真理
缘于上面所说佛法和科学的关系,可见非但并不对立,而且有很多通同之点:科学的立场是客观的,而佛法的立场绝对排除主观的(我执)。科学是理智的产物,曾经破除人类对物理上的谬见;佛法是理智的彻证,彻底地破除人类心理上的迷执和愚暗。科学家研究方法,依靠逻辑对各种错综复杂的事物,进行演绎归纳,经过实验而作出正确的结论。佛教运用正确的思维方法,更深入地观照,体证世间一切事物的真相,佛法和科学最终目的,同样是追求真理!真理可成为两者的汇合点,亦是沟通两者间的桥梁。因此,科学与佛法是互相发扬,相辅相成的。
过去许许多多科学上重大的发现,佛教不但不像其他宗教的理论不耐科学的考验而告破产,相反的,都成了佛法理论的有力注解,证实佛法的伟大和正确性。如上面所提的四度空间,在基本宇宙观方面,科学与佛法的知见,完全和协而一致,其他方面,多得不胜枚举——尢智表居士在‘佛教科学观’一书里,例举得很多,各位可以参阅。
佛法与科学相辅相成
科学的发展,无疑已震撼了某些宗教的理论,动摇了某些人的固有信仰,丧失了精神上的寄托,造成了精神上的空虚。但是对佛教来说,科学的发展,是科学替佛教作了科学性的验证,有力地证实了佛法理论的正确性。以科学的论证,充实了佛法的理论,加强了原有佛教徒的信心,同时也必然的扩张了佛教的新领域——成为更多人的新信仰!使彷惶歧途丧失信心的人,对人生宇宙,重新建立新信仰,恢复精神和物质的平衡发展,这一点上,科学和佛教的结合,是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同时,运用现代科学的知能,以弘扬佛法,论证佛法,必然使更多人容易起信——特别是服膺科学的知识份子。使科学与佛法为人类谋幸福的共同目标下,引导人类走向真、善、美、和谐幸福的境地。
佛法与科学异同之比较
科学与佛法有通同的目标,也有通同的特点,结果也相互助长,相辅相成,但两者之间,显然也有方法上的差异,现在把两者异同之点表列如下:
区别
佛法
科学
方法
观察物件,见诸法无常性,无我性,摒除主观成见和欲求,使正确认识诸法实相。
观察现象,创立假设,须依实验证明,使主观成见无所渗入。
观察
方向
内观的(对认识的物件言)
向外的(对主观认识言)
证成或发现
直证实相,非言说思议所及,但仍不妨相对地假立无量哲理及方法。
一切现象作用,都是相对地存在与发展。本体是不可思议的四度空间。
效用
彻底明白人生宇宙真相真理,根除忧悲苦恼,解脱生死束缚。
物理、化学、工程、医药等方面的物质成就,由于物质的偏面发展。使人类精神方面失去平衡。
现代科学的发展,对于物质方面的成就,无疑大过心理方面的,不及佛教对于心王心所等研究的深入,而心法的生灭变化,又较色法(物质的)灵活而难于捉摸,因此,心法和色法在科学上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也因其如此,今后心法(心理学)在科学上的发展,自有其广阔的前途。我对于心理学素少研究,但我确信,科学的心理研究及其成就,必将有助于佛理的阐扬,一如科学在色法上的成就,对佛法所作的贡献一样。
上面是我对科学与佛法粗浅的看法。也是希望引发各位的兴趣,作更深的研讨,来发扬佛法的微妙精义,使现代人得益!多谢各位的惠临。
一九六四年八月二十三日讲于香港中华佛教图书馆通俗佛学讲座
贰、变异的世间观
各位法师、各位善知识:
上次所讲‘科学与佛法’中,曾讲到近代科学上的发明,对于佛教的理论,非但不冲突,而且作了有力的旁证。换言之,佛法也可用科学的方法来论释。现代科学对于物质世界的构成,已可从数学公式推出它的真相——宇宙是在四度空间的情况下存在。这一科学的发现,在科学上自有其重大的意义,在哲学上,这是数千年来纷争不休的本性问题,科学虽提供了肯定的资料,但进一步的实证,在现代科学范畴内,只能说是不可言说,不可思议的境界,以此为止。佛法中所谓涅槃,所谓实相,所谓一真法界,虽也是离言说思议的境界,却是可以体证的;并且有方便的讲法,有助于对这种境界的认识,现在把这个不可说的实相,试以方便的说法来说明,预定三次讲完。今天先讲变异的世间观。
甲、略说三法印
一、人生宇宙三大真理
在说本题之前,先约略说说三法印。
三法印是什么?三法印是区分佛法与外道的准绳。印,就是印证,就是以此三项准则印定某法是否真实的佛法。一切法与这三法印一一契合的便是佛法,若不能完全契合的,就非佛法,所谓:“若无此三法印,即是魔说,而非佛法”。三法印是佛法精义之综合:所谓“佛法该摄而立三种之法印”。学佛之人,如不了解三法印,就无法了解佛法精义。
三法印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阿含经中所说:‘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及涅槃寂静,此是三法印’。诸佛菩萨皆通达三法印而证佛果!
从现实世界说,三法印所包涵的:无常性、无我性,无生灭性、也是人生宇宙间三大真理。一般人不明白这种真理,而生倒见,进而执著倒见,才起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由此而有:生、老、病、死、忧悲、苦恼、成为一切苦的元本。佛说三法印,便是针对不明真相、执著倒见的人而说法,使他们明白真理,产生正见,脱离生、老、病、死、忧悲、苦恼的流转!
用现代话来诠释三法印。
a、无常性——变异的世界观——“无常”法印。
b、无我性——相对的人生观——“无我”法印。
c、无生灭性——人生宇宙的实相——“涅槃”法印。
二、三大真理的联贯性
三法印的无常——无我——涅槃,是相互联贯的、由浅入深的观照法门,也是修持的一般层次。
从现象上观察一切事物都不断地在变。所谓:“世事无常”,这是大家可以看到,容易懂得,容易接纳的概念。无我的道理,就不易使大家了解,接纳了。因为大家从生出来到现在,一直执著了一个“我”,一旦听到无我,不免引为惊奇,大多数人一定感到难于想像。但是如果对于世事无常的道理有了认识,再从无常的道理中去看有没有这个“我”。无我的道理,也不难于了解了。懂得了无常、无我的道理,也就不难通达本来无生无灭的道理。
“幻”知道它是幻而不执:“假”知道它是假而不执,即能证真。所以通达了无常性、无我性,也就自然通达无生灭性。因为“真”是“事”的实相,“理”的实性,明白了无常性的事相,渗透了无我性的理性,就显现出无生灭性的本体——“真”。证真时,幻事、假相,都成为本体之用。须附带说明的,这里所说的“真”,也只是对幻、假的对比而言,不可执著。如能不执著即证离思议言说,非文字所能形容的自性。因执著事相、理性为常、为我,世间一切苦恼,因而产生。故增一阿含经中,在三法印之外,另加“一切行苦”(即诸行是苦)为四法印。使大家了解苦之本元,以体证无常,无我,也是体证无生灭的实相。反之,如果能参悟无常,无我的道理,也就可以正本清源,消除诸苦的根源!同时,因为不执我法(事相),一切现象事理本来寂静,生死烦恼均归息灭,自然而然进入四度空间无生灭境界,而体证人生宇宙实相。
佛说种种法,无非使众生,自求觉悟,自证自性,三法印是统摄人生宇宙诸法、最赅要、具体、浅显的说法。
乙、本题:变异的世间观
变异,就是变动,因空间的变动,而产生时间的概念,故时间可代表空间的变动。宇宙虽大,可以“动”字,一以概之。宇宙之间,任何事物,时时刻刻在动,刹那之间就变,一念之间,此世界,即非旧世界!试想转瞬之间,世界多少事物,移转了原来岗位,宇宙之间的星球,已不知移转几千万里!宇宙虽大,却找不出一样不变不动的事物!只是变得快或慢而已。平常我们所能感觉到的变和动,只是些变得快或较快的。变动慢或较慢的,有时不容易觉察罢了。
一、观察现象—依常识说
从常识去了解无常的道理,一切不出生、住、异、灭的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决没有生而不变,住而不动,变异变灭,亦复如是。试从物理、生理、心理各种现象上去证无常之理。
a、物理现象的变异——成、住、坏、空。
b、生理现象的变异——生、老、病、死。
c、心理现象的变异——生、住、异、灭。
a、现在先看物理现象的变异,现代科学进步最快的,是对物质的研究,因此人类对物理上的了解也最多。物质、元素、原子、核子……山河大地、太阳、星云……整个宇宙、均为物理现象,在原子内部的小宇宙(MICRO COSMIC)、所包涵的核子和电子,就不停地在转,不息地在动,推之于大宇宙(MACRO COSMIC),地球不停地转,不断在变,其他星球、星云,亦是如此。今日之太阳,在科学观点上讲,已非昨日之太阳,太阳已形成了三十万万年,据科学家估计,再经一千万万年,便会逐渐减低以至消失它的光辉和热力,也即是说,太阳也在变动,太阳黑点周期性的出现,足以说明太阳不只在动,而且动得很显著,只是人类感觉直接不易觉察而已。总之,整个宇宙,跳不出成、住、坏、空的法则,不论从科学或佛法来讲,均是如此,一切息息在变,息息在动,永无休止的变动;永无休止的流转:
b、生理现象的变异,不出生、老、病、死的规律。从人生来说,从出生、长成、老病以至死亡,是必然的过程,也就是说明生理上的变异。从科学眼光看,构成动物物体的细胞,时时刻刻在新陈代谢之中,生理学家说,人体全部细胞,约经十一个月的新陈代谢作用,就全部更换一新。其他如血液不停的运行,吸收氧气,排去碳酸气。筋骨、皮肉、毛发等等,都不停地在变动,严格地说,今日的身体,已非昨日的身体,不变,只是错觉而已。最近觉世报刊上有一篇“胡子”诗,可以借来说明变动、无常的道理:“几天不刮,你就长长,十多年前,你在何方?现在你黑,将来你白,再将来呢?无常无常”!
c、心理现象的变异。佛说:“念念生灭”!我们如能一念反观,即能自己发现,心理现象时刻在变。以人类心理状态来观察,心理学家把人的心理转化分为知、情、意三种状态:
知——知识、知觉、认识作用,时时刻刻,对内对外,起分辨认识作用。
情——情绪、情操、由知觉、认识、感受而起,如喜乐、忧愁、悲伤、恐惧、愤怒、焦灼等等,刹那起伏,变化不息,有些由于生理而引起,出现周期性的变异。
意——意志。由欲求或愿望的推动,不停地指挥身体的言行举动,诸如男女、饮食、生存等等,都是推动行动的基本欲求,这些欲求在明白真理之后,方可转成比较固定的愿望。
以上三种是明了意识,是自己可以觉知的心理活动。这些心理活动,不分昼夜,时时刻刻的活动,即使在睡眠时,亦是不息活动,不过稍为朦胧而已。
潜意识——相当于佛学中的阿赖耶识,也即第八识。阿赖耶识,意译为藏识,能潜藏我人经历中之各种复杂经验,保持不失,成为一种潜在势力,不自觉地支配了某些思想、行动。表现最显著的,就是潜意识中的执“我”的势力,有生以后,无时不以我自居,从不怀疑,习惯成自然,潜意识中深深刻划了不可磨灭的幻影的“我”!不自觉地顽强地执我为实有,成为一种极顽强的中心势力,在有意无意之间表现出来,成为‘我’的个性,换言之,性格受潜意识所支配,也是潜意识的反映,俗话说:“江山好移、本性难改”。因为一般人的性格,不自觉地受潜意识的支配,而潜意识又是以根深蒂固的我执为中心,确乎很难于改变,但也不是不能改变,只是难于改变而已。因为潜意识也是在变动的,经过长时期的教育,或是突然的或强烈的刺激,都可能改变人的性格,眼望著一种经常的重覆的行为,也可以逐渐代替或冲淡原有的潜在意识。例如写字,原来学习颜真卿的信手写来,便是颜体(旧的潜意识),如果想改为赵孟俯体,只要经常不断的练习,日子久了,也就一手赵体了,在佛法上讲,藏识的内容,是可以改变的,佛法中的念佛、观照、戒律、禅定等等修持工夫,目的就在纠正改变潜意识中的错误,颠倒的潜力。譬如执我、执常,原是我人藏识中根深蒂固的倒见,我人懂得了无我、无常的道理,却也不可能一下就排除我执,必须经常不断下工夫去修持,犹之写字那样,工夫到了,才能写出你所要的那种字体,修行就是这个道理。简言之,作凡成圣的关键,就看明了意识能否改变藏识中的错误倒见。
潜意识也是变动的,平时明了意识内所作所为,所见所闻,不知不觉的陆续潜藏起来,同时不知不觉中改变了潜意识的内容。
由上述这些分析,可见宇宙之间,所有一切物理、生理、心理的现象,由生住到异灭,不息地在变,不停地在动,找不到一成不变东西,也绝无呆著不动的事物,变异是宇宙间一切事物演化的基本特征,我们也须正视此种变的特征,从而在这种变异——无常的观点上去了解一切事物,寻求其真相,才能获得正确知识。
反之,如果对于某些表面现象,执以为常,以为大地山河,历久不变,日月星辰,周而复始,永恒不易,常住不改,由此而寻求真理,真理犹如兔角,渺不可得,由此以概人生,人生就烦恼无尽,执常而实在无常,执我而实在无我,为名利得失,生老病死的旋涡所转,难免要受生死烦恼的苦果。
二、研求真理—依佛法方便说明
a、世事无常,为什么无常?因为在变异,为什么变异?用佛法来解释,一切法是众缘(即条件)所生,相对存在,“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一切既互依而存,也即无有自性(没有独立存在的不变的实有性)生是幻生,灭是幻灭,是随其因缘变异而有生灭,佛法中的缘生真理,是心物关系的因果法,是极为细密、繁复的心物间变动关系的法则。人人都受这种因缘法则的规限,设其中一缘有变,一一缘都随之而变。依科学来说,一物体在影响其周围之其他物体,同时亦被其他物体所影响,如此互依互摄的存在,亦即是佛法所说众缘所生的存在,在此种存在的情形下,一切事物变化无常极显而易见。
b、事相变异的过程说明:任何事物都脱不出生、住、异、灭的法则,这个法则,也就是事相变异的过程,生和灭在现象上是突变,在性质上是质变;住和异,是渐变,是量的变异。突变大家可理会,渐变,就容易为人所忽视,不过任何事物不停地在变,这是可以肯定的。以人为例说吧:
生:是众缘和合的现象,也是一种“异熟果的开始”。何谓异熟果?依佛法说,过去世的行业,结成这世的果报的主体,新生命的开始,由生到长成,(二十岁左右)这个阶段的变化,甚为显著,大家可以体会到的。
住:从长成到中年,(到五十岁左右)形态渐趋稳定,外表上似无激烈变动,实际上仍是不断在变,不过不像幼年时期那么快速显著,以致往往被错觉为常此不变,忽视了无常、变的真相。所以这期间的人,往往不容易或不愿意相信事物的无常性。
异:经过短时的稳定,慢慢从中年步入老境,生理上逐一出现老态,齿发动摇,精力衰退,使人不得不承认变异无常的现实,在这时期往往因自身的经验,体会到无常的事相。
灭:量的变异,最后必然发展到质的变异,是任何事物不可避免的结果——坏灭。对于人来说,就是死亡。
佛在金刚经里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觉者对人的看法,提示变动快的事例,使人体悟一切事物都在迅速变动中。一般人以为人的一生,有的是绵长时间,如果站在历史观点上看,只是刹那之间的事,而好多人把这“刹那”误认为永恒,就是对世事无常认识的不足。
c、不觉悟人生无常的后果,无常是一切有为法——一切事物的真理,谁都无法否认这个变异的真理,可是大多数人执著倒见,以无常为常,因此不可避免的引致种种矛盾、常为烦恼、痛苦、以及死亡所恐怖,这些都是不认识无常真理的必然后果。对于‘我’和‘我’的一切,强烈的希望它能常住,特别是对生命的欲求!古往今来,除了觉者以外,虽功业如秦皇、汉武、富有四海,都无法求得不死之药,脱出无常的法则,也就是免不了无常所引起的苦恼!
d、解除倒见,即见实相!人能不能跳出“无常”的圈子呢?答案是可以的!常与无常,相对而来,执常是颠倒事理的倒见,把倒见倒转过来,就是真知!执常就不免于无常。能离常见,亦无无常!如果了解众缘所生“本无自性”的道理,明白众缘和合的“有”是幻有,时时不起常见,内对身心,外对一切事相,常作如是无常观,体验一切法只有幻相并无实体,久而久之,不期而然会体证无常的真相(实性),见到无生灭的本体而超脱生死烦恼的苦海!这就是佛法中的“无愿三昧”,又称“无愿解脱门”——于一切生死法中,离愿求、造作之念而得的禅定解脱——这可说是情意上的解脱!
在理智上,亦可从诸法众缘生无自性的认识而进入“空三昧”“空解脱门”,详细的,留待下次第二法印时再讲。
事相的无常感,因为认识体的执常而起,执常之见解除了,事相即是实相,实相中一切相对而统一。说常、说无常,皆属多余,根本无所谓常与无常。但是对于执常的人说无常,对执无常(执断灭见)的人,也不妨说常,自在无碍,即是无生灭的涅槃境界。在讲第三法印时,再详细研究。
佛说法就是如此圆融无碍,从多方面启发人们的深思,活泼生动,方便自在,并非死板呆执教条主义。于此可顺便说一说,有些经内,个别的措词,看来好似矛盾、实在皆是圆融无碍,自然统一。例如有人看到金刚经所说:“无人、我、众生、寿者相”,与无常、无我法印的道理固然符合,但与弥陀经内所说:‘彼佛寿命及其人民,无量无边阿僧枬劫’,似有矛盾,不能领悟。其实弥陀经所说,乃是觉者“果地境界”,即是说不执寿者相(常见)寿命即无量!在果地,任何矛盾皆归统一,正反相成,不一不异,所谓不二法门。
佛说无常,是指出一切事物的真相,警惕众生执常的妄见。说无量寿,是对有些顽固执常的人,听说诸法无常反过来执断灭见,顺应他们,循循善诱的方便说法。果地境界,自证自知,不生不灭,也就是超脱时空,而空间无边!时间无边,岂不是“无量寿”?究竟地说,无法可说,常与无常,皆为佛方便说法,均不可执!无执、无著,始可圆融无碍!自证实相!
兹录唐代高僧善导和尚“劝念佛偈”,以结束本文。此偈以无常观,导人求觉道,能发人深省。偈云:
渐渐鸡皮鹤发, 看看行步龙钟!
假饶金玉满堂, 难免衰残老病;
任汝千般快乐, 无常终要到来!
唯有径路修行, 但念阿弥陀佛!
一九六四年九月二十七日讲于香港中华佛教图书馆通俗佛教讲座。
参、相对的人生观
各位法师,各位善知识:
今天我们继续讨论三法印中的第二无我法印。用本题“相对的人生观”来方便说明。
无我法印与无常法印,虽同为说明人类倒见妄执的佛法哲理,可是两者的含义及性质各有不同。上次所讲的“变异的世间观”(即无常法印),是从事相(现象)上观察一事物的变易的道理,这是具体可见的,所以是比较容易理会的。
无我,是进一层去研求事相内含的理性。理性是抽象的。是无形相的,在佛法中,虽然到末了是可以证知的,但是对初学的说来,这个抽象的而又与习惯想法相反的概念,显然是不易于了解的。不过佛法中有种种善巧方便,只要我们能摒除成见,便可以从理智上去认识无我的真谛。
在说明“无我”原理以前,我们先检讨一下以“我”为中心的生活中,所遇到的种种矛盾烦恼等现实问题。
甲、生活、生死问题
现实生活中,大大小小问题,可说无量无边,今但举主要的大问题,不外生活问题与生死问题,以及此两问题所引起的烦恼与苦闷,兹分述如下。
一、生活问题
人一生下来,即有谋求生存的本能与意欲。为这生的意欲所驱,不自主地必需活动,谋营生活,因而发生生活问题。生存是有条件的。就人类来讲,一生下来就需他人抚养,否则无法自存。在物质方面,衣、食、住、行,缺一即无法生存。要解决此种需要,必须作种种谋生工作。及至长成,又有男女配偶的需求,由此种欲求,即产生组合家庭的需要。以家庭为基层,形成社会的组织,国家的组织。发生种种人我、物我的错综复杂关系。其原始的动力,是谋求个体生存。
但是一般人并不注意或追溯这些问题,只知向外地谋求生活所需的一切。并对所谋求的物件,生起种种贪著,因而又产生对食、色、名利,权势等等的爱著与追求。使生活问题更趋繁复。
本来讲,无衣无食,会使一般人感到求不得的苦恼。但是因向外追求,欲无止境,有了衣食等,又想更多更好,得不到便生烦恼,得而复失,更生烦恼,所以尽管富有天下,权倾四海,免不了恐惧失去的烦恼,即使一切巩固,但欲占有享受此一切的“我”却不坚固,长生乏术,生死的威胁,无意识中无时或离,生活在不明真相之下,其实大致上是充满了痛苦与烦恼的。
二、生死问题
有生必有死,这是必然规律。但是人是与生俱来有“生”的欲求,除了觉者彻了生死,人人对于死亡,不免产生极大的恐惧。有人以为自杀的人是不怕死的。殊不知自杀者,并非不怕死,只是感到苦的威逼,超过了死的恐惧,误信“死”可以解决生的痛苦,才做出这愚蠢的行动,没有生的勇气,即是怯者,那有怯者反而不怕死的道理?
乐天的人,他可以把死亡看作自然的结果,把它看得淡些,但这种顺其自然的人生态度,既不彻底,更不能予人生一种积极向上的价值,决不是一种完满的人生观。
一般人在没有掌握正确人生观之前,所谓“生活”,其实即是“生死”。因为一生下来,即无可避免地走上了死亡的路途。惟有能彻了相对人生观的人,才能生动活泼地过生活。因此一般地讲,生活问题与生死问题是分不开的。
由于人类对生活问题引起的种种烦恼,对生死问题不明白所产生的苦闷,在思想上便产生了种种哲学、宗教、人生观、宇宙观,企图诠释人生宇宙之迷。但是思想有先天性的限制(见“科学与佛法”详候下一讲“涅槃法印”时解释),只能把时间与空间分开来观察,所以一有物件(所知的概念),即成静的、死的、生灭法(亦即是生死的根源)。所以一切世间的哲学、科学、宗教等。假若有一套可立的思想,想解释人生宇宙问题,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思想上不能思议四度空间的实相。这点在佛法内说得最明确清楚,在科学内亦已证明其确切(见“科学与佛法”)。如是说来,那么人生宇宙问题岂不是永远不能解答吗?那也并不。佛法内有善巧方便,虽然言说所不能说,却可用相对的方法,解粘去缚,引导人们自证自知人生宇宙的实相。
现在试把现实生活中生活与生死等问题,依佛法方便来讲。
依佛法说,人生问题宇宙问题,表面看来似甚复杂,其实找到的问题中心去观察,甚为简单!其关键在人们不能正确了解人生的主角“我”的体性。与宇宙间事事物物——“法”的体性。如能把“我”与“法”的性质弄清楚,其他枝节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
乙、我、法的究竟义
“我”的定义包含二种意义:
(一)有独立存在的性质;
(二)有能自己主宰、自由自在的性质。如能证明一切有情于中并无此两种性质,那么“我见”即无所根据,也即是“无我原则”便能确立。
“法”,是被认识的客观物件,所以说有没有“自在”与“主宰”并不确切。只要能说明宇宙间一切事象,理则都“无自性”都不能单独存在,即可证成“法无我”原则。
确立了我、法的真义,即能正确地解释和解决人生宇宙的根本问题。
顺便一说,佛法对人生宇宙的解释,不定说唯心,亦不定说唯物。一般总是心与物相对说。因是人生问题与宇宙问题在佛法内并不分开来说。有“有情”即有其所处的世界,离“有情”说世界,只得抽象的假名,要想像它,仍凭“有情”以往的生活经验为认识基础的。本题说“相对的人生观”,其实已无法不提及与其关联的宇宙观。但是本题是偏重于人生一方面的。佛法是不尚空论的,处处著重现实,著重实践,著重基于苦乐的价值观点。因此,单独说宇宙如何安立在佛法内是不多见的,因其与实践及苦乐均无直接关系。
现在先讨论“人无我”或“有情无我”。
一、“我”往哪里找
一般最通常的见解是以我们的身体就是“我”。但如一经分析了解,则大成问题。
依常识我人的身体是由血肉、筋骨、毛发等组成。依科学此等组成物又由碳、氧、氮、铁、磷等各种化学元素所组合。依生物学又可说由动物细胞复合而成。又人体时时需要空气、食物等的营养吸收,另一方面又需排出废料,换言之即是人体与周围环境,息息相关。乃此均足以证成:我人身体实不能单独存在。进一层说,我人对外吸收营养,如呼吸与饮食等动作,实是身不由自主的,绝无自由主宰的能力。既不能独存,更无法主宰,即无“我”的性质。“我”只是“情有理无”的幻相。反之“无我”性方是“实相”。
精神方面是不是有我呢?精神作用不出意识方面的知、情、意,与潜意识里面的本能、习性等,这些都可能是为一般执为“自我”的。
“知”是不是“我”?西哲有云“我思故我在”即认“知”为“我”。不知我人的知识、思想都是依外在环境而起而变的。没有所知的物件,如何能证明有独立的能知“自我”?所以能知的“知”,与所知的物件,互依相对而立,都不能独存。又我人当外境现前。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由是可证我人对“知”实无主宰自在作用。所以“知”没有“我”性。
我人日常生活中,情绪起伏犹似波涛,推其动机,十、九为外境所牵引,不是单独生起的,更难自作主张的,所以“情”亦无“我”性。
我人的意志,表面上好似可由自己作主,究其实,都受内在欲求所左右,外为环境所左右而不自觉。所谓自由意志,在执“我”为中心的人说来,简直是没有的。我人的内在欲求如生的欲求,男女的欲求,十分剧烈,我人的意志多数受彼驱策,不得自在,所以“意志”亦无“我”性。
以上所说知、情、意三种作用,其实是互相牵连的,知可以影响情,意。情可以影响知、意。意也可以影响知、情。不可分割。更证明各无单独存在性,即无“我”性。
潜意识一方面有保持我人以往知识与行为方面所得的经验,一方面又形成潜势力影响以后我人知、情、意的活动。此等活动的总和形成我人的性格。所以潜意识与明了意识互为因果作用,即是并不单独存在,又潜意识里含藏著与生俱来的种种原始冲动与本能,都是不能由“我”自由主宰的。所以潜意识亦无“我”性。
综观身心二方面,没有独存自在的“我”性可得。即是身心中找不出一个“我”来!“我”只是情意上的错觉和执见。所以说情有理无。
依佛法说,“我”只是我人物质作用与精神作用的假合体,集在一起的时候假名为“我”。我只是代名词而已。例如众木聚在一起称之为林。“林”只是代表众木的假名,除了众木,别无有林。
佛经上有一段关于无我的寓言,颇足发人深省,兹录如下:
昔有一人,受使远行,独宿空舍。中夜有一鬼,担死人来著其前。后有一鬼,逐来骂前鬼:“死人是我所有,汝何以担来?”二鬼各捉一手诤之。前鬼言:“此有人可问。是死人是谁担来!”是人思惟:此二鬼力大,若实语,亦当死;若妄语,亦当死。二俱不免,何为妄语,语言:“前鬼担来”,后鬼大嗔,捉手拔出著地。前鬼取死人一臂,补之即著。如是两足头肋,皆被拔出,以死人身,安之如故。于是二鬼共食所易人身,拭口而去。
其人思惟;我父母生我身,眼见二鬼食尽;今我此身,尽是他身肉。我今为有身耶?为无身耶?若是有者,尽是他身;若无者,今现身如是。思惟已;其心迷闷,譬如狂人。明日寻路而去,到前国者,见有佛塔众僧,不可问余事,但问己身为有为无?诸比丘问:“汝是何人?”答言:“亦不自知是人非人”即为众僧,广说上事。
诸比丘言:此人自知无我,易可得度。而语之言:“汝身从本以来,恒自无我,非适今也。但以四大合故,计为我身”。即度为道,断诸烦恼,即得罗汉道。是为能计无我,得道不远”。
上述寓言,以现代知识说,亦很合理。因我人身体中细胞,新陈代谢,每十一个月全身细胞就统统换成新的。可惜我人不知不觉地被“无常”鬼,偷了换了,竟不能由此体悟无我的至理。
二、法的体性
人生除了主观认识体以外,还有客观的事物。以个体主观方面说,客观的事物即成为“环境”。在佛法内统称为“法”。广义说:“法”包括一切物质、精神、事理、概念……等等,无所不包。所以有时称为“诸法”,或“一切法”。现代名词无以相当,勉强可说为“宇宙万有”。
宇宙间物质精神种种事象,表面上好像各个独立地存在,各有它的特性。现在说“法无我”,即是要说明一切法都不是独立存在的,所谓一一法的特性,亦是要依赖其他各法始能显现的。换句话说,宇宙间一切心、物、事、理,各各都不是绝对地存在,而是相对地,在互依互含的状态下存在。
佛法内说一切法都是众缘所生,而无自性。缘,意思是条件。譬如说一座房屋,是水泥、砖瓦、木材、玻璃等材料,加以各种技工,按照建筑的设计,众多条件凑合起来,才能完成,除了各种的条件,在适合之情况下(这情况也是条件之一)凑合起来,房屋即无法产生。而完成后这房屋的特性与功用,也是依组成它的各种材料而决定的。除此以外。即没有房屋的“自性”可言。例如说房屋有遮避风雨的功用,这功用好像是房屋所特具的,其实假如我们想像,有一扇窗的玻璃打烂了,这功用即时就打了折扣,可见房屋没有所谓“自性,在众缘凑合的条件下,在起一种暂时的性能或功用。说“暂时”,因为组成它的各种“缘”进一层了解,亦是各各依其他条件而存在,所以不可能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存在,而是刹那刹那在变(见“变异的世间”一文)既然是在变,即否定了“自性”二字的意义,因“自性”应有自己独存的性能,有不可变异的含义。
龙树菩萨在“中论”中,说一首有名的偈。说明这诸法缘生无自性的精义。偈说:“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是中道义”,从没有自性方面说,称之为“空”。在众缘成就时,相对的相状,作用非无,名之为假名。空对本体非有说,假名对相对地相用刹那非无说。如偏执诸法定是空,则忽视了众缘生的相,用起不起功用,成为断灭邪见。如偏执假名的相,用为实有,则成我人通常的常识观点。成为决然的人生宇宙观,无法体会诸法无自性的实性。二边不执,即是佛法中道第一义。能说明的以此为止。因为究竟中道实相,不是以言说可以说明的。唯能离言自证自知。一切言说(思想与文字)都建立在假名上面。只能是诸法的代名词而已。诸法实相按科学说是四度空间的,而言说、思想、文字都只能代表三度空间的。诸法实相,好比一个活动的人,诸法假名,好比那个人的一幅照相。无论照相如何像真,决不能真正代表一个真人。
众缘生无自性,是佛法说明“法无我”的方便。因为我人对内对外执诸法为实有,由来已久(与生俱来),绝不怀疑,所以每觉得“法无我”的道理,甚为深奥。此处顺便说及,详细待说“涅槃法印”时,再予讨论。
丙、相对人生观的价值
人生的主角“我”既是不存在的,其相对的“我所”即一切法,也是众缘生无自性的,那么上述因执我为中心而起的种种生活问题,生死问题,以及执法而起的宇宙生起问题,都应能迎刃而解的。不过“我”与“法”的相对性,只是觉者们自己实证以后给未觉者的一种正确的启示,要彻底的解决人生宇宙问题,则非由自己经实践去自证不可。
丁、相对人生观的实践
我们也许要问,为什么知道了这道理还须经过实践后才能自证?因为我们潜意识内有一种惯性作用,以往处处时时执“我”为实有,执“法”为实有,因而起种种对内对外贪著,计较,傲慢等等行为,这种种行为在潜意识内留下一种潜伏的势用,即使已经知道这行为使我们起烦恼,对真相起障蔽作用,可是除非也在行为上去纠正它(佛法内称为对治),这执我执法的势用是不容易去除的,不去除也就无法清除烦恼,体证实相。譬如抽鸦片的人,抽上了瘾,即使理智上了解它是有害的,应该戒除的,但是除非下决心去戒除这习惯,便无法解脱被烟瘾所引起的束缚。
如其“我”“法”两执经实践中去除了,即能契入诸法本来平等自在,清净安乐,充满智慧,慈悲的觉者境界,到那时才能称为,人生宇宙问题的究竟解决!
由于我人不了“我”“法”是因缘生无自性的道理,我人即生活在以幻觉的“我”为中心,幻现的“法”为环境的世界中。心智昏暗,情绪矛盾,意志盲目,到处千重束缚,万般烦恼。于中我们也是在实践,不过脱不了业力的困惑,生死死生,流转无尽,所谓生活,即是生死!如此生死旋涡,觉者称之为有情世间的轮回。
关于业力轮回问题,似另专题再讲,此处从略。
戊、真善美人生宇宙的创造
认清楚了的人生的主角,及其周围环境的缘生性质,更了解不明这道理而执著『我”“法”独存,所引起的种种矛盾,迷惑及烦恼,使生活变成生死,使人我、物我间生起矛盾,冲突,失去了和乐,互利的功用。这样,便可以对人生起一种正确的观点与信念,依这人生观,一步一步去实践,便能正智日朗,烦恼日轻,执我而起的贪、嗔、痴、慢等习性渐薄,对人对物的同情心日益扩大,渐渐从自心上体验到光明(出离迷暗)自在(脱离束缚)安乐(脱离烦恼)清净庄严的境地。
这种人生观既是真,又是善,又是美,这便是佛法的人生观。这不是乌托邦的理想世界,而是可以由知而行去创造,去实证的世界!真善的人生可以完成,美丽庄严的世界可以创造,这是觉者们给我人的启示,既可以适合我们知、情、意的要求,更经得起科学的考验,试问那一种人生观有这样圆满?这样彻底?
一九六四年十月十一日讲于中华佛教图书馆通俗佛学讲座
肆、人生宇宙之实相
依三法印说,本题是说明第三法印,“涅槃寂静”。
不过本通俗讲座是以现代知识青年为物件的,所以用本题,以实相两字为主,阐明第三法印。
实相,虽依佛教各宗亦有种种不同含义,然本题为方便通俗计说为诸法之真实性质与真实相状(性质与相状,在佛法内简说为性相,略言之,性即本体,相即现象),如此说法,很接近于西洋哲学的REALITY,亦即实相之意,或说为THINGS AS THEY ARE,有本来面目之意。
依三法印程式说,从现象得知法无常性,从性质得知法无我性,但契合这诸法的无常性与无我性,需要从实践中实证。不能实证一切佛法的道理(包括无常、无我),便不异于世间哲理。所以第三法印,实是三法印的重心所在,无此法印,即失去佛法离苦得乐,普利世界的价值,也可说离此法印,佛法等同外道!故说:依文解义,三世佛怨!
实相是人生的究竟安乐处,宇宙诸法的本体,智慧之泉源,是一切世间法的体性,所以不离世间法,但与世间法不同范畴,所以不即世间法。(世间法是时空分离的,实相是四度空间性的,即是超越时空的。)
因为与世间法不同范畴,所以“实相”不可能成为我人思维的物件,因一落思维,即时空分裂,堕入三度空间的世间相。科学的结论也是说四度空间的实相,是不可思议的。(见“科学与佛法”一讲)。既不可思议,即不可言说,也不能以文字来直接表达。虽然如此,实相的体性是人人可以亲证的,亲证的过来人也可以用语言文字从各方面间接显示它的体性,好比多幅平面图则可以显示出一座立体的房屋一样。
本讲即是依先觉者对实相体验的说明,用通俗的言词介绍与各位。但请不要忘记所说所讲的,都是方便说明这不可言说思议的实相,只能意会,不可执著。
一、实相的种种异名
诸法实相不可言说,不可思议,已如上述。但可以用方便说,不过要了解所说的只是实相的图则(用上喻)而不是房屋的本身。房屋的图则可以从各方面划出来,例如平面图,侧面图,以至横切面图等等。实相亦然,可以各方面来方便形容。兹略举数名如下:
法性,就它是一切法的体性或通性说。
真如,就一切法体性真实,平等,无差别说。
法身,一切法依之为体,体中含有一切法,故曰法身。
涅槃,就它的离言寂静,无生灭说。
佛性,就它的自觉自证性说。
其他如华严经说为法界,解深密经说为真如或无为,般若经说为般若佛母,楞伽经说为如来藏等等,都是从各方面说明实相的体性、相状或功用。
二、依圣言量说实相之性质与含义
实相是唯证相应的境界,所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非亲身体证,意识是测度不到。好像没有到过外国的人,如欲知道外国的情况,一定要请教去过外国的游历者一样,我们没有亲证实相,只有从先觉者的经验谈里面,得到一点实相的消息。已经录下来先觉者的言说,即是圣言量。兹依佛法原始经典与大乘经典对实相说法,以供各位参考。
甲、原始经典说涅槃
在初期的佛经里面,说实践的方法多,说本体的理论少。多数佛弟子都依随佛陀说法,具足信心,勤求解脱出离生死,致偏重于证寂灭的涅槃,很少说明实相的哲理。
佛陀当时教弟子们依照所教导的方法修行,即生可以自证圣果,不尚诡辩。这也许因为当时印度有很多外道,喜欢讨论各种问题,如世界有边无边?如来(当时外道所执我自体的别名)死后存在不存在?
佛及弟子们如遭人问到此等问题时,概答以“无记”,意即不可记说。因此等问题在言说上辩论,都属戏论,与解脱生死无关。所以不值得讨论,还不如勤力依法修行,自己不难自证自知。
虽然如此,原始典籍并不对“涅槃”一点没有说明,不过不注重空言讨论而已。
涅槃,巴利文为(NIANA)意即寂灭,寂即寂静无热恼,意谓生灭的矛盾性消除。灭即贪嗔痴灭,渴爱灭,与无明灭。贪嗔痴是种种情绪的冲动,渴爱是生命对自体生存的欲求,延续的欲求(如性欲),无明是不觉,即是不明白实相的盲目冲动。凡此种种均归息灭。这息灭后的境界,称之谓涅槃。
依原始经典说,涅槃有二种:
有余涅槃,指已得解脱,出离生死轮回界之境界,但尚有现身之位。
无余涅槃,已得解脱者,当其现身亦舍,即所谓“永远隐没不现”。
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以身体有无为别,其本质并无差异。
以上所说的无余涅槃,往往容易为人误解为断灭论者(NIHILISM),即使佛弟子中也有此种误解。当时有焰摩迦比丘,(YAMAKA),初即主张证涅槃,圣者阿罗汉,即生寿尽,即入绝无之境,不存一物。但遭佛陀呵责,说为邪见,后经佛上座弟子舍利弗为之开说种种法义。说明五蕴与无我的关系,“五蕴非如来,离五蕴亦无如来”,令彼自知其意见之错误,结果焰摩迦闻法后,即撤回其绝灭之主张。
在经文方面,亦可引证佛法绝非断灭论者。如杂阿含经有如下说法:“彼知正受,知受而于现法无漏,身体虽灭,住于法而为圣者,亦不入于轮回之数!”后两句显明地说:虽断生死轮回,但“住于法”而为圣者,足证不是断灭。
又本事经也有一段比较更显明的说明:“云何名为无余涅槃,诸比丘谓得阿罗汉,诸漏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已舍重担,已证自义,已善解脱,已得遍知,彼于今时,一切所受,无引因故,无复希望,皆永灭尽,究竟寂静,究竟清净,隐没不现,惟依清净无戏论之体,不可谓有,不可谓无……只说为不可施设,究竟涅槃,以此名为无余涅槃界……。”
另一方面原始圣典中亦有对涅槃作积极方面的解释,如说自觉时有“光明爆发”,“得自在”,“得不死”。“接于久远”,“绝对安稳”,“清凉”,“最高乐”,等等说法。此等对“涅槃”的直觉,无疑地与大乘经说大涅槃有常、乐、我、净,四德有密切的关系。
征之事实,佛陀自身,自大觉后,说法四十余年,于此世界创立佛教,是证涅槃的积极性。又佛弟子中有不惜身命,弘布佛法,如富楼那布教于输屡那地方,明知该地人凶暴残酷,彼甘冒生命之险,卒使无佛法处有数千百人皈依佛法。又如目犍连,相传因布教而为外道所谋杀,更显证道后之无畏精神,所以有的说,阿罗汉为独善主义者,其实是有不定然的,因决非全部阿罗汉都倾向于灰身泯智的偏差的。
乙、大乘经典说实相
大乘经典是指由梵文译成的经律论,传布于中国(包括西藏、蒙古)、韩国、日本与越南的一系佛教,通常称为北传佛教。相对于南传的巴利文典籍,盛行于今锡兰(斯里兰卡)、缅甸、暹罗等国。
大乘经典对实相有比较详尽的善巧的说明,在说明的时候,指出其不可言说思议性,预告人们不可执著言说或文字。喻如“因指见月”,不能执“指”为“月”。又说明以言遗言,以楔出楔的道理。
般若部经典就用随说随扫,或正,反,合的辩证方法来说。例如金刚经说:“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又说“实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大乘起信论:“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明,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如”,这是就一切法体性说,一切矛盾(即相对性,两边性,生灭性),都归统一,平等真实,不可言说。但另一方面,体证了此实相的觉者,也不妨从言说名相随对方的迷执来建立相对的说明,以启发未证者,引导彼等证成离言实相,这也是说明了为什么佛法可能建立种种不同的哲理(理论上可建立无量哲理),而不如其他宗教、哲学,只有一套固定的哲理,并执之为真理。
涅槃在原始佛教偏重于实证已如上述。但在大乘经内,涅槃的含义,相状,功用给大大地扩充了。
法华经内说:“我(佛陀自称)为设方便,说诸尽苦道,示之以涅槃,我虽说涅槃,是亦非真灭。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这经文是佛陀对部份修道者以了脱生死而得涅槃,执涅槃有寂灭相,不知生灭相本身虚幻不实,如不执我法,生灭相当体即空,本来寂灭。所以寂灭相亦不能执,一执即滞,不能流通,发不出本性具有的无量功德妙用。这是大乘教基本的观点。
思益梵天所问经说:“当知!佛不令众生出生死入涅槃,但为度妄想分别生死涅槃二相者耳。此中实无度生死至涅槃者,所以者何?诸法平等,无有往来,无出生死,无入涅槃”这说明证实相者,彻了一切法缘生性空,一无可执实相是活泼泼地,无障碍的,随缘随机,可以生起无量称性功用,所以除了自身证成解脱之外,更能发挥自性本具的度生利他种种功德。在觉体方面说,完成此种功德的作用即是般若(意即智慧,不过不同世间的智慧,故用原名。)
依大乘说大涅槃有三德:
大涅槃三德 :
般若德——实相之相——光明遍照,一切无碍。
法身德——实相之体——一切功德法所依,遍十方三世。
解脱德——实相之用——众苦都尽,离分段变易生死。自利圆满,利他无尽。
从上亦可说:狭义的涅槃,只就解脱一方面说;广义的涅槃,则从实相的体、相、用三方面说。但体、相、用虽然说为三方面,却是一实相的三方面,是不能分割的。
在大乘经论内,往往把实相的体与相,用同时相对地说,并指示人们说:这是一体的两面(或三面)不能把它分裂执为两边,不执两边即能契于中道。体证实相。所以有时称实相为“不二法”。
兹列通常于经论内见到的“不二法”,以供各位参考:
实相
体、性空、真空、寂、不变、无生、无知、泯一切、定、平等、无量寿。
相或用、缘生、妙有、照、随缘、生、无不知、立一切,慧,差别、无量光。
三、体证实相之一般步骤
无论原始经典或大乘教法,有一个一贯的目标,即是:教人如何体证实相。究竟说,除了体证,佛法的真价值是无法显示的。佛法内常说:“说食不饱”,即是通常说画饼不能充饥的意思。所以佛法不光是哲学,哲理在佛法内的地位并不太高,它只能令人启信得解,是一种方便,本身不能视为究竟法。佛法内甚至有些宗派轻视哲理,而主张从实践中直接去体证(例如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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