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传入西藏的标志
公元1世纪印度佛教经中亚越过葱岭传入我国,在中国广阔的地域生根、发展,逐渐嬗变为中国佛教,并形成很多的宗派。藏传佛教是在我国青藏高原地区经过长期的发展,具有了国际性、地域性特点的佛教。同其他地区的佛教有着不同的特点。而佛教何时传入西藏,由于没有完整的文献可考,故有很多的传说。最早的传说是,佛教在阿育王后约公元前137年即已传入了西藏,并在伊兰山麓建有佛寺,但不幸很早就毁废了。流行的传说是,在东晋时期,松赞干布前五代托托日年赞(公元317年,《唐书》称陀土度)时,有五位印度僧人被聘为王师。传说此王60岁时,空中降下四宝,可是当时的民众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经询问那五个印度增人,才知道四宝是:合掌的莲花手、小舍利塔、刻有“唵嘛呢叭(口+弥)吽”六字真言的宝珠、《庄严宝王经》;又据另一传说云:当时降下的不是四宝,而是装的《宝箧庄严经》、《百拜忏悔经》、《十善经》、《十二因缘经》和黄金宝塔的箱子,因为当时无人研读,尊重为天降的宝物秘典而保存起来。据说,天降四宝同时,又闻空中有说话之声:“自兹当俟五世,始晓此事。”于是,这些佛教用物和典籍,被称为“年波桑娃”(1980年西南民族学院学报4期《贤者喜宴》中译为“去秘神物”,大约是天降秘典神物之意),由托托日年赞放置在雍布拉康宫加以供奉。这些传说在藏文史籍中被认作佛教传入西藏的象征。还有一个饶有趣味的传说:西藏佛教的传播是释迎牟尼佛的预言,而弘传佛教最为力者为尼德具·乌泽克齐活佛。陈天欧所著《喇嘛教史略》记载这则故事说: 一时佛陀为众弟子所环绕,应于竹林精舍苑中,眉间忽发五色妙光宛如虹霓,其光屈折射向北方雪国(西藏),释尊莞尔而现无限欢喜,目视彩光的方向。一菩萨请释尊说明此奇瑞的原因,释尊乃授以《梵莲华经》,经文言曰:“此恶魔恶神所居住未开化的雪国,三界请佛从未施以教化,但将于我教将传入此国,恰入太阳光照全国而教化之。”活佛乌泽克齐乃自愿前往教化此未开化的雪国,此活佛前身原为菩萨,在请佛之前曾立誓愿曰;“我将住三界请佛未征的雪国任教化难以济度的人民,此雪国将为我教化之地,我能将恶神恶魔化为慈父慈母,我能为其师,我能成为照耀彼等黑暗的灯光。三界请佛的圣敦将照耀此未开化的雪国,对三宝的信心将感无量乐福,一切众生皆大欢喜”。菩萨作此誓愿时,由菩萨之心发出“萨达利加”华般的光明,普照全世界。嗣后其光明上升百方极乐世界而没入光明无限的佛心,不久再由无量佛心重现,以教化雪国化身为佛的宏愿,没入莲花之海。 当然,这些都是宗教的传说故事,实际上佛教开始在西藏传播,并非起自民间,而是靠吐蕃王室的提倡。公元7世纪,已经建政于山南地区的鹘提悉补野部族,在征服雅鲁藏布江以北的苏毗政权后,基本统一了西藏高原,建立了吐蕃王朝。王朝的第二代松赞干布在位时,吐善的疆土又有扩张。他在平定族部“父王六臣”、“母后三臣”等氏族贵族为对抗王权统一而掀起的叛乱后,即以毕生的精力为巩固王权、发展经济和文化,提高吐蕃的声威而奋斗。这时在吐蕃的周邻,如大唐、天竺(印度)、尼婆罗(尼泊尔)、于阗、葱岭诸国,甚至青藏高原东部的吐谷浑等,几乎都是信仰佛教的国家和部族。随着吐蕃对外经济、政治、文化交流的开展,佛教僧人进入吐蕃国境是完全可能的。 松赞干布为了发展吐蕃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深感有必要创立一种正规和统一的文字。在他执政初期,曾经两次派人赴天竺学习文字。但因旅途艰难、气候不适应等缘故,未能如愿以偿。最后又派大臣屯米·阿鲁的儿子屯米·桑布扎前往天竺。屯米·桑布扎(端美三菩提)到达天竺后,拜精通声明(即音韵学)文字的大学者李瑾和拉日桑格为师,除学习诸种科学外,还学就了各类大乘佛经。据说屯米·桑布扎携带了包括大乘经典在内的多种书籍返回吐蕃。并模仿纳卡热及迦什弥罗(即分之克什米尔)等文字,创立了藏文。 屯米·桑布扎并不是一个佛教徒,但他曾经学习过大乘经典。因为在古代印度和葱岭诸国中,社会文化往往操诸于婆罗门和佛教僧人的手中,他在学习的过程中,虽然不一定接受婆罗门和佛教的教义,但作为一门社会文化知识,他依然将有关书籍带回。在创造了藏文之后,为了推广新的文字,他在松赞干布的支持下,设置译场翻译书籍。参加译书的人员中就有一些知名的外族增人,如印度的学者拘萨罗、波罗门先伽罗,迦什弥罗的达努,泥婆罗的室罗曼殊,汉地和尚玛哈德瓦茨(旧泽大寿天和尚)等。屯米·桑布扎主持的译场,其宗旨显然是为了推广藏文和传播文化,但也翻译了一部分宣扬佛教教义的经典。这些初译的佛典,由于受藏文初创阶段的局限,仅能译其音,不能译其意,其社会意识微乎其微,而且此期间所译经籍,已无从考实,故而不能以此作为佛教正式传入吐蕃的标志。 佛教正式传入吐蕃,应该是唐蕃、泥蕃文化交流的结果。松赞干布当政后,由于统一王权的日渐巩固,从都城逻娑(即拉萨)至四边驿道的开拓,这对文化闭塞的形势有所突破,他重视吸收外族文化籍以发展和丰富吐蕃民族文化。唐朝当时是经济、文化最发达的封建帝国。唐贞观八年(公元634年),松赞干布遣使赴长安向唐朝正式通好,唐太宗即派外交官马德遐持书到吐蕃答礼,从此建立正式关系。另一方面,松赞干布用兵征服象雄部落联盟后,即和喜马拉雅山国泥婆罗(尼泊尔)有了接触。泥婆罗大约于公元5世纪进入封建社会,经济文化比吐蕃发达,其金属铸造、雕刻、绘画、建筑等工艺技巧都具有相当水平。约在公元7世纪30年代,泥婆罗王鸯输代摩主动遣使向吐蕃通好,从而加强泥、蕃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关系。 随着唐蕃、泥蕃的正式建交后,又采用和邻邦联姻的方式,来进一步巩固王权和提高吐蕃的威望。在唐太宗时,突厥、吐谷浑皆尚唐之公主,松赞干布也作过同样的要求,唐太宗不允,还率兵进攻吐谷浑。虽然吐蕃为唐朝打败,但他仍然坚持求婚,唐太宗终于贞观十五年(公元641年),将文成公主下嫁吐蕃,并结盟好。此时,在唐朝与吐蕃之间所在的少数民族均为松赞干布征服。 到贞观二十二年,他还协助唐使王玄策攻破中天竺。在他对唐用兵之前,已经征服了泥婆罗(尼泊尔),并娶了墀尊公主。唐朝和泥婆罗都是盛行佛教的国家,特别是上层社会,崇信佛教已蔚成风气,文成公主和墀尊公主都是虔诚的佛教徒,其丰厚的嫁奁中有不少本国的工艺珍品。所带的佛像又栩栩如生,她们的信仰在吐蕃王朝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松赞干布与泥婆罗和唐朝通婚之后,接触到唐朝和印度的文化,尤其是佛教给他的感化力最强,他据佛教的思想,颁发了“十善”及“十六要律”的“民众守则”。 所谓“十善”是: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两舌;六不恶口;七不绮语;八不贪欲;九不瞋恶;十不邪见。 所谓“十六要律”是:一要虔信佛教;二要孝顺父母;三要尊敬高德;四要敦睦亲族;五要帮助邻里;六要出言忠信;七要作事谨慎;八要行为笃厚;九要钱知足;十要报德报恩;十一要如约还债;十二要斗秤公平;十三要不生嫉妒;十四要不听馋言;十五要审慎言语;十六要处事宽厚。松赞干布就是这样用佛教的精义,演变为社会上共守的道德和行为标准,并用这些标准来判断民众善恶和进行赏罚、吐蕃王室倡导人民信仰佛教以化其心,用佛教精义制定政治律条以治其身,使吐蕃的文明又向前迈进了一步。由于松赞干布娶了两位外来公主,她们带去的佛像文物中有阿閦金刚像、弥勒像、多罗(观音)像、悉达多太子像、释迦牟尼佛像,以及许多的经论、法物。还有一些僧尼。因为两位公主给西藏带进了佛法,故在西藏的历史上,都以为她俩是观音菩萨的化身,将其崇拜为多罗天女。文成公主为青多罗,墀尊公主为白多罗。松赞干布死后,也被尊为观音,或有说他是阿弥陀佛的化身。 但松赞干布也是本教的“扶持之王”,虽然他倡立佛教,但根据敦煌发现的古藏文《历史文书》这部吐蕃信史中,丝毫也见不到有关地提倡佛教的记载,可以说他还不是一个佛教徒。只是两位佛教王妃的信仰引起了他注意,佛教的义理也给他一些启示。当时松赞干布的权力是稳固的,那些列身于奴隶主贵族上层的本波巫师慑服于他的威望,更何况本教的社会意识形态,在社会生活领域中仍然顽强地起着支配作用。因上述颁发的“十善”及“十六要律”只是他尊重墀尊公主和文成公主的宗教信仰而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他还征调了一些奴隶,帮助汉泥(尼婆罗)工匠各按本国的建筑样式,在罗娑江山脚下,建修了两座佛寺,一座供奉墀尊公主所带去的泥(尼婆罗)式的佛像,称为“四喜幻显殿”,即今大昭寺之前身;另一座供奉文成公主携带的汉武佛像,称为“逻娑幻显殿”,即今小昭寺的前身。这两座佛殿在当时虽然仅是施供香火的庙宇,而不是佛、法、增三宝具备的寺院。不过,佛教至此在吐蕃总算有了落脚之地,历史上一般都以此作为佛教正式传人的标志,时间大约是公元7世纪40年代。但是,可以设想,刚传入的佛教在吐蕃毫无社会基础,而被人生硬地移植到本教势力统治的国土范围,其开始的处境十分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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