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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师考源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3日
来源:不详   作者:张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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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师考源

  作者:张羽新

  元朝统一西藏地方以后,设立帝师,总领宣政院,掌理全国佛教及吐蕃事务,这不仅是元朝历史上的大事,也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著名事件。因此,受到藏学家和历史学家的青睐,有关的论著很多。但是,有些问题研究得还很不充分,仍有进一步深入探讨的必要。例如,关于帝师制度的历史渊源,流行的说法是,初创于西夏,而且始设时就是吐蕃僧人独据的僧官职务。其实,历史的事实并非如此。大量的历史文献证明,它渊源于儒家“王者必有师”的治国思想和相关职官制度。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这种思想和职官制度就已经在社会上流行。“帝师”作为皇帝之师的专用语词,至迟在西汉时期就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广泛应用。之后,在元朝封赠第一任帝师八思巴以前的千余年历史长河中,“帝师”不绝于书。仅罗列事实于次,以就正于方家。

  一、元朝帝师制度沿袭西夏说缺乏充足的证据。忽必烈救封八思巴为帝师的初衷是表彰其创制蒙古新字之功,只是在其圆寂之后,帝师才演变为萨迎派僧人独据的最高僧职,这和西夏根本不存在制度上的继承关系

  过去,藏学界一般认为,帝师制度始创于元朝,初设于忽必烈时期,并随着元朝的灭亡而结束。近些年来,有的学者认为它是沿袭西夏僧官制度而来。1981年,在北京市房山县云居寺发现了一份明朝正统十二年(1447年)刊印的藏汉文合璧《圣胜慧到彼岸功德宝集揭》,在其汉文题款中有“贤觉帝师”之称,有的专家根据题款末尾皇帝尊号为西夏仁宗而定之为西夏时代作品。有些专家据此断定,元朝的帝师制度是仿照西夏有关制度设置的,说“帝师是忽必烈仿照西夏制度创设的一员官职,意思是帝王之师”。又说,“西夏时期有帝师之称,修正了中国帝师之设始于元代的传统看法”,“元代这种帝师制度可能是在西夏设制(置)帝师的基础上形成的。不仅帝师的名称本身和在僧官中的极高地位在西夏已经形成,就连帝师的民族成分为西藏僧人也可能源于西夏”。

  此说一出,得到很多藏学家的赞同,并为新版《辞海》认可、吸取。为免去读者的翻检之劳,现照录其“帝师”条原文:“帝师,僧官名。意为‘皇帝之师’。西夏后期始设。如夏仁宗时有贤觉帝师波罗显胜,任功德司正,掌管境内佛教。元代形成制度,元制:皇帝即位之初,例从蕃僧受佛戒,历朝皆设帝师。忽必烈曾从八思巴受佛戒,蒙古中统元年(1260年)封为‘国师’。至元七年(1270年),升号‘帝师’。此后,嗣为帝师者,皆为萨迎款氏后人或萨班、八思巴之弟子及后人,例领宣政院事。” 

  《辞海》是权威工具书,经其采纳,似成定论。然而,我们经过深入研究、考察,发现这并不符合历史的事实,因而本着切磋琢磨、“疑义相与析”的治学精神,不揣溥陋,提出商榷。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西夏设立帝师缺乏科学根据。在已经发现的西夏文献,例如《文海》、《番汉合时掌中珠》、《天盛年改旧定新律令》,以及有关的汉文典籍和碑刻等历史文献中,均未见西夏设帝师的可靠证明,因而上述“贤觉帝师”的题款属孤例,作为立论的根据,显然过于单薄。其次,这条资料本身的可靠性,仍需进一步作科学考证。认定明朝正统十二年(1447年)刊印的藏汉文合璧《圣胜慧到彼岸功德宝集揭》为西夏作品,主要根据是认定汉文题款末尾“奉天显道、耀武宣文、神谋睿智、制文去邪、悼睦AL恭皇帝再详勘”一语中的皇帝,系西夏仁宗的尊号。但是,论者忽略了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西夏仁宗的这个所谓“尊号”并非生前所有,而是死后的溢号。这至少说明,这件作品的题款是在仁宗逝世之后写的,因为在世时决不能用溢号。西夏仁宗死于乾枯四年(1193年)九月,这件作品的题款必在此之后。这时距西夏的灭亡(时在李观二年即1227年)仅有34年,而距重刊这件作品的明朝正统十二年(1447年)则长达254年;这个有仁宗皇帝溢号的题款究竟是在西夏灭亡前的34年中写的,还是在西夏灭亡后220年中写的,很难邃然论定。西夏灭亡之后,很多到中原地区的西夏僧人,仍怀故国之思,在许多题刻中,仍用“大夏国”之称。因此,在发现确凿的新证据之前,很难排除那个题款系西夏人后裔写于元明时期的可能性。再次,成吉思汗灭西夏时,对西夏皇室僧人采用了极为残酷的杀戮手段,但有关历史文献中只提到“国师”而没有“帝师”。《黑靴事略》徐霆《疏证》曾引王撇之言云:“某向随成吉思(汗)攻西夏。西夏国俗,自其主以下,皆敬事国师。凡有女子必先以荐国师,而后敢适人。成吉思既灭其国,先窗国师—国师皆比丘僧也。”这条资料为当事人记亲历亲见,可靠性勿庸置疑。它说明,西夏灭亡之前,最高、也是最受尊敬的僧官是国师,并不存在所谓“帝师”。不然不可能不提到社会地位和宗教地位都比国师要高的帝师。说到底,西夏是否存在帝师制度尚难定论,元朝的帝师制度和它没有什么历史渊源,更不存在什么“继承”关系。

  其次,八思巴被封为元朝第一任帝师,是由于他创制了蒙古新字,系文化上的原因,而不是宗教上的原因,“帝师”是官职,而不是宗教职务(只是在八思巴死后,帝师一职才成为萨迎派僧人独享的僧官职位),这从另一方面证明,说它是仿照西夏的西藏僧人独享的僧官制度而设置的,是缺乏根据的。为此,有必要简单考证一下元世祖忽必烈初封八思巴为帝师的起因。对此,历来有两种说法:(一)西藏宗教界人士认为,主要是宗教上的原因,即八思巴为忽必烈传授大灌顶;(二)元朝官方和部分汉地僧人认为,主要是文化上的原因,即忽必烈为表彰八思巴创制蒙古新字(即八思巴字)之功。

  第一种说法,以《汉藏史集》和《萨迎世系史》为代表。达仓宗巴·班觉桑布于1434年写成的《汉藏史集》是这样说的:“其后,八思巴到了大都宫殿,为薛禅皇帝(即元世祖忽必烈)及其皇后、皇子传授了三续大灌顶,受封为帝师。薛禅皇帝向他奉献了乌斯藏十三万户及难以计数的为接受灌顶而奉献的供养。”

  萨迎派款氏家族的传人达钦阿美夏·阿旺贡噶索南于公元1629年写成的《萨迎世系史》中是这样说的:“其后,八思巴到达朝廷后,在他三十六岁的阳铁马年(即元世祖忽必烈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引者),当皇帝再次请求八思巴传授灌顶之时,改西夏甲郭王的王印为六棱玉印,连同诏书一并赐给,封八思巴为‘皇天之下、大地之上、西天佛子、化身佛陀、创制文字、辅治国政、五明班智达八思巴帝师’。所奉献大供养为白银一千大锭、绸缎五万九千匹,还有每次见面时所送的礼品及哈达、银币等。仅皇帝临时奉献的礼品据说总计有黄金一百多锭、白银一千锭、绸缎四万多匹。”

  第二种说法,以《八思巴行状》、《救建帝师殿碑文》及《元史》为代表,反映的是元朝的官方说法。

  《八思巴行状》是至元十七年(1280年)八思巴圆寂后,翰林学士王磐等奉救撰述的,可以说是有关这个问题最早的、最原始的资料,其权威性不可漠视。其说法是这样的:“庚午,师(即八思巴)年三十一岁,时至元七年(1270年),诏制大元国字,师独运摹画作成,称旨,即颁行朝省郡县遵用,迄为一代典章,升号帝师、大宝法王,更赐玉印,统领诸国释教。”>7Z里说的明明白白,八思巴是因为创制“大元国字”才被封为帝师的。因为至元八年(1271年)忽必烈诏书规定,八思巴字不准再称“蒙古新字”,所以撰于至元十七年(1280年)的《八思巴行状》,将其改称“大元国字”。

  《救建帝师殿碑文》是释法洪于元英宗至治元年(1321年)奉救撰述的,说“(八思巴)制字书以资文治之用,迪圣虑以致于变之化,其功大且远矣”。 很显然,是说八思巴创制文字之功最大,这当然也是忽必烈封赠八思巴为帝师以表彰其功的主要原因。

  明初宋镰等人编撰的《元史·释老传》是这样说的:“中统元年(1260年)世祖即位,尊(八思巴)为国师,授以玉印,命制蒙古新字,字成,上之。……至元六年(1269年),诏颁行于天下,……遂升号八思巴曰‘大宝法王’。这段文字显然是参考了《八思巴行状》写成的,只是在“大宝法王”之前,遗漏了“帝师”二字,因为忽必烈封赠八思巴为帝师和大宝法王是在同时。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再从八思巴的封号和溢号作简要分析。古代皇帝对于宠信的尊贵大臣,常常生予封爵,死赐溢号,即所谓“生封死溢”。封号与溢号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八思巴也是这样,生有封号,死有溢号,惟各种文献记载略有不同,列举如下:

  1、《八思巴行状》:(八思巴尊号)“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佑国、如意大宝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班弥怛拔思发(八思巴)帝师。”

  2、《佛祖历代通载》卷三十六:“英宗格坚皇帝改至治元年,诏各路立帝师殿,追溢曰: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佑国、如意大宝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班弥怛拔思发。”

  3,《救修百丈清规》:(八思巴赐号)“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佑国、如意大宝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

  4,《山居新语》[ Z]卷四:“帕克斯巴(八思巴)帝师法号: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佑国、如意大宝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班迪达帕克斯巴(八思巴)巴克实。”

  5.《辍耕录》卷十二:“帕克斯巴帝师法号曰: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知(智)佑国、如意大宝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班第达帕克斯巴巴克实。”

  6,《萨迎世系史》:“其后,八思巴到达朝廷后,在他36岁的阳铁马年.一封八思巴为:皇天之下、大地之上、西天佛子、化身佛陀、创制文字、辅治国政、五明班智达八思巴帝师。”

  7、《草木子》:“元朝西域胡僧八思麻(巴)知纬候,佐世祖定天下,制蒙古字书,以七音为本,特定一代之文,封为帝师,诏尊之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西天佛子、大元帝师。” 

  8,《元史·释老传》:“(至元)十六年,八思巴卒。讣闻,膊赠有加,赐号: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佑国、如意大宝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

  从这些文献资料来看,汉文文献如《八思巴行状》、《救修百丈清规》、《佛祖历代通载》、《山居新6M) ,《辍耕录》、《元史·释老传》,所记基本相同,《草木子》所记略异。而藏文文献《萨迎世系史》所记与上述汉文文献区别较大。笔者认为,《萨迎世系史》所记,应是至元七年(1270年)八思巴“升号帝师”时的封号,因为这里说的很明确,这个封号是八思巴“36岁的阳铁马年”(即庚午年,至元七年、1270年)忽必烈赐给他的。另外,这个封号中,在“帝师”名号前,没有“大元”两字,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至元八年(1271年),忽心烈才正式宣布改国号为“大元”。

  而汉文文献记载的八思巴赐号,都有“大元帝师”的名号,显然不是改国号大元之前的至元七年所应有的。而且《佛祖历代通载》明明写着,这个赐号是英宗至治元年(1321年)的追溢,应为溢号无疑。《八思巴行状》所记,是至元十七年(1280年)八思巴死后所赐,显然也应属溢号。

  八思巴的封号和溢号,内容大体相同,但也有区别。封号特别表彰了他“创制文字”(即创制八思巴字—蒙古新字)的功绩,这是与《八思巴行状》等汉文文献关于八思巴因创制蒙古新字,“升号帝师、大宝法王”的记载相吻合的。而在其溢号中,关于“创制文字”的内容,变得隐晦曲折了,更加突出了宗教方面的内容。这反映了帝师的作用,更多地转变为偏重于宗教方面。

  八思巴的溢号,是汉语、藏语、梵语、蒙语的组合,这在历史上是一个创造,它是元代多民族统一在政治和文化上的反映(后来,明清两代救封西藏宗教上层人物,也常常采用这种多民族语言组合的形式)。因此,对这个溢号的含义略加考释,是很有意思的。

  “皇天之下”—“皇天”是天的尊称,这句话是说普天之下(最尊贵)。

  “一人之上”—“一人”在古汉语中常用作帝王的谦称,此处借指皇帝。这句话说明帝师的尊贵还在皇帝之上。

  “开教宣文”—“开教”即开山、开祖之意,即开创一宗派。也含有一派宗教首领的意思。宣文,即宣扬、传布文化,此处指八思巴创制蒙古新字。

  “辅治大圣”—“辅治”,即辅佐;“大圣”,此指忽必烈皇帝。这句话是表彰八思巴辅佐忽必烈治理天下之功。

  “至德普觉”—“至德”指道德最高尚的人。《论语·泰伯》:“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己矣”;陶渊明《咏贫士诗》:“至德冠邦间,清节映西关”;普觉,大彻大悟、觉行圆满,佛教认为,“觉行,觉察、觉悟之二义,以之自觉、觉他,觉行圆满者曰觉者”。

  “真智佑国”—“真智”,据佛教界的解释:“又名圣智,缘真如实相之智,故名真智”,这句话的意思是,(八思巴)以崇高的智慧,保佑国家(长治久安)。

  “如意大宝法王”—据佛教界的解释,“变现自在如意曰如意”,“以大宝譬法”,“法王,佛之异称”。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八思巴是现身之佛(也即《萨迎世系史》所记八思巴封号中的“化身佛陀”之意),后来,到明清时代,“如意大宝法王”一直是对萨迎派首领人物的特用封号。

  “西天佛子”—“西天”,指佛国世界;“佛子”,菩萨之通称。这句话是说。八思巴系佛国世界的菩萨。

  “大元帝师”—至元八年(1271年),忽必烈正式宣布改国号为“大元”,故元朝自称“大元”。“帝师”,即皇帝之老师。

  “班弥怛,一“班弥怛,也译写作“班迪达”、“班第达”、“班智达”等(梵文pandita的汉语不同译写),是梵文博学多能之人的意思,相当于汉语“学者”之义。据《元史·释老传》:“八思巴生七岁,诵经数十万言,能约通其大意,国人号之圣童,故名曰:‘八思巴,少长,学富五明,故又称曰‘班弥怛’”。

  “巴克实”—系蒙古语“老师”、“师傅”的意思,元代文献中,也常译写作“八哈石”、“八哈失”等。《佛祖历代通载》卷三十六:“(大都妙善寺比丘尼舍蓝蓝八哈石)内而妃主、外而王公,皆敬以师礼,称曰:‘八哈石’,—北人之称八哈石,犹汉人之称师也”。由此也可知,《八思巴行状》所记八思巴尊号“……大元帝师、班弥怛拔思发帝师”,在一个溢号中出现两个“帝师”字样,似为词意重复。再看《山居新语》、《辍耕录》所记,则为“……大元帝师、班迪达帕克斯巴巴克实”,则可以明了,《八思巴行状》所记,八思巴名后的“帝师”一词,在元代的圣旨里,是写作”巴克实”的。当时在宫中也是称八思巴为“巴克实”的。“帝师”一词,是儒士乃据蒙文原意翻译为汉语的。可知,八思巴的正式溢号,应以《八思巴行状》、《山居新语》、《辍耕录》所记为准。

  从以上简要的叙述,我们可以断定,忽必烈救封八思巴为帝师,主要为了表彰他创制蒙古新字的功绩。与此同时,封赠他“大宝法王”才是宗教上的尊号,这两者有联系,但意义不同。不可否认,八思巴为忽必烈传授佛法是其受忽必烈尊崇并被封为帝师的一个诱因。但是,八思巴晋号帝师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创制了蒙古新字,这是其对元朝文化建设的一个重大贡献。所以,元朝主要是把他作为文化祖师,而不仅仅是作为佛教领袖崇奉的(八思巴之后,帝师失去了文化上的意义,而主要作为佛教领袖被尊崇)。所以,帝师制度的历史渊源,也应该从思想文化方面去研究,而不应该仅仅从宗教方面去探寻。

  另外,忽必烈崇奉八思巴为帝师是因其创制蒙古字,这从元朝和推广八思巴字并在全国建造帝师寺的活动也可得到证明。

  八思巴圆寂后,元朝曾为其造塔建寺,以资纪念。后来,又比照文庙之制,在全国各地建立帝师寺,作为贵族子弟学习八思巴字的蒙古学校,像汉族王朝敬奉孔子一样,把他作为文化的祖师供奉起来。因而帝师寺当时也有八思巴文庙之称。这是元朝在统一全国之后,在强大的汉族文化氛围中,为保持自己的风俗习惯、防止统治集团的汉化、稳定民族统治地位,而采取的一项重大的思想文化措施。

  元六年(1269年),八思巴创制蒙古新字之后,元世祖忽必烈曾颁发诏书,将其作为官文书的法定语文:

  “联惟字以书言,言以纪事,此古今之通制。我国家肇基朔方,俗尚简古,未逞制作,凡施用文字,取模楷(汉楷之误—引者)及卫兀字(维吾尔文)以达本朝之言。考诸辽、金,以及遐方诸国,例各有字,今文治浸兴而字书方缺,其于一代制度,实为未备,故特命国师八思巴(时八思巴尚未封帝师,故仍称国师—引者)创为蒙古新字,译写一切文字,期于顺言达事而已,自今以后,凡有玺书颁降,并用蒙古新字,仍以其国字副之,所有公式文书,咸遵其旧”。

  这是元朝建立之前,蒙古汗国的最高统治者,第一次用行政命令推行八思巴字(当时称为蒙古新字。在此之前,蒙古汗国的文书都是使用汉文或维吾尔文)。

  当时虽有设立学校教授八思巴字之议,但并未能实行。到至元八年(1271年)十一月正式宣布建国号为“大元”的前夕,即当年正月,“始下诏立京师蒙古国子学校,教习诸生,于随朝蒙古、汉人百官及怯薛歹(禁卫军—引者)官员选子弟俊秀者入学”那之是在当时的京师大都(今北京)首次设立的教授八思巴字的专门学校(当时亦称国学或国子学校)。

  当时忙于战争,这项计划并未能取得多大成效。至元十三年(1276年),元朝灭掉了南宋,随着统治地域的猛增,急需大批官员作补充,于是,设立八思巴字学校的问题,再次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是年,深得忽必烈信任的维吾尔族官员不忽木为此上疏:“臣等向被圣恩,律习儒学,钦惟圣意,岂不以诸色人仕宦者常多,蒙古人仕宦者尚少,而欲臣晓识世务,以任陛下之使令乎?然以学制未定,朋从数少。譬犹择嘉禾于数苗,求良骥于数马,臣等恐其不易得也。为今之计,如欲人材众多,通习汉法,必如古昔遍立学校然后可。若曰未暇,宜且于大都弘阐国学。择蒙古人年十五以下、十岁以上质美者百人,百官子弟与凡民俊秀者百人,律凛给各有定制。选德业完备足为师表者,充司业、博士、助教而教育之。使其教必本于人伦,明乎物理,为之讲解经传,授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其下复立数科,如小学、律、书、算之类。每科设置教授,各令以本业训导。小学科则令读诵经书,教以应对进退事长之节;律科则专令通晓吏事;书科则专令晓习字画;算科则专令熟娴算数。或一艺通然后改授,或一日之间更次为之。律国子学官总领其事,常加点勘,务要俱通,仍以义理为主。有余力者仍令学作文字。日月岁时,随其利钝,各责所就功课,程其勤惰而赏罚之。勤者则升之上舍,惰者则降之下舍,待其改过则复升之。假日则听令学射,自非假日,无故不令出学。数年以后,上舍生学业有成就者,乃听学官保举,蒙古人若何品级,诸色人若何仕进。其未成就者,且令依旧学习,侯其可以从政,然后岁听学官举其贤者、能者,使之依例入仕。其终不教者,三年听令出学。凡学政因革、生员增减,若得不时奏闻,则学无弊政,而天下之材亦皆观感而兴起矣。然后续立郡县之学,求以化民成俗,无不可者”。

  忽必烈可其奏。从内容来说,这道奏疏的大体思路和至元八年(1271年)的诏书是一致的,只是更加具体化而已。从中也可以知道,蒙古国子学校,是以汉族的国子监为蓝本创办的,以儒家经典为主要教材,以实用为目的。

  教习八思巴字的蒙古国子学在仁宗时,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元仁宗在至大四年(1311年)正月登上皇位以后,意图重振已经变得非常腐败的大元政权。他处治了一批腐朽无能而又是反对派的官员,采取了一些整顿财政、发展生产的措施。为此,急需一批能贯彻这些政策的人材。他曾起用了一批在世祖忽必烈时期有所作为的老将硕儒,但这些人毕竟年事已高,虽有经验,但无精力。于是,雅好文学、崇尚儒术、沉溺喇嘛教的仁宗,决意推行科举制度,以延揽人材。为了博取蒙古贵族的支持以保持政权的稳定,当然也要选拔、补充大批蒙古官吏,于是,把发展蒙古国子学作为一个重要途径。他登上皇位不久,即颁诏:“国子学,世祖皇帝深所注意,如平章不忽木等皆蒙古人(不忽木为维吾尔族—引者),而教以成材。联今亲定国子生额为三百人,仍增陪堂生二十人,通一经者,以次补伴读,著为定式”。 为了提倡专习八思巴字的国子学,当然要进一步尊崇文字的创制者八思巴。于是,在大都(北京)专门修造了供奉八思巴的祠庙大兴教寺。

  不过,仁宗酗酒成疾,其年不永,很多打算来不及付诸实施,就于延枯七年(1320年)年正月邃然归天。三月,年轻而命短的英宗即位(他实际执政时间不足3年半),他也想有所作为,但锐勇而轻率,在提倡国子学问题上,继续沿仁宗的政策方向前进。他操政柄仅半年,就于当年十一月,“诏各郡建帝师八思巴殿,其制视孔子庙有加”,并颁发专门谕旨:“八思八(巴)帝师,薛禅皇帝(即元世祖忽必烈)时分,蒙古文书起立来的。上头盖寺者说来,前者盖了有来。如今交比文庙盖的大。随处行文书都交大如文庙。八思八帝师根底教盖寺者,么道。圣旨(与)了也。钦此。都省咨请依上施行”。

  英宗又命被救封为光禄大夫、大司徒的大永福寺住持释法洪撰写了《救建帝师殿碑文》,置巨碑于京师帝师殿。碑文中突出宣扬了八思巴辅佐忽必烈和创制文字之功,应该像尊崇孔子一样尊崇八思巴。碑文中说:忽必烈时期,“其政治之隆而仁覆之远,固元首之明、股肪之良有以致之,然而启沃天衷、克弘王度,实赖帝师之功焉。皇上重离继明、应乾承统,以为法位久旷,道统将微,以师犹子之子公哥禄鲁斯监赞,嗣帝师位,律修其法。敛时五福,枯我家邦。有河西僧高沙刺巴,建言于朝,以为孔子以修述文教之功,世享庙祀而光,帝师德侯将圣师表一人,制字书以资文治之用,迪圣虑以致于变之化,其功大且远矣。而封号未追、庙享不及,岂国家崇德报功之道哉!大臣以闻,诏郡国建祠宇,岁时致享”。

  建造帝师殿的诏书,在全国得到贯彻执行。大都、上都的帝师寺由皇家直接建造。各行省的帝师寺,由各地按照要大于当地文庙的要求,自行建造。这些帝师寺现在均已毁记无存。不过,仍有许多历史文献可征,使我们可概略了解当时各地帝师寺建造情况。《到顷镇江志》载有至治二年(1322年)帝师寺碑记,对镇江帝师寺的建造情况记述颇为详备。

  碑记首叙缘起:“至治元年(1321年)秋八月,郡奉诏立寺祠帝师。越明年五月,寺成、刻石纪绩。”这说明各地是奉英宗皇帝诏书始建帝师寺的。次述八思巴创制蒙古新字之功及建寺由来:“维皇元肇造区夏,字书未有创制。在世祖皇帝(忽必烈)时,巴思拔(八思巴)帝师协赞圣漠,爱始撰作,本西番书,纲纪音画,音以为宗。而字有母,轻重浊清,损益升升,母子根干,文生字成。字约音传,四变而极。冲从贯通,其施弗穷。于是,刻之玺宝印符,笔之诏令文议,达书名于四方。立学建官,以训以庸。延枯三年(1316年)六月,先皇帝(元仁宗)采扼群言,博议朝著,王视功载,锡之荣号,作庙勒碑,月渴岁祭,通乎天下。今上皇帝(元英宗)陛下,复制诏立寺以祠,恢宏厥制,以致美焉。”这说明为八思巴建祠,主要是为表彰其创制蒙古新字之功,是像汉族崇奉孔子一样,是把他作为蒙古族文化祖师而崇奉的。即如碑记所说:“钦惟皇元建无疆之基,而帝师启无教之祀。圣天子崇德报功,隆天重地,琦软盛哉尸

  以上足以证明,元朝初设帝师,是为了表彰八思巴创制蒙古新字(八思巴字)之功,是像汉族尊奉孔子一样,尊奉八思巴为文化祖师,和西夏的僧官制度不存在“仿照”的渊源关系。这也进一步说明,帝师制度源于西夏说,缺乏科学根据,是不能成立的。

  二、“王者必有师”是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治国思想,“帝师”作为帝王之师的专门用语,在西汉以后的历史典籍中屡见不鲜,这是忽必烈师“汉法”建立帝师制度的真正历史渊源

  既然元代帝师制度源自西夏的说法不能成立,那么,为了求得问题的解决,我们应该转换思路,寻求新的研究途经。元朝的帝师制度既然是忽必烈统治时期创立的,那么我们就应该研究当时的历史背景,以及忽必烈的政治思想,才能得出符合历史的结论。  

  关于忽必烈救封八思巴为帝师问题,释法洪在奉救撰写的《救建帝师殿碑》中,曾从国家政治的高度,作过概略的说明:“古之君天下者皆有师,惟其道之所存,不以类也。故赵以图澄为师,秦以罗什为师,夫二君之师其人也,以其知(智)足以图国,言足以兴邦,德足以范世,道足以参天地、赞化育,故尊而事之,非以方伎而然也。皇元启运北天,奄荒区夏。世祖皇帝奋神武之威,致混一之绩,思所以去杀胜残,跻生民于仁寿者,莫大释氏。故崇其教以敦其化本。以帝师拔思发(八思巴)有圣人之道,屈万乘之尊,尽师敬之节,iiNiR至道之要,以施于仁政,是以德加于四海,泽洽于无外,穷岛绝屿之国,卉服椎结之氓。莫不草靡于化风,骏奔而效命。白雏来远夷之贡,火烷献珠域之深,岂若前代直羁摩之而己焉。其政治之隆而仁覆之远,固元首之明、股肪之良有以致之。然而启沃天衷,克弘王度,实赖帝师之助焉”,而八思巴“制字书以资文治之用,迪圣虑以致于变之化,其功大且远矣。”在这里,法洪除了说明八思巴辅佐忽必烈统一天下、创文字之功而被封为帝师的政治原因之外,又着重说明了皇帝皆有老师是历代封建王朝古已有之的传统,并以图澄、罗什为例说明僧人可做皇帝老师也是古有先例,这是为忽必烈救封八思巴做帝师寻找“理论”根据,说明忽必烈此举并非别出心裁,也不是因为曾从八思巴受佛戒,抑或个人关系密切感情用事之举,而是把它提高到国家大计的高度,是效法古帝先王(“古之君天下者”)的治国之道。

  所谓“古之君天下者皆有师”,是中国古代儒家“王者必有师”治国思想及其相应职官制度的概括。

  儒家“帝王要有师”的治国理论产生很早,大约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思想形成时就有了。被儒家和历代中原王朝奉为经国治民之典的《尚书》里,就提出了帝王要有师的思想。《尚书·商书》里说:“能自得师者王”(疏:“求圣贤而事之”);《尚书·周书》里说:“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王左右”(疏:“保,太保也;师,太师也”);又说:“立太师、太傅、太保”(疏:“师,天子所师法;傅,傅相天子;保,保安天子”)。这里说的都是一个意思,就是帝王要有老师。

  战国时期的著名政治思想家、儒家文化的代表人物孟子更直接提出了“王者师”的政治理论。他说:“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人民亲于下,有王者起,必来取法,是为王者师也”。从文化渊源上来说,这应该是“帝师”的同义语。

  建立,秦始皇自加“皇帝”尊号,“皇帝”成了全国最高统治者的专用称谓,“王者师”正式演变为“帝师”一词并且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广泛应用,正式出现在历史典籍中。《史记·留侯世家》记张良谋刺秦始皇不成,亡命下邱,强忍羞愤为一位穿破旧衣服的老者跪着穿鞋。老者又对他进行了种种考验,认为他可成大事,即授其一部兵法,说:“读此则为王者师矣”。后来,张良果然辅佐刘邦夺取了天下,被封为留侯,位极人臣。然而为了避免杀身之祸,他拟弃官云游,人问他为什么,他说:“今以三寸舌为帝者师,封万户、位列侯,此布衣之极,于良足矣”。自始“帝者师”作为“王者师”的同义语,得到社会的认同和广泛应用。

  《汉书·朱云传》云:“至成帝(刘鹜,公元前32一前7年在位)时,垂相故安昌侯张禹以帝师位特进,甚尊重。”马之是“帝师”作为帝王之师的专用名词,第一次正式出现在历史典籍中。之后,“王者之师”、“帝者师”、“帝师”史不绝书,略举数例,以见一斑:

  《大唐故处士杨君墓志》:“夫人张氏,南阳之贵族也。子房(即汉代张良—引者)为帝者之师,茂先居兴王之佐”:

  《大唐故朝散大夫尹君墓志铭并序》:“昔帝王流祀,爱为王者之师”。

  唐代著名学者苏鹦撰《杜阳杂编》卷中:“永贞元年(唐顺宗李诵年号,公元805年)南海贡奇女卢眉娘,年十四(眉娘生而眉如线细长也—原注),称本北祖帝师之裔,自大足(唐武则天年号,公元701年)中流落于岭表(后汉卢景柞、景裕、景宣、景融兄弟四人皆为帝师,因号为帝师也—原注)”。

  另外,在元朝宣布国号之前的蒙古汗国时期有关文献中也有“帝王师”的记载。公元1258年初,即距忽必烈救封八思巴为帝师的13年之前,忽必烈以藩王身份奉蒙哥汗之命,主持佛道两教辩论《老子化胡经》的真伪,其中一项内容就是佛道两教谁能为“帝王师”问题。忽必烈当皇帝之后,命大都云峰禅寺住持如意祥迈长老等编撰的、记录这次辩经过程的《至元辩伪录》一书,专门僻有一节驳斥道教所说“上古之君皆受教于老子”,“随代为帝王师”的问题。佛教代表人物引用儒家经典说:“鲁衰以问于子夏曰:‘五帝三皇皆有师乎?子夏曰:‘有。臣闻皇(黄)帝学乎太真.一上之所叙,文极分明,而言老子随代为帝王师,何出言之狂悖哉!”呢〔这里佛道两家都是以儒家“帝王必有师”的治国思想为辩论的理论根据的,忽必烈对此当然是知道的。

  这些都说明,“帝王必有师”的儒家治国思想,包括“帝师”专用名词和作为帝王之师的“三傅”职官制度是元代以前汉文典籍和历代中原王朝都有的,当然不存在西夏创立的问题。

  前已述及,“王者师”作为一种职官制度,在秦汉以前的商周时期就曾实行。秦汉以后,作为“王者师”的太师、太傅、太保虽然大都成了一种给予大臣崇高荣誉的虚衔,但仍有为天子和诸君所师法的含义。历史上一些开明君主、有作为的皇帝,也常常阐发这种思想,作为经国治民的重要准则。著名的唐太宗,就曾多次强调过帝王师的重要政治作用。《贞观政要》记载:“贞观六年(632年),诏曰:‘联比寻讨经史,明王圣帝易尝无师傅哉?前所进令遂不睹三师之位,意将未可,何以然?黄帝学太颠,额项学录图,尧学尹寿,舜学务成昭,禹学西王母,汤学威子伯,文王学子期,武王学歌叔。前代圣王未遭此师,则功业不著乎天下,名誉不得传乎载籍。况联接百王之末,智不同圣人,其无师傅,安可以临兆民者哉!”;“贞观八年(634年),太宗谓侍臣曰:‘上智之人,自无所染。但中智之人无恒,从教而变。况太子师保,古难其选。成王幼小,周、召为保、傅,左右皆贤,日闻雅驯,足以长仁益德,使为圣君。秦之胡亥,用赵高作傅,教以刑法,及其嗣位,诛功臣、杀宗族,酷暴不已,旋踵而亡。”

  唐太宗的这种政治思想,对唐代的职官设置有着重大影响。《大唐六典》在记述这个问题时说:“汉承秦制,不置三公。汉末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师傅之官在三公之上。后汉因之。师傅尊号曰‘上公’。置府僚,魏晋江左皆然。后魏太师、太傅、太保尊号曰‘三师”。后周又为三公。隋氏又为三师,皇(唐)朝因之”;“三师,训导之官也。其名即周之三公,汉哀平间,始尊师傅之位在三公之上,谓之‘上公’。明虽天子必有所师。其后或置或废,大抵无所统职。至后魏特称‘三师’以正其名。然非道德崇重,则不居其位,无其人则缺之,故近代多以为赠官。皇(唐)朝因之”

  由于政治开明的唐太宗李世民被后来的历代王朝奉为“明君圣主”的典范,而强大的唐代则被称为“盛世”,所以唐太宗的治国之道和唐朝的职官制度,常被后来历代王朝奉为楷模,元朝建政,即多所参照,其中当然包括“帝者师”制度。《元史·百官志》说:“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各一员,正一品,银印,以道燮阴阳,经邦国,有元袭号,特示尊崇。太祖(成吉思汗)十二年(1218年)以国王置太师一员。太宗(窝阔台)即位,建三公,其拜罢岁月皆不可考。世祖(忽必烈)之世,其职常缺,而仅置太保一员(即刘秉忠)。至成宗(铁穆耳)、武宗(海山)而后三公并建而无虚位矣”。蒙古汗国时期和元初的三公,不是荣誉虚衔,而是实职。例如,成吉思汗时期的太师木华黎和忽必烈时期的太保刘秉忠,都是位高权重的大员。

  元朝建立帝师制度的决策者忽必烈是一个热心学习汉文化,并以“汉法”(指中原地区历代王朝的统治思想、制度和经验)得天下、治天下的大元王朝的开国皇帝。他崇尚儒家,建政仿效盛唐。改总制院为宣政院(唐朝皇帝接见吐蕃使者在宣政殿)即其一例。这些都是治元史者都知道的史实,勿庸赘述。其建立帝师制度的政治思想即渊源于此。

  忽必烈青年时期,曾立志统一全国,特别是汉族广大地区,“思大有为于天下”,因而特别注意学习汉族文化,尤其是儒家的治国之道。1242年,他曾延请燕京庆寿寺的海云大师到漠北,请问“佛法中有安天下之法否?,海云回答说:“若论社翟安危,在生民之体戚,体戚安危皆在乎政,亦在乎天,在天在人皆不离心”。这使忽必烈了解了儒家治国的要旨,使他极为高兴。海云南还,留其法弟子子聪(即刘秉忠)随侍忽必烈藩邸。1251年,蒙哥登上蒙古国的汗位后,即令忽必烈总揽漠南汉族地区军政事务。在这前后,他延揽了一大批汉族儒士和将领。云中人赵璧通蒙语,为忽必烈讲解《大学衍义》,又以蒙语译讲《论语》、《大学》、《中庸》、《孟子》等。亡金状元王鄂为忽必烈译讲《孝经》、《尚书》、《易经》等儒家学说及治国之道。程朱理学大师许衡,以及姚枢、窦默、郝经、商挺、张文谦、王磐、王文统、宋子贞、徐世隆、刘肃、李711、张易、王询、李德辉、赵良弼等一大批儒学之士,陆续被接纳于藩邸。一批汉族官僚、将领,如史天泽、董文炳、杨惟中、张柔等也倾心归属。1252年,张德辉与著名的文学家元好问往见忽必烈,请他接受“儒教大宗师”的尊号,他欣然认领。1256年,忽必烈命刘秉忠卜地,在位于内蒙古草原南接汉地的桓州东、滦水北的金莲川、仿汉地城市规制,营造开平府(后改为上都,在今内蒙古正蓝旗)作为发展势力、进而夺取天下的根据地。上述一大批汉族儒士和官僚、将领,聚集在这里,或出谋划策或统军治民,成了历史上著名的金莲川幕府的骨干。

  1260年,忽必烈在开平,经过传统的忽里台(蒙古贵族大会)仪式,夺取了蒙哥汗死后遗留下的蒙古国大汗宝座,他立即依照中原历代王朝的惯例,正式建元“中统”。在亡金状元王鄂代笔的即位诏书里,忽必烈又公开宣布,自成吉思汗以来“武功迭兴,文治多缺”,要“祖述变通”,即既要继承成吉思汗以来的祖制,又要采用汉族封建王朝的典章制度,即师“汉法”。中统建元之始,郝经就向忽必烈提出:“昔元魏始有代地,便参用汉法。至孝文迁都洛阳,一以汉法为典,典章文物,案然与前代比隆”。著名理学家许衡也谏言:“考之前代,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汉法,乃可长久”。稍后,徐世隆也向忽必烈献策:“帝中国当行中国事”。这些都为忽必烈的建政,确定了基本原则。这也正迎合了忽必烈进而统一广大汉族地区的政治需要,因而多被采纳。

  在这方面,刘秉忠起了关键性作用。他在忽必烈登大汗位之初,“参帷握之密谋,定社翟之大计”,是参与重大决策的铁腕人物。他完全按照历代汉族王朝的体制“创朝仪、立官制、改元建号”,为元朝建政立下了汗马功劳。因此,忽必烈以师事之,封为太保,中统五年八月(当年八月十六日改年号为至元)救封刘秉忠的谕旨说:“咨尔刘秉忠,气刚以直,学富而文,虽晦迹于空门,每潜心于圣道。联居藩邸,卿实宾僚,侧闻高谊二十余年,出从遐方几数万里,追予嗣服,须汝计安,不先正名,何以压众,宜崇师位,兼总政权。可特授光禄大夫、太保、参领中书事。卿其勉辅联躬,率先乃属,察朝夕之勤惰,审议论之是非,凡有施为,并听裁决。”所谓“宜崇师位”,即尊崇为(皇帝的)老师,这和“帝师”的含义是一样的。而这时的八思巴还只是一名“国师”(这是中原历代王朝封授僧人的最高职位)。其地位显然比刘秉忠低得多。刘秉忠虽然也是一个僧人,但他被封授的是俗人才能得到的最崇高职位(三公一般是不封赠僧人的)。因为在忽必烈眼里,刘秉忠不是一个僧人,而是政治军师。可见,忽必烈完全接受了儒家“帝王必有师”的治国思想。如果说,当皇帝之前主持佛道辩论,使忽必烈对儒家“帝王必有师”治国思想已耳熟能详,那么,救封刘秉忠为太保则是他仿效汉族王朝“王者师”职官制度的一个实例。救封八思巴为帝师也是如此(前已述及,始封八思巴的封号为“巴克什”即“师傅”之意),只是八思巴圆寂之后,帝师才成为西藏萨迎派僧人独据的官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帝师制度。所以我们说,元朝帝师制度源于儒家“帝王必有师”治国思想和相关的官僚制度,也是符合忽必烈的政治思想的。

  综上所述,元朝的帝师制度并非历史首创,也不是袭用西夏的僧官制度,而是源自儒家“帝王必有师”治国思想和中原历代王朝“帝王师傅”职官制度。这是我国各族人民创造多元一体的伟大中华文化的一个生动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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