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教育不仅仅等同于僧伽教育
佛教教育不仅仅等同于僧伽教育
俞学明
佛教教育和佛教的长足发展有着休戚与共的关系。佛教教育的开展,应在教内和教外寻找到共同的基点:使佛教“在世间”的生存,既有利于佛教自身的发展,也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佛教和社会的共生意识是佛教得以发展的前提。“佛教教育”的开展,需要考虑到佛教的丰富性、层次性、和社会的共生性和互动性,需要具有更为广阔的视野、更为整体综合的教育理念。
分析“佛教教育”这个概念,可以区分为三个层次:“以佛教为内容”的教育、“为佛教的教育”和“以佛教(界)为教育主体”的教育。
“以佛教为内容”的教育,是把佛教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成果,佛教教育有必要超越佛教信仰的界阈,让生存在世间的人们分享佛陀和他的后继者们的智慧和创造。其教育物件是所有的人。
“为佛教的教育”,即为了佛教的生存和进一步发展而进行的教育,又包含两个层次,其一是让非信仰群体了解佛教,从而为佛教的发展争取更大的空间,其物件是社会各阶层;其二是扩大信仰者队伍,提高信仰者的综合素养,促进佛教人才的培养,其对象是以僧伽为首的“四众”。
“以佛教(界)为教育主体”的教育,教界一方面承担着自身人才培养的责任,另一方面借助教界的力量开展社会教育,把“兴学”作为教界参与社会、深入人间的管道,在利益群生的基础上,促进佛教的发展。这要求教界以人文关怀为主要方针,以利益大众、利益社会为目的,在人文关怀的基础上对社会大众传达佛法的精神理念。
这三个层次的“佛教教育”,其共同特点是“佛教为世间”,这既符合佛教的根本宗旨,又符合教育的核心取向。也只有首先破除“世间为佛教”的狭隘心理,树立“佛教为世间”的人间性导向,以助益佛法住世为核心目标,获得世间法和出世间法的相即不二,才能使教内外超越信仰的界阈,取得教育共识,真正做好佛教教育,在利益社会、利益大众的同时,发展佛教,显扬佛教超越时空的生命力,也才能真正成就“世间为佛教”。
佛教教育的成功是社会众缘和合的结果。在整个佛教教育的体系中,僧伽教育只是以佛教界为教育主体、为了佛教教团生存和发展、住持佛法而开展的对正式出家的佛教信仰者的教育,这相当于以上三个层次的佛教教育的交集。僧伽教育当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把佛教教育简单地等同于僧伽教育,僧伽教育等同于僧才教育,而僧才教育又仅仅等同于教理和修持的提高,这样的教育观念和实践不仅大大缩小了佛教教育的内涵,而且会阻碍整个佛教的发展,并进而限制佛教对社会的价值实现。同时,会促使大众产生佛教教育是教界自家事的误解,甚至会让一些大众进而认为佛教教育的目的就是佛教界抢夺人才、通过人才竞争发展佛教教团,与社会其他利益团体争夺社会资源,这种误解最终会导致大众和教界的疏离甚至敌视。无可否认,作为组织形式的佛教有其自身的利益诉求和取向,也无法逃离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官僚、腐败等弊端。但纯粹把教团作为社会利益团体,汲汲于“世间为佛教”,既不符合佛陀创教本怀,也无法让大众更好地分享佛教的精神文化价值,更不可能使佛教教团获得更为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空间。
当前中国社会对佛教教育的关注,是遍及了教、学、政三界的,这意味着人们有一个共识:佛教教育不仅仅是教界的事,佛教的发展也不仅仅是只关乎佛教自身的事,它同样关乎社会的安定和谐,关乎国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因而需要更多的人参与思考和规划。也正因为佛教教育兹事甚大,所以需要站在更为高远的立场上思考佛教教育的方向和构成,更好地动员社会多方面的力量,更好地运用佛教文化资源,促进佛教和社会的和谐共生、互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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