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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与藏族酒文化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7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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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传佛教与藏族酒文化

  众所周知,藏族是几乎全民信仰喇嘛教(藏传佛教)的民族,宗教深入社会的各个方面和人的心灵深处。因此,有人把藏族文化称之为“佛教文化”或“喇嘛教文化”。但是从酒文化来看,藏族文化实际上并非全属佛教文化范畴。佛教是主张“出世”的,它要求人们戒除“三毒”(贪、嗔、痴),摈弃一切欲望和追求,皈依于“三宝”(佛、法、僧)。饮酒作为一种物质欲,无疑是应当摈弃的。酒还易“乱性”,影响修行的虔诚,佛教入门的最初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淫邪、不妄语、不饮酒)即要求戒酒。因此酒与佛教本当是不相容的。但奇怪的是笃信佛教的藏族人民都喜爱饮酒。深受佛教影响的藏族社会都创造出了丰富多彩的酒文化。

  为什么在藏族社会中佛教文化能与酒文化并行不悖共同发展呢?我们知道,佛教是一种适应性极强的宗教。就象佛教传入汉族地区后,为适应深受儒家文化薰陶的环境,遂吸取儒家文化,发展形成了禅宗这样的佛教宗派一样,佛教自七世纪传入西藏后,亦经过三百年左右的适应过程,形成了融藏地原有的土著的宗教��笨教与佛教中的带有藏区特色的佛教��喇嘛教。中其教义、经典仍是佛教,但在某些仪轨和神祗方面都来自笨教,而且在修习上偏重于密宗。自元代开始,喇嘛教不仅在宗教方面而且在政治方面取得在藏区的统治地位。出现了政教合一制度。“出世”的僧人却管理尘世纷繁的事务,卷入政治的勾心斗角之中,这本身即与佛教宗旨相矛盾。但喇嘛教的领袖却能处之泰然,自圆其说,因此,它能包容酒文化,并让它发展,就无觉为怪了。

  酒,“天之美禄也”。“少饮则和血行气,壮神御寒,消愁遣兴”⑽藏族居住地区大都自然条件严酷,高寒多风。藏族社会由于长期停滞于封建农奴制阶段,生产力低下,人民的物质享受处于相当低的水平。由于物质贫乏,人们的嗜好亦极少。酒作为自古传下的一种生活品,不仅能增加藏族人民抵御劣气候的能力,更能给生活增添丰采和乐趣。尽管茶是藏族的第一饮料,但茶作为糌粑、酥油相伴的生活必须品,实际上成为了主食品。酒在诸如喜庆场合作为一种烘托气氛的饮料,亦是茶所不能取代的。藏族人民笃信佛教,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热爱生活,追求幸福。适度的饮酒并不影响他们对佛教的敬奉。因此,佛教在藏族社会的传播过程中,不能不对藏族人民传统的饮酒习惯表示某种认同。另一方面,世俗的上层亦有饮酒的嗜好,佛教要取得他们的支持,亦不能不迁就他们。在一份古代藏族文学作品《茶酒仙女》中把茶和酒分别作为高僧大德和国王、大臣各自的理想饮料,并说:国王和大臣们饮了酒,“智谋会象春潮澎湃,荣耀如旭日东升”;将军和勇士喝了酒,“胆量会象烈焰腾空,入阵时如同猛虎下山。”而茶则适宜高僧大德饮用,“使他们神智清醒,勤奋修行,增进智慧。”⑾这种把世俗与宗教人员相区别的态度和对酒的功用的肯定,反映了喇嘛教对酒及酒文化的现实主义态度。

  当然,由于佛教戒酒,藏族在向神佛教敬献和祭祀时是不能用酒的,而是以净水代替。这与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习惯以酒作祭祀品是不同的。

  应当特别说明,喇嘛教僧人实际上也并不都是戒酒的。在一些宗教书籍内,反而对饮酒的事津津乐道,承认酒对修行者有所脾益。如著名的《米拉日巴传》中写道:米拉日巴的师父、喇嘛教噶举派(白教)的祖师玛尔巴不仅自己爱饮酒,还叫米拉一起喝。后来米拉在深山苦修,节制饮食,却一直不能“摄界归脉”。一天吃了妹妹送来的酒和未婚妻送的美味食物后,功夫陡然大进。打开师父所赐的秘卷一看,才知道修行到一定程度后,“要全靠好饮食”“多少喝一点酒”,才能把全身脉结打开,生出乐、明、无分别的境界,到达“涅?”。米拉由此领悟到修习最上乘的密宗,要“以妙欲为道”的奥义,终成正果。

  由上述可知,喇嘛教最上乘的密宗是允许饮适量的酒的。酒对修上乘密宗的僧人是一种“方便”(即手段)。事实上许多密宗大师都是饮酒的。著名的喇嘛教宁玛派(红教)祖师莲花生就是个极爱饮酒的僧人,传说他曾在一个酒店连饮了七天七夜。

  不仅以密宗为主的宁玛、噶举等派饮酒,就连以“戒律精严”“着称的喇嘛教格鲁派(黄教),亦有僧人饮酒的”。如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便是“耽于酒色”的。但虔诚的宗教徒们并不因此而减少对他的尊崇。就是创立格鲁派的宗喀巴,也“认识到最好是强调饮酒和吃肉的象征意义。因为,否认它们的价值只会使自己在追求的范围内达到有限的目的。”⒀因为藏族的主食品是肉和粮、乳。在广大的牧区更以肉、乳为粮,故生活在这一环境中的喇嘛教,虽然反对杀生,都不得不吃肉,否则即难以生存。这种情况极好地说明佛教的社会适应性。在某种情况下,它不得不迁就于所处的环境,即使社会使其与某些戒律相悖。一位著名的格鲁派僧人,曾任塔尔寺住持,并且是十四世达赖的哥哥的土登美诺布活佛对此有一精彩的阐释:“吃肉本身并不是坏事。要说坏的话,就坏在你心里的想法:如果你认为吃肉是件快乐的事,那你就是以索取别的生命来寻欢作乐,这就成了坏事了;如果你吃肉仅仅是因为没有别的食物,或没有肉吃就难以维持生命,那就不是坏事。”⒁推及于酒,也是同样道理,在某种非吃酒不可的环境时,饮酒亦不算是坏事,只要不影响对信仰的坚定。当然,对藏区来,酒毕竟与肉在“生存必需”这点上,不能相比。因而格鲁派戒律,不戒吃肉,但仍戒酒,僧人饮酒的事例是极少的。

  还要指出的是,佛教的四大“根本戒”中并不包括戒酒(四根本戒即入门五戒中除酒以外的四戒)。可见酒并非在佛教深恶痛绝之列。只不过对出家人加以酒戒,防止其贪杯乱性,不能致志于修行,对于广大的信教群众来说,仅要求信仰教义,并不苛求戒律。自然在四根本戒之外的酒戒更不会施之于群众了。因而,尽管寺庙中戒酒,民间的造酒、饮酒照样兴盛发展。事实上正是这种文化上的兼容和涵化,使得藏族的酒文化更具特色。美国著名文化人类学家L. A.怀特有一句名言:“文化的目的就是满足人的需要。”⒂藏族的酒文化正是在满足雪域高原人们的需要中诞生、形成的。它也必然会随着藏族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需求的提高而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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