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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问题研究综述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1日
来源:不详   作者:(刘陆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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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问题研究综述
  《当代宗教研究》2009年第l期发表成富磊《信仰问题研究综述》一文,全文约16,000字。该文从信仰的概念辨析、信仰危机、信仰学科及理论研究等几个方面综述了国内的信仰研究现状。
  一、“信仰”概念存在诸多分歧
  中国古代没有“信仰”概念,当前国内学术界对其定义也众说纷纭,对“信仰”概念辨析尚存在诸多分歧。
  对信仰的研究始于对宗教的研究。现代汉语中的“信仰”概念来源于西方的基督教文明,但在当前中国语境中“信仰”一词的使用情况,远远超出了宗教范畴。对于“信仰”概念的界定,作者列举了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
  1、《辞海》认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主义的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
  2、《现代汉语词典》认为,信仰是对某人或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极度相信和尊敬,拿来作为自己行动的榜样或指南。
  3、国内学者李兰芬认为,信仰是人类思想史上一种精神文化活动的特征,信仰与宗教现象相关联。
  4、国内学者张曙光认为,信仰是由“相信”、“信念”、“信仰”递进发展而成的,只有那些具有极高乃至最高价值的信念,或者那些在精神领域占有主导和统摄地位的信念才是信仰。
  5、国内学者邓晓芒认为,真正的信仰仅存在于黑格尔谓之“自由宗教”的宗教中,这种宗教能够跨越时代、朝代、地域乃至种族、阶级、地位等诸多障碍,是一种建立在自我意识上的宗教。
  二、“信仰危机”--信仰研究的理论起点
  国内信仰研究大都以对“信仰危机”的研究作为理论出发点。对“信仰危机”的产生原因,学术界大致存在三种理论框架,这三种解释都具有超越学科界限的特点,具有普遍的代表性。
  l、现代性框架。这种观点以万俊人的《信仰危机的“现代性”根源及其文化解释》为代表。信仰危机是一种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的基本问题,是一种“现代性”现象。实际上,信仰危机是一种内在的文化价值冲突,是一个整合现代人价值信仰的问题。
  2、变动社会框架。这种观点以王宏维的《信仰危机·信仰对象·信仰方式》为代表,认为信仰危机是一种社会现实的冲击与反映。信仰危机是与社会变迁相关的一种信仰状态,是社会现实在个人精神层面的反映,是信念、信仰转变的一个特殊阶段,是新旧交错、更换替代之时出现的某种精神疑惑、空虚或倒错状态。
  3、信仰模式框架。这种观点以李向平的《私人信仰与社会结构的变迁——中国信仰的社会学解读》为代表,这是一种针对中国信仰传统而提出的解释框架。信仰危机的产生根源于中国特有的信仰模式,即私人的信仰通过宗教的公共形式而得以最终体现。中国信仰的模式是精神秩序直接等同于权力秩序。中国人的信仰危机,几乎近似于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权力或政治危机。解决信仰危机需要信仰与权力的双重“祛魅”。
  与各宗教传统大都形成了基于自身传统的“信仰学”不同的是,中国宗教历史中未形成明显的“信仰学”传统。
  (一)中国信仰学科的发展
  中国学术界中,早在1927年,吴稚晖在他的《一个新信仰的宇宙观及人生观》一书中,最先提出与宗教学相对的“信仰学”一词,他倡导建立一门“信仰学”。
  学者黄慧珍通过考察哲学史,从生存论角度搭建了信仰学研究框架。她认为,在信仰中生存,在生存中信仰,这是人类注定的命运;人与人之间没有信仰和不信仰的区别,只有信仰什么和不信仰什么的区别。
  学者荆学民从“马克思主义信仰学”角度提出,建立既区别于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又区别于宗教学的信仰学势在必行。在《人类信仰论》一书中,他从“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与“科学论”四个层面,对信仰问题进行研究,认为宗教是信仰走向的异化形态,荒谬是信仰走向的哲学误区,依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信仰应当走向真理。
  总的来说,当前国内对信仰研究的学科分野不明显且相关研究尚显不足。
  (二)信仰研究的三大论题
  各学科对信仰的研究,大都与本学科内的信仰论题相结合。各学科信仰研究围绕的论题主要有“政治信仰”、“道德信仰”与“法律信仰”三大领域。
  1、政治信仰。这一论题基本上是关于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研究。代表学者有荆学民、孟迎辉、郑敬高、桑玉成、商红日、秦维红等。这一论题的观点是,通过研究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引导人们建立正确的政治信仰。
  2、道德信仰。紧扣道德信仰危机是这一论题的鲜明特点。代表学者有黄明理、任建东、魏长岭等。这一论题的观点认为,引发道德信仰危机的原因或根源是多方面的,惟有在观念上确立或重塑道德信仰、加强道德回报的社会机制建设,才能克服道德信仰危机。
  3、法律信仰。参与讨论这一论题的学者众多,但理论上存在交锋。“法律信仰”派代表学者有罗军飞、李建华、许章润等,他们认为法治化就是法律的神圣化,法治表达了公众对法的一种神圣的法律情感。这种情感的形成不是靠法律的严酷和冷酷,也不是靠外力的强迫和压制,而是公众发自内心的对法的真诚信仰,这是一种类似宗教信仰般的情怀。
  针对“法律信仰”派的观点,张永和、刘焯、魏敦友等学者认为,“法律信仰”的提法有违法理,法律至上的追求不等于“法律信仰”。法律以国家政治哲学作为支撑,有外在形式的压力,本身已不具信仰的意义。倡导“法律信仰”,只能转移社会价值危机的视线,并将法治引入误区。
  总体来说,除少数著作与文章外,有影响的研究大多集中于个别论题的讨论,学科自觉性不强。 (刘陆晶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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