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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自然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5日
来源:周国平的博客   作者:周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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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向一切虔信的民族学习一个基本信念,就是敬畏自然。我们要记住,人是自然之子,在总体上只能顺应自然,不能征服和支配自然,无论人类创造出怎样伟大的文明,自然永远比人类伟大。我们还要记住,人诚然可以亲近自然,认识自然,但这是有限度的,自然有其不可接近和揭穿的秘密,各个虔信的民族都把这秘密称作神,我们应当尊重这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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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曾经以地球的主人自居,对地球为所欲为,结果破坏了地球上的生态环境,并且自食其恶果。于是,人类开始反省自己的行为。

反省的第一个认识是,人不能用奴隶主对待奴隶的方式对待地球,人若肆意奴役和蹂躏地球,实际上是把自己变成了地球的敌人,必将遭到地球的报复,就像奴隶主遭到奴隶的报复一样。地球是人的家,人应该为了自己的长远利益管好这个家,做地球的好主人,不要做败家子。

在这一认识中,主人的地位未变,只是统治的方式开明了一些。然而,反省的深入正在形成更高的认识:人作为地球主人的地位真的不容置疑吗?与地球上别的生物相比,人真的拥有特权吗?一位现代生态学家说:人类是作为绿色植物的客人生活在地球上的。若把这个说法加以扩展,我们便可以说,人是地球的客人。作为客人,我们在享受主人的款待时倒也不必羞愧,但同时我们应当懂得尊重和感谢主人。做一个有教养的客人,这可能是人对待自然的最恰当的态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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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待自然的态度上,现在大概不会有人公开赞成掠夺性的强盗行径了。但是,同为主张善待自然,出发点仍有很大分歧。一派强调以人类为中心,从人类长远利益出发合理利用自然。另一派反对人类中心论,认为从根本上说,自然是一个应该敬畏的对象。我的看法是,两派都有道理,但说的是不同层次上的道理,而低层次的道理要服从高层次的道理。合理利用自然是科学,不管考虑到人类多么长远的利益,合理的程度多么高,仍然是科学,而科学必有其界限。生态不仅是科学问题,而且是伦理问题,正是伦理为科学规定了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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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栖居在大地上,来自泥土,也归于泥土,大地是人的永恒家园。如果有一种装置把人与大地隔绝开来,切断了人的来路和归宿,这样的装置无论多么奢华,算是什么家园呢?

人,栖居在天空下,仰望苍穹,因惊奇而探究宇宙之奥秘,因敬畏而感悟造物之伟大,于是有科学和信仰,此人所以为万物之灵。如果高楼蔽天,俗务缠身,人不再仰望苍穹,这样的人无论多么有钱,算是什么万物之灵呢?

人是自然之子,在自然的规定范围内,可制作,可创造,可施展聪明才智。但是,自然的规定不可违背。人不可背离土地,不可遮蔽天空,不可忤逆自然之道。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此之谓也。

5

一位英国诗人吟道:“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创造城市,在大地上演绎五彩缤纷的人间故事,证明了人的聪明。可是,倘若人用自己的作品把自己与上帝的作品隔离开来,那就是愚昧。倘若人用自己的作品排挤和毁坏掉上帝的作品,那就是亵渎。

6

人习惯于以万物的主人自居,而把万物视为自己认知和利用的对象。海德格尔把这种对待事物的方式称作技术的方式。在这种方式统治下,自然万物都失去了自身的丰富性和本源性,缩减成了某种可以满足人的需要的功能,只剩下了功能化的虚假存在。他呼吁我们摆脱技术方式的统治,与万物平等相处。

其实,这也是现代许多诗性哲人的理想。在摆脱了认知和被认知、利用和被利用的关系之后,人不再是主体,物不再是客体,而都成了宇宙大家庭中的平等成员。那时候,一切存在者都回到了存在的本来状态,都在用自己的语言对我们说话。

在观赏者眼中,再美的花也只是花而已。唯有当观赏停止、交流和倾听开始之时,花儿才会对你显灵和倾谈。

7

在不同的人眼里,海呈现不同的面目。对于靠海为生的渔民来说,它是最熟悉的亲人和最危险的对手。对于远离故国的游子来说,它是乡愁。对于诗人来说,它是自由的元素。对于一般旅游者来说,它是风景。对于遇险者来说,它是死亡。

在不同的时刻,海也呈现不同的面目。它时而波澜不惊,时而恶浪滔天。

在我眼里,海是一个窗口,我从中瞥见了世界的本来面目。

看海,必须是独自一人。和别人在一起时,看不见海的真相。那海滩上嬉水的人群,那身边亲密的同伴,都会成为避难所,你的眼光和你的心躲在里面,逃避海的威胁。你必须无处可逃,听凭那莫名的力量把你吞灭,时间消失,空间消失,人类消失,城市和文明消失,你自己也消失,或者和海变成了一体,融入了千古荒凉之中。

瞥见了海的真相的人不再企图谈论海,因为他明白了康德说的道理:用人类理性发明的语词只能谈论现象,不能谈论世界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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