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嵩及其《辅教编》
契嵩及其《辅教编》
在智圆同时或前后,大量佛教僧侣都曾表述过类似的三教合一思想。
永明延寿在对佛教内部各宗予以融合的同时,也主张三教调和合一。他认为:“儒道仙家,皆是菩萨;示助扬化,同赞佛乘。”(《万善同归集》卷六)虽然他的三教思想是站在佛教立场上,以佛教为中心调和儒、道两家,但也没有忽视对封建宗法思想的吸收。在《万善同归集》中,他指出:
佛法如海,无所不包;至理犹空,何门不入。众哲冥会,千圣交归;真俗齐行,愚智一照。开俗谛也则劝臣以忠,劝子以孝,劝国以绍,劝家以和……敷真谛也则是非双泯,能所俱空。
他以真、俗二谛理论,证明佛教教义与儒家忠孝思想的统一,与《大学》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宗旨没有矛盾,从而推导出三教一致。
通慧赞宁进而认为:
三教循环,终而复始;一人在上,高而不危。有一人故,奉三教之兴;有三教故,助一人之理。且夫儒也,三王以降,则宜用而合宜;道也者,五帝之前,则冥符于不宰。释氏之门……旁凭老氏,兼假儒家。成智犹待于三愚,为邦合遵于众圣;成天下之□□,复终日之乾乾。之于御物也,如臂使手,如手运指,或擒或纵,何往而不藏耶?夫如是,则三教是一家之物。(《大宋僧史略》卷下)
教虽分而为三,但服务对象只是一家,即封建地主政权,所以说三教乃是“一家之物”。所谓“一人”,即地主阶级的总头目皇帝。他指出,佛教在三教关系中的地位,是“旁凭老氏,兼假儒家”,这一说法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佛教在中国生存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宋高僧传·序》中,赞宁还对宋初的三教并尊政策表示由衷的欣赏和感激。
仁宗、神宗时的大觉怀琏也有调和儒、佛倾向的三教合一思想。据载,他在《答修撰孙觉莘老书问宗教》一文中说:
天有四时循环,以生成万物,而圣人之教迭相扶持,以化成天下,亦犹是而已矣。至其极也,皆不能无弊。弊,迹也,道则一耳,要当有圣贤者世起而救之也。自秦汉至今,千有余岁,风俗靡靡愈薄,圣人之教裂而鼎立,互相诋訾,不知所从,大道寥寥莫知返,良可叹也。(《禅林僧宝传》卷一八)
对于三教分裂、争论不休的状况,他深表遗憾。同时,他又以三教同源的观点,说明三教原理的一致性和合一返本的必要性。此外,《禅林僧宝传》载有他的开堂说法语,云:“若向迦叶门下,直得尧风荡荡,舜日高明,野老讴歌,渔人鼓舞。当此之时,纯乐无为之化。”这里表达的三教调和思想,则明显的是对儒家的迎合。
宋神宗时的佛印了元也主张三教合一。他甚至直接提出“和会”三家为一家的口号:“道冠儒履佛袈裟,和会三家作一家;忘却率陀天上路,双林痴坐待龙华”(《云卧纪谈》卷下)。
两宋之际的圆悟克勤及其弟子大慧宗杲,都主张三教合一,尤其是宗杲。宗杲认为:
在儒教则以正心术为先,心术既正,则造次颠沛无不与此道相契,前所云为学为道一之义也。在吾教则曰,若能转物,即同如来。在老氏则曰慈、曰俭、曰不敢为天下先。能如是学,不须求与此道合,自然默默与之相投。(《大慧普觉禅师语录》卷二四)
这就是说,三教在本质上是互相契合的,其差别只是在语言文字的表达及其实现方式上。因此他说:“三教圣人所说之法,无非劝善戒恶,正人心术。”甚至认为,“三教圣人立教唯异,而其道同归一致:此万古不易之义”(同上)。
在世稍晚于智圆、活动于仁宗时代的契嵩,是北宋时又一重要三教合一论者。他的《辅教编》给后世佛学留下深刻影响。
契嵩(1007-1072),俗姓李,字仲灵,号潜子。藤州镡津人。七岁出家,从洞山聪禅师得法。后在钱塘灵隐闭门著书,始终专心于儒、释思想的调和。仁宗赐号“明教大师”,故世称明教契嵩。他“学为古文”,著《辅教编》三卷。该书“广引经籍,以证三家一致,辅相其教”,是契嵩阐述其三教合一思想的主要著作。此外,在收有《辅教编》的杂著集《镡津文集》的其他一些文章中,也有大量对三教合一思想的论述。
契嵩认为,三教名目虽然不同,但目的一致,即“同于为善”,区别只在深浅和功用的不同上:
古之有圣人焉,曰佛,曰儒,曰百家,心则一,其迹则异。夫一焉者,皆欲人为善也;异焉者,分家而各为其教者也。圣人各为其教,故其教人为善之方,有浅有奥,有近有远,及乎绝恶而人不相扰,则其德同焉。(《辅教编中·广原教》)诸教也,亦犹同水以涉,而厉揭有深浅。儒者,圣人之治世者也;佛者,圣人之治出世者也。(《辅教编上·原教》)
他承认,佛者“吾道也”,而对儒也“尝闻之”,对道也“颇存意”。说明他的三教合一是在对三家学说全面了解的基础上提出的。
从肯定以佛教为本,三教有深浅这一点上说,契嵩与智圆略有区别,即智圆以儒佛共尊乃至“内儒外佛”为基本特点,而契嵩则在表面上没有放弃佛教的基本立场。但正如时人晁说之指出的:“往年孤山智圆凛然有名当世,读书甚博,性晓文章经纬,师法韩文公,常责其学者不如韩能有功于孔氏。近则嵩力辩欧阳之谤,有古义士之风。是二人者,忘其雠而慕其善,又一反也。”(《景迂生集》卷一四)所谓形相反而实相成,两人在基本点上是一致的。
与智圆相比,契嵩在他的三教思想中,更加突出了忠孝观念。《辅教编》有《孝论》十二章,针对韩愈、欧阳修等人的排佛以及理学的伦理思想,以儒、释在孝论上的一致说进行调和。他承认,《孝论》十二章是“拟儒《孝经》发明佛意”,其“志在《原教》,而行在《孝论》也”(《与石门月禅师》,《镡津文集》卷一○),表示要以《孝论》作为自己行动的守则。他说:
天下以儒为孝,而不以佛为孝。曰:“既孝矣,又何以加矣?”嘻!是见儒而未见佛也。佛也极焉。以儒守之,以佛广之;以儒人之,以佛神之。孝其至且大矣。(《孝论·广孝章》,《镡津文集》卷三)
他还认为,“夫孝,诸教皆尊之,而佛教殊尊也”(《孝论·叙》)。这样,契嵩不仅否定了有关佛教不孝的一切指责,而且进一步肯定了佛教孝道在诸教中的地位。他意识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至哉大矣,孝之为道也夫!”(《孝论·原孝》)孝是天经地义的事。为此,他埋怨“后世之学佛者,不能尽《孝经》而校正之,乃有束教者,不信佛之微旨在乎言外”(《传法正宗记》卷一)。《孝经》是儒家后学专论孝道的著作,契嵩拟用《孝经》,是为了尽《孝经》思想来“校正”佛学,同时也是为了“会夫儒者之说”。由此可见他宣扬孝道的真实意图。
在《辅教编·原教》章中,契嵩还从理论上说明了忠、孝的一致性和对帝王竭忠、对父母尽孝的必要性,着重指出“佛之道”“亦有意于天下国家”的道理。
此外,契嵩也将佛教的五戒与儒家的五常等同起来。这种等同说,北宋以前屡见不鲜,但在这时由契嵩重新提出,其目的和意义很不平常。契嵩的等同说,出发点是在“尽《孝经》而校正之”,“以儒校之”(《辅教编·原教》),即以儒家为标准来衡量儒、释关系,以儒家的是非为是非;而其归宿,则是在“善世教人”,以儒家的治世为根本。
智圆十分重视《中庸》,契嵩则不仅重视《中庸》,而且将“中庸”提高到宇宙本体的高度加以宣扬。他说:“中庸,道也。道也者,出万物也,入万物也,故以道为中也。”这个“道”相当于理学家所说的“理”。他说:“中庸之道也,静与天地同其理,动与四时合其运。”(《中庸解第四》,《镡津文集》卷四)他还认为,“中庸”是“仁义之原”,即它不仅是世界本源,而且是社会的最高原则。《中庸解第一》强调指出,中庸是立人之道,绝不能放弃。必须从中庸开始,由中庸而修仁义五常,由个人的正心、诚意、修身,才能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
出自对《中庸》的重视,他还遵照儒家人性论,积极宣传儒家伦理道德观念。他说:
夫所谓天命之谓性者,天命则天地之数也,性则性灵也,盖谓人以天地之数而生,合之性灵者也。性乃素有之理也,情感而有之也。圣人以人之性皆有乎恩爱、感激、知别、思虑、徇从之情也,故以其教而充之。恩爱可以成仁也,感激可以成义也,知别可以成礼也,思虑可以成智也,徇从可以成信也。(《中庸解第三》,《镡津文集》卷四)
他一面把性说成是素有之“理”,一面又直接与仁义礼智信五常联系起来。对于儒家所说“穷理尽性”,他更直捷表示“吾何疑乎”!
契嵩在《辅教编》等著作中,以大量篇幅阐述了儒家思想,即采用援儒入佛的方法,达到儒、佛融合一致。表面上他没有放弃佛教的基本立场,实际上他对儒家的迎合比智圆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是,无论是智圆的儒佛共尊,还是契嵩的援儒入佛,归根结底都反映了当时佛教界的基本动向,俩人的思想还是有着本质的内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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