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巢”家庭现象论析
现代化的进程是全面而多元的。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的加速,亲属网络的疏离,独生子女大量增加,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社会人口的老龄化、高龄化,家庭结构的核心化、家庭规模的小型化,使得非传统家庭类型增多,其中,“空巢”家庭的大量出现是其显著的特点。所谓“空巢”家庭,是核心家庭的一种,是以“鸟儿长大,离巢飞去,鸟巢空留”为比喻,意指子女长大成人后纷纷离去,只剩下父母留守的家庭。
“空巢”家庭现象,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文化。因此,“空巢”家庭问题,也就不仅仅是个别家庭问题,而是具有广泛意义的社会问题。它关乎着现代化的进程、人们的生活质量、社会安定,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参数。因此,关注“空巢”家庭现象,研究“空巢”家庭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现代化视野下的“空巢”家庭及其特点
现代化影响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具体表现为: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结构核心化、家庭代际关系简单化。在此,尤应提及的是,家庭结构核心化的发展结果就是“空巢”家庭。即是说“空巢”家庭是核心家庭发展的逻辑结果。“空巢”家庭作为家庭类型中的一种,既是家庭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一种标志性现象。近年来它在数量和状态上正在发生着变化,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1.“空巢”家庭是现代化的一种标志性现象。
“空巢”家庭的出现和增多是现代化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包括居住方式、生活观念、人口流动、就业方式、寿命的延长、城市化等诸多因素。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说,“空巢”家庭是现代化的结果。
现代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高度分化,各种引起分化的变量增多,整合能力不断增强。在这种社会分化中,家庭作为一种社会设置,无可质疑地发生着分化。传统的大家庭的结构正在被主干家庭和核心家庭所替代,家庭结构小型化、核心化,并且随着时间的推演,“空巢”家庭正在从核心家庭中分化出来,成为一种独立的家庭类型。“空巢”家庭是核心家庭的必然结果,依据古德的理论,核心家庭作为现代化的标志之一,而“空巢”家庭则是现代化的一种标志性现象。
同时,从一定层面上来说,“空巢”家庭的增多,是人们在现代化背景下对“孝文化”的一种重新诠释,对“孝”的全新的理解和认识,是文化多元化的表现。现代化冲击了传统的“孝文化”,不再简单地认为尽孝就要守在父母身边,更加注重生命个体的价值和生活质量。而文化的多元化也恰是现代化的应有之意。“空巢”家庭的增多,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生活质量提高的基础,是生活方式的一种转变,也是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一个过程。因此说,我们所关注的“空巢”家庭实际上是现代化的一部分。
2.“空巢”家庭将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选择。
据《中国婚姻家庭研究》的调查者对上海地区192户家庭的已婚子女调查访问表明,绝大多数青年人已经不愿意继续与父母同住。1997年《上海老年报》载:据对上海587位市民调查发现,有90%以上的人希望与老人分开住,如果有足够的住房,都会选择子女与父母分开住,独立门户。这种选择不仅是青年人的意愿,也是老年人的意愿,表明代际分居正在成为一个新趋向。[1](P19)
对“空巢”家庭的大量出现,也有一些人认为这是父母一代的一种无奈选择。就目前“空巢”家庭的情况来说,究竟是自觉的选择,还是无奈地接受,需要具体区分。据我们对“吉林省城乡空巢家庭状况研究”的调查显示,“空巢”家庭呈现出一种“低龄化”趋势,进入“空巢”期的年龄正在降低,由传统的老年“空巢”变为中年“空巢”,中年“空巢”家庭比例在增多。而中年“空巢”家庭中的空巢状态更多的则是一种主动、自觉的选择结果。
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确立,人的独立、自我意识的觉醒,个性化的增强,人们更加关注个体的价值、个体生活质量的提高、个人意愿和个人感觉。家庭生活中,越来越注重夫妻间的感情交流,家庭生活中个人充分的自由度、宽松度,个体性充分的显现。这些,不仅对小夫妻,而且对老年夫妻来说都显得十分重要。再加上人们养老观念的改变,代际之间生活习惯和价值观念的差异,于是,人们便自觉不自觉地认同和选择了“空巢”家庭。“空巢”家庭既作为了一种家庭类型,也成为了一种生活方式,乃至一种生活态度和生活理念。正因为如此,“空巢”家庭将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选择。就目前而言,“空巢”家庭正处于由不自觉、被动地接受向主动、自觉选择的过渡时期。
3.“空巢”家庭数量大量增加。
中国“空巢”家庭,在社会的老龄化、独生子女婚育期的到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条件的改善以及人们观念的改变等背景下而愈加增多。据《当代中国城市家庭研究》调查数据显示,1993年,核心家庭占54.34%,居当时家庭类型的第一位,夫妻家庭占12.07%,二者之和高达66.41%。如果在考察家庭结构时充分考虑家庭生命周期的影响,夫妻“空巢”家庭在老年组比例最高。1993年,60岁-69岁、70岁以上的老年组,夫妻家庭这种类型比例分别为29.28%和27.02%。据调查,目前我国老年人的“空巢”率已经达到26.4%, 1987年这个比例才是16.7%。[2](P63)在空间地域上,在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如北京的老人家庭的“空巢”率是34%;上海这一比例为36.8%;天津市城镇有老人家庭中55.06%已是“空巢”,农村则为40.78%。这些城市“空巢”家庭的比例都在逐年加大。据预测,未来10年,“空巢”家庭将成为老人(以60岁以上为老年人)、甚至中年家庭的主要形式,所占的比例有可能达到90% (甚至更高)。[1](P24)
可见,未来社会“空巢”家庭所涉及的人群面将更为广泛。因此,“空巢”家庭所形成的独特的空巢现象,已不仅仅是个别家庭或“数量”上的意义,而且有显性的普遍“质”的意义。
4.进入“空巢”期的年龄提前,“空巢”期延长。
以往,生育率较高时,当所有子女均离家后,进入“空巢”阶段的父母已基本接近或已进入老年阶段,进入“空巢”期比较晚,年龄比较大。按照城市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为70岁来算,“空巢”期一般为15年。因此,传统意义上的“空巢”家庭多指老年“空巢”。但是在我国实行较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的20多年后,第一代独生子女的逐渐离家求学、就业和结婚,一批值得关注的中年“空巢”家庭便已经出现。这些新“空巢”家庭的成员一般比较年轻,按80年代较高的城镇平均初婚年龄女性25岁、男性27岁计算,假设平均初婚初育间隔为2年,如果独生子女18岁离家时,进入“空巢”家庭生活的父母平均年龄在45-47岁之间。这样,使“空巢”期的到来提前了将近15年,这些父母将在“空巢”家庭中生活15年才进入老年生活阶段。如果按人的预期寿命为70岁计算,这些父母将在“空巢”家庭中生活25年左右,“空巢”期延长了10年。[3](P37)
另外,由于社会流动的加速,以及社会流动与社会地位的联系的加强,使得年轻一代离家的人数增多,年龄提前。离家外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外出求学,包括国内国外。持续多年的出国热,特别是近年出国留学的低龄化,大大增加了“空巢”家庭、特别是中年“空巢”家庭的数量。据资料显示,近10年来,海外留学人数已达46万人,留学人数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二是外出就业。一方面以大学毕业生为主体的异地求职;另一方面是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过程中,流向城市、谋求出路的农村青年。[1](P25)这些是中年“空巢”家庭增多、进入“空巢”期的年龄提前、“空巢”期延长的主要因素。
二、现代“空巢”家庭面临的主要问题
数量庞大的“空巢”家庭,无论社会还是“空巢”家庭自身,都是在缺少充分准备的情况下产生的。因此,在心理和物质等方面存在着准备不足的问题,其中突出表现在“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中国是在社会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基础上迎来老龄化的挑战的,因此问题尤为凸显。
一是养老的经济物质准备不足,基础不雄厚。社会保障的机制、社会养老机构、社区配套服务不完善与滞后,社区养老、社会养老还不发达,老年公寓、养老院的数量同我国老年人口的数量不成比例,服务质量还不尽如人意;而且,即使在数量和服务质量上能够满足养老需求,相当数量的低收入、无收入老年人还缺少足够的经济实力入住老年公寓和养老院。特别在农村,“空巢”老人面临着更多的是实际生活困难。目前农村“空巢”家庭具有高龄老人多、多子女的老人多、女性老人多的特点。在农村,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空巢”老人,生活还比较稳定;而高龄病残和独居老人的衣食住行不同程度地存在困难,主要有:耕种困难、生活窘迫、经济拮据、精神苦闷、住所简陋等。
二是心理准备不足。中国传统的、理想的养老方式是家庭养老、子女养老。而“空巢”家庭老人的养老现状显然是与之相悖的。随着社会的老龄化和“四二一”家庭结构的形成,以及社会流动的加速,社会竞争压力的加大,使得老年人期望子女照顾和子女想亲自照顾老人的想法已不太现实。有调查显示: 48%的北京中年人认为照顾老人有困难。其中,最大的问题是没有时间、精力不够,致使老年“空巢”家庭照料资源不足。另外,处于“空巢”状态的老年人常会产生孤独寂寞甚至被遗弃之感,特别是对那些为子女操劳一辈子的老人来说更是如此。据全国家庭养老和社会化养老研讨会上公布的数据表明:在被调查的500位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认为自己经常或有时感到孤独的占21.4%,在1428名接受调查的60岁以上的老人中,绝大多数也因为不能与子女经常沟通而常感到孤独与寂寞,精神状态犹为堪忧。[4]
“空巢”家庭从年龄段来说,可分为中年“空巢”和老年“空巢”。目前,中年“空巢”家庭成员一般来说正处于身强体壮之时,大多数人也都有自己的事业,相对于老年“空巢”家庭来说,情况有所不同,所面临的问题似乎尚不突出,但也面临着如何面对和安排子女离家后家庭生活的问题。随着“空巢”家庭数量的增加,特别是社会老龄化与“空巢”家庭的并行,独生子女“空巢”家庭由中年“空巢”家庭向老年“空巢”家庭的转化,农村“空巢”家庭数量的增大,“空巢”家庭问题就愈加复杂而严重。
三、解决现代“空巢”家庭面临问题的基本思路
“空巢”家庭面临的问题,既是个体家庭面临的问题,更是整个社会的问题,是现代化进程所引发的种种社会问题中的一部分。因此,解决问题要从整个社会的全局着眼,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具体如下:
1.加快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特别是要将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提高其生活质量列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目标。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经济问题往往成为农村“空巢”家庭生活质量不高的最终原因。农村“空巢”家庭的支持体系以子女的供养为主,当父母不能劳作时,只能依靠子女,生活来源非常单一,有积蓄的父母很少。而且,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人们衡量各种价值的尺度越来越倾向于经济尺度,特别在农村,没有独立的经济地位,对子女的依赖性很强,很难保持自我的尊严和代际关系上的权威地位,生活状况不甚理想。当然,子女以父母是否具有独立的经济地位为尺码,来决定对父母的孝敬程度并不正确,但也从侧面说明经济状况的好坏对“空巢”家庭的重要性。因此,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改善父代和子代的家庭经济状况,是提高“空巢”家庭生活质量的重要方面。
2.倾注人文关怀,满足“空巢”家庭人口的精神需求。
在讲究生活质量的现代社会,“空巢”家庭的物质需求弹性会下降和弱化,精神需求弹性会上升和强化。那么,怎样满足“空巢”家庭的精神需求呢?
首先,社会要为中年人提供创业的平台,为老年人提供老有所成、老有所用和老有所为的舞台。中年父母在子女离开后,年龄正处在40-50岁的年龄段上,正是工作经验丰富、不受家庭琐事纷扰、精力充沛的时期,可就目前我国就业状况而言,这个年龄段的人群正是企业下岗优先考虑的人群,使得这一部分人有干事业的雄心,但缺少干事业的舞台。另外,“空巢”老人所面临的不仅家庭是空的,而且,他们所面临的社会也是空的,社会往往把老人看作“包袱”和负担,认为老人不再是社会的主流了,回家颐养天年才是老人最应该做的。可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老人退休后,身体健康、经验丰富、精力充沛,仍然能够为社会做贡献。目前,虽然社会的就业压力很大,但社会应该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老有所为的愿望。
其次,“空巢”家庭成员自身要丰富自己的生活内容,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如到老年大学学点自己喜欢的东西,丰富自身的精神生活内容。
再次,“空巢”家庭子女要保持与父母的亲情交流。“空巢”家庭的精神慰藉主要来自于配偶、子女和亲属的关心。特别是子女的关心、问候带给老人的愉悦,这是任何人和社会机构所不能代替的。父母往往不需要子女为他们买新衣、买滋补品等,只要子女在百忙中想到给他们打个电话,问候一下,哪怕随便聊聊,让父母在电话的另一端感觉到子女在惦记他们,这就足够了。另外,在对待丧偶老人的再婚问题上,子女要尊重老人的情感需求。在老人参加一些社会活动或工作上,子女也要予以支持。
3.加强社区养老社会化服务,实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最佳结合。
变家庭代际交换为社会代际交换,突破家庭养老界限。在传统的农业社会,父母养育子女,子女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这种反哺的伦理观念,形成世世代代的家庭代际交换。到了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生育数量的减少,社会流动加速,竞争压力加大,居住方式改变,人的个性增强,使传统的家庭代际交换的实现变得不再现实。而且,市场经济带来了社会化大生产,家庭内部分工走向社会分工,家庭在生活、医疗、福利等多项保障方面逐步由不同的社会分工来解决,形成社会代际交换。而社区是实现社会代际交换、提供“空巢”家庭养老社会化服务的最佳地点。
人到老年后,地缘观念更加浓厚,左邻右舍的情感维系更为重要,老年人一般都十分乐意生活在熟悉的环境中,因此,加快社区经济发展及加快社区养老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最佳结合。社区养老服务具有就近就便的优点,可以与街坊邻里互敬互助。这种相互结合的养老制度符合我国实际。以后应进一步完善社区老人服务设施,如在社区建立高龄、“空巢”老人情况信息卡,根据条件安装呼叫系统,逐步建立社区养老服务物业管理队伍、志愿者服务队伍以及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或患病老人服务的互助队伍,加强社区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尽快形成适合城乡不同特点、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使老年人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4.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政府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推进社会化的养老福利事业不断发展,完善和健全各种形式的敬老院和老年公寓等。同时,还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及体系建设,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管。
“空巢”家庭问题,是21世纪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所以,应将“空巢”家庭纳入主流视野,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良性运行的角度认识它,拿出解决问题的良策,使“空巢”家庭健康、文明、幸福地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怡.孩子不在家[M].新世界出版社,2002.
[2]邓伟志.家庭社会学[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1.
[3]谭林.新“空巢”家庭———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现
象[J].人口研究,2002,(4).
[4]陈功.论老年人精神赡养[N] .中国老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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