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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诗论》与“风”之涵义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4日
来源:《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作者:黄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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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诗经》分类中“风”的涵义及特点的争论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了。主要有政治说、音乐说和讽诵说三种。《孔子诗论》的出土对于探讨“风”的涵义有着重要意义。通过对《孔子诗论》关于《邦风》的两条释文的详细考证可知,《邦风》反映的内容很广泛, 通过它可以考察民情, 观览风俗;从中可以得到很多关于自然界的知识,其文辞华美, 音乐动听。《邦风》中的诗歌, 就像供平民出入的城门, 平民百姓通过它来发泄内心的情感, 陶冶自己的情操, 它是反映下层百姓的作品, 是民俗歌谣之诗。

关于“风”的涵义及特点, 历来聚讼不已, 归纳起来,大约有如下几种:

一、政治教化说

最早提出这一说法的是《毛诗序》。《诗序》曰:“风, 风也, 教也。风以动之, 教以化之。……上以风化下, 下以风刺上, 主文而谲谏, 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这是最早将风与政治教化联系起来的说法,并进而与讽刺、讽谏结合在一起。

郑玄《诗谱序》也认为: “欲知风化芳臭气泽之所及, 则傍行而观之。此《诗》之大纲也。”孔颖达疏曰:“但所言直是诸侯之政行风化于一国, 故谓之风, 以其狭故也。”

这是从美刺教化的角度来解释的, 不为现在大多数学者所采纳。

二、音乐说

此说细分之有“民风、民谣”说和“音乐曲调说”。持“民风、民谣”说的有:

郑樵: “《风》者出于土风, 大概小夫贱隶, 妇人女子之言。其意虽远, 其言浅近重复, 故谓之‘风’”。(郑樵:《六经舆论》卷三《风雅颂辨》) 他还说“风土之音曰‘风’”。(郑樵:《通志•昆虫草木略》) 。这就是肯定了“风”是地方音乐。朱熹继承了这一说法,认为“风者, 民俗歌谣之诗”。 “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但他很快又与政治教化联系起来, 未能走出汉儒解诗的窠臼:“谓之风者, 以其被上之化以有言, 而其言又足以感人。”这还是继承《毛诗序》的说法。

现代学者顾颉刚先生也认为“所谓《国风》, 犹之乎说‘土乐’”。(《论诗经所录全为乐歌》) 。

但据近代学者考证,“风”有乐曲、曲调之意。如:

《山海经•大荒西经》:“太子长琴,始作乐风。”郭璞注曰:“风,曲也。”

《诗•大雅•嵩高》:“吉甫作颂, 其诗孔硕, 其风肆好。”意即吉甫作的颂诗, 篇章很长, 曲调很美。

《左传•成公九年》载晋侯见楚囚钟仪, 钟仪“操南音”, 范文子称他“乐操土风,不忘旧也。”显然指的是楚国的地方音乐和曲调。

陆侃如、冯沅君先生在《中国诗史》中说:“《国风》是各地的新声。”

三、讽诵说

梁启超先生认为: “风即讽字, 但要训讽诵之讽, 不是训讽刺之讽。《周礼•大司乐》注说, 倍文曰讽,《瞽》疏引作背文曰风。然则背诵文词, 实风之本义。”。(梁启超:《释四诗名义》)

持类似的说法还有章太炎先生, 他认为:“风是空气的激荡, 气出自口就是风, 当时所谓‘风’, 只是口中所讴唱罢了。”(章太炎: 《国学概论》第四章) 但这种说法不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应者廖廖。

钱钟书先生则综合以上诸说。认为各家说法皆有道理。“就其本源言: 风者, 土风也,风谣也, 今语所谓地方风歌也;就其作用言:风者,讽谏也, 风教也;就其体制言:风者,风咏也,风诵也,今语所谓口头歌唱文学也。”

四、性信息交流说

现代的许多学者从人类学、神话学的观点出发, 认为风可以传播性气息, 借以表达男女相爱。陆侃如、冯沅君先生引用《费誓》“马牛其风”及《左传•僖公四年》“风马牛不相及”为例, 说贾逵、服虔注“风”为: “牝牡相诱谓之风。”。认为“这话很值得注意, 因为它可以证明朱熹‘男女相与咏歌, 各言其情’一句最能说明‘风’的意义与来源” 。说明陆, 冯二先生是同意风与性信息交流有关, 进而与男女爱情、性生活有关的。

今天持这一观点的学者很多, 如周策纵、叶舒宪、萧兵等先生。这些学者在当今学术界非常活跃, 因此, 这一说法的影响也越多越大。如叶舒宪先生认为:

按照“天人合一”的神话宇宙观, 处在天父和地母中间位置上的风(气)正是媒合天地,化育万有的伟大中介力量, 同时应是媒合人间男女及动物界雌雄牝牡两性, 使之生殖繁衍的中介力量。旨在调动此种中介力量——不论是人为的舞八风还是节八音——的原始歌舞,之所以具有协调宇宙秩序的意义, 成为象征“和”之功效的神圣之“礼”, 道理就在于此。

叶舒宪认为“风”完全符合“风谣”的本义, 即今男女相诱, 认为《诗经》中的“风”诗就是传达男女之情的。

萧兵先生认为“我们不能无视‘风’传气味在动物, 包括男女两性信息传达上的生理学、生物学基础。” 认为‘风’能使牝牡相及, 从而引申出“风”诗或“风谣”可导致男女好合。“人类同样利用‘风’, 但主要靠‘空气’传播歌谣, 诱致异性。”哺乳动物身上可以散发出性气味以引诱异性,“加上风力的帮助, 它们的繁衍就更加顺利——当然气味不那么强烈的家畜, 游牝于野, 就更要求‘风’的传输。而歌谣靠‘风’传播。以‘风’男女‘相及’为目的, 并且因而名叫‘风’, 也与此类性信息的‘风媒’传播相关。易言之, 牛马们通过‘天风’以气味传达性信息, 人类则借助某种感觉, 特别是以‘乐风’(包括曲调文辞) 来交流‘爱情’(爱情无非是性的升华) 。”

这些学者从“风”能使“牝牡相诱”出发, 从而推理出“风”的内涵是反映男女相爱,想象丰富而大胆,可备一说。

此外,还有学者认为,“风”和“凤”是同一字,而“凤箫”是一种神奇的乐器,这种乐器吹出的音乐即是“风”,正如“雅”亦是一种乐器名,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千百年来,关于“风”的涵义的论述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胪列了。

《孔子诗论》的出土,为我们探讨《诗经》中“风”的内涵及特点提供了重要的材料。《孔子诗论》关于《风》的评价有两条, 分别见于第三简和第四简。《孔子诗论》第三简云:

邦风其纳物也, 尃观人俗焉, 大敛材焉。其言文, 其声善。孔子曰: 唯能夫(简3) 。

第四简释文云:

曰: 诗其犹平门,与贱民而(从谷从兔) 之,其用心也将如何? 曰: 邦风是也。

“邦风”,整理者马承源先生认为:“邦风,就是《毛诗》的《国风》,《邦风》是初名, 汉因避刘邦讳而改为《国风》。”这就解决了几千年来聚讼不已的难题。几千年来, 学者为周南、召南, 豳、王乃地域名, 为何其诗称为“国风”争论不已,《孔子诗论》的出土,让这一问题迎刃而解。原来“国风”本名“邦风”, 是汉儒为避刘邦讳所致。“邦”是对古代诸侯封国的称呼, 亦指疆域和疆界, 而“国”则多指都城, 所以称“国风”为“邦风”更为准确。

对于简三的句读, 庞朴先生提出了异议, 认为应读为: “邦风, 其纳物也尃, 观人俗焉,大敛材焉;其言文, 其声善。”认为“此种句型俯拾即是”。并列举了“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取之公也薄,其施之民也厚”等例证。持此说的还有李学勤, 周凤五, 程二行等先生。应该说, 先生的句读较之整理者更为合理, 在语气上也更加通顺。

对于“尃”字, 原书整理者马承源先生读作“溥”, 认为“‘溥’与‘普’同。”举例曰:“《小雅•北山》:‘溥天之下, 莫非王土。’”李零先生认为当读‘博’。庞朴先生认为“尃,遍也。”无须“转读为溥”。应是正确的。

至于“谷”字, 李零、范毓周等学者认为应读为“欲”, 原书整理者和庞朴等先生训为“俗”, 但就简文而言, 似以训“俗”为宜。所以此句简文应为: “邦风, 其纳物也尃, 观人俗焉, 大敛材焉。其言文,其声善。”对于“观人俗”,马承源先生考释曰:

此句读为:“普观人俗”。《礼记•王制》:“天子五年一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 觐诸侯。问百年者, 就见之, 命大师陈诗, 以观民风。”“这是陈诗观民风。《孔丛子•巡守》: 古者天子“命史采民诗谣,以观其风。”又《汉书•艺文志》:“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 知得失,自考正也。”这是采诗观风俗。普观人俗即普观民风民俗。

马承源先生认为“普观民俗”即“普观民风民俗”是对的。孔子曰: “诗可以兴, 可以观, 可以群, 可以怨。”通过《诗》, 确实可以起到考察民风民俗的目的。但从这里, 并不能看出古代有采诗制度, 所以有学者将这条简文作为“采诗说”的重要证据是不对的。因为“纳物”是泛指一切自然界、人世间的客观事物, 与下文“敛材”相对立, 并非特指“采诗”。

对于这条简文, 争议最大的是“大敛材”一词。马承源先生认为“敛材”一词源于《周礼•地官司徒•大司徒》: “颁职事十有二于邦国都鄙。使以登万民: 一曰稼穑……八曰敛材……”认为“此‘敛材’为收集物资, 简文‘敛材’指邦风佳作, 实为采风。”庞朴先生将“敛材”坐实为一种职业, 认为是指从事这种职业的人:

“观人俗焉”与“大敛材焉”为排比句, “大”用作动词。“人俗”即民俗;“敛材”似指“敛材者”。盖“敛材”是一种职事,《周礼•大宰》:“以九职任万民……八曰臣妾,聚敛疏材。”又《大司徒》:“颁职事十有二于邦国都鄙, 使以登万民……八曰敛材。”可见, 敛材是由臣妾来承担的职事, 其具体内容, 据经师们说, 是收集百草根实可食者。至于臣妾, 则是贫贱的男女百姓们。所谓“大敛材焉”, 是说看重这些从事敛材的男女百姓;而这是《邦风》“纳物也尃”的表现, 也是它“观人俗焉”的渠道。我们只要默诵《国风》诸篇,便能相信,这个评价是不差的。

先生学识渊博, 其考据之功是不容抹杀的。但他将“敛材”坐实为“从事敛材的男女百姓”, 则是不对的,“大敛材”也与“采诗”或“采诗官”无关。其实,“观人俗”与“大敛材”是对举,“观人俗”是指在社会方面,“大敛材”是指自然方面;前者指人,后者指物。刘信芳先生认为“材”还可指人材, 他说:“简文之‘材’应兼指物材与人材(才) 而言。……人材写进诗中, 成为《邦风》中的人物形象;物材则构成《邦风》中的人物生活环境;人材与物材共同构成《邦风》中的社会生活画面。”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因为前面已谈到“观人俗”, 若“材”再包含人事, 则有累赘之嫌。所谓“材”是指自然界的一切客观事物。关于这一点, 程二行老师考据详实, 立论中肯。他说:

所谓“材”, 就是“物”。包罗万象。举凡自然界的动物、植物、矿物, 人工创造生产的日常器用之成品、半成品,皆成“材”, 故孙诒让曰“材犹物也。”而“材”若“物”,“器”亦若“物”, 故有“材物”焉, 有“器物”焉, 举凡“器”与“物”, 皆可曰“材”。

这种说法是很正确的。其实“大敛材”从字面意思上进行理解就可以了, 它是说《邦风》里体现的事物很丰富, 这正如孔子所言, 从《诗》里可以“多识鸟兽草木之名”。

“‘观人俗焉’, 与‘大敛材焉’, 是从两个不同的着眼点补充说明‘其纳物也尃。’ “‘观人俗’就是说, 从邦风中可以考见民情风俗;而‘大敛材’, 也就是说, 从‘邦风’中可以积累有关‘物材’的丰富知识。”《孔子诗论》第三简正是从人事和物象两方面概括了“邦风”所反映的内容之广泛和丰富。

因此,《孔子诗论》第三简:“《邦风》, 其纳物也尃, 观人俗焉, 大敛材焉。”与《论语•阳货》篇记载的孔子的话所反映的内容、见解是一致的。孔子曰: “小子何莫学夫诗?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二者可谓异曲同工。

对于第四简, 最难理解的是“坪门”一词和“谷兔”字的释读。另外对于“戋民”也有不同的理解。对于“坪门”, 马承源先生读为“平门”。但将它坐实为吴国的城门。“坪门,读为‘平门’。春秋吴国的城门名, 吴王阖闾始筑成, 四面八门, 北面称为平门, 齐门。又《三辅黄图•都城十二门》:“长安城南出第三门曰西安门, 北对未央宫, 一曰便门, 即平门也。”先生释“坪门”为“平门”是正确的, 但坐实为吴国的城门则谬矣。这里显然是比喻, 孔子曾告诫他的儿子伯鱼曰: “女为周南召南矣乎? 人而不为周南召南, 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论语•阳货》) 这里从正反两方面进行比喻, 说明诗歌就像“平门”, 学习它如何如何;不学习它, 就像正对墙面而立, 一物无所见, 一步不可行, 孤陋而寡闻矣。周凤五先生释为“旁门”, 并训“旁门”为“四通之门”;冯胜君先生亦训为“旁门”, 许全胜先生训为“塝门”,但二人皆认为应读作“坊门”。王志平先生则认为“‘旁’,读为‘衡’”。“旁门”即“衡门”, 廖名春先生则读为“旁闻”。他认为“坪门”: “当隶作‘塝门’。‘塝’, 读作‘旁’, 训为宽广。‘门’当读为‘闻’。……‘旁闻’即‘广闻’, 犹多闻,恰闻, 指《诗》内容丰富。”此说过于牵强, 不可取。李锐训为“塝门”, 认为“疑读‘防门’”;孟蓬生训“塝”为“坊”,“即堤坊之坊, 字亦作‘防’。坊门当是齐国之坊门,是齐国的长城,也是齐国的堤坊。……古人认为《诗》及其他经书有坊民备乱之用。”此说牵强太甚, 决不可从。董莲池亦训为“塝门”, 认为简文是评述《陈风•衡门》之类的诗。

“‘塝门’或即《诗•衡门》之初名,或是与《衡门》内容类同的逸诗之名。”此说显然是受王志平先生的影响所致。但该说想象过于丰富, 缺乏文献上的证据, 且于训诂亦不可通。按:马承源先生的释读是正确的。只是不宜过于坐实。古时贵贱等级森严,平民百姓与贵族出入的城门不同。贵族出入的城门, 平民百姓是不允许通行的。平民百姓出入的城门即“平门”,亦作“便门”。如《尧典》“平章百姓”,《史记》作“便章百姓”;汉有“平门”,《汉书》作“便门”。《汉书•武帝纪》: “赐徙茂陵者户钱二十万, 田二顷。初作便门桥。”颜师古注曰: “便门, 长安城北面西头门, 即平门也。古者, 平、便皆同字。”可见“平门”是供“平章百姓”出入的城门。正如“闾左”是指贫民百姓居住的地方。《史记•陈涉世家》:“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 屯大泽乡。”司马贞《索隐》: “闾左谓居闾里之左也。……凡居以富强为右, 贫弱为左。”关于这一点, 程二行老师和冯时先生有较详细的论述。

“戋民”, 马承源先生释为“贱民”, 意谓“地位低下之人”。周凤五先生释为“残民”,并释下文“从谷从兔”之字为“怨”字, 如此, 周凤五先生的释文为“诗其犹旁门,与残民而怨之”,意谓“诗歌如四通八达之门,残害老百姓而使之怨恨,前后矛盾,难以理喻,故此说断不可从。孟蓬生释为“前民”,并释下文“从谷从兔”之字为“豫”,但他认为,这里的“豫”不是“‘娱乐’之‘娱’,而是用为‘豫备’之‘豫’”。“前民而豫之”,“即在民乱之前豫为之设坊(防)之意。”这种说法是很牵强的。按: 马承源先生释为“贱民”是正确的。“贱民”即平民百姓,亦称“庶人”。“平门”正是供“贱民”出入的地方。

对于“谷兔”(从谷从兔)字, 原书整理者马承源先生无释。周凤五、黄人二、王志平等先生释为“怨”;何琳仪、黄德宽、徐在国、孟蓬生、董莲池等先生释为“豫”;廖名春先生释为“裕”;姜广辉先生释为“冤”;程二行先生释为“舒”。从字形与文意来分析, 释为“豫”或“舒”较为合理。

“豫”,《尔雅•释诂上》:“豫, 乐也。”刑疏: “豫者, 乐逸也。”何琳仪先生认为:“简文意谓‘《诗》之义理犹如宽广之门, 由此登堂入室, 从而达到与贱民同乐的目的。’孔子这一平民思想, 殊为难能可贵, 值得珍视。”这一说法文义通顺, 是比较好的解释。

程二行先生对比大量简文, 将此字释为“舒”字, 认为此简应读为“与贱民而舒之。”“舒”为“伸展”、“缓解”、“疏散”之意。“此‘舒’字语意双关。‘平门’, 或者为疏散缓解行人壅塞的方便之门, 或者为‘贱民’出入所必经之通道, 孔子以‘平门’为喻,乃取其可以缓解壅塞、疏通行人之具象意义。此外, 诗之为物, 有表达情感、抒发幽愤的功能。……而《国风》之诗, 多为匹夫匹妇抒情之作。匹夫匹妇, 孔子之所谓“戋(贱) 民”也,其喜怒哀乐之情, 在诗中得到了宣泄, 就如同滞塞的人流通过‘平门’得到疏散与缓解一样。”这种解释是符合情理的, 既体现了邦风的特点, 也符合诗歌的功用。

因此,《孔子诗论》关于“邦风”的两条释文可释作:

“《邦风》, 其纳物也専, 观人俗焉, 大敛材焉, 其言文, 其声善。”

“诗其犹平门, 与贱民而豫之, 其用心也将何如? 曰:《邦风》是也。”

这说明, 邦风反映的内容很广泛, 可以考察民情, 观览风俗;从中可以得到很多自然界的知识, 其文辞华美, 音乐动听。《邦风》中的诗歌, 就像供平民出入的城门, 平民百姓通过它来发泄内心的情感, 陶冶自己的情操, 这正如《毛诗大序》所言: “诗者, 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 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 言之不足故嗟叹之, 嗟叹之不足, 故永歌之, 永歌之不足, 不知手之舞之, 足之蹈之也。这体现了诗歌对人情感的一种愉悦的功能。

可见,“邦风”确实是反映下层百姓的作品, 是“土乐”, 是民俗歌谣之诗,《孔子诗论》的出土, 对于我们更确切地理解“风”的本义是有重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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