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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三解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4日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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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芸芸众生,大到鲸象,小至蝼蚁,皆有灵性。无论其生命长短,均乐生而畏死。上天有好生之德,故救生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可不为之。

  有人说:我也想救生,苦无机会条件,其实不然。诚然,如救助藏羚羊、大熊猫、野骆驼等类,需国家拨款,专业人士克服艰险,奋力去做,而我等为生计各执其业,终日忙碌者,也可随缘而救。不知你是否发觉,其实老天爷在冥冥之中,不止一次把救生的机会提供给你,促你去救助那些陷入困顿中的弱小生命?曾记否,某月某日某时,当你匆匆而行,不经意间猛然瞥见苦苦挣扎或奄奄一息的它们时,生死之缘就在眼前。此刻你之对于它,善念一动则其生,视而不见则其死。此时只需你延误片刻,稍作举手投足之劳,一条小命立获再生。略一出手,即结善缘,即是功德,何乐而不为?长此以往,点点滴滴,积小善而为大善,善莫大焉。故古人云“莫以善小而不为。”诚哉斯言!

又有人说:我救生而他人杀生,救之何益?话不能这么说。天下事,总是善恶美丑并存,对立统一。正如国人不可能因有汉奸就不抗日,有贪官就不生产,有盗贼窃物就不舍钱救助同胞那样,我们也不可能因有人残害动物就不去救生。恰恰相反,正是因为有前者,才更需后者。华北农村称啃咬庄稼根茎的蝼蛄为“喇喇蛄叫,还能不种庄稼了?”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再者,天下熙熙,各有不同价值标准。人生在世,各执其业,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若因有人杀生而放弃己之救生,等于以其低下标准为己之标准,自降人格,与彼龌龊之辈合流。我等岂能因他人之恶业,干扰己救生之善心?

  还有人说:彼生死由他,与我无关。此言大谬。须知,天将救生之机置于见者眼前,就是为其创造一个于心中增善减恶的机会。若随缘而救生,己心必悦,其意融融,善日增而恶日削,身心自然康健。反之,若麻木不仁或心肠冷硬,自断善缘,逆天行事,久而久之,胸中必戾气满盈冲顶,心性日渐阴暗,行事日渐暴戾,则距终成恶人之时亦不远矣。所谓行善得善,作恶得恶,天堂地域、净土秽地之别,即此而已。可见,救生即是救己,实为同一事物之两面,诸君切不可小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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