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羊传》“以义解经”的意图探析
一般史家眼中的《春秋》是一部简单的历史著作,可公羊家视阈中的《春秋》却是蕴涵“微言大义”的经学宝典。《公羊传》“以义解经”,以为“义”之所在可从作者意图、文本意图和读者意图来窥探。一方面《公羊传》有还原倾向,旨在探求作者意图和文本意图,表现为尊圣宗经原道;另一方面又有生成倾向,多“非常异义可怪之论”,旨在阐述自己的政治、历史、道德理想。
儒家之所以“尊经”“尊圣”,并非是慑于君主对“经”的法定权威,或是对文化象征符号的单纯敬意,而是对圣贤气象与其精神思想的敬畏和领悟。“三传皆《春秋》之传,皆所以解经者也。”与《左传》“以事解经”不同,《公羊传》“以义解经”,旨在究经典大义、阐书法奥妙、明褒贬判据、申经世法则、断历史是非、用圣王大法,其解经可谓“义以为上”。《公羊传》“以义解经”,以为“义”之所在可从作者意图、文本意图和读者意图来窥探。《公羊传》一方面有还原倾向,旨在探求作者意图和文本意图;另一方面又有生成倾向,旨在阐述自己的政治、历史、道德理想。
《公羊传》“以义解经”源于对“《春秋》之微”的认识。荀子有言,“《春秋》之微也”,“《春秋》言是,其微也”。孟子论《春秋》,以为“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董仲舒也说,“春秋之好微与?”“《春秋》论十二世之事,人道浃而王道备。法布二百四十二年之中”,并引“孔子曰:‘吾因其行事,而加乎王心焉。’以为见之空言,不如行事博深切明”。可见,《春秋》之所以“微”,源于常人认为本来明白清楚的“事”里布有“义法”和“王心”。司马迁论孔子曰:“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春秋》的义法、指归不仅有书写了的,还有大量没有书写的。这也难怪孔子“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春秋》不书多于书,记鲁国十二公之事也就必然简单,如果只当“史”看,被讥为“断烂朝报”或“流水帐簿”在所难免,《春秋》重者自然不在史事,而在“义法”和“王心”,所以说“《春秋》以道义”。
《公羊传》昭公十二年曰:“《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其会,则主会者为之也;其词,则丘有罪焉耳。”《公羊传》定公元年又云:“定、哀多微辞。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则未知己之有罪焉尔。”两段话一对照,不难发现在孔子(作者)——《春秋》(文本)——主人(读者)之间,有一奇特“文本现象”,即孔子作《春秋》自觉有罪,而读者读《春秋》未知有罪。原因何在呢?关键就在沟通作者与读者之间的《春秋》之词或辞或文。《易传·系辞上》曰:“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辞的功能微妙,既可以载事,又可以表义。在事(史)——辞(词、文)——义(指)之间,而又并非一一对应,经常错综交织。就《春秋》文本而言,作者意图、文本载事与表义、读者理解三者之间存在一种复杂微妙的关系,而揭开这种关系引起了《公羊传》的自觉。
一、《春秋》的作者意图
所谓作者意图,系指文本作者通过文本语言书写所表达的制作动机、意义意蕴和思想智慧。作者借助语言制作文本来表达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思想观念通常有以下情况:一是由于语言表达思想的有限性而常常感到“言不尽意”或“意犹未尽”,这说明文本不足以表达作者意图,作者意图与文本意图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二是由于充分利用了语言的隐喻性和象征性,或通过对公共语言的独特运用来表达“言外之意”或“深层意义”,这说明公共语言经作者私下运用后,作者意图与文本的表面意义之间呈现一定的差异,但与文本的象征意义或深层意义若合符节,作者意图与文本意图可以说是既合又不合。三是作者意图与文本意图基本一致,文意基本表达了作者的经验世界和思想观念。在公羊家看来,《春秋》的作者意图属于第二种。正是因为《春秋》作者孔子“笔则笔,削则削”,对大家一看就明、直书其事的史文作了私下的加工处理,所以《春秋》具有“一字褒贬”的特性,隐含许多“微言大义”,体现了孔子“制义传道”的独特作者意图。《公羊传》特别觉察到这一点。
且看《公羊传》对《春秋·哀公十四年》经文“春,西狩获麟”的解释:
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非中国之兽也。然则孰狩之?薪采者也。薪采者,则微者也。曷为以狩言之?大之也。曷为大之?为获麟大之也。曷为为获麟大之?麟者,仁兽也。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有以告者曰:“有麕而角者。”孔子曰:“孰为来哉!孰为来哉!”反袂拭面,涕沾袍。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子路死,子曰:“噫!天祝予!”西狩获麟,孔子曰:“吾道穷矣。”《春秋》何以始乎隐?祖之所逮闻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何以终乎哀十四年?曰:“备矣!”君子曷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则未知其为是与?其诸君子乐道尧、舜之道与?末不亦乐乎尧、舜之知君子也?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以君子之为,亦有乐乎此也。
从一般的意义来看,《公羊传》力图表达如下意思:一是指明孔子作《春秋》的直接原因,即因“西狩获麟”这一偶发事件,触发人生感慨,自认“吾道穷矣”,于是作《春秋》。
二是解释“麟”出现的象征性意义,即“麟”是“仁”与“王”的象征,所以“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暗喻《春秋》为施仁爱的仁者与行王道的王者而作,甚至暗喻只有那些具有“仁”德的“王”者才有资格制作,亦即暗喻孔子有自我为王制作“一王之法”的意思表示。
三是明说作《春秋》的主要目的。首先是为了“传道”,“传尧舜之道”,“传仁道王道”。《春秋》历载鲁国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的事情,历史实况是天下仁道王道亡,礼乐征伐自诸侯出,陪臣执国命,政在大夫,庶人横议,霸道盛行。以王道审霸道,借霸事寄仁道,成为《春秋》的制作本旨之一。其次是为了“拨乱世,反诸正”。《春秋》“弒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淫乱之事不绝于书,简直是一部“暴力与性”的历史,孔子通过作《春秋》而道名分、定是非、决嫌疑,以求恢复历史、政治和社会正义。再次是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真实的春秋历史表明,本来的历史服从权力和实力逻辑,主要以成败论英雄,带有非理性的荒谬特性。为了使实然的历史按照合理性和合法性的应然秩序发展,让生活在现实历史中的人们对未来充满希望,孔子通过书写历史给《春秋》“制义”的方式寄托历史信仰、政治理想和道德关怀,以便后来的圣王来效法,所以《春秋》重“义”,“义以为上”。
四是分析《春秋》选材的期限裁断和价值命意。“始乎隐”是因为“祖之所逮闻也”。何休《春秋公羊解诂》以为,“托记高祖以来事,可及问闻知者,犹曰我但记先人所闻,辟制作之害”。这是说之所以取“祖之所逮闻”的隐公为始,是因为孔子为“辟制作之害”。孔广森《春秋公羊通义》则说:“隐公以来之事,祖虽不及见,犹及闻而知之。过是以往,文献不足,恐失其实,故断自隐。”这是说孔子重视事实,不空言义理,使自己的“制义”以坚实的事实为依据。“终乎获麟”是因为“备矣”,何休注曰:“人道浃,王道备,必止于麟者,欲见拨乱功成于麟,犹尧、舜之隆,凤皇来仪,故麟于周为异,《春秋》记以为瑞,明大平以瑞应为效也。绝笔于春,不书下三时者,起木绝火王,制作道备,当授汉也。又春者岁之始,能常法其始则无不终竟。”何休解释的前半部分基本上与《公羊传》相符,而后半部分则显然带有“谶纬”的神秘色调,恐怕是他自己和那个时代的理解。综观《公羊传》全文,孔广森的话基本上与整段文意相合,即:“上治隐、桓而贬、绝之法立;下录定、哀而尊、亲之义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采毫毛之善,讥纤芥之恶,凡所以示后王经制者,靡不具焉。天之大数,不过十二,因而十之,周而再之。天道浃于上,人道备于下。”
《公羊传》对《春秋》作者意图的这种自觉,直接影响到《公羊传》解经的基本价值取向和主观意图。按理说,《春秋》作者所处的历史生活世界、所载的真实历史事件、所寄的历史文化理想、所用的作经修辞笔法,需要认真地加以全面的考究,可是《公羊传》在解释《春秋》经时好像把前面两个部分当作“已知”隐含条件,而重在以“书与不书”发义,根据“所用的笔法”探求“所寄的理想”。显然,《公羊传》不是把《春秋》当作那种纯粹“君举必书”、“直书其事、具文见意”的史文,而是那种“制有义法”、“蕴涵仁道”,需要“推见显隐”的经文。因此解经的目的就在探究“微言大义”,于“微辞”中得圣人“真义”。《公羊传》潜在地具有一个“文本还原”和“精神还原”的客观性迷信,而“精神还原”无疑更为根本,因为这是“返本开新”的经世实践要求。
二、《春秋》的文本意图
所谓文本意图,意谓文本本身作为一个独立存在所具有的意义和意蕴,它当然包括作者意图,但也包括文本语言本身所具有的非作者表达的意义和意蕴,这是文本语言本身所负载的,还有就是读者赋予的自认为是文本意图的意图。有必要指出,不管是否意识到作者意图,文本语言自身的敞开性足以生发出各种可能的意义。当阅读一个文本时,读者可以对作者一无所知而理解出很多意义,这些意义可能与作者原意毫不相干,由此可见文本自身的相对独立性。文本意图尤其表现为文本的意蕴,而文本的意蕴也有三种情况:“一、(作品的)意蕴即是作者寄托在作品中的原意。二、作品的意蕴是作者及产生它的时代的全部关系的产物(meaning is a matter of context)。它既与作者的意图相关,又不全是作者的原意。三、作品的意蕴只在作品文字和语言结构自身中。它与作者的意图无关,也与产生它的时代毫无联系(meaning exists only within a text)。”源于尊圣尊道的心理,经学家所谓文本意图当是第一种情况,公羊家自不例外,于是探求文本意图就可以把握作者意图。文本意图通过文辞得以负载,文辞可以见“义”,能够载“道”,正所谓“辞之所以能鼓天下者,乃道之文也”。《公羊传》解经虽没有直接标明“《春秋》一字以褒贬”、“一字见义”,但这种总结却符合《公羊传》的具体解释实践。
《公羊传》以为,作者“有罪”和读者“无罪”的症结就在“辞”的妙用。《公羊传》明言辞者有:有外之辞(隐公元年)、讨贼之辞(隐公四年)、美大之之辞(隐公五年)、众大之辞(桓公九年)、内辞(桓公十八年)、君子辞(桓公十八年)、篡辞(庄公六年)、善辞(庄公八年)、入辞(庄公九年)、君杀大夫之辞(僖公七年)、兄弟辞(僖公二十年)、卑辞(僖公二十六年)、众弑君之辞(文公十八年)、君不会大夫之辞(宣公元年)、录伯姬之辞(成公十年)、取邑之辞(襄公十二年)、免止之罪辞(昭公十九年)、兄死弟及之辞(昭公二十二年)、会两伯之辞(哀公十三年)、微辞(定公元年)、不辞(襄公五年)、辞成(桓公八年)、辞取向(宣公四年)、辞无所贬(桓公十一年)、辞繁而不杀(僖公二十二年),还有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隐公元年),贵贱不嫌同号、美恶不嫌同辞(隐公七年)以及修辞等(庄公七年)。有些辞多次提到,反复申说。总之,“君子之于辞也,有正辞、有常辞,亦有微辞;有异辞、亦有同辞;有内辞、亦有外辞;有远近之辞,有褒贬之辞,有予夺之辞,有进退之辞,有贤之、善之、喜之、幸之之辞,有大之、重之之辞,有抑之、略之、贱之之辞;有恭辞,有卑辞;其尊尊也,亲亲也,贤贤也,有为讳之之辞;其不得已也,或从而为之辞”。
《公羊传》对“辞”的重视非同寻常,具有“以辞为本”的文本中心倾向。如果把《公羊传》对“辞”或显或隐的自觉不自觉表达作一个扼要的归纳,似可表述为以下四个方面:
从辞的类型言,根据辞所采用的固定用法和灵活运用,可分为常辞和变辞;根据辞所指示的事与义的对应关系,可分为同辞和异辞;根据辞所表达的直接意义和隐含意义,可分为正辞和讳辞;根据辞所强调的价值轻重,可分为轻辞和重辞;根据辞所表达的意义需要和出现频率,可分为详辞与略辞;根据辞所使用的目的和功能,可分为中性辞和褒贬辞。《公羊传》以为每一对“辞”中,后者显得比前者更为重要,即为了透悟《春秋》文本的微言大义和精神实质,当从每对辞的比较中特别凸显“变辞深意、异辞原旨、讳辞真义、重辞本原”,最终探明圣人“褒贬”修辞的价值取向、判断标准、人文关怀和终极理想。
从辞的功用讲,《公羊传》特别关注辞的表义功能,在载事和表义之间,载事属于直陈描述,尽管“义”在很大程度上也需要“事”来显示和负载,但《公羊传》以为“用辞表义”不仅是文本的最终目的,也是辞本身的独特功能,所以辞同义同、辞同义异、义同辞异构成《春秋》笔法的主体,成为索解《春秋》大义的关键之一。《春秋》大义存乎“一字褒贬”之间,辞的褒贬功能自然成为《公羊传》的意识焦点,或于直陈背后赋予褒贬蕴涵,或变中性辞为褒贬辞,或因情境褒辞贬用、贬辞褒用,或据事情因果褒贬、讥讽、隐讳、刺绝。一言以蔽之,旨在定等序、正名分、断是非、决嫌疑,确定理想的或和现实的道德、政治、社会正义标准,以便进行事实和价值判断,达到礼教、政教、德教的目的。《公羊传》也意识到《春秋》“属辞”的核心就在于辞的具体使用,亦即辞的语用功能,“辞义”随着语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至于辞的原始含义有时并非第一位,相反辞在具体时空里、具体事件上、具体情境中所体现的意义才是最重要的,因而《公羊传》以为《春秋》“辞义”或由历史时间而变(三世异辞),或因地理空间而异(内外异辞),或据具体情境而生(事辞互异),或依特殊事件而移(事义互异)。此外,辞的修饰功能也受到了《公羊传》的重视。“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庄公七年)一个“如”字的修辞运用,就生动、形象、逼真地再现了“星霣”飞泻的情景。《春秋》僖公十六年春,霣石于宋五。六鷁退飞,过宋都。《公羊传》如是解释:“曷为先言霣而后言石?霣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曷为先言六而后言鷁?六鷁退飞,记见也:视之则六,察之则鷁,徐而察之则退飞”。听觉“闻”、视觉“察”乃至“徐而察”的细致描述产生独特的修辞效果,真是“修辞立其诚”。
从辞的使用论,或突出时空的差异,一方面表达对近者、内者、自我的自然情感偏爱、亲近尊重,另一方面表达了“自近者始”的文化传播差序观(由内而外不断实现文教王化鹄的) 和“文致太平”的文化发展阶段观(由乱到治不断实现王道人道理想)。或注重常变的区别,《公羊传》肯定有一般用来记载历史的史文,如《左传》所谓“存策书之大体”的“常辞”和“凡例”,可是对于此等常辞,凡是具有一般知识水准的人都可领会和运用,因此还有圣人表达微言大义、人主不知其罪的“变辞”和“变例”,里面负载言外深意,具有褒贬价值,而且随境而变,于是需要具体分析。或彰显轻重、详略的分殊,《春秋》所记之事,较重的是生死存亡的国事和治乱兴衰的政事,较轻的是日常生活的婚嫁卒葬和个体生命的荣辱进退;较详的是大是大非、大善大恶,较略的是常事外事、小善小恶。或显示异同的差别,《春秋》用辞,不少是事同辞同义同,可惜难以负载微言大义和表达褒贬讥讽,因而事同辞异、辞同事异、辞同义异、义同辞异就成为《公羊传》扩大《春秋》解释空间、促成文本开放的根本所在。一言以蔽之,辞的使用归结到凸显褒贬的不同,“因其可褒而褒之”(隐公元年),依此类推,因其可贬而贬之,因其可讥而讥之,当然也因其可讳而讳之。
从辞的含义看,《公羊传》虽没有上升到理论的高度进行全面的解析,但在具体论述中却显示了对“辞义”的多维透视。见之于辞的表层义和深层义,《公羊传·隐公元年》解“王正月”三字,表层义是周文王颁布历法,确定一岁之始,深层义则是崇文王、大一统、正本正始。见之于辞的中性义与褒贬义,《公羊传·庄公八年》释“师还”可见,“还”本是一中性辞,并无深意,但称为“善辞”,表明“灭同姓国非师之罪,而重在君”,褒贬自不待言。见之于辞的具体义和抽象义,《公羊传·庄公十年》释“荆”为“州名”,“荆”即为具体意义,而“荆”一旦作为“州”符号代表时,已具抽象意义,成为“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七等之义的一环。见之于辞的指称义和附加义,《公羊传·隐公三年》解“尹氏卒”,指称的是“天子之大夫”,附加的是“讥世卿非礼”之义。见之于辞的普通义与特殊义,《公羊传·庄公四年》释“纪侯大去其国”,“去”的普通义是“离去”,《公羊传》却有特殊运用,“去”实则是“被灭”,是“《春秋》为贤者讳”的变文。
《礼记·经解》云:“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春秋》之失,乱”,“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者也”。道理其实很简单,因为圣人只要是通过制作经典文本以载道寄义,那么一切知识信息、精神生命、价值关怀只能寓于“事”与“辞”中,且“事”归根到底也需通过“辞”得以表达。不明《春秋》属辞,自然浅尝辄止,可谓不深;不得“属辞”要旨,必然为辞所困,可谓失乱。
如能破解孔子“笔则笔,削则削”的“文辞”密码,就能参透文本意图,进而理解作者意图。从现代解释学来看,《公羊传》对“辞”的这种分析所得到的文本意图未必就是作者意图,可能是读者在解读“诠释文本”和“使用文本”时表达的读者意图。这种对“辞”的分析可能不是“我注六经”那种力求忠实文本进行思想还原的“诠释文本”(尽管其中也不可避免有各种可能的解释,但都力求探求原意且体现原意的某一方面),而是“六经注我”那种或偷梁换柱或无中生有或节外生枝或断章取义或借尸还魂般为我所用的“使用文本”,亦即运用“我注六经”形式以达到“六经注我”目的的“使用文本”。可无论如何“使用文本”,《公羊传》借助《春秋》文本并以此为源头而引申发挥则毋庸质疑。《公羊传》“以义解经”或许可以说是主观上试图进行“意义还原”探求孔子本意而客观上在解释活动中完成的多是“意义再生”。
三、《春秋》的读者意图
一般而言,所谓读者意图,是指读者在阅读文本时的解读意图,诸如价值预设、诠释立场、诠释方法等。文本的读者意图也就不是指文本原本就存在一个读者意图(因为文本作者往往没有想到自己的文本应该如何由读者去阅读),而是指当文本进入读者的视阈中读者解读的意图。确切地说,应该叫“解读文本的读者”的意图。照这样理解,所谓《春秋》的读者意图,不是指《春秋》原本就存在一个读者意图,而是指当《春秋》文本进入读者视阈中读者解读的意图。可是,读者在解释过程中常常自以为是按照文本应该解读的方式进行解读,这样一来,读者意图就成了文本本身具有的对解读者的一种解读期待,即应该按照文本意图所指引的方式来进行解读,因为只有这样才恰到好处,否则的话不是“过度诠释”就是“诠释不足”。《春秋》的读者意图自然也包含这一层含义。众所周知,任何读者解读一个文本时都带着“理解的前结构”进入解释活动,这就存在一个读者的诠释立场和诠释方法问题,表现出解读文本或隐或显的读者意图。对于每一个读者而言,读者意图自然千差万别,各不相同,但大体上表现为两个方面,即以“意义还原”为旨归的“我注六经”式“诠释文本”和以“意义生成”为主旨的“六经注我”式“使用文本”。在汉代经学研究中,经古文学家和经今文学家可谓是这两个类型的代表。公羊学属于经今文学,当属“意义生成论者”。值得注意的是,读者意图的不同实际上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作者意图和文本意图的确认。《公羊传》对《春秋》文本解读的读者意图有所分析,并根据自己对作者意图和文本意图的理解暗示自己的解读是《春秋》应该解读的方式,符合孔子 “制义传道”的作者意图和《春秋》“变辞”“讳辞”的文本意图。
《梁传·桓公五年》曰:“《春秋》之义,信以传信,疑以传疑。”《公羊传》也认为“传信传疑”既是实事求是的解读原则,也是防止“过度诠释”主观性臆断和“不敢诠释”虚无性怀疑的文本阅读原则。《公羊传》一方面说“《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其会,则主会者为之也”,所以对于一些没有文献根据或尚待考证的事实,《公羊传》在“解经”过程直接标示“无闻焉尔”(隐公二年、桓公十四年、文公十四年)以及“或曰”(成公元年、成公十七年、襄公十九年、庄公二十五年、闵公二年、僖公三十三年)之类的说法,而不强为之解随意主观臆断,这无疑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与“兼采他说,抛砖引玉”的务真求实学术态度。另一方面《公羊传》在承认《春秋》“信史”同时也认为“其词,则丘有罪焉耳”(昭公十二年),认为圣人通过修辞和笔削寄寓深意,同样有追求真理道义的精神向往。
在《公羊传》中,可见《春秋》文本读者的三个类别:一类是直接与历史事件相关的历史主人,这些历史主人因《春秋》微辞而往往不知其罪,也许那是因为他们主要关心“辞”所记的历史事实,以及辞的表层义、普通义、具体义。由于《公羊传》没有明文,所以不得其详。
二是社会上的其他读者,《公羊传》中“或曰”的“或”者当归入到这一类。这些读者有论及经文具体史实的,如《公羊传·闵公二年》:“冬,齐高子来盟。高子者何?齐大夫也。何以不称使?我无君也。然则何以不名?喜之也。何喜尔?正我也。其正我奈何?庄公死,子般弑,闵公弑,比三君死,旷年无君。设以齐取鲁,曾不兴师徒以言而已矣。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立僖公而城鲁。或曰自鹿门至于争门者是也,或曰自争门至于吏门者是也。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犹望高子也。”两个“或曰”都旨在肯定齐国大夫高子修筑鲁国城墙的事实,为褒扬高子寻找事实根据。
三是《公羊传》传者自身与其他公羊先师。他们对《春秋》的解释意图重在“书法”与“义理”。略举二例,可见大概。《春秋》隐公十一年,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公羊传》释曰:“何以不书葬?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弑则何以不书葬?《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子沈子则曰:‘君弑,臣不讨贼,非臣也。子不复仇,非子也。葬,生者之事也。《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不系乎臣子也。’”两相比较,公羊家法与学派旨趣十分鲜明,都在申发“尊君”大义。《春秋》闵公元年,冬,齐仲孙来。《公羊传》释曰:“齐仲孙者何?公子庆父也。公子庆父,则曷为谓之齐仲孙?系之齐也。曷为系之齐?外之也。曷为外之?《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子女子曰:“以‘春秋’为《春秋》,齐无仲孙,其诸吾仲孙与?”两者都从“名不符实”的事实考察来彰显《春秋》“讳”的书写方法与“讳不隐恶”的价值命意。尽管《公羊传》载其他公羊先师言语不多,但学派风格却大体能看出来。与前述两类读者不同,公羊先师重在发掘文本的深层义、抽象义、特殊义、褒贬义则可以想见。
由此可知,《公羊传》越是相信《春秋》作者孔子的作者意图是“制义传道”,那《春秋》的文本意图就越多“艰深隐晦”的“微言大义”,因为孔子作《春秋》“一字褒贬”,通过特殊的《春秋》书法和文辞技巧来再现文本意图进而体现作者意图,于是《公羊传》解读也就越有可能在所谓“意义还原”的招牌下探求文辞负载的“微言大义”,从而实现《春秋》“属辞比事”、“明理”、“褒贬”、“正名”、“治人”的价值功能,确立孔子与大禹或周公那样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所具的伟大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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