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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德东:作为宗教核心价值的公益事业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4日
来源:灾难危机与佛教慈善事业论文集   作者:魏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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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汶川抗震救灾谈起
在宗教研究中,关于宗教是什么,什么是宗教的本质的探讨是非常重要的部分。近现代学者似乎不约而同地将注意力集中在终极信仰这一走向上。或曰“宗教是对超越人类认识的某种力量的信仰”(赫•斯宾塞),或曰“宗教是人建立神圣世界的活动”(皮特•伯格),而蒂里希的说法似乎很为哲学家所欣赏,他说“宗教是人的终极关切”。

  然而,在对宗教现象的观察中,可以发现,有一个因素是所有宗教中都共有的,这就是公益事业。至少在所谓的制度性宗教中,无论从宗教义理或是实践,都可以找到丰富的宗教公益事业的资料。而在2008年5月12日中国汶川大地震后,中国宗教界也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参与意识,成为抗震救灾中的一道独特风景。

  本文通过对中国宗教界参与抗震救灾的分析,上溯重大制度性宗教参与公益事业的历史,探讨宗教与公益事业之间的内在关联,力图论证公益事业乃宗教的核心价值之一,最后分析在当代中国推动宗教公益事业的时代意义。

  第一、汶川地震后中国宗教界的公益意识觉醒

  公益事业,顾名思义,就是有关公共利益的事业。一般说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救灾济贫、扶助残障等慈善活动;(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3)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建设等活动;(4)其他公共与福利事业。

  理论上说,任何部门都可以从事公益事业。在中国,传统上公益事业的主体一直是政府。不过,随着社会的现代化发展,民间力量会越来越多地介入到公益事业中,并形成专门的公益组织。这类组织并列于政府和企业,被称为社会的第三部门,起着对社会财富进行第三次分配的作用。

  我们所说的宗教公益事业,指由宗教团体或宗教徒组织、负责的促进公共利益的非赢利事业。在组织上,目前中国的宗教公益事业大多数有宗教团体直接经营,同时也开始出现了大量的专业性公益组织。

  有关宗教与公益事业的关系,在当代中国一直存在争议。在宗教界,一种很有市场的观点是,宗教就是传播信仰的,公益事业可有可无。与此相应,在政府方面,也有一种观点,认为宗教过多地参与公益事业会人为地扩大宗教的影响,需要加以限制。

  2008年5月12日,以四川汶川地区为中心发生了8级地震,死亡人数8万以上。史无前例的是,在很短的时间内,来自全国各地的300万志愿者投身到抗震救灾的工作之中,体现了当代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水平。而中国宗教界也空前地参与其中,反映出中国宗教界公益意识的觉醒。宗教公益事业的价值第一次如此鲜明地走进当代中国社会的主流视野之中。

  宗教界的救灾活动约略可分为5种类型:

  第一、各地教会举办的祈祷、禳灾仪式。宗教的重要功能就是以特有的仪式,与超自然的力量沟通,以达到禳灾祈福的目的。地震发生后的第一时间,众多的教会就安排了相应的祷告等宗教仪式。中国中国基督教协会在地震次日即“呼吁全国基督徒为地震灾区的人民和教会献上代祷”。 “重庆华严寺僧众十三日起已在华岩寺启建赈灾祈福吉祥法会。与此同时,河南省南阳市的紫灵山寺、豫山寺、植福寺、柏佛寺等二十多座寺院法师们为地震罹难者念经超度”。 河北柏林禅寺在地震后2天开始“全体僧俗大众每晚于文殊阁集中读诵《大般若经》,为四川灾区祈福禳灾,并追荐灾害中的死难者。” 穆斯林则呼吁,“共同向宇宙万物的主宰安拉胡太尔俩祈祷,饶恕我们的罪过,减轻灾区人们的痛苦,引导迷雾中的人们走向正道,我们不可独善其身,要兼善天下!” 这些宗教活动客观上起到了安定信徒和大众人心的作用。而国务院也前所未有地将地震后的“头七”作为“全国哀悼日”,借鉴了宗教慰籍众生的形式。

  第二、各地教会的募捐活动。在此次抗震救灾中,可以说所有的教会都参与了募集资金与物资的活动,而且数量空前。据不完全统计,仅在地震后的第一周,宗教界的捐款就超亿元 ,显示了强大的募集资金的能力,为灾区人民恢复生活和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三、灾区宗教界的救灾活动。在汶川抗震救灾中,灾区教会既是受灾者,同时也是救灾的可靠力量。灾区教会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自身的救灾工作。许多教会平时就积极参与扶危济贫等慈善公益活动,在观念、组织和条件上都有较好的积累,因此能够迅速有效地投入到救灾之中。最为著名者如什邡市的罗汉寺,在素全法师的领导下,不仅安置了上千灾民,而且将禅房变为产房,在寺内建立起临时的产科医院,接生了108个孩子,成为佛教普渡众生的最生动体现。 第二,灾区教会还成为外地教会抗震救灾工作的桥梁,如天主教成都教区在第一时间就成为全国天主教救灾工作的前线枢纽,为外地教区的救灾工作牵线搭桥。

罗汉寺僧人为灾民准备饭菜

  第四、外地教会直接到灾区的救灾活动。在30万蜂拥而入的救灾志愿者队伍中,宗教团体的出现非常引人注目。在当代中国的救灾史上,无论是志愿者成为救灾的主力军,还是宗教界奔赴灾区直接救灾,都谱写了当代中国公民社会建设的新篇章。在佛教方面,远在华北的河北省佛教协会于地震发生后的第7天就带车进入灾区,河北省佛教协会以及“觉悟人生奉献人生”的标帜飘扬在灾区上空。

  第五、宗教类专业公益事业团体的救灾活动。最近20年来,中国宗教界出现了一批专业性的宗教类非赢利组织,即各个宗教成立的慈善会、基金会等。此类宗教类专业公益事业团体在救灾中体现了特殊的作用。首先,专业公益事业团体具有丰富的救灾经验,往往能在第一时间作出反映。如基督教会系统的爱德基金会,在地震的次日就发出了《5月13日爱德地震救灾简报》,通过简报我们知道,在地震发生后1小时7分钟,也就是15点35分,“爱德召开第一次救灾会议,并成立紧急救援小组,及时跟踪灾情进展并研究部署赈灾计划。”5小时后,爱德救灾人员抵达成都,8小时后,紧急拨款100万元,8小时后接到第一位网友捐款,一天内接受海外30万港币捐款,内地人民币62422.09元。《简报》公布了所有捐款人的姓名和数额,并留下了捐款帐号等信息。在救灾的初期,反应速度对于救灾的效果具有决定性作用,而专业性团体在这一方面拥有不可替代的优势。第二,专业公益事业团体能够有针对性地从事救灾工作,救灾的效果最好。例如,许多团体都为灾民做饭,但几天之后,某地大多数灾民都云集到慈济功德会的食堂,因为他们提供的饮食最复合灾民的胃口。这一小小的案例,可以体现专业团体的服务优势。第三,专业性公益事业团体可以发挥专业技能,提供一般组织和教会难以发挥的作用。如北方进德公益利用天主教在宗教心理学领域的人才储备,派出心理辅导对在灾区开展工作 ,并组织了多期心理辅导员培训班,影响广大。 第四,专业性公益事业团体的救灾工作具有系统性和长期性。如爱德基金会于6月3日宣布“爱德地震救灾工作进入过渡阶段”, 7月18日成立“四川地震灾后重建办公室”,“将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作为我会与灾区沟通的桥梁,负责实施我会在灾区的重建项目。” 而这个时候正是大部分志愿者和组织结束救灾工作的时刻。而有关救灾的最近一则消息,则是11月5日他们为灾民发放有机肥,用于种植大蒜。 北方进德也在成都成立了办公室,长期参与地方的重建。

  中国宗教界的汶川抗震救灾活动,标志着中国宗教的公益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二、宗教的终极关怀与公共利益

  从历史的维度看,宗教界对公益事业的积极参与并不是偶然现象,而是世界宗教史的常态。而从义理的角度看,宗教的终极关怀与宇宙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基督教以救助贫苦而著称于世,在中世纪就出现了宗教慈善组织。基督教公益事业的成就不仅体现在救灾扶贫上,而且在医疗、教育等方面,也都有杰出的成就。在中国近代史上,基督教开启了中国现代教育、医疗等事业的先河。

  在佛教中,释迦牟尼被称为大医王,运用医疗救助众生。佛教还有所谓五明的说法,其中包括工巧明、医方明。工巧明属于科学技术的畴范,后来的佛教在修桥补路等方面多有建树,应该与此有关。医方明属于医学和治疗,也是佛教服务社会的重要内容。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佛教自传入中国,就特别注重社会公益事业。在南北朝时期,就有修桥补路、挖井、医疗、救济等多种事业。宋代,则形成了专门的从事公益事业的机构,长期负责公共事业。如维护桥梁,修建海堤,管理驿站等,政府则以一定的田产作为补偿,称之为“守以僧,给以田”, 颇有今天美国布什总统将社区公共事业委托给基督教慈善组织的意味。宋代的中国佛教实际上成为公共利益事业的负责者,已有公民社会的雏形。历史学家全汉升提出,中古时期的中国寺院,“实兼宗教与慈善团体于一身”。

  此外,参与慈善与公益事业,也许是佛教最终为中国人所接受,成为中国文化一部分的重要理由。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几乎没有公共的社会空间。上层是政府包打天下,所有的事情都由政府负责。底层则是以家族为基础的民间社会,家族制度成为最重要的公共制度。不过,以血缘家族为核心的小社会,终究具有极大的缺陷,很难超越血缘基础,为更广大的公共利益服务。在这种历史处境中,以出家生活为基础,同时具有普度众生情怀的佛教,恰恰可以弥补中国社会这一固有缺陷。也许正是这一理由,使佛教在中国与慈善公益事业密不可分,也使佛教最终为中国人所接受。

  中国佛教在公益事业上的专长在现代依然可以被佐证。波士顿大学的魏乐博教授关于台湾宗教与公民社会的研究发现,在台湾,成为公益事业核心的力量并不是西方人想当然的基督教,而是佛教,如慈济功德会,佛光山等。魏乐博教授认为这体现了佛教可以在现代化过程中实现功能的转化。 然而,佛教所具有社会公共服务的功能,或许本就是佛教固有的传统。

  伊斯兰教也有扶危济困的传统,充满互助精神。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抗震倡议书就体现了这一观念:“世人同根同源,真主使我们成为了许多民族,帮助灾区人民是我们穆斯林应尽的义务,希望我们各族穆斯林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响应当地有关部门的号召,给灾区人民送去温暖,献上爱心。各地可在当地通过红十字会等相关渠道捐款。祈求伟大的真主接纳我们的善功。”

  为什么所有的宗教都共同地重视公益事业?这或许是与其宗教追求有内在的关联。所有的制度性宗教,无不追求人生与宇宙的终极解脱,或者进入永恒的天堂,或者得道成佛。宗教的终极目标,与人生、社会和宇宙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宗教由此将信仰上的追求与世间的公共事业联接为一体。为公益事业服务的过程,就是实现终极关怀的过程。或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公益事业从来都不是宗教可有可无的附属,而是所有宗教自创教之始便贯彻始终的核心价值。

  三、当代中国宗教公益事业的现实意义

  汶川抗震救灾宗教界的上述表现,证明宗教团体从事公益事业具有强大的内在动力。而当代中国宗教公益事业的发展,更具有多重现实价值和意义。概括地说,宗教公益事业既可以满足大众的物质和精神的特殊需求,也有益于宗教自身的发展,亦可成为中国公民社会建构以及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推动力量。

  从社会需求的角度看,宗教公益事业能够满足大众的某些特殊需求,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众所周知,政府以及任何团体和个人都可以从事公益事业,特别是政府更有民间团体所难以企及的力量。在这种情况下,宗教公益事业有什么不可或缺的价值吗?回答是肯定的。宗教公益事业的特殊之处,在于以一定的宗教思想为指导,因此会创造出一些具有特殊人性关怀的活动方式,净化大众的心灵,提升社会的良知,发挥其他团体的公益活动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举例而言,宗教慈善活动中对皮肤接触的意义的强调,就具有特殊的慰籍功能。慈济功德会在帮贫济困时,有一个重要的理念叫做“肤慰”,即要求慈济志工亲手为流浪老人洗脚、手上擦油、剪指甲等。依据慈济的说法,不仅仅在四月初八为佛像浇水是浴佛,为老年人洗澡更是浴佛。而在实践中,无论是被关爱的老人,还是关爱老人的志工,往往在皮肤接触的一刹那,都发生心灵的震颤:被爱者为慈济人的大爱所感动,就是自己的亲生儿女也不曾为自己洗过脚;慈济人则觉醒了内在的慈悲,许多大老板贵妇人在握到干柴一般的手掌之时,心会顿然柔软下来,慈悲溢满心田。这是一个爱的互动过程,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均衡,更是爱的传递。

  在基督教中,也有类似的理念,源自耶稣在最后的晚餐为十二门徒洗脚。有些基督教会由此衍生出牧师为信徒洗脚、信徒之间互相洗脚的仪式,往往使双方都热泪盈眶,具有神奇的教化功能。

  在佛教中,关于肤慰,或可归于四食理论中的“触食”。触食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接触外境时,所产生的喜乐等感受,认为这些感受具有长养身心的功能。这其中就包含了身体的接触,身体的接触会引发心灵的感应,本身就是人类成长的食量。从这类宗教思想中引发出来的宗教公益活动形式,与那种仅仅给穷人一些金钱有很大的不同,有其特殊的精神价值。

  再者,在当代中国,参与公益事业是宗教发展自身的最有效途径。置身于一个无神论人口占多数的社会环境中,中国宗教徒一直处于人口少数派的地位,也与主流意识形态存在较大的差异。如何在这样的环境下发展自身,通过何种途径扩大影响,是当代中国宗教团体面临的共同课题。从最近20多年的发展看,参与公益事业是提升宗教社会形象的最有效方式。公益事业包括扶贫、助残、救灾、环保、医疗、教育等丰富的内涵,参与此类活动,会降低不同信仰间的张力,最大可能地扩大自身的影响。

  宗教团体进入公益事业领域,表现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跨宗教、跨信仰,成为不同宗教、信仰间相互理解的桥梁。以慈济功德会为例,其中的志工大部分是佛教徒,但也有一些无信仰者,甚至还有基督教徒和伊斯兰教教徒。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们在慈济的公益事业中找到了共同点,同时也改善了大众对佛教、宗教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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