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莫止于口号!
连续好多天,中国多位官员或引咎辞职,或被停职、免职。因为奶粉,因为煤炭,因为铁矿的尾矿库,原因多多,后果却很相似:只要面对群众的生命安危作为乏力甚至不作为,都会被问责。
可是我发现,夹杂在这几次事件中同时爆发的环保事故,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更没有对管环保的官员进行责任追究。上海某农药厂泄漏300吨除草剂事件是如此,云南阳宗海砷污染事故,也是如此。
有人说,安全生产问题与环保问题其实是一个问题,2005年年底“吉化爆炸污染松花江事件”,被问责的是环保总局的官员,可它首先是个安全生产问题;2008年9月中旬的上海农药厂泄漏也可视为安全生产问题。既然问题性质相似,那么为什么有的被如此严肃对待,有的却被轻描淡写?
有人就说了,这些事件是死了人的。而阳宗海的污染,虽然造成了当地群众饮水的困难,但没有死人;上海农药厂的泄漏,虽然让很多人住进了医院,但没有死人。
可是,如果我们细细调查,死的东西还是很多的。至少很多无辜的生物死掉了,草也好,土壤也好,河湖也好,在空气中飞舞的昆虫也好。阳宗海的砷污染,按照侯明明教授的说法,至少在三年内没法消除,在这期间,生活在阳宗海里的那么多生命,到哪里去寻找“替代食物”和“安居房”?而上海农药厂泄漏之后,生活在核心区的那些昆虫、青草,又怎么可能逃脱被毒杀的厄运?
一个社会是否文明,不仅体现在每个人是否得到足够的尊重,其生命权益是否得到足够的维护,更重要的是,与人类生活在一起的自然生态系统,包括土壤、水、阳光、空气、河流、山脉等,其权益是否也得到足够的尊重和维护。一个只注重人类自身“慈善”的社会是有待改良的社会。只有当人类跳出人类自私的圈套,对自然公益也表示出足够宽广的胸怀时,社会文明才算奠定了最坚实的基础。
所谓环境保护,本来就是自然生态的保护。因此,考核办法就不该局限于是不是死了人,有没有对群众的生命权益造成危害,还要扩展到更宽广的天地:还要看是不是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了危害,这危害包括污染物过度排放,比如把高浓度的污水偷排到河道中;也包括对自然界的严重创伤,比如砍掉一片天然林。既然我们在食品安全方面,在矿产生产方面,在休闲娱乐方面,都能够对管理不善的官员进行公开问责,为什么在事故更加频发的环境保护方面,却一直迟迟不肯正视和严办呢?
有人说,不对啊,从2005年年底的松花江事件导致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下台开始,环保问责就算入戏了啊。我想,大家可以收集一下2005年至今因环境事件而被问责的官员数量,再与2005年至今中国发生的环境伤害事件进行对比,答案很快就清楚了:分母如此之大而分子如此之小。这证明很大程度上,环境保护仍旧停留于口号。
中国当前最主要的灾难,就是持续的环境伤害引发、积发的灾难。在如此严峻的形势面前,不能让直接制造灾难的环境施害者继续在惩罚圈外逍遥,不能让表面上间接、实质上是直接制造环境灾难的环保官员继续依靠虚报数字、瞒报灾情、掩盖真相来蒙混过关——如是,方不会让公众失望、自然界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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