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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对父母的精神赡养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4日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作者:杨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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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子女不在身边,“空巢老人”突发疾病猝死家中的现象时有发生。有媒体报道,浙江省永嘉县鲤溪镇某村87岁的谢老太在自家床上悄然离世,50天后才被前来探亲的女儿发现。

北京大学临床心理诊疗中心董沁教授说:“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对于人生的理想和物质的追求其实已经淡化,随着子女的离开,加上农村针对老年人的娱乐项目本来就很少,需要更多的是心理慰藉,而就是这样的一个群体往往被忽略。”

本应承欢膝下的子女如今远在他乡,晚年的天伦之乐根本无法安享,面临的是与日俱增的孤独感,“空巢老人”生理和心理上都要承受巨大的压力。

河南省开封市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民政部门对农村“空巢老人”的现象在这几年开始逐渐重视,但是目前面临的困难还是比较多的。一是缺乏资金投入。二是农村老人住得比较散,实施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三是很多农村老人传统观念比较浓,不愿意去养老院住。以上3点对改善和妥善解决农村老人生活现状问题造成了制约。

该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随着国家对农村各项投入的加大,无论是医疗还是交通比以前好了很多,而出外打工的子女每月都会给父母邮寄生活费,农村留守老人在物质上并不缺乏。

河北省滦平县一位村干部告诉记者,由于农村医疗条件落后和费用昂贵,常年的疾病经过累积已经逼近老人身体承受的极限。虽然农村普遍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但是由于种种客观因素,难以真正解决老人面临的问题。

“从基层来看,将留守老人集中安排在敬老院是最好的选择。就滦平而言,目前已经建设了一些敬老院。子女不在家,其实完全可以住在敬老院,很多老人在一起就可以更热闹一些。但是目前主要是很多老人观念很难扭转,老人认为自己有孩子去住敬老院会被别人耻笑,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所以观念很难扭转。”

事实上,对于“空巢老人”的生存现状,早就引起各方的关注。民政部中国老龄协会一位官员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对于农村留守老人的生存现状,各级民政部门以及相关部委都很重视,并且也出台了相应政策。

2008年2月21日,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等10个部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改善农村“空巢老人”的生存现状,需要很多的工作要做,首先,作为村一级的组织应该鼓励和宣传邻里和亲友之间的互帮互助,以缓解老人的孤独感。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文体娱乐活动,如娱乐、健身、读报、下棋、看戏、看电视等。同时,地方政府应该借金融危机之机创造更好的环境来鼓励年轻人回乡创业,这对于解决“空巢老人”的生存现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都是双赢的结果。

其次,媒体要大力提倡和宣传符合时代要求的“孝道”,提高民众家庭养老意识。进一步呼吁为人子女者在保证父母物质上的需求外,更要加强对父母的精神赡养,让父母精神上得到满足,决不能赡养费用一付了之。

最后,政府要切实地落实“空巢老人”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同时建立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制度,对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关心照料以及精神慰藉)的行为给予法律的惩处。

“鸟儿”飞了,“巢”能否不要继续冷清下去——将这份幸福的寄托随着老人的期盼离开繁华都市走进农村,让农村“空巢老人”快乐地守望着承载儿孙回乡的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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