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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艺术与宗教的和谐一致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4日
来源: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论文集   作者:李大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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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和宗教是和谐一致的。蔡元培先生的“美育代宗教”等主张需要重新审视。一:“美育代宗教是特定时代的产物”,二:从二者起源、认知世界的方式、作用机理、理念及发展趋势方面来说,二者是一种握手的关系。
关键词:蔡元培 “美育代宗教” 和谐一致

宗教与艺术关系问题,是艺术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在理论界一直众说纷纭,甚至把宗教和艺术看成是两个毫不相干的意识形态,提出以其一取代其一。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美育代宗教”的提法。

在中国倡导美育始于王国维先生。1906年,他在其《去毒篇》中首倡以美育来取代宗教的观点,所谓“美术者,上流社会之宗教”,而“彼等之慰籍,不得不求诸美术”。1915年,蔡元培先生开始正面响应,提出“以文学美术之涵养,代旧教之祈祷”,此后,蔡先生一直大声疾呼:“以美育代宗教”,至1938年先生去世的前两年,还在为《居友学说评论》一书撰写序文时重申此主张。而到了1999年新旧世界之交,实践美学的领军人物李泽厚先生仍在其新着《己卯五说》中力倡以“审美代宗教”。由此可见,蔡先生此理论影响力之大,影响时间之久。不过,在我看来,“以美育代宗教”的这一美学理论却是一个比较偏颇的提法。它只能是以20世纪的中国为背景的特定时代的特定美学产物。

首先,我们不妨重温一下蔡先生那篇著名的《美育代宗教》。蔡元培认为,宗教是一种不成熟的历史形态,一种迷信,它具有强烈的欺骗性所以不具备恒久之神圣地位,随着社会的发展,势必被哲学所取代。“宗教之原始,不外因吾人精神之作用而构成。吾人精神上之作用,普通分为三种:一曰智识,二曰意志,三曰感情。最早之宗教,常兼此三作用而有之”。但是随着社会进步,智识、意志和感情逐渐被现代科学、社会伦理和先进教育所取代,“在宗教上被认为尚有价值的,止以美育的原素了”。其次,他指出无论哪种宗教,都具有“扩张己教攻击异教”的偏狭性,往往“激刺感情之弊”,反而不如美育之情感纯正,故应“舍宗教而易以纯粹之美育”。从而论证“美育代宗教”的必要性。最后,蔡元培基于康德本体论,把世界一分为二为“现象”与“实体”两部分,而宗教存在着现象本体的互相冲突与排斥,因此必然会被美育取代。

这个观点的产生显然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宗教与艺术的关系其实并非如此。
首先,今天我们对宗教的认识无疑不会再像当时的蔡元培先生如此单一,至少显而易见,宗教绝不是简单的迷信。马克思曾用“适应的宗教”来形容基督教,由此可见宗教存在的合理性。宗教是一种特殊的符号形式和思维方式,也是一种自成体系的文化形式。宗教精神的实质应该是人与灵魂的归一与忠实信仰的建立。中国的文化自古以来便缺少真正的宗教基因。我们用民主来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用科学来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却独独忽略了人与灵魂的交流和人对生命终极关怀的需要。而这种交流和需要却是整个人类得以存在的根源所在。将宗教的教化作用完全等同于现代教育的功用,企图用现代教育取代宗教更是不现实的。德国著名自然科学家、哲学家莱布尼茨曾经深刻地慨叹:“为什么有一个世界,而不是没有这个世界?” “为什么有一个世界”,这是我们至今为止所无法说清的事实。但是只要人类对终极意义的思考不停止,这个问题就必须解决,而能够使人心安或者释怀的只有宗教。换言之,宗教解决的是人心之间科学和哲学无法解决的问题。足见其存在之必要性。

其次,所谓宗教“激刺感情之弊”,在历史上确实存在。中世纪宗教裁判所、伊斯兰护教战争、十字军东征都是宗教弊病的体现,但这些弊病并非宗教的本质所在,而是宗教精神的短暂迷失。宗教对西方社会所起到的积极意义,远比我们认识的深刻。黑格尔曾称北部欧洲的一系列宗教改革运动为“光照万物的太阳”,事实也证明,西方后来居上的资本主义强国,都与这些宗教改革运动有关。甚至整个西方现代文明的哲学起点、逻辑起点、历史起点、文化起点都实际源自宗教文化的力量。而“纯粹之美育”若是不能海纳百川兼容宗教,那么“纯粹”也就无从可言。如此说来,宗教"激刺感情之弊”未免以偏概全,有失偏颇。

再者,蔡元培认为,宗教存在着现象与本体的相互冲突。这是对以基督教为代表的西方宗教误读的表现。真正的基督教义追求的是“道成肉身”以及人神合好。中国的宗教亦是如此。譬如佛教,讲求对“万象”和“万相”的内在联系,追求人与人、人与天的自然和谐以及与人灵魂的合一。都可谓“现象”与“本体”紧密贴合之实例。

毋庸置疑,蔡元培“美育代宗教”的理论产生根基在于当时的中国的社会大环境。社会背景决定了生存问题和存在问题的解决重点倾斜向生存而非存在。那是一个灵魂无处安放的时代,也是一个灵魂无人问津的时代。在新文化运动影响下大行其道的科学主义与进步主义思潮,以及德国理性主义与英国经验主义的哲学视角,使中国的知识精英在对西方先进文明靠齐的选择中,把先进的“科学”“民主”列为振兴中华的首要之选,而西方文明的重要组成“宗教文化”却被毅然排除在外。“美育代宗教”成为了一种美学救世主义。我们不得不承认其崇高的社会目的,但也注定是一种“不能承受之重”的美学幻想。

那么,艺术与宗教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呢?我认为,艺术与宗教在某种高度上,是一种握手的关系。美育与宗教的关系在本质上从来就是统一的,艺术借助宗教为载体或者演进、宗教借助艺术为载体或者演进,是二者关系中最正常的姿态。二者同属社会意识形态的顶层,平行前进,绝没有谁可以替代谁的可能。
1 二者起源是一致的。艺术与宗教,在起源时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原始人对宗教的信仰和崇拜,是原始艺术产生和发展的直接动因,也成为艺术发展直接的、生生不息的重要能源。今天看来属于艺术活动的许多东西,如歌舞、绘画、雕塑等,在当时却主要是一种宗教活动。原始艺术忠实反映了这些活动,因而无不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而且中外艺术史上相当长的历史阶段都以宗教艺术为主导,宗教艺术可谓艺术史上最浓重与华丽的一笔。比如最早发现的以洞穴壁画为代表的原始艺术,这些壁画,或者画于悬崖峭壁的凹处,或者画于人迹罕至的岩石缝隙中。显然,这些洞穴壁画的创作不是为了审美目的,而是利用某种巫术“禁咒”野兽,以求狩猎成功的一种原始巫术观念的体现;“史前维纳斯”的女性雕刻,极度地夸大和强化女性的胸部、腹部、臀部,虽是体现了“生殖崇拜”的宗教观念,但其艺术表现手法热烈直接,可以说与西方近代艺术流派的艺术有异曲同工之妙;商周青铜艺术的造型、纹饰大都是些非人间的狞厉的动物形象,同样渗透着宗教观念;欧洲哥特式建筑,广泛运用线条轻快的尖拱、造型挺拔的尖塔以及彩色玻璃镶嵌的花窗,造成一种向上升华,天国神秘的幻觉,充分调动人们的视觉、听觉甚至嗅觉神经去感受宗教的尊严与伟大,以反映此时期基督教的宗教观念,也成就了世界建筑史上的一把奇葩。可见,宗教和艺术之所以从诞生之时起就是一对孪生之花。谁也不可替代谁。

二者认知世界的方式互为补益。马克思曾提出四种“掌握世界”的方式,即:“理论”的(哲学的、科学的)方式、“艺术”的方式、“宗教”的方式和“实践—精神”的方式。四种方式分别用四种不同的思维模式认知世界,互相补益,缺一不可。在这里,“ 艺术的”掌握方式是指“形象—逻辑的思维”,而“ 宗教的” 掌握方式是指“信仰一逻辑的思维”。“ 宗教的”掌握方式自有其信仰的逻辑, 这个“ 逻辑” 当中, 既有抽象的、理论形态的部分, 又有形象的、类似艺术形态的部分。也就是说,宗教认知世界的方式,势必会和艺术认识世界的方式有某种程度上的重合与交迭。宗教与艺术这两种意识形态,在把握世界的方式上会比其它意识形态更为一致。

而二者的核心方式都是借助丰富的想象创造具体形象表达自身认识。丰富的想象和幻想,是艺术思维的重要特点。黑格尔在《美学》中说:“如果谈到本领,最杰出的艺术本领就是想象”。艺术创作的整个思维活动,都是在想象和幻想之中进行的,艺术家正是通过想象把自身感情、意志、思想寄寓在创造的具体的形象之中来反映现实,进入现代甚至这种想象和情感本身就是艺术作品的展示对象。宗教思维也同样运用想象和幻想。宗教教义便是依靠丰富的想象和幻想,来建立自己的形象系统的。宗教将教义、传说中抽象的神明通过丰富的想象具象化创造出了许多简明易懂的宗教形象,从而降低了信徒对宗教教义的理解难度,达到提高了宗教的普及率的目的。艺术与宗教共同运用想象的思维和创新的形象,或反映真实的人生,或折射现实的社会,同中有异,异中有同,使宗教中融入了艺术因素,而艺术中存在了宗教因素。

两者的作用机理是相同的。艺术和宗教两者的精神本质都是通过对生命的研究,实现对人的本质的认知与反思。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和本体,艺术要反映社会生活,必然把社会中的人,作为自己反映的对象。丹麦文艺理论家勃兰克斯把艺术创作看成是“一种心理学,研究人的灵魂,是灵魂的历史。”艺术家们通过对人的整体的把握,通过对人的精神世界的关注,用心血塑造出优秀的艺术形象,反过来再表现人的自我意识,揭示人的内心世界,探求和展示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宗教虽然以神灵和通往虚无缥缈的天国为出发点,探讨神和人的关系,但实际上却落脚于人间社会,是现实中人的行为和人生的终极意义的镜像。对灵魂的找寻,对自我的思考,是宗教千百年来孜孜以求的目标。这种对人自身进行认识和探究、对人生本质进行追求的途径,宗教无疑是和艺术高度契合的。

二者的理念是高度契合的。宗教与艺术审美都会使人产生一种超脱表像世界的精神陶醉和满足。宗教情感和艺术情感在探讨人类的生与死、善与恶、灵与肉问题的同时,还着力探索人们的心理和精神需求,藉以弘扬人生的真谛,如真、善、美等等。艺术作品本身所具有的美的特质可以打动人的情感,愉悦人的精神,净化和陶冶人的心灵,升华人的审美理想;宗教亦然,带着原始本原冲动的宗教情绪,始终在净化、飞升等的心理抚慰作用之下感化和规范世俗的人生,修正及引导人类精神的憧憬和幻想。所以,几乎所有的宗教都有善待父母、行善、互相帮助、不杀生、不邪淫、不妄语、言行一致等等的戒律。可以说,宗教和艺术,在对道德观的建立和人的心灵的救赎层面上殊路而同归。二者均以情动人,因信仰聚人,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人的完善。

融合才是二者发展的趋势。从最初的以宗教意义占主导的原始艺术到当代艺术,艺术的发展可以说已经离不开宗教的元素,而宗教的传播也离不开艺术的支持。可以说二者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分离的混合体。

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美术三杰”拉斐尔、达芬奇、米开朗基罗都是利用宗教题材为契机,把圣母与耶稣人性化,反映真实生活,表现出追求“真、善、美”的人文理想。而他们所创造的艺术形象又被宗教信徒奉为真神的化身,成为宗教教义本身。在中国,以敦煌莫高窟为代表的石窟艺术集建筑、雕塑、绘画于一体,其目的是为宣扬神佛的神明与智慧,劝人改恶从善,严守教规等宗教意义。但是某些具体的片段如《张义潮出行图》《宋国夫人出行图》等,那些壁画边角上的飞天形象,下部的供养人形象,都超出了宗教教义而直接反映当时的生活内容,集艺术价值之大成。人们能够从庄严肃穆的本尊大佛身上,看到胸怀宽广、博大精深的智者形象;能够从慈祥的观音菩萨身上,看到贤慧婉丽的女性形象。这些都是艺术与宗教的融合所带给我们的崭新体验。

宗教与艺术不仅在历史上攀结于一起,在当今社会里更加形影不离。当代西方的基督教教堂多建成现代派建筑的样式,从外观看同传统教堂建筑截然两样,人们可以在那里听音乐、喝咖啡,聊天,因为这样才能更容易把人们吸引到教堂里来。现代的宗教歌曲开始采用民间曲调或民间说唱形式,因为这样的民间曲调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易唱易学,有利于对信众数量的保存。从融合的程度上来说,现代的艺术与宗教的融合是更加深刻的。因为这种融合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相互借用这一层面之上,而是源于宗教与艺术本质上都是建立在对生命的终极关怀之上的意识形态,是一种源自人类本质的相同性的契合。现代艺术主要功用之一,就在于它用艺术的手段,对于未知世界进行预期的干预。艺术家利用艺术为历史的发展模拟、探索着前进的轨迹和方式。而这一点,正是宗教存在的根本目的和发展的基本途径。

正如上届世界佛教论坛所倡导的那样,“和谐世界,从心开始”。对于“天人合一”的和谐意蕴的追求,对于人在灵魂—自然—社会三个维度上建立更高层次的和谐探索,无论是宗教还是艺术一直都在为之努力,以谋求新的发展途径。“和谐世界,众缘和合”。艺术与宗教,从来都是和合的。

百雅轩文化艺术机构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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