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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祖丛林建设的现代启示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4日
来源:香港宝莲禅寺   作者:温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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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马祖道一的老师南岳怀让曾经得到六祖慧能预言:“向后佛法从汝边去,马驹踏杀天下人。”这一“马驹”,便是后来的马祖道一。这虽是禅林日后的附会,但从中透露出的宗派信息却是真实的。葛兆光先生指出:“如果从禅宗史和禅思想史两方面综合考察各种资料,我们也许会注意这样一个结论,即马祖道一及其门下弟子与神会一样,是六祖惠能之后南宗禅史上最重要的人物,而马祖禅活动的中唐才是禅思想史上的真正的大变局”。马祖的丛林制度创新与改革是成功的,中国佛教的特质在禅,而禅宗的辉煌与延续最后由马祖一系来担当。那么,马祖丛林建设的思想与实践对我们当前佛教建设有何启示意义呢?

参禅

  ()丛林建设是中国佛教的根本命脉

  当今中国佛教既迎来了大好的历史机遇,又面临着自身建设的严峻挑战,已故赵朴初会长在1993年《中国佛教协会四十年》的报告中就针对在对外开放、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腐朽思想的泛滥,明确指出:“佛教界有相当一部分人信仰淡化,戒律松弛;有些人道风败坏,结党营私,追名逐利,奢侈享乐乃至腐化堕落;个别寺院的极少数僧人甚至有违法乱纪、刑事犯罪的行为”, “如果任其蔓延,势必葬送我们的佛教事业。”提出了“加强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组织建设”的历史性任务。并特别指出教制建设是基础,大声疾呼各级佛协组织、各个寺院都要大力加强佛教教制的基础建设,纯洁僧伽队伍,正本清源,研究制定相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兴利除弊,以保证佛教事业健康地发展。那么,今天我们面临的任务是什么呢?在2003年9月25日召开的中国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一诚法师说:“十年后的今天,佛教界的上述不良风气与现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甚至在某些地区还有发展和蔓延的势头。”市场经济的冲击,僧团信仰的淡然,是当前我们进行丛林建设的最大障碍,所以加强道风建设是佛教自身建设的核心问题。圣辉法师在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五十周年纪念大会上也强调说:“近几年来,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负面影响,佛教道风建设面临严峻形势,有不少僧人信仰淡化,戒律松弛,道风不正,金钱至上,甚至少数人为了名利地位不惜拉帮结派,结党营私,贪污受贿,这种不良风气已经严重腐蚀到了僧人队伍,败坏了佛教的形象和声誉,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势必危及中国佛教的前途与命运。”所以,社会大环境对寺院生活、个人修持的侵蚀与影响是当前丛林建设必须直面的现实问题。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佛教界一直在为加强丛林自身建设而努力。在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佛教界中心工作是落实宗教政策,恢复重建寺院。但后来随着出家人数的增多,寺院经济的好转,僧团内部的许多不如法问题便显露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僧团自身建设便迫切地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1981年,中国佛教协会举行第一次传戒活动,接着山西、四川、广东、浙江等地也相继举行了规模不等的传戒活动。1993年中国佛教协会召开第六届全国代表大会及成立四十周年大会,在会上成立了专门的教制工作委员会,提出了加强佛教“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组织建设”的工作目标。并制定《关于汉族地区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召开汉传佛教重点寺院管理工作座谈会,制定了《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和《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国务院也颁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等文件。这表明教团已将丛林建设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在以后的几年里又制定了《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戒实施暂行办法》,在江西云居山真如寺进行传戒试点。1996年5月29日在无锡召开了佛教教制建设工作委员会会议,修订《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制定了《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退职的规定》。1996年10月1日举行了“中国佛教协会暨莆田广化寺规范传戒法会”,戒期为108天。此次传戒法会标志着中国佛教三坛大戒的传授从此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丛林建设是中国佛教的根本命脉,试想,如果没有马祖的锐意革新,别立禅居,很难有中唐法海禅波的涌动;没有洪州禅系的薪火相续,就不会有今日禅宗丛林的一统江山。

  ()加强丛林规范的制度化

  现代丛林制度的建设,是关系到整个佛教自身建设以及未来发展的大问题。当前《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以及正式实施为我们整顿丛林提供了一个契机,《条例》第三章即是“宗教活动场所”,对照《条例》我们来反思一些存在的问题:

  1.丛林建立问题

  《条例》第十三条指出:“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由宗教团体向拟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然而现在乱建寺院已成为一大社会问题。乱建情况较为复杂,有僧众,有俗人;有佛教徒,也有非佛教徒;有个人,有集体,有公司,也有政府。特别是许多地方以“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为理由,大建寺院;有的地方为促进地方旅游经济,也造佛塑像,商业经营。第二十四条说“宗教团体、寺观教堂以外的组织以及个人不得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但无锡灵山大佛、海南海上观音俱非宗教团体所为。我们应从何种立场来看待这些问题,这是需要探讨的。

  2.寺院管理问题

  民主问题:《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目前许多寺院为家长制管理模式,住持掌控僧众的去留资格,僧众对寺院管理者的敬畏来自非宗教的原因。甚至有的寺院成为家族产业、团伙钱庄。

  财务问题:《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实际上许多寺院的收支是一本糊涂账,缺乏监督,并时闻有人卷款失踪。马祖丛林职事中专设库头经理经济事宜,且职责明确。当前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实行,将触动寺院财会管理。

  教育问题:洪州禅之所以会掌握禅宗发展命脉,最根本的一条是马祖门下龙象辈出,并散布天下,各为一方化主。当年独领风骚的荷泽宗,不世而斩,原因即是门下寂寥。佛教界曾一再提出当前最为紧迫的问题一是人才,二是人才,三还是人才问题。尽管目前我们拥有40余所佛学院,但如何整合资源可能是宗教事务部门与中国佛教协会应多加关注的紧迫问题。另外,马祖针对学人应机接物曾有较大的改革,今天的授徒讲习是否要有一套既具灵活性又具层次性的教育制度。丛林学院化,学院丛林化,是否应契应时代发展而构成一种新型的僧伽教育体制。《条例》第二章第八、九条即是有关设立宗教院校的规定。此外,今日随着佛教弘传日益普及,佛教弘法的空间随之扩大,寺院的功能应作具体的发挥,因为人们到寺院中来,除了满足宗教生活的需要之外,在更高层次文化里,寺院又具有多种教育的效能。现代的寺院设立图书馆供人阅读佛教典籍;提供视听中心、简报室介绍佛教文化史迹;有会议室可以研讨、座谈、开会;有讲堂可以布教弘法、举办活动来引导人心向善,达到净化社会的功效。如此,能使寺院发挥多项教育、文化等功能,为大众服务。方立天先生就提出了“文化宗教”与“教育宗教”的概念。

  自养问题:马祖曾提倡农禅并重,《条例》第二十一条也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内可以经销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这样可使丛林有适当的作务与合理的收人。但现在也出现了与民争利于市的现象。

  3.僧众管理问题

  城市精舍:城镇大量精舍的出现,是当前一个突出的问题。僧人不住寺院,失去集众薰修的受益。

  游僧再现:大量游僧的存在,已成为一些地方的不稳定因素。马祖当年创建丛林的初衷就在于“合众以成丛林,清规以安禅”。

一入云林百虑空,寻常钟磬几回闻。

  ()政教关系的协调

  政教关系的问题在当代话语系统中其表现形式就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相适应。从中国佛教传人之时起,政权与法事的弘传便紧密结合起来。在佛教初传期,最重要的人物是佛图澄及其弟子道安,佛图澄虽然是一个地道的传法僧,但在他的传记中,并没有太多关于他在民众中弘法的记载,反而是说他与当时的政治领袖石氏父子间的密切关系。他的传法也多限于其神异的一面。所以“佛图澄对于佛教教义,似不及其注重神通变幻之敏感。佛图澄在中国传法的命运,很受当时知识活动及其政治当局之各种关系的影响。他不能达其本愿而作为一个佛教的传法僧,去适应公众以遂其职责。但是他能表现神术,为政治当局作宗教仪式。虽然明显地,他不曾向中国人民公众作佛教教义的教授,但他的宗教上的作风,至少,是和儒家伦理并排着,表演了紧要任务的。”佛图澄传教是宗教与政治关涉的典型示范。尽管当前有学者对道安提出的“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的说法有新解,但无论如何这一理念却为日后的统治层与教界人士所认同。庐山慧远在这方面作了一个成功的尝试。慧远不同于其师道安的政治理念之处,在于道安认为于乱世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但慧远却坚持遵奉不敬王者的戒律要求,并认为“内乘天属之重而不违其孝;外阙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我们来看马祖是如何将隐修与人世相结合,来处理僧团与政权关系的。禅宗前期的几代祖师在这一问题上多采取回避的态度,或为官府所不容,或屡征不就。即使被征召者,如神秀,也是满腹的心思与不如意。马祖在传教弘法过程中,既保持了传统山林佛教的特色,但又与当朝政要显贵关系融洽,这是他成功拓展洪州禅生存空间的原因所在。从达摩祖师初谒梁武帝开始,如何圆融地与社会相适应,如何善巧方便地与统治层保持一个较好的联系模式,便成为困扰历代禅师的心病。但从马祖这里可以说算是有了一个较好的答案。经济地位的不独立,决定了僧团无法摆脱对政府的依附关系。历代政府皆要求僧团不能游离于政权的管辖之外,这就决定了中国佛教的团体不能走与印度僧团一样的弘法路线。政权也反对僧人游走民间,这从历代政府有关宗教的法令就可看出这一点。我们来看马祖是如何延续前辈对中国佛教生存发展探索之路的。

  马祖初到江西聚徒教化,郡守河东裴某就“躬勤谘禀。降英明简贵之重,穷智术慧解之能。”后移住洪州开元寺,开堂说法,直至人灭。其时,“连帅路嗣恭聆风景慕,亲受宗旨。由是四方学者,云集坐下。”此外还有御史大夫鲍防和李兼来护持。马祖在江西传禅之所以取得巨大的成功,主要得力于地方官吏的重视与支持。有学者指出“自代宗以来,凡官于江西的官僚,几乎无不扶持道一禅系的发展,……这是洪州宗得以迅速扩大,终于成为中唐最大的禅系的一个重要政治因素。”

  那么马祖又能为政府分担什么呢?历史上的每一次战乱与灾荒,都会制造大量的流民,流向佛门的人数也会相应大增,这几乎成为一个规律,这些走入寺院的流民并不隐讳自己“出家离俗,只为衣食”的动机。此外,过去原本可以暂时寄宿留食的寺院,包括官寺在内,由于受到战乱的破坏,僧尼逃窜,致使在“兵饥交接”中的“四方僧游,寄食无地。”马祖在龚公山传法期间,正是天宝年间,使唐王朝由盛转衰的“安史之乱” (755—763)于此时暴发,北方地区再次陷于混乱之境,江南西道(包括今江西、湖南在内)当时成为流民大量迁入的地区,马祖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创建丛林,开辟道场,安顿流民,为当政者分忧。农禅式丛林兴起后,僧团的经济来源解决了,禅僧的游走问题也不存在了,战乱造成的流民也安顿了。可以说这一禅居方式极大地缓解了禅修僧团与社会政治、经济间的矛盾,更为重要的是为解决当政者所头痛的社会游民问题提供了一种可接受、可实施的模式。这使马祖最自然不过地成为当政者的座上客。吕澂先生针对此就指出,马祖“初在江西南部的临川(南康),后又到了洪州(南昌),与当地官吏结识,——当时新兴的禅宗在民众中很受信仰,一般政令难以发动的地方,往往借禅师的说服轻而易举,所以当时学禅的人常为官吏所欢迎。”所以,当地官吏对马祖禅系的支持,除了信仰层面的原因以外,欲利用佛教义理、名僧声望以稳定社会、安抚流民的政治动机也不应排除。

  加强佛教自身建设,推动中国佛教的现代化进程,使之更加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为中华民族的全面振兴做出新的历史贡献,是二十一世纪中国佛教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和每一个佛教学者肩负的历史重任。

  为了完成好这一历史使命,必须对中国佛教的现状有比较客观的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有所改革与创新。从宏观大局看,中国佛教处于建国五十年来的最好发展时期,这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在党的宗教政策的正确指引下,克服种种困难而取得的。中国佛教在政治上具有国家承认的、与其它宗教团体平等的合法权益和地位;在信仰上具有宪法所保护的充分自由,在思想上对于宗教教义的理解与阐扬不受任何束缚,而且随着国势的强盛,佛教物质条件的优越也达到历史的新高峰。同时党和国家提出的宗教政策也为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即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佛教存在和发展的政治基础;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是佛教存在和发展的法律保障;积极引导广大佛教徒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则是佛教存在的和发展的现实目标。

  当前市场经济的影响,寺庙中也出现了佛事商品化的现象,给人与时代精神不相协调的感觉。佛教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1,寺院经济的迅速增长与管理体制的滞后。2,由于经济处于相对独立状态,一些实力雄厚的寺院就有摆脱佛教协会与政府管理的倾向。不能过分强调寺院管理的特殊性而排斥或淡化“相适应”方针。从政府管理部门来说,十六大报告提出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四句话:“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应当成为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各级组织、各个部门应充分认识党和国家对宗教工作的新的要求,认识到宗教问题的“三性”:即“根本是长期性”、“关键是群众性”、“特殊的复杂性”。认识到全面正确地贯彻党和政策也好,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也好,目的都是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从佛教界来说,就是要加强佛教自身建设,以独有的出世品格来弘扬“人间佛教”精神,回馈社会、服务人群,报恩众生,为共同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文章节选自《马祖道一丛林建设及其现代意义》

温金玉: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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