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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机构要长于“扬善”还需勇于“抑恶”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4日
来源:公益时报   作者:黄柏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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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是天使”,这是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总统在论及宪政、监督、人性弱点时的名言。从近日媒体深挖抗洪英雄、下跪救子慈父、小天使基金志愿者多重花环身份的马书军的报道来看,印证了这句名言富含的哲理:人不是天外之物,都有七情六欲,英雄也会有过失,甚至犯罪,因此监督不可缺失。

但人也非天生魔鬼,孟子说“人之性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甚至肯定人人皆可尧舜的说法。而慈善事业就建立于人性善的基石之上,激发人类善良、慈爱、悲悯的天性,去帮助那些仍处于弱势的人,实现社会的第三次分配,并缩小社会的贫富悬殊,促进社会的和谐。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简称中国红基会)是中国慈善事业近年来快速发展的领衔机构之一,从媒体不断报道的该机构开展的项目、活动来看,他们深得“扬善”之诀窍。他们充分把握了中国经济和财富快速增长过程中,贫富悬殊加大,东西部发展差距拉大,一部分企业和公民开始具备行善能力的机遇,不断进行慈善创新,倡导快乐慈善,明星慈善,与媒体开展慈善互动,通过传播重症患儿急需挽救生命的故事,凋敝农村缺医少药的画面,贫困地区孩子期盼读书的呼唤,激发人们的爱心和善举,几年时间“红十字天使计划”就筹款3亿多元,发展成为获得中华慈善奖公益品牌。尤其是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该机构积极参与赈灾,当年累计接受的捐款达到15.37亿元,成为中国接受捐款最多的基金会,这种成绩的确值得称赞。

但从媒体披露的马书军骗取小天使基金资助款情节上看,中国红基会策划开展“扬善”活动和项目能力强,而“抑恶”方面的机制建立和细节管理方面还做得不够。虽然参与慈善的人大多是有善心的,但并不意味着慈善领域就是一块净土,参与慈善的人,包括捐赠者、专业工作者和志愿者并不是完全没有私利的。古希腊柏拉图说:“人类的本性将永远倾向于贪婪与自私,逃避痛苦,追求享乐而无任何理性”,因此“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最野蛮的兽类一样”。亚里士多德也说过:“人在达到最完美境界时,是最优秀的动物,然而一旦离开了法律和正义,他就是最恶劣的动物”。因此,法律不仅是人类保持文明的不可或缺的工具,也是慈善事业不可缺少的支撑架构。

慈善机构承担着社会第三次分配的职能,当捐赠资金和物资集中到慈善机构时,参与分配的慈善机构工作人员(包括参与或知道内情的志愿者),按照学者秦晖的说法,他们就成为了再次分配的“掌勺者”,如缺少制约和监督,他们就有利用掌勺机会成为捞利者或分肥者的可能,因此,慈善机构要做到公正公平,做到公开透明,做到规范运行,必须有完善的规章制度,要有捐方、媒体、社会及第三方的监督约束。而从这方面看,从30多万元的白血病患儿资助款被马书军截留,到一年多后中国红基会才发现报案,暴露了其内部纠错机制的缺失,管理尚有漏洞:自查回访不及时,缺少第三方的评估和监督。

欣喜的是,我们看到了中国红基会面对媒体追问的坦诚态度和快速的改进措施。据新华社报道,中国红基会2日在京宣布,将成立一个由社会人士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委员会和专门的监察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热心公益事业、有能力、有经验的退休干部,担任义工性质的监察巡视员,对该基金会实施的所有公益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并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效果评估,确保每一笔善款使用都能严格规范、透明有效。这是该机构的精明和远见,面对危机不回避自身的不足,吃一堑,真正做到了长一智。

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这是个中西方辩了数千年也没有一致结论的哲学问题。善恶本是人性的两面,同附于一体,而法治和监督是人类社会保持文明进程的阶梯,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制度设计,建立监督机制,达到“扬善抑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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