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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真正的意义何在?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4日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陈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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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是一个涉及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和哲学等多学科领域的术语。“人倚木而休”,表明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平等。“闲”同“娴”,表明思想的纯洁与宁静。在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哲人那里,休闲总是与学习联系在一起的,是一种“美好的生活”,可以发展人的智慧、思想和良知。

“休闲”,指的不仅仅是闲暇时间,也不仅是指“休闲活动”,更是指在休闲活动中人的闲适的“精神状态”。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休闲才是一切事物围绕的中心”,是科学和哲学的诞生地。亚里士多德认为,休闲可以使人们获得更多的幸福感,保持内心的安宁,“我们需要崇高的美德去工作,同样需要崇高的美德去休闲。”瑞士哲学家皮普尔在其《休闲:文化的基础》中也认为,休闲不是一个星期天下午的悠闲时光,而是对自由、教育和文化的维系,是对人性的维系。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提出“三大社会形态论”:第一大社会形态是人对人的依赖关系,与此相联系的是自然经济;第二大社会形态是人对物的依赖关系,与此相联系的是市场经济;只有第二大社会形态的充分发展,才能为进入第三大社会形态创造条件,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事实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终极目标和理想追求,也是马克思一生关注的中心问题。按照马克思的理论,第一个形态古已有之,第二个形态正是当下状况,第三个形态则是未来的事情。而休闲,无疑是人的自我实现的需要,是人类发挥自己个性的基本条件,也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

  在当下,人对物的依赖,表现在现实生活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人类通过消费“物”而获得休闲愉悦。休闲作为一种生活实践,事实上必然也是一个消费的过程。劳动是人的本质活动,在劳动中每个人不仅肯定自己,而且其劳动产品在满足别人的消费过程中也是对别人的一种肯定。在哲学的语境中,休闲消费就是对人的劳动对象化的产品的消费。正如有人所言,“消费成为既肯定生产者,又肯定消费者,即‘双重地肯定’人的价值存在。”然而,在物质丰富的时代,休闲却从劳动的手段变成了目的。许多人不再把消费看作是日常生活的一个必要环节,而是将其当做人生的根本意义之所在。而这,就是消费主义。

消费主义式的休闲是对人的异化

  近代的休闲思想主要以1899年制度经济学派创始人凡勃伦的《有闲阶级论》为标志,在这本书中,凡勃伦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和证明了休闲与消费是如何联系在一起的。从此之后,休闲也成了一种生产力,成为一国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的重要政策工具。不久前,国家旅游局出台了《国民休闲纲要》,这正是基于当前经济不景气,外贸出口受挫,亟待扩大内需的考虑。在“扩大内需”的国策下,当消费变成拉动经济增长的有力杠杆时,传统的节俭似乎变得有点尴尬。

  在中世纪,人的欲望是原罪的表征,这种主张到了前资本主义社会,走向了以新教伦理为代表的禁欲主义。资产者的终极关怀在于“上帝之城”,而不是“尘世之城”。拼命赚钱并不是为了世俗享乐,而是恪守天职。但是,这种伦理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土崩瓦解,以享乐为核心的消费主义随之蔓延全球。“奢侈”就像一种病毒,将许多淳朴的心灵几乎席卷而空。需要担心的是,休闲被极力倡导的结果,是异化成为“消费主义”的借口。

  喜欢以美国为参照系的人,都会引经据典地说美国多年来的经济增长就是以消费为后盾来拉动的。不错,消费主义源于美国,但却最终也使美国产生了严重的经济结构失衡问题。这一次美国金融危机,思想根源之一就是这种“消费主义”的休闲观。以休闲研究而著称于世的美国学者杰弗瑞·戈比曾这样写道:“商人们为了推销他们的商品和服务,人为地制造出了社会需求……更有甚者,穷人们也经常会接受这样的教导,以至于相信,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钱,所以根本无法享受到满意的休闲生活。”

  当把人的价值单一地定位于物质财富的享用和高消费的基础之上时,这就演变成了一种“商品崇拜”,成为“拜物教”。在消费主义的冲击下,消费成为自我价值实现的表征,获得了社会性的身份建构的意义,人成为被动的、异化了的消费动物。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道:“商品崇拜是人的异化的主要因素。人类被他们自己的商品奴役了,即使体闲的自由和亲密关系的共享也被物化为一种占有与消费的精神状态。”“在古代社会中人是矗立着的,财富不过是一个有用物,而今天,物矗立起来了,人却全面异化和虚空了。”本来,从哲学的层次来讲,休闲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对时间的自由支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可是,一旦休闲沦为“消费主义”,人类便被自己所创造的物质所困扰,又谈何全面发展?

  除了异化,消费主义式的休闲方式还会带来精神的荒漠化。消费主义在走向商业化的同时,也放弃了对终极问题的关心。如果说现代主义精英总是怀有救世情结或者重建人类精神家园使命感的话,那么消费主义则彻底消解了这种努力。在消费主义的文化视野中,庄严、理想、神圣的事物成了游戏,金钱的力量无所不在,市场逻辑统治一切。当休闲与娱乐化、商业化和消遣划上等号时,任何经典文化和高雅文化都不能幸免被拿来“消费”的危险。诚如有人所言,这是一个没有名著的时代,任何东西都可以拿来恶搞,对经典的解构风潮也正暗流汹涌。人们在对“消费主义”表示担忧时,却又不知不觉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消费主义者。

  消费主义使我们把体闲等同于用来消费产品的一段时间,也牺牲了我们固有的想象力和内在的智慧。难怪马尔库塞在对现代社会做出深刻思索后得出这样的结论:“工业文明的焦点是让人停留在心理和文化的贫困中。”

人们如何“诗意地栖居”?

  丹尼尔·贝尔说:“生活方式通常有一套价值观为之辩护。”马克思也曾指出,有产阶级“把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仅仅看作自己放纵的欲望、古怪的癖好和离奇的念头的实现”,“把丑恶的物质享受提高到至高无上的地步,毁掉一切精神内容”。在马克思看来,自由时间仅仅是休闲的可能性,自由时间固然重要,但自由时间本身不会直接变成休闲,自由时间的意义取决于人们自主自觉地积极地利用,以实现个人生存的意义和价值。因此,休闲问题实质上是人生问题,人生的价值问题。在休闲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重要组成部分的今天,倡导正确的休闲观已经迫在眉捷。

  在一个技术主宰的时代,人们如何“诗意地栖居”?在一个日益陷入“单向度”的时代,人们又何以恢复并保持自己的本质的丰富性和全面性?这些问题无疑己经进入形而上学层面,成为真正的哲学问题。

  以往,人们一般都认为,消费是生产的目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行为会引导生产行为。然而,消费者的需要是有限的,但生产者对利益的追求却是无限的。当下,生产者通过广告等形式将所谓的“品位”、“生活方式”、“小资”等休闲观念推销给大众,从而主动地制造需要。消费主义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这种需要,很多时候并不是消费者内发的需要,而是由生产经营者操纵的需要,渗透着生产者的利益。用法兰克福学派马尔库塞的话来说,这是一种“虚假的需要”。

  当消费者的行动逻辑失去独立自主的习惯时,就会成为商业活动的附庸。显然,休闲的首要原则是“量力而行”。这一原则上升到公共利益的高度,就是“可持续”。1994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名为《可持续消费的政策因素》的报告,要求人们返归朴素的生活、适当消费,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休闲还应该坚守身心健康原则和不损害他人利益原则。一讲到休闲,似乎更多想到的是吃喝玩乐。把休闲等同于享乐,必然不可能对休闲采取理性的态度,让人“成为人”的休闲堕落成满足感性欲望的工具,休闲的健康价值也将不复存在。此外,休闲把人从一种规范性程序性的规约中解放出来,休闲的根本特性在于其自由性和个人性。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休闲完全是归属于自己的自由时间,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人总是处于社会关系之中,“只有社会的人才是人。”所以,作为社会必需生活补充的休闲生活不仅仅与当事者有关,还会对社会、对他人产生影响。在极富个性色彩的休闲领域中同样存在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利益关照的关系,因此休闲必须遵循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原则。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注:小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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