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重养老
儒家宣扬“仁学”,重视人的问题,尤其关注老人。“老吾老”可谓是儒家的中心话题之一,并留下了许多充满人文关切的养老见解。
首先,儒家特别强调要在物质生活上照顾好老人,要让他们吃得好、穿得好、过得好。儒家是十分重视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的,如“仁政”中的核心是“制民恒产”,而所谓“恒产”,就是分给人民每户百亩之田,五亩之宅,然后家家栽种桑树,又养鸡、豚、狗、豕之畜,当政者再“省刑罚,薄税敛”,以使人民“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孟子·梁惠王上》)。而对于老人,儒家则提出了更高的生活要求,亦即不仅仅是“乐岁终身饱”,而应该做到“衣帛食肉”,即“五十者可以衣帛、七十者可以食肉”。相对于粗布衣服,“帛”质地更好、也更贵;而肉食在古代社会一直是难得的美味,一般是贵族才常有享用的机会,所谓“肉食者谋之”就暗示了这一点。这样难得的东西,儒家认为老人应有优先享用的权利,因为在儒家看来,五十岁以上的人,不穿帛质的衣服就不暖和,而七十岁以上的人, 不吃肉就会吃不饱。“衣帛食肉”,在古代社会显然是一种优待。事实上在吃、穿以外,儒家还很关注老人的生存状态,并提出过一个著名的观点,即“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原来在“制民恒产”的仁政设想中,儒家既追求“五十者衣帛”,“七十者食肉”,还大力主张“谨庠序之教”,宣传孝悌道德,力图使敬老观念深入人心,社会普植敬老之风,实现老有所养,“颁白者”(头发花白的老年人)不需下田力耕,不必再干挑担子之类的重体力活,悠闲度日,过得舒心,真正地安享晚年。显然,不论是吃得好、穿得好还是过得好,都显示出了儒家所倡导的对老人生活上的优待,其间洋溢着“仁者爱人”的暖意,以及尊老、亲老的拳拳之心。
其次,儒家还宣扬在精神和情感上尊敬老人。儒家不仅重视在物质上养老,更推崇在精神和情感上敬重长者。“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文中之“敬”,正是要求对长者保持一种恭肃之态和敬畏之情。所以当“子夏问孝”时,孔子回答说“色难”。所谓“色难”,意即从内心深处做到尊重长者是实属不易的。孔子本人就是敬老的表率,他在乡里参加饮宴聚会时,严守“杖者出,斯出矣(《论语·为政》的准则。文中“杖者”意指老人,“杖者出,斯出矣”,文意是让老人先行,然后自己再走,其间的礼让之意就包含了对长者的敬重。后来孟子还将孔子 “杖者”先出的思想升华为“尧舜之道”,“徐行后长者谓之弟。……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孟子·告子下》)。文意是说礼敬长者,不仅合理,而且还有文化传统上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在日常生活中,儒家还大力宣扬老人是理应崇敬的三大偶像之一,即“天下有达尊三:爵一,齿一,德一。朝廷莫如爵,乡党莫如齿, 辅世长民莫如德”(《孟子·公孙丑下》)。老人既为“三达尊”之一,故儒家主张应常怀敬老之心。孟子为此还比喻说:虽然人们难以将泰山搬到东海,但“为长者折枝”、即为老人做根拐杖还是可以做到的,也是应该做到的,换句话说,敬重老人是人人应尽的义务。
其三,儒家强调养老是人类社会正义、进步和美好的事业。儒家不仅在实践层面上提出了养老的一些具体设想,还在理论上探讨了养老的重要性,提出了下面三个意味深长的看法:
一是善养老人为理想社会的标志。儒家认为理想的社会是善待老人的社会,如古代圣王就无不“善养老者”。“孟子曰: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太公辟纣,居东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孟子·尽心上》)。相距遥远的北海、东海的圣人都听说了周文王“善养老者”,可见周文王养老的名声是很大的。至于周文王“善养老者”的详情,孟子是这样描述的:“所谓西伯养老者,制其田里,教之树畜,导其妻子,使养其老。五十非帛不暖,七十非肉不饱,不暖不饱,谓之冻馁。文王之民,无冻馁之老者,此之谓也”(《孟子·尽心上》)。从文意可知,圣人养老的要意在于使老人衣食无忧,生活有保障。另外,儒家还认为古时候的圣王之治特别关注处境困难的老人。有一次梁惠王问孟子,历史上的“王政”、亦即圣人之治下的理想社会是怎么一回事?孟子告诉他:当年周文王治理天下时,对于老年丧妻的鳏夫,老年丧夫的寡妇,老年丧子的独夫,幼年丧父的孤儿这四种人,特别关心,以为“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孟子·梁惠王下》)。“四穷民”中老人居三,周文王视他们为“无告者”,施政首先要照顾他们,足见“王政”是多么重视赡养那些“穷民”、即生活中不幸的老人。
过去的“王政”如此,儒家在其所设想的未来理想社会中,老人依然是受关爱的重点。如孔子所设想的“大同”世界中,就是实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原则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礼记·礼运》)。文中的老有“所终”、“所养”,即意味老人处处受到善待。
二是善养老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儒家以为人类文明是逐步发展而来的,初民尚不知礼敬长者,连自己的亲人死了,也就扔到野地里算了,“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孟子·滕文公上》)。后经尧、舜、禹、周文王等圣人的不断推动,人类逐渐趋于文明,“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五欲熟而民人育。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 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人类有了“五伦”、有了“长幼”之序后,才晓得尊老,于是也才有周文王等圣人的“养老”现象的出现。儒家这种历史叙述和认知从一个侧面显示,老人并非是自古以来就受到善待的,善养老人是伴随社会进步而出现的一种文明结果。
三是善养老人是政府应尽的责任。在儒家看来,人类社会组成政府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人民,而增进人民的幸福,更是统治者的天职。“孟子曰: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也;稷思天下有饥者,由己饥之也,是以如是其急也”(《孟子·离娄下》)。文中“人溺己溺”之喻,正是揭示“天下之民匹夫匹妇有不被尧舜之泽者,若己推而内之沟中”的责任意识。这种责任意识,在儒家有一个形象的说法,即“为民父母”的统治者天然有义务照顾好自己的人民。这种照顾的底线是让人民“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其较高的要求,则是力行“仁政”,使人民丰衣足食,“有粟如水火”,甚至还有闲暇修礼义。如果做不到这一程度,就是失职;而如果统治者“独乐”,不问人民的疾苦,甚至使人民衣食皆忧,流离失所,那就不仅是失职,而是在犯罪,这在儒家看来也就失去了“为民父母 ”的资格:“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孟子·梁惠王上》)!
如果为政者养不好老人,“使老稚转乎沟壑”,那么其统治也就失去了其正当与合理性,就有被取代之虞。儒家如此深切地将养老与统治的合法性联系起来,显示出在儒家那里,善养老人远非仅仅是一种社会福利政策,更是一种严肃的国家战略。
(作者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文化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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