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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世界存在真实罪业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7日
来源:佛教在线   作者:释行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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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的话:最近网上掀起了一番争论,吸引了许多人,尤其是学佛人的关注,就是在虚拟的网络游戏中杀人、偷窃,是否存在罪业和果报?

  网络游戏无疑已成了现在人们缓解学习工作压力的一大工具,不仅仅使许多普通人沉迷其中,还吸引了许多学佛之人,但这些网络游戏却时常充斥着暴力杀人偷盗等内容。如果在现实中,大家毫无疑问不会去做,但面对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行为,很多人却不这么认为。有的人认为网络游戏让人在心态上和杀人、偷盗是一样的,因此造成了罪业,会有果报。有人反驳,无论是杀人还是偷盗,所面对的都只是一些二进制代码,一、不能造成事实,二、人们在心态上也是出于娱乐心理,起到一个解压的作用?只要不上瘾,就没有那么严重。

  这个问题关乎许多学佛人的切身生活,所存在的争议也很具有普遍性,为此,佛教在线特别邀集法师、学者、网友,对这一问题从各自的角度进行探讨,希望给大家以启示。

  徐文明教授:虚拟世界罪非虚

  最近看到一些报道,道是有的人沉迷于网上“种菜”,甚至为此耽搁了正事,让家人深受其害,对此行为颇为不解。现代科技一方面造福于人类,一方面又使人受害,网络也是如此。科技本身是中性的,关键在于人类是否能够善用之,善用则善,恶用则恶。对于那些缺乏自我控制力的人来说,网络和各种游戏只有负面的价值,最好不碰,否则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在虚拟世界和游戏中杀人偷盗,或许有的人认为这只是一种游戏,并没有现实的损失,既然没有造成事实上的恶果,就不存在真实的罪因。其实这种想法是很不全面的,孰不知游戏之中,同样存在杀心、盗心,此心一起,便有无量无边之罪。虽然世俗的法律对此无法约束,但作为一个有责任心、有道德感的人,决不能允许自己随意产生恶念。如果习惯了杀人游戏,就有可能真将杀人当成游戏,虚拟的行为就很容易变成真实的行为,到时候铸成大错,害人害己,悔之晚矣。

  说到根本,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在现实世界中都忙不过来,哪里有时间到所谓的虚拟世界去玩游戏。无论何种游戏都是玩物丧志,都应远离。同时制造传播各种游戏的人都应好好反省,停止这种无聊而且有害的游戏,真正做一些对社会和他人有利的事。

  也许有人会说,游戏会让人放松,减轻压力。其实减压有多种方式,尤其对于学佛的人来说,参禅打坐、念佛诵经都可以减压,多亲近自然,置身山水,也能达到目的。学佛者的任何娱乐都不能与佛法相违背,不能纵欲,修行之中自有无穷乐趣,何必再额外寻求娱乐!另外学佛者当求实相、追求真现实,此婆娑世界本是虚幻,还嫌其不够虚幻,另外更求更加虚幻的世界,这与修行是南辕北辙。

  远离幻境,追求真实,拒绝所有游戏,决不虚度光阴,才是一个负责任的人应有的人生态度;严格要求自己,丝毫不得放任,是修行者应有的作风。越是初学者,越应该多加约束,因为他们的自控能力还不够强,必须有他律,孔子也说七十岁后才能做到从心所欲。约束和戒律是对我们的保护,面对六贼的侵扰,必须有重重防护才行。因此应当从世法和佛法上共同努力,禁止不良游戏,实践真实人生。

  李利安教授:虚拟犯罪 真实堕落;内心熏染 后果堪忧

  最近网上就虚拟世界中的杀人偷窃游戏是否有罪并产生果报掀起了一番争论,吸引了许多人,尤其是学佛人的关注,我觉得这个问题值得大家关注。

  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网络覆盖面的不断普及,网络成为现代人联系和开展工作、体验和感受生活、发泄和传递感情、释放和酝酿情绪的无限舞台。不但很多重要工作需要网络来完成,而且很多快乐、悠闲、积极的生活智慧和生活风格也靠网络来熏陶,靠网络来实现。与此同时,很多低级趣味和消极堕落的情绪和很多真实的罪恶也都借助网络得以实行。可见,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中,既存在着正义和积极向上,也存在着邪恶和低级堕落。而在邪恶之中,又有真实的邪恶,也有虚拟的邪恶。

  真实的邪恶就是网络犯罪,包括黑客攻击、盗取银行密码、骗钱骗色、盗窃和泄露国家机密、毁谤他人等等。虚拟的邪恶就是借助某种游戏或者其他并不直接涉及真实社会环境、真实人物和真实事项的各种“犯罪行为”,如虚拟环境中的杀人、盗窃、奸淫、欺诈、诽谤、辱骂等。真实的网络犯罪属于刑法所界定并惩处的范畴,而虚拟的犯罪在性质界定、社会影响、防范途径等方面均存在争议。有的人认为,虚拟犯罪没有触犯刑律,只是一种游戏而已,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有很多人对此心怀忧虑。对于虚拟犯罪,我的看法是:

  第一,虚拟犯罪不是现代网络技术发展的结果,而是现代社会问题不断积累、人类精神情趣低级堕落的结果。虚拟中的犯罪往往表达了游戏者本人对社会问题的抱怨、对自身处境的愤懑,对各种压力的抗争,对诸多怨恨的发泄,还有对狂放心理的体验,对肆意妄为行为的模仿,以及对犯罪途径的熟悉和对犯罪手段的掌握,所以从本质上讲,虚拟犯罪是现代社会民主缺失、法制不健全、权力腐败、贫富分化、学业迷茫、就业困难、工作压力、人事矛盾、个性孤独、人性压抑、欲壑难填、道德松懈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变态的反映。就像马克思谈宗教时所说的,宗教是颠倒世界中的颠倒的世界观。虚拟犯罪的根源与宗教一样,是现实中的社会问题和人心问题。

  第二,虚拟犯罪的直接原因来自于虚拟犯罪游戏者的精神空虚。这是一个竞争空前激烈的社会,需要每一个人鼓舞斗志、干劲十足地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去;这是一个瞬息变化的社会,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事件,每时每刻人类都在前进,需要每个社会人紧跟时代的步伐,及时把握世界的最新发展;这是一个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的世界,不合理的事情随处可见,贪污腐化随处蔓延,困难随处存在,需要我们关注和呼吁;这是一个充满智慧火花的世界,新的知识、新的技术、新的思想以及那些充满灵性光辉的智慧流溢在人间大地的各个角落,需要我们去分享去体验。对于一个有志向有抱负的人来说,哪有时间在这种无聊的游戏中虚度!即使是那些以此为娱乐手段、以此为解压途径、以此为解忧之方、以此为发泄之法的人来讲,也是找错了途径。长期沉溺于网络犯罪游戏,无论对任何人来讲,都是一种堕落的行为。

  第三,虚拟犯罪体现了虚拟犯罪游戏者的犯罪心理,从世俗法律的角度看虽然没有违法,但从佛法的角度来看则属于“意业”范畴的严重犯罪,不但是佛教戒律要严格制止的恶业,也是必然产生恶果的恶因,在现实的个体命运发展当中具有真实不虚的负面力量,必将对其未来产生直接的影响。因为佛教认为,人的行为分身、口、意三种,其中身业就是外在的行为,口业就是所说的话,意业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在三业之中,意业深藏于内心,具有策源性、根本性、熏染性、长期性和难以对治性,不但对身口二业有重要影响,而且本身就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行为,是佛教特别强调要对治的对象。这种看法是十分科学的,是符合事实的,所以不但佛教信仰者要防止虚拟世界中的精神犯罪,而且一般民众也应该制止这种犯罪心理的滋生和熏染,以保证身心的清净与和谐。

  第四,虚拟犯罪实施执行过程中的方法以及实施和完成之后的心态都与真实的犯罪有高度的一致性,很容易形成各种负面的心理积淀,长期陶醉其中,必然在心理深处形成一定程度的认同和习惯,逐渐养成一种犯罪的思维模式,其中比较严重的是:认可和趋同于犯罪的理由;熏染和养成犯罪的心理;习惯和熟悉犯罪的行为;了解和把握犯罪的过程与方法。当身体从虚拟世界走出来以后,心理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彻底脱离虚拟世界,身心的冲突和环境转换的模糊可能导致虚拟环境下的心理在真实世界中的继续延伸,从而使其具有了违法犯罪的潜在可能,稍不注意就可能走向偏失,形成现实的犯罪。所以,虚拟犯罪熏染人心,对一个人的健康成长和健康生活极为不利,沉溺其中,后果堪忧。

  第五,佛弟子应该更加注重三业中的意业,使自己的内心不断远离外境的污染,努力保持精神的清净。就像我看待素食问题一样,我认为素食荤作、素食荤吃可能导致素心向荤、净心趋浊,不利于养成戒杀护生的慈悲之心。在面对虚拟世界的犯罪游戏方面,佛弟子同样要深恶之,痛绝之。佛弟子的解压方式在于佛教的戒定慧三学,尤其是佛教的智慧,能使人们在面对社会的压力等一系列问题时,获得一种包容,一种放下,一种安详,一种快乐。在这种精神环境下,佛法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娱乐身心的方法,可以确保现实社会中的人获得喜乐的生活。

  门肃法师:果报是否一样,有待讨论

  首先它是一个游戏,并不是真实要伤害他人。

  其二、游戏中进行的“偷菜”等,它毕竟是游戏,游戏中“偷菜”与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偷东西果报是否一样,有待讨论。

  其三、从佛教徒这个角度而谈,建议最好不要玩这类游戏,理由是佛教提倡“心地法门”,一切唯心,心净则国土净,息妄修心,虽然只是个游戏,但这起念也是我们这颗妄心浮动。

  行愿法师:虚拟犯罪不可为 自净其意利社会

  近来,网上流行“杀人、偷菜”的游戏,人们就“虚拟网络游戏中杀人、偷窃等行为是否存在罪业和果报?”这个问题掀起了一番争论,吸引大众的关注,我觉得有必要来讨论一下。

  二十一世纪是网络的时代,人们充分地享受着网络带给大众在生活、工作、娱乐等诸多方面的便利。俗话说:有利必有弊。便利的网络既成就人们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同时,也成就某些人不断的犯罪,例如:网上盗窃、病毒入侵、毁谤他人等犯罪行为严重威胁到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如今,网上流行的虚拟杀人、偷窃游戏让不少人沉溺其中,乐此不疲,因而丢掉工作,甚至影响正常家庭生活。

  在网络上,虚拟世界中的犯罪行为是不是造业?是否存在罪业和果报?如果存在是否和现实生活中的相同?针对虚拟犯罪与现实世界的差异,我们可以挖掘虚拟犯罪的根源——意识问题,从人们的意根下手,这个问题的解答就显而易见。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身心状况,为什么有的人在内心喜欢偷盗、杀人的游戏?这是源于人内心种种的不净和恶习。依佛法说:我们的身心是由身、口、意三业组成,互相依存。每一个人做任何事情都必须先经过意识——大脑思考后,才说出口,发为行动,这就是人的身心结构。当我们在意识里不断熏习,种下杀人、偷盗的坏种子,并且不断地在虚拟世界中上演这种损害自己身心健康的游戏,那么,这种恶劣的心灵污染日积月累迟早会形成一种强大的恶习推动力。当某一天,在现实中遇到不顺利、不如意时,这种杀人的怨恨心态就马上现行,造成不必要的自伤和社会伤害。

  前几天,一位善信告诉我:她的一位好友玩虚拟“偷菜”游戏上了瘾。一天,她们去郊游,看到农民的蔬菜非常好,这位习惯玩虚拟“偷菜”游戏的人就忍不住偷农民的菜。结果,偷得太多,被人发现后抓住差点挨打,最后,赔钱才算了结。这个偷菜的人以前品质不错,就是因为玩虚拟“偷菜”游戏上瘾,分不出虚拟与现实,结果,遇到可以偷的菜就情不自禁下手偷盗,这就是偷盗恶习的表现。至于杀人的游戏,亦是如此。君不见一些少年罪犯因为长期玩虚拟杀人游戏,模仿杀人,结果,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不顺时,瞋心大发就持刀杀人,手段之残忍是人们意想不到的。这种种的犯罪行为哪一个不是从意识——“虚拟杀人、偷盗游戏”潜移默化熏陶而来?

  第二,虚拟犯罪中的偷盗、杀人或者自杀等游戏都是模拟现实生活情景的犯罪,是人们贪、瞋、痴的表现,也是人们在实际生活中心理不健康、充满污垢、心地邪恶、不清净的具体呈现。尽管,人们是通过玩网络虚拟游戏来发泄自己意识中的污垢,没有在现实中杀人、偷盗,但是,从一个人心灵的健康来说,这已经是一种病态心理,值得关注。而且,网络虚拟犯罪是不断对自己的意识进行恶习熏陶,总有一天,藏于心灵中的垃圾会遇到外缘而爆发出来,从而对自己与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所谓熏陶,就是“近香者香,近臭者臭。”同样的人生,为什么我们不亲近心灵芳香之人、做心灵芳香之事,而选择造恶,让自己的意业不净而损伤自己呢?这种虚拟杀人、偷盗的游戏于现实的人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又何必为之啊?

  不错,虚拟犯罪与现实生活是存在着差异,但是,从人们心灵健康清净方面来说,虚拟杀人是意业不净,已经造成人们内心的染污。只要人们在内心存着诸多恶习种子,在强大恶习心理的推动下,迟早遇到外缘,种子就会发芽、开花、结果。那时,后悔已经来不及。《大般涅槃经》说:“人生难得,佛法难闻,如盲龟值浮孔。”珍惜人生的时光,善用人生,自利利他岂不是更好?何必把大好的光阴浪费在虚拟“积恶习、造恶意”持续染污自心的游戏中,毁掉自己的光明前途呢?

  第三,对于电子游戏一类,本人从来没有兴趣,更没有时间。我们应该活在当下的现实中,作自己的本份事,既能自利又能利他。当然,俗世中人都有选择娱乐的自由。不过,从人们身心健康出发,倘若是比较注重心灵健康的人,即使是玩乐,也会作一些道德道义的抉择,至少不会选择专门模拟杀人、偷盗的恶游戏。佛教的七佛通偈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这就告诉我们,自己内心的清净至为重要,一切行动源于内心,只有自己的心灵清净了,才能自利利他,利于社会人群。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心灵需要小心的呵护,常常与善友相聚,与善法相应,并“从善如流”,这样的人生才是善业善报。正如《维摩诘经》中说:“随其心净则国土净”。

  那么,如何才能自净其意?依佛法说:亲近善知识,受持三归、五戒,以戒、定、慧三增上学次第如法修行,就能趋向善行,离苦得乐。而且,佛教有八万四千法门,诸多善知识,因缘际会遇到善知识指点迷津,任何一个法门都极其殊胜,都值得我们认真学习。这些法门带给我们身心的喜悦殊胜于世间的一切娱乐,也就是说:佛弟子修学以自净其意为重心,没有必要沉溺于与生死解脱无关的网络虚拟游戏中,耽误自己的修行,毕竟人生有限,光阴珍贵。只有对自己的生命抱持负责的态度,进而才能对社会他人有利。何况,娱乐的方式很多,为什么一定要选择杀人、偷盗的网络虚拟游戏呢?

  最后,摘抄印顺导师的《净业颂》供养诸位有缘读到此文的人:

  “心净众生净,心净国土净,佛门无量义,一以净为本。

  戒以净身口,定以净尘欲,慧以净知见,三学次第净。

  贪净三昧火,瞋净悲愿风,痴净般若火,性地本来净。

  无边染业净,一切净行集,即此净心行,庄严极乐国。”

  愿一切众生离苦得乐,清净自在! 愿一切众生趋向光明,法喜充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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