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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被上市”热议后的冷思考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4日
来源:不详   作者: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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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林寺被上市”热议后的冷思考

  裴勇

  年初,“少林寺被上市”事务闹得满城风雨、沸沸扬扬。“被上市”已成为收集风行语,足见其影响之大,波及范围之广。而此中,新闻炒作有加,不明就里占多数,环境乖违、是驳诘辨,要等待更加精确地舆清事实,更加客观地做出判断,还原少林寺,还原事务的原来面目。更为重要的是,这一事务的热议再次折射出宗教事务管理中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出格是风光区管理体制问题和“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及此中隐含的政教关系问题等。

  一、风光名胜区管理问题与维护宗教界的正当权益

  俗话说:“天下著名大山僧建多”,很多当今神州著名的风光区最早都是由佛教的僧人或玄门的道士们开始拍摄发来的。比如佛教四台甫山、玄门洞天福地等。最初,他们是出于选择远离繁华的街市、人烟稀疏的有山有树林之处进行潜心修炼而筚路蓝缕地拓宽出1个个清修之地。近现代以前,许多人尚无旅游观光,斥地风光区的概念,那些处所都是交通不便、人的足迹罕至的处所。随着现代旅游业的鼓起,在神州事鼎新开放之后,随着经济活动的纵深发展,各地对于旅游经济的开发,这些宗教著名大山都逐步被划为风光名胜区,佛教宝刹、玄门宫观成为风光名胜区的一部分,而且大部分都是风光游逛的核心或支柱。在某种水平上甚或可谓,如果没有这些历史悠长的宝刹宫观,这些风光名胜区的吸万有引力将大打折,无人问津也不是没有可能。比如嵩山景区,如果没有少林寺、中岳庙等寺观存在,“嵩山幽谷人人都向往”是不成能的。

  在风光区管理与维护宗教界正当权益方面,入场券收入问题首当其冲。“少林寺被上市”的核心问题也是入场券经营权能否被纳入公司经营范围的问题。在历史上,无论是世界范围,还是神州,宗教活动场合都是宗教信徒进行宗教活动的处所,从来就不是1个旅游景点,更不成能收取入场券。直至目前,世界各国的宗教活动场合也基本上未见有收取入场券的。我国宗教活动场合收取入场券主如果因为鼎新开放后宗教活动场合刚刚得以恢复,很多尚不具备自养能力,是以国家容许这些宗教活动场合发售入场券得到收入用于自养。这在当时的条件下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当时的寺山入场券价格也不高,一般信众还可以蒙受。但到厥后随着旅游财产的不断扩展,出格是各地风光名胜区不断建立起来之后,要想步入宝刹,就必须先采办景区入场券步入景区或采办联票。这对于不是旅游者的宗教信徒来讲就成为很大的经济负担,不合常情道理,也组成为了对于宗教界正当权益的损害。这个之外,享受免缴税款待遇的宗教活动场合,如果被纳入公司经营范围,则该宗教活动场合的入场券收入就会在法令上掉去免缴税款资历,这又将是对于宝刹正当权益的损害。

  除入场券问题之外,有的处所风光区管理部门或其他本能机能部门以宗教活动场合管理不善、无力管理等理由夺取宗教活动场合的管理权或插手宗教活动场合的管理;有的处所一些非宗教社团在风光区内投资设置装备摆设宝刹获取收益;有的私自占用宗教活动场合的用地和房屋。这些都是违反《宗教事务条例》,侵犯宗教界正当权益的行为。一方面,景区内的宗教活动场合、旅游单元、设施办事单元、文物保护单元之间存在着各类好处关系;另一方面在1个风光名胜区,有景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局)、文物部门、旅游部门、宗教事情部门,还涉及地盘、设置装备摆设、规划、房产等部门,这就呈现1个管理协调的问题,处理不当就会呈现越权乱管的征象。岂论是管理者之间还是被管理者之间,如果好处关系处理不好就会产生抵牾,激发胶葛;而宗教活动场合的正当权益往往容易遭到损害,风光名胜区的管理问题是以成为1个老浩劫问题。此中,经济好处至上,功利主义盛行,法令环境欠佳,法令意识淡雹有法不依是主要原因。实在,只如果风光名胜区各好处方能够当真执行政策、依法办事,问题是不难处理完成的。《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宗教活动场合为主要游逛内部实质意义的风光名胜区,其地点地的县级以上处所人民当局该当协调、处理宗教活动场合与园林、文物、旅游等方面的好处关系,维护宗教活动场合的正当权益。”《风光名胜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风光名胜区内宗教活动场合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宗教活动场合管理的规定执行。”国家有关宗教活动场合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宗教事务条例》上。《宗教事务条例》明确规定了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合不得社团、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捐募等;宗教活动场合由宗教界成立社团,实行***管理。国家发改委2005年《关于与宗教活动场合有关的游逛参概念对于宗教人物实行入场券优惠问题的报信》也对于宗教教职人员和有皈依证的信徒免收入场券作出了规定,同时还规定确定入场券价格要充分听取宗教界的定见。只要风光区地点地当局及有关部门当真依法履行这些职务和责任就不会呈现操纵或插手景区宗教活动场合管理权的问题,就不会呈现非宗教社团在景区乱建宗教活动场合、从事宗教活动牟取宗教性收益的问题,就不会呈现损害宗教活动场合正当财产权益的问题,就不会呈现向宗教界人物以及信徒收取高额入场券影响其过宗教生活的问题。

  风光名胜区的管理应该明确驾驭以下基本点:景区内的宗教活动场合最根本、最主要的功能是满足信教人民的宗教生活需求;其次,如果这些宗教活动场合有文物,那么文物部门可以履行其监视管理保护文物的本能机能;再次,作为宗教活动场合的附属功能才是可以进行某种水平的旅游活动。宗教事务、宗教活动场合的宗教活动应由宗教事务部门进行管理和监视,其他部门无权干涉干与干与宗教事务部门的法定本能机能,包孕景区管理机构、文物部门、旅游部门等(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行政主体。有的风光区管理机构下设宗教事务管理机构,如果是县级以下则不具备自力管理宗教事务的权利)。比如宗教活动场合内的烧喷鼻活动、救济行为、法事法会、人事安排等都应由宗教活动场合自主安排,宗教事务部门依法进行监视管理。不是宗教活动场合的文物场合、旅游场合不克不及设置好事箱收取宗教性的救济,不克不及为牟取不当好处容许假冒僧人进行宗教性质的活动。如果呈现上面所说的环境,景区管理机构应该妥帖处理,切合实际维护宗教界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作为景区内的宗教活动场合也应该加强自身设置装备摆设,对于峙正信正行,注重道风修持,注重文化传授继承,注重引导信众,树立1个文明***、康健向上的良好形象。既要坚决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也要当真笃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例,注重做好与其他方面的协调事情。路程经过过程各好处攸关方的配合努力,就能在风光名胜区建立起1个合作共赢的良好场合排场。

  2、“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与政教关系的驾驭

  “宗教搭台、经济唱戏”指的是:上个世纪80年月以来,随着鼎新开放的不断推进,增速经济设置装备摆设步伐成为各地的首要任务,各地当局和企业寻找各类时机大力发展处所经济。与此同时,随着宗教崇奉***政策的落实,各地宗教活动场合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正处于逐步恢复的历程中。因为我国宗教,出格是传统的佛玄门具备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一些人熟悉到这些宗教具备的潜在的伟大旅游价值和商业价值,不懂或掉臂国家的宗教政策法例,不管宗教界的正当权益是不是遭到损害,哄骗宗教资源拓展商机、发展经济,把宗教当作一块适口的“唐僧肉”,谁都想吃一块肉、分一杯羹。这种活动和行为一般被称作“宗教搭台、经济唱戏”。这是一种违反宗教政策和法例、在很多环境下侵犯宗教界正当权益的不当行为。近年来,随着鼎新开放的不断深切和扩大,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征象愈演愈烈。宗教界人物和社会形态上一些有识之士对于此一直反映强烈。全国政协委员、神州玄门协会副会长刘怀元有过1个比力活泼、典型的描写,他在2008年全国政协集会大会发言中说:“有些处所当局为了处所经济发展的需要,运用商业化的标准样式建筑宝刹宫观。于是风光区管委会、旅游公司、开发商、旅游局、文物局、文化局、公园、私营企业集团、村委、乡镇当局、私企老板等,为了开发旅游经济和宏扬民族传统文化,产生了建筑宝刹宫观的热情,在当局宗教管理部门没有介入的环境下,因为经济的驱动,传统文化的向往,招商引资的魅惑,一座座宝刹宫观相继建成,塑建神像完工。宗教活动场归并未批准开放,‘宗教’人员就神像开光,礼佛礼神,举行宗教活动,游客信众云集;信众的呈献捐赠、好事箱的救济接纳不误……很多人承包宝刹宫观,开展宗教活动,借教搜刮钱财,有的抽签算命,收取高额用度,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几千元不等于。如法物流通的喷鼻烛几十元、几百元、几千元不等于;导游劝导,彼此提成,配合牟利。……紧张异化了宗教的社会形态功能,玷污了佛教和玄门的形象,致使一些宝刹宫观的管理遭到打击。认识不清的投资设置装备摆设,缺乏科学综合的论证,对于社会形态经济造成为了一些不应有的损掉……影响了宗教内部的敦睦和宗教与社会形态的***,破坏了神州宗教的名望和形象。”(神州政协新闻网)被圈入嵩山风光区的少林寺,其所说的的商业化直至最近的可能被上市都与上面所说的描写有着配合的社会形态和时代背景。

  “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其最大的风险就在于破坏了宗教政策,违反了宪法中所体现的政教分散原则,违反了《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滋扰了正常的宗教活动,损害了宗教界的正当权益。同时,这种发展经济的方式无法使经济效益与社会形态效益结合起来,是不成连续的发展标准样式,最终将损害***的社会形态关系。国家宗教局王作安局长在《关于当代神州的政教关系》一文三拇指出:“宗教关系是我国政治范畴和社会形态范畴中不容忽视的重大关系,增进宗教关系***对于构建社会形态主义***社会形态具备重要意义……在涉及宗教的好些个关系中,政教关系没有疑难最重要,也最为关键。正确处理宗教关系,必须处理好政教关系。”我国在处理政教关系上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政教分散,国家尊重公民的宗教崇奉***,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既不消行政的气力去发展宗教,也不消行政的气力去覆灭宗教。国家看待各宗教一视同仁,国家政权不克不及被用来压抑某种宗教,也不克不及用来搀扶某种宗教。当局依法对于涉及国家好处和社会形态大众好处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但不干涉干与干与宗教内部事务。就宗教界而言,也要笃守国家的法令、政策,不得干涉干与行政、司法、教诲等国家本能机能的实施。

  发展经济仍然是我国鼎新开放事业的熬头要务。拓宽商机、增进经济发展未可厚非,宗教界也应该力所能及地撑持处所经济设置装备摆设,积极为本地经济社会形态发展作孝敬。但各级当局及有关部门应该对于峙基来历根基则,严守政教分际,严酷笃守法令,不克不及把宗教当成牟取经济好处的东西。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经济结构正在深切调整,经济发展已从不惜破坏环境、华侈资源、单纯看重经济增长率逐步转向注重环境和资源成本,向绿颜色经济、低碳经济演进,这没有疑难是一种伟大的进步。此后,在发展中也应该统筹思量经济效益与社会形态效益,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这符合以报酬本、周全协调可连续的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精神。如果能从这种科学发展的目光出发,从宏观大局的高度入手,对于峙原则、依法办事,注重可连续发展与***发展,处理完成“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问题应该是不难的。

  《中国宗教》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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