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交举 注重实效——山东省宗教局倾力提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质量
多措交举 注重实效——山东省宗教局倾力提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质量
马文艺
在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中,山东省宗教局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采取多种措施在深化上做文章,在提高上下工夫,有力地促进了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5月,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在山东考察时,也对创建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把教育引导、凝心聚力贯穿创建活动全过程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针对创建活动中存在的临时思想、短期行为、凑合应付、前紧后松、重量轻质等问题,山东省宗教局及时开展了教育引导工作。一是反复学习,统一认识。将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的重要论述,杜青林部长到山东考察时关于搞好创建活动的要求,以及王作安局长在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专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还有山东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创建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整理后通过网站发布,要求各市、县宗教工作部门作为“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大家反复学习。各市也以举办培训班、宣传栏、文化展板、学习简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和学习,及时统一了大家的思想认识。二是以会代训,强化认识。在年初召开的全省民宗局长工作会议上,组织大家再次对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意义、标准和要求进行了学习培训。三是开展活动,深化认识。结合实际在全省宗教系统中开展了“学讲话、见行动、争当创建模范”和“我参与、我奉献、我为政府分忧”活动,变“要我参加”为“我要参加”,形成了人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把总结提高、开拓思维贯穿创建活动全过程
一是召开现场会。按照“四项原则、八条标准”要求,山东省宗教局首先在德州、淄博和临沂进行了先行标准化建设试点。分三个片区召开现场会,组织大家现场观摩有关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借鉴学习。今年5月,山东省宗教局又在滨州召开了“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现场会”,进行现场观摩交流。
二是发挥主体作用。为激发宗教界人土的主人翁意识,使他们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山东省宗教局结合实际及时提出了“围绕一个总目标、实现六个新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高举旗帜、提高水平、增进和睦、促进稳定这个总目标,引导各宗教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方面实现新提高;抓好教育培训,强化思想认识上实现新提高;开展“当主人争先进”活动,增强自觉性主动性上实现新提高;依靠各教力量,解决创建热点难点问题上实现新提高;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能力素质上实现新提高;维护团结稳定,促进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上实现新提高。
三是树立典型。为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在去年年底采取异地交叉考核,对17市自查申报的1370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达标验收的基础上,评选出首批390处山东省“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统一制作牌匾,举行挂匾仪式。并评选济南、青岛、临沂、淄博、潍坊、威海和泰安为规范化管理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在全省进行表彰。
四是分类指导。根据各教特点、场所类型实施科学分类和指导,不搞“一刀切”、 “齐步走”。对已经进入首批省级和谐示范场所的,采取抓巩固、上水平的方法,把重点放在抓好软件建设和提高人员素质上;对中间状态的,主要是抓提高、争一流,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措施;对相对落后的则主要抓整顿、促转化,把工夫用在硬件建设上,努力实现整体推进,力争5年内全面达标。
五是举办试点。为抓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山东省宗教局结合贯彻国家宗教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滨州现场会上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市抓好先行试点,做到创建活动和试点工作两结合、两不误、两促进。
三、把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贯穿创建活动全过程
一是建立已解决问题台账,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坚持立说立行,边整边改,对一些当时能够解决的问题,不拖不延,立即解决。为防止这些问题反弹和回潮,山东省宗教局及时进行“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别建立台账,抓好这些已解决问题的巩固和提高。
二是建立近期整改台账,确保问题早日解决。解决个别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问题,是这次创建活动的重点。新年刚过,为确保问题早日解决,山东省宗教局就组成工作组,按照《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要求,与各市一起就全省4000多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状况,针对一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问题进行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和建立台账。在此基础上以国家宗教局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在德州、临沂、青岛、日照、威海等市进行了财务监督管理先行试点。
三是建立中长期整改台账,实施专项突破和重点攻坚。针对宗教教职人员素质不高、人才匮乏问题,研究制定了中长期计划和总体目标,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指导原则,计划用3到5年时间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第一是结合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对全省教职人员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全力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第二是省、市联手举办培训班,争取用5年时间把所有人员培训一遍。目前全省已举办教职人员、场所负责人和信教群众骨干培训班2l期,人员达3500多人。第三是加强对宗教事务的规范管理,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民主、文明的管理机制,努力把场所建设成为爱国爱教、护国利民、知法守法、团结进步、管理规范、活动有序、教风端正、文化高雅、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和谐寺观教堂。
四、把规范工作,增强实效贯穿创建活动全过程
用机制调整、用制度规范是深化创建活动的前提。针对基层宗教事务管理机构人员少、条件差、不规范等问题,山东省宗教局对如何建立相应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建立领导工作管理机制。指导全省多数县级单位成立了由分管副县(市)长任组长,人大、政协、政法委、公安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共同组成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在有宗教活动场所的村庄成立了宗教工作村管小组,在4000多处宗教活动场所聘请了宗教工作联络员,实行发证、建档等有效方式,形成了“主体在县、延伸到乡、具体到村、规范到点”的四级领导工作管理机制,做到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二是建立应急机制。着眼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趋势特点,制定出台了全省预防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被省委、省政府转发,成为规范和推动创建活动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及时排查发现和制止避免了一些可能引发突发性事件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平安山东”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是建立学习培训机制。为使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管理人才素质实现新的跃升,努力造就一批国际交流人才、讲经传道人才、学术研究人才和场所管理人才,在对《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重新修订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了“对清真寺寺管会负责人培训、巡回讲课、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学习交流”三项新机制。四是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和活动规范管理机制。
五、把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贯穿创建活动全过程
一是及时成立了组织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马文艺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连大海、马银平和副巡视员冯典江担任副组长,办公室、政法处和宗教一处、二处以及各宗教团体负责人为成员。今年“滨州现场会”之后,山东省宗教局又建立了分管领导、业务处室分片包干责任制,进一步细化任务、实化举措、强化落实。
二是由局领导带队,赴全省11个市进行了重点调研指导。每到一地在听取创建情况汇报,了解宗教界人士意愿要求的基础上,主要是对创建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创建计划方案进行调整指导、提出要求。
三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创建活动情况汇报座谈会,并通过座谈纪要的形式把座谈会精神下发各单位进行落实。
(作者为山东省宗教局局长)
《中国宗教》2010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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