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因明学习
我的因明学习
孝感学院 政治与法律学院 侯玉娟 湖北孝感 432100
自研究生阶段以来,在张忠义老师的启蒙指导下开始接触因明学。到现在为止,除进行研究生论文的写作过程之外,没有系统的学习因明学,所以一直以来,对因明学的学习体验概括而言就是:我爱因明学,但因明学不爱我。在个人学习过程中有很多困难和疑惑,借此机会将重点问题提出来,以期赐教。
一、关于现量相违过
现量相违是指所确立的论题(宗)与人们的感觉经验不相符合的过失。比如说“声音是不能听到的。”这显然与人们的直接经验不相符。事实上我们很清楚,因为人的直接经验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和影响,并不一定都能真实地反映事物,具有主观不确定性。因明之所以要保证立论不与现量相违,目的就是便于在论辩过程中说服对手及第三人,使自己的观点得以成立,从而达到开悟他人的目的。由此也能看出因明与西方逻辑及中国名辩的不同,因明重在自圆其说,当然必须在一定的规则之内合理进行,起码是在别人认可的方式、理由下进行,存在主观意向。
这里要需要说明的是,在我们所接触到的资料范围内,对“现量相违”的解释还存在差别。比如沈剑英老师在他的《因明学研究》中是这样解释现量相违的,“现量相违就是以与感觉经验相矛盾的命题为宗而造成的过失。”[1]《逻辑百科辞典》中则是这样解释的:“现量相违,指所立之宗与现见事实或感觉经验相违反的过失。”[2]两个解释当中,有两部分是有区别的,而这两部分恰好是此定义中的关键。区别之一就是对“现量”的理解。按照我们对《集量论》的理解,“量”是针对“所量”的,“所量”是所认识的事物,那么“量”就肯定不是事物。所以“现量相违”所涉及到的“相违”的对象不应该直接涉及到“现见事物”。区别之二就是对“违”的理解。在沈老的解释中选用的词是“矛盾”,在现代汉语词典当中,“矛盾”的定义有三条,我们取第三条:“形式逻辑中指两个概念互相排斥或两个概念不能同时真、同时假的关系”,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违反”是不遵守、不符合。那么到底是“矛盾”呢?还是“不符合”呢?我们赞成“不符合”。理由如下:第一,矛盾在逻辑中的涵义是“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而因明中的宗,是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和看法,“现量”则是人们的感觉经验,两者都属于人的意识的范畴。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人类意识是相对正确的,具有主观性。所以“宗”与“现量”之间不能排除“同时假”的可能,由此我们舍“矛盾”义而取“不符合”义。第二,如果按照虞老的英文翻译,他用的是“incompatible with perception”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中,“compatible”就是“(指人、想法、论点、原则等)适合的;适宜的;能共存的;符合的;相容的。”[3]而“incompatible”是其反义词。这里很明显比“矛盾”的含义要广泛。“perception”的解释为“感知能力,认识能力;悟性,洞察力;看法,理解。” [4]也没有涉及到事物。所以我们认为沈老师和《逻辑百科辞典》对“现量相违”的定义都有不妥之处。由此我们认为“现量相违就是宗与人们的感觉经验不相符合”可能比较恰当。
二、关于“简别”在因明学中的作用
因明学是一种用于说理和辩论的学问,因此根据立量目的的不同,可将比量划分为三类,即共比量、为他比量、为自比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对诤的论式、进攻的论式和自守的论式。
在使用为他比量和为自比量时,必须在论式的规定位置加上说明语,这就叫简别。“简别”是一个佛学上的术语,特别是在因明学上运用得犹为普遍。“简别”是立敌双方要在论战中明确自己的观点,从而避免过失的一种手段。从佛教史来看,佛教的各部派的形成都是在论战中建立起来的。所以,在佛法的义学上,各派都有自己的一套理论体系,从而达到建立自宗的目的。要建立自宗,就必须依靠“简别”了。窥基法师在《因明大疏》中,把三种比量的简别方法给进行了系统的总结。自比量可以加“自许”等,以避免出现可能出现的过失,他比量可以加“汝执”等来简别,以避免可能出现的过失,立共比量,可以加“胜义”等来简别,以避免出现可能出现的过失。另外,窥基法师还要求在一个比量论式中,必须保持其前后一致性。
清然居士在其论文中专门提到了“简别”在因明学上运用:
诸大乘经皆是佛说,
两俱极成非诸佛语所不摄故,
如增一等阿笈摩。
这一比量用现代三段论来表述出来的大致意思就是:(小乘的)经是真理且与佛所说的意思是一致的,如增一阿含等小乘经,大小乘所说的都是真理而又与佛所说的意思是一致的,(既然小乘经是佛所说),所以所有的大乘经也都是佛所说的了。
玄奘法师将该比量改为:
诸大乘经皆是佛说,
自许极成非诸佛语所不摄故,
如增一等阿笈摩。
改动后的大致意思是:你们(自己)认为(小乘的)经是真理且与佛所说的意思是一致的,如增一阿含等小乘经;我们(自己)认为大乘经也是真理且与佛所说的意思是一致的;(既然你们小乘经是佛所说),所以(我们)大乘经也是佛说的了。[5]
“简别”之后的结果显而易见。窥基大师在《因明入正理论疏》中说“简别”能够:“无违世间、自教等失”。所以清然居士提倡:日常学佛的过程中,在自己下一个结论前,或与别人辨论时都要注意“简别”,不能总认为自己的意思就是对的,别人的意思说是错的,甚至于在不能说服对方的情况下,就斥对方为“外道”或其他的什么称号,这样都是不好的治学的方法。我们在不能说服对方的情况下,就要检讨自己的立论到底有没有纰漏,还有什么没有“简别”的,然后再下结论。
显而易见,简别就外道而言,就是语言上的条件限制,或者说是自身提供的语言的内在语境。比如说“1+1=3”如果简别为“在算错的条件下,1+1=3”那么立宗就是正确的。如果我的理解没有错误的话,就如赵本山的脑筋急转弯所言,如此的限制条件是不固定的,那么只要我简别的条件准确,立论绝对不会陷入谬误,这样势必为思维和真理的辩论提供了障碍,排斥了辩论的必要性,只要简别对就肯定没错,从而也就违背了因明“悟他”的初衷。
三、因明学习中的困难
因明学习过程中,最大的障碍就是语境问题。
语境即言语环境,它包括语言因素,也包括非语言因素。上下文、时间、空间、情景、对象、话语前提等与语词使用有关的都是语境因素。从语境研究的历史现状来看,各门不同的学科以及不同的学术流派关于语境的定义及其基本内容并不完全相同。王建平先生从语用学的角度给语境下了定义:“语境是人们在语言交际中理解和运用语言所依赖的各种表现为言辞的上下文或不表现为言辞的主观因素”。英国人类学家B.Malinowski区分出两类语境,一是“情景语境”,一是“文化语境”。也可以说分为“语言性语境”和“非语言性语境”。语言性语境指的是交际过程中某一话语结构表达某种特定意义时所依赖的各种表现为言辞的上下文,它既包括书面语中的上下文,也包括口语中的前言后语;非语言性语境指的是交流过程中某一话语结构表达某种特定意义时所依赖的各种主客观因素,包括时间、地点、场合、话题、交际者的身份、地位、心理背景、文化背景、交际目的、交际方式、交际内容所涉及的对象以及各种与话语结构同时出现的非语言符号(如姿势、手势)等。
而事实上,在我的因明学习过程中,既没有情景语境,也缺乏文化语境。为什么这样说呢?
我们都知道,因明学源于佛教,所以其语言表达的方式和内容都具有很强的佛教属性。如果对于佛教的教义以及佛教的文化意蕴没有基础的话,理解因明义理非常困难,而且很可能断章取义,张冠李戴。之所以藏传因明比汉传因明的研究深入全面,我认为这也是重要因素之一。所以我个人认为,我们现在很多的汉传因明的研习者都在借助形式逻辑或者墨家逻辑来诠释因明理论,甚至陷入了比附的怪圈,也是因为我们很多人没有摸到因明的佛教根髓,也是无奈之举,以至于汉传因明研究的深入和创新非常困难。在查找因明资料的过程中,或者从网络的相关论坛也可以看到,接触佛教比较深入的人,对于因明义理的理解就深入透彻些,而且能够以自身的佛教体悟为根基,对因明义理进行应用,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而这恰恰是因明学能够得以弘继的根本所在。所以我们在学习因明学的过程中,一定要结合对佛教,尤其是印度佛教的相关知识的学习,或者我们的培训中,要给大家普及一些类似相关课程,这样对于走进真正的因明会有所益处。
另外,在接触的因明资料中,大多数语言半文言半白话,读起来很别扭,更重要的是,我们学习参考的资料,原著很少,大多都是译介或个人理解阐释的,都带有翻译者、研读者自身的主观性,不利于对因明义理的全面深刻理解。当然,这种情况有多种因素,一方面保存下来的原著比较少,目前有极其大量的文献仍封存在藏文之内,无法为汉族学者研习使用,更重要的是即使有,恐怕我们很多人也看不懂,所以语言的障碍是非常大的问题。不用说梵文,就是藏文,我觉得都是我们因明学习者必须直接或者间接掌握的语言工具。所以在因明学人才的培养过程中,语言能力的培养是先决条件,我们应该考虑多开设这样的语言学习课程,或者我们建立一套可信的翻译系统。在这方面有两点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首先,由于因明是一门专业性强且理论复杂的学科,即便是一般的藏族学者,也不定对此学科熟悉。因此,培养可信的翻译人才应该有从未来着想、从基础做起的远见和魄力,而不是急急草草地完成一些不能耐久、实无作用的眼前成果。其次,应该加强汉传因明和藏传因明的相互学习和交流,多读原著,多思考分析,从大量文献资料中深入本质去探索,究竟说明什么实质性问题和存在什么内在的规律,进一步博采众长,以海纳百川的心态,吸取对方有益的研究理论和方法,这些都是绝对不能忽视的。
参考文献:
[1]沈剑英.因明学研究.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2:197-199
[2]刚晓.汉传因明二论.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90-118
[3]周礼全.逻辑百科辞典.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4:727 622
[4]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Fourth edition.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99
[5]清然居士.论“简别”于因明学研究中的意义. www.cqv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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