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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在门隅的传播和影响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6日
来源:不详   作者:陈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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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传佛教在门隅的传播和影响
  陈立明
  【摘要】 门巴族同藏族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有着紧密的联系。佛教在门隅的传播有近千年的历史,因而藏传佛教对门巴族社会发展和宗教信仰产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原西藏地方政府是以政教合一的形式统辖和治理门隅地区。由于门巴族社会发展的特殊性,也使门隅的藏传佛教具有了鲜明的地域特征。
  【关键词】 藏传佛教:门隅;门巴族;达旺寺
  门隅,位于西藏东南部,喜马拉雅山脉东段南坡,是门巴族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门巴族同藏族关系密切,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有着紧密的联系,他们的宗教信仰受到了藏族的深刻影响。在门巴族的信仰体系中,人们既信奉原始宗教和苯教,又信仰藏传佛教。藏传佛教在门隅地区的传播,对门巴族社会发展和宗教信仰产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
  一、藏传佛教在门隅传播的历史
  佛教最初传入门隅当在吐蕃时期。佛教传入门隅的途径经由两个方向,一是经过门隅北部的错那,一是经由西部的主隅(不丹的古称)。据藏文史料记载,公元7世纪时,门隅地区已归入吐蕃政权治下。[1]松赞干布不仅在门隅派有官员主持政务,传说在他亲自绘制的状如仰卧罗刹女的吐蕃地形图中,把门隅画作罗刹女的左手心,并在其上建有一罗刹女庙。这庙位于上门隅勒布四措之一的斯木措境内,名“斯木拉岗寺”,意为“罗刹女庙”。在后来每年举行的朝佛供神活动中,西藏地方政府要派官员主持。[2]
  8世纪中后期,莲花生大师来藏,一路降妖伏魔,帮助赤松德赞修建了西藏第一座“佛、法、僧”三宝俱全的桑耶寺。在门巴族民间传说中,桑耶寺建成后,莲花生沿河谷向南,翻越亚堆拉、雪香拉、俗坡达拉和波拉等大山,捉妖降怪南下门隅,至今在错那和上门隅勒布一带,还有许多相传是当年莲花生大师传教时留下的遗迹。门隅是藏区通往印度和不丹的主要通道,而不丹是古门隅的一部分。在不丹也盛传莲花生传教和降妖伏魔的事迹,尤其在不丹东部的布姆塘一带,留有莲花生活动的诸多圣迹。布姆塘与今天以达旺为中心的门隅并不远,不排除莲花生曾到此传教的可能性。莲花生对门隅的影响不可低估。事实上,在门隅的佛堂庙宇中,供奉的主神均为莲花生大师。莲花生后来被宁玛派这一西藏最古老藏传佛教在门隅的传播和影响的佛教派别奉为开山始祖,而宁玛派是门巴族最为信奉的教派。
  公元9世纪中前期,在以佛本斗争为表象的激烈的权力争斗中,西藏末代赞普朗达玛被推上前台。朗达玛上台后焚经书,毁寺院,强令僧人改宗还俗,佛教在西藏腹心地区遭到毁灭性打击。此间,佛教僧人大批逃亡,其中一部分逃往南部门隅。吐蕃王朝崩溃后的200多年间,西藏腹心地区已难觅佛教踪影,佛教仅在包括门隅在内的边地得以保存和继续传播。
  随着封建农奴制在西藏的确立,西藏佛教进入了一个再度繁盛的时期,即所谓“后弘期”。萨迦派、宁玛派、噶举派、噶当派等佛教教派的出现,标志着具有西藏特色的藏传佛教的最终形成。藏传佛教的宁玛派、噶举派和在噶当派基础上改造而成的格鲁派都相继传入了门隅地区。
  宁玛派是最早传入门隅的一个佛教教派。如果把莲花生作为宁玛派的开山祖师,那么早在吐蕃中期(公元8世纪)宁玛派就在门隅有所传播。然而,宁玛派作为一个佛教教派出现是在后弘期。因此,宁玛派作为一个被认可的教派传入门隅的时间,目前所见资料一致认为是在公元ll世纪左右。[3]其时,宁玛派活佛德尔顿?白玛宁巴从主隅布姆塘来到门隅的降喀(在达旺附近)传教,得到了当地头人的支持。其后,乌金桑布(系白玛宁巴胞弟)也来到门隅,与当地土王楚卡尔娃之女多吉宗巴成婚。乌金桑布在降喀的索旺一带建了乌金林、桑吉林和措吉林3座宁玛派寺庙,此地因此被称为“拉俄域松”,意为三神地。他还在原噶拉旺波土王王宫所在地满扎岗(今达旺)为门巴信徒授以“马头金刚灌顶”,当地百姓纷纷接受教化,皈依佛法,地名也由满扎岗改名达旺(rta—dbang)。[4]此后,乌金桑布在拉俄域松群众和白林施主的帮助下,在灌顶的地方建立了达旺寺。乌金桑布终其一生在门隅传教,最后逝世于乌金林。他的后代一直在达旺一带传教和执掌宗教事务。
  宁玛派于ll世纪后期传入以达旺为中心的门隅地区的史实是可信的,但第一个到门隅传教者为白玛宁巴却是值得商榷的。据藏文史料记载,白玛宁巴,即乌金?白玛林巴(ao—rgyan—pad—ma—gling—pa),古门隅布姆塘人(今属不丹),于藏历第八饶迥之阳铁马年(1450)出生,系虐(myos)氏家族,父名顿珠桑波,母名仲姆白宗。[5]白玛林巴是著名的掘藏师,被誉为“五掘藏王之第四位”[6],故又称为德尔顿白玛林巴。白玛林巴一生有多种著作传世,其中伏藏构成其著作的主要内容。白玛林巴于1521年圆寂,他的教法至今在不丹和门隅仍很盛行。白玛林巴作为宁玛派著名的高僧在藏区也有一定的影响。在布达拉宫后面龙王潭小岛上,17世纪后期修建了一座祭奉龙王的小庙,藏语称之为“宗角鲁康”(rdzong—rgrab—klu—khang,意为“城堡后面的龙王之屋”)。鲁康内的壁画内容源自白玛林巴的伏藏《大圆满普贤心智汇集》,其中还绘有白玛林巴的生年传记故事和题记。[7]从白玛林巴的出生和他一生的事迹看,他和他的胞弟乌金桑布在门隅达旺一带传教不可能在1l世纪,而是在15世纪及其以后。
  藏传佛教噶举派传入门隅当在12世纪。噶举派支系众多,素有四大八小之分。据藏文历史文献《青史》记载,1l46年前后,噶玛噶举派僧人都松钦巴(1l1O—ll93)曾到门隅游历传教,他到过门地的夏雾达郭(sha—vug stag—sgo)地方,并做了门隅土王卡通的供奉上师。[8]
  对门隅影响较大的是噶举派帕竹噶举的主巴噶举支系。主巴噶举中的下主巴创始人为洛热巴旺秋尊追(儿87一l25O),他曾到主隅布姆塘地方建立了塔尔巴林寺,[9]传播噶举派教法。主巴噶举派势力一直很强,在主隅占有重要地位。公元17世纪初,阿旺南杰从西藏来到主隅,整合了互不统属的噶举派力量,形成了“南主巴”的新的支系,并掌握了不丹的政教权力。主隅属古门隅的一部分,主隅的噶举派势力必然对门巴族的宗教信仰产生一定的影响。
  藏传佛教格鲁派是最后兴起的一个教派,创始于l5世纪初叶,到l6世纪中期便形成为一个势力强大的宗教集团。l7世纪中叶,更成为西藏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政教势力。当时五世达赖喇嘛派门巴族喇嘛梅惹.洛珠嘉措到门隅传教,1680年,梅惹喇嘛将宁玛派寺庙达旺寺改属格鲁派,并对寺庙进行了扩建,名为甘丹朗杰拉孜寺,成为格鲁派在门隅地区最大也是最重要的寺院。从佛教在门隅开始传播到格鲁派在门隅取得统治地位,经历了近千年的漫长过程。佛教的传入,深刻地影响了门巴族社会和门巴族的传统宗教信仰。
  二、达旺寺的扩建与政教合一制在门隅的确立
  l7世纪中叶,五世达赖喇嘛阿旺?洛桑嘉措成为西藏的政治宗教领袖之后,为了加强对门隅地区的统治,弘扬格鲁派教义,任命梅惹?洛珠嘉措为门隅的政教首领,管理门隅的政教事务。
  梅惹?洛珠嘉措出生于门隅梅惹萨顶地方,故称梅惹喇嘛。在拉萨学经期间,拜五世达赖为师,由于品学皆优,深得达赖赏识,成为五世达赖的名徒和密友,被达赖派回门隅弘传佛教和治理家乡。梅惹喇嘛重返桑梓后,得到当地土酋德巴?索卡尔娃和家乡人民的崇敬。为了查清门隅的户数,梅惹令索卡尔娃晓谕百姓。每户缴献一个鸡蛋,共得鸡蛋3000个,故查得门隅户口为3000户。为了加强对门隅地区的宗教和行政管理,梅惹喇嘛便着手改造和扩建达旺寺。
  达旺地区,位于门隅中部的章玛河谷,由于气候温和,物产富饶,风景优美,门巴人把这里比喻成“松耳石玉盘”。那里因有一块地方形似宝塔,便被人称为“曼扎岗”(状似宝塔的台地)。传说在噶拉旺波土王统治时期,在此建有宫室。在遥远的古代,门巴族人信奉的是原始宗教,从11世纪后期开始,藏传佛教教派宁玛派传入门隅。由于宁玛派吸收了原始宗教的不少内容,很快为门巴人所接受和崇信。宁玛派高僧乌坚桑布修建了属宁玛派的桑吉林、乌坚林和措吉林三座小庙。同时在曼扎岗山岗上修了被当地人后来所称的“达旺寺”。梅惹喇嘛到了门隅后,肩负着弘扬格鲁派和管理门隅政教事务的重任。他首先改造影响较大的达旺寺,使之成为格鲁派在门隅地区的政教中心。1656年,五世达赖喇嘛令西藏地方政府委派两名“拉涅”(总管),协助梅惹喇嘛管理门隅的行政事务。在错那宗地方官员和门巴族群众的大力支持下,达旺寺的改造和扩建工作进展顺利,将一个只有几个喇嘛的宁玛派小寺扩建成了格鲁派在门隅的最大寺院。扩建后的达旺寺,主体是一高大的白色建筑群,规模宏大,布局完整,僧舍林立,平时可容纳僧人500名,多时可达700名,成为门隅地区政教和经济文化的中心,由梅惹喇嘛主持该寺。
  达旺寺建成后,五世达赖喇嘛和西藏地方政府赋予了达旺寺很多特权,如委派下级官员,征收赋税,实行“僧差制度”,会同政府官员管理门隅等。为了扩大达旺寺的影响,加强对门隅的政教统治,五世达赖喇嘛于1680年亲自委任达旺寺的官员。[10]五世达赖喇嘛还拔出粮物款项资助达旺寺法会。他在其自传中,详细记述了此事:
  如果在边境地区建立我们苯教派的基础,当然是件好事。因此,我决定在新建的达旺噶丹南杰、拉孜曲德发放纯洁的定规布施,呈献五种供养。为师徒二人、尼巴、近侍、僧众共一百一十二人拨给了八个月定期法会期间的薪俸、茶饭,四个月法会假期的茶饭。正月初一日举行新年喜宴,此后举行为期八天的神度祈愿大法会,五供节等逝世祭历时五天,每月初十日举行吉祥天女酬补仪轨,十五日举行密集仪轨,十一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天举行吉祥酬补仪轨,抛掷食子。从此以后,每逢每月二十九日都举行酬补仪轨,供器等开支共折合粮食五千二百四十克,干酪二百二十五克,由隆子宗和错那宗每年提供,茶、缎匹等物则由大昭寺供给。[11]
  达旺寺还有众多的下属寺院,如达隆寺、沙丁寺、多烈寺、江袁寺、僧松寺等。达旺寺的主寺则由西藏地方政府规定为哲蚌寺。梅惹喇嘛后的历任堪布均由哲蚌寺委派。达旺寺有一首歌谣唱道:
  我们的主寺是甘丹颇章(指哲蚌寺),我们为此感到无尚荣光,犹如碧蓝的天空悬挂着一个金顶帐篷,放射着耀眼的光芒。在平静的岁月里我们祈祷达赖长寿,在战乱的年代里敌人的双手沾满了我们的鲜血。[12]
  可见达旺寺除了进行一般宗教活动外,更主要的是担负着保卫边疆不受侵犯的神圣使命。五世达赖为了表彰梅惹喇嘛的功绩,特将自己供养的5个莲花生像中的一个赠送给了他。达赖喇嘛还亲手绘制了一幅吉祥天女画像,作为礼品送给了梅惹喇嘛。[13]经过梅惹喇嘛等僧俗官员2O多年的努力,西藏地方政权在门隅政教合一的统治得到了确立。这些事实可以从1680年五世达赖喇嘛发给梅惹喇嘛的封诏上清楚地看出:
  总括世界之诸国,蕃及大蕃所属雪域的大小地区,印度圣地,南方门区东西上下各地,洛巴之喀噶、喀那、喀查等等阳光普照之下的寺庙、庄落、罘本、管事、文武首脑以及头入、百姓等一体知照:
  如同自达赖喇嘛根敦甲措起历世相传,巴沃洞巴曲杰叔侄世代相传期间,门区东部尽皆受持黄教之信徒。尤其是当以施主法主的命令于门区建立户籍时,遵照此间令示:如能不须兴兵动武,而由信士朗喀主和梅惹喇嘛商议,能用善巧的方法使命令得以贯彻下去的话,则不仅可领有宁桑以下噶林建仓木和阿力以上梅惹主寺、属寺的施主庄园,并且在门区东西上下各地尚可建些寺庙并支派僧差,向凡法令所及之每户征集基于信仰而交纳之敬神粮夏秋各约十哲;可收取为生者、死者作善事而给该地僧侣之布施,及在错那以下支派基于信仰之运输乌拉。经如是立定誓约后,果然连同此问僧入忠诚地用温和手段贯彻法令,使东起马果、亭邦,西至古日以内,凡洞桑木以上尽入西藏王之版图,功绩甚大。…… 自火猴年(即1656年—— 引者)以来,连同此问僧入,所有僧俗不顾自身任何安危,于约二十五年间,一心积极维护宗教事业,使拉钦三错、达巴五错、东面瓦莫鲁细、绒多松等娘香河流域之门区属部中余未归我治下者及洛隅人等亦入我治下…… 。[14]
  诏书提到的地区如马果、亭邦是在达旺河流域;达巴五错,也就是后来的达巴八错,在达旺西部和西南部地区;瓦莫鲁细在申隔宗、德让宗一带。这说明,西藏地方政权在门隅地区从开始时就是以政教合一的形式建立统治,政治权力和宗教权力两者是不可分割的。这个封诏是五世达赖喇嘛对门巴族和珞巴族地区施政的纲领性文件,是对这些地区的宗教首领、行政官员及全体百姓颁发的一道命令。封文对梅惹喇嘛在门隅地区发展格鲁派势力,建立户籍,征收赋税,实行政教管理的功绩给予了高度赞扬。
  三、藏传佛教对门巴族社会的影响
  藏传佛教对门巴族社会的影响是巨大而深刻的,它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门巴族社会发展和社会制度的影响,二是对门巴族宗教信仰的影响。
  藏传佛教是伴随着封建农奴制社会在西藏腹心地区的确立而形成的。藏传佛教在门隅的传播过程。也是门巴族社会由传统的原始社会向封建农奴制社会演化发展的过程。门巴族社会虽然在吐蕃时代就已纳入吐蕃政权的管辖范围,但由于门巴族地处西藏边陲僻地,社会发展落后于西藏腹 C-地区,其社会形态长期处于原始社会末期村公社发展阶段。藏传佛教诸教派的传入尤其是l7世纪中叶格鲁派的传入,对门巴族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影响。达旺寺的改宗和扩建标志着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在门隅的正式确立,从此,门隅便纳入西藏地方政府的直接管理之下。其后,六世达赖喇嘛在门隅的秘密寻访和对仓央嘉措的认定,客观上加强了对门隅的重视和管理。
  1682年,五世达赖喇嘛圆寂,出生于门隅达旺附近夏日措乌金林的仓央嘉措被秘密选定为转世灵童,于1697年在布达拉宫坐床,是为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被选定为达赖喇嘛,固然与当时蒙藏上层争权夺利的政治斗争密切相关,同时,与西藏地方政府重视和加强对门隅这一重要边境地区进行管理不无关系。门隅地处边疆,又是通往印度阿萨姆平原和连接不丹的传统商道,位置十分重要。正因为如此,五世达赖以及第巴?桑吉加措不断颁布法令、封文,派遣官吏,加强对门隅的统治。可见,六世达赖喇嘛被选定于门隅不是偶然的,至少在客观上使后来的西藏地方政权不能不重视门隅,因门隅是六世达赖喇嘛的故乡。仓央嘉措的舅父家族居住在门隅白嘎尔地方,第巴?桑吉加措曾赐予“第巴古相”(意为王亲贵族)的尊号。他的家族持此封文,世代享受土地、农奴、房产的占有权,并免支差赋。当新的达旺总管到达旺上任或错那宗本冬季到门隅收税时,“第巴古相”穿戴整齐,骑马携礼,亲临达旺行见面礼,并请达旺总管或错那宗本验认封文,照例沿袭。[15]仓央嘉措舅家在1853年前还世袭担任绛喀黔的“貉堆”职务,后因发生纠纷,西藏地方政府于1853年取消旧有规定,改由西藏地方政府委派。1853年,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给错那宗宗本、“达旺细哲”(详见下文的解释)和门隅各地官员发出指令,摘要如下:
  错那宗本、达旺细哲、绛喀溪、三错(按:指夏尼玛三错)、达巴、邦钦、勒布、章朗河流域、上下绒朗等的头人、白姓尊卑上下人等一体知悉:
  门古香巴乃是六世达赖的舅家…… 绛喀溪管理人员中由他家充任之一员,自本年起为了减少纠纷,由政府收回。[16]
  虽然仓央嘉措家族从此不再担任地方官员,但作为“第巴古相”的荣耀和特权一直延续下来。
  l8世纪初叶,西藏地方政府在原管理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门隅地区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对门隅的封建农奴制统治。在行政区划和建制上,按照不同地域地理位置和传统习惯,参照西藏其他地方实行的行政区划制度,将门隅地区划分为32个“措”或“定”。“措”或“定”相当于现在乡一级的行政机构,个别大的“措”与区一级机构相当。
  门隅的32个“措”或“定”如下:
  勒布四措(北部):斯木措、吉巴措、贡日措、贤勒措。
  邦金六定(西北部):邦金雪参上定、邦金支参下定、乃郭定、洛本定、拉孜卡麦定、邦金丹曲定。
  达巴八措(西部):穆科夏松措、桑隆措、翁拉措、赤郎措、白玛卡措、同林措、卡崩措、沙哲措。
  降喀四措(中部):夏日措、斯如措、拉乌措、勺羌夏乌措。
  章南六措(东部):申略措、桑德措、里措、纳西廷邦措、曲措、德让措。
  打隆四措(南部):绒朗上措、绒朗下措、协督本措、日空奎单措。
  在“措”或“定”的基础上设有4个“宗”,即江噶尔、森格、德让和达隆宗。“宗”的建制相当于现在的县一级政权,有的小“宗”相当于区一级政权。江噶尔宗宗本由错那宗任命;森格宗宗本由江噶尔宗本兼任;德让宗和达隆宗宗本由达旺寺札仓会议任命。[17]
  为了管理“措”或“定”以及“宗”的行政事务,西藏地方政府在达旺设立了“达旺细哲”的行政管理机构。“细哲”,意为“四联”,指由四个方面的代表组成的联合管理委员会。这四个方面是:西藏地方政府委派的拉涅,一僧一俗各代表一方,哲蚌寺洛色林札仓所派的达旺寺堪布,达旺寺札仓代表。“达旺细哲”是管理日常行政事务的常设机构。19世纪中叶,西藏地方政府强化达旺细哲的管理机构,于1853年,授予错那宗僧俗宗本参与管辖门隅的权力。这样,在“达旺细哲”的基础上,加上错那宗本僧俗各一人,组成“达旺住哲”的更高一级的行政管理会议。“住哲”意为“六联”。“达旺住哲”也是常设机构,六个方面的代表加上工作人员,有20人左右,负责解决“达旺细哲”解决不了的问题。在“达旺住哲”的基础上,加上西藏地方政府拉恰勒空委派的错那宗“哲珠”(购米官)。组成“达旺顿哲”会议。“顿哲”意为“七联”。“达旺顿哲”不是常设机构,通常只解决通商贸易问题,只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才召开。还有“达旺古哲”—— “九联”的会议,它是在“六联”的基础上增加达旺附近门尼玛三部即夏日措、斯如措和拉乌措的头人,主要解决措与措、村与村之间的纠纷。当遇到最紧急的事关整个门隅地区利害关系的重大事件时,“达旺住哲”会同门隅各部头人组成“达旺塔措”会议。
  以上不同层次的常设和非常设机构,发挥着各自的行政管理职能。“达旺住哲”的管理机构一直有效地行使着管理权。l913年,英国人贝利潜入门隅和珞瑜地区勘察搜集情报。他在其《无护照西藏之行》中也承认达旺住哲对门隅的有效管辖:“门隅由曲堆—— 设于达旺的六人议会管辖。这六个人是:根保,或称达旺住持、另一名高级喇嘛、两名被称为聂仓(即拉涅—— 引者)的和尚,相当于强佐或西藏寺庙的管家以及两名错那宗宗本或其代理人”[18]。
  错那宗在达旺的降喀设立“宗康”,即宗本的办事衙门。二宗本住降喀宗康,既是避寒,更重要的是处理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日常行政事务。到夏天,宗本返回错那,留下代理人处理门隅事务。
  错那宗本,可以委派门隅部分地区的楚巴(税官)。楚巴直接向宗本负责。楚巴不仅收税,还有行政和司法的职能。在东部设僧俗两名楚巴管理达旺地区。北部设僧俗两名楚巴常驻贡日措的麻妈村,管理勒布四措的行政事务。凡民刑案件,根保任免,差税催收,都由楚巴掌握和控制。楚巴实际上成了宗本的代理人,楚卡(收税处)就是宗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基层政治结构中具有重要地位。
  门隅各措(定)没有措本的设置。各措有一至二名根保(有的地方叫提根)。根保要听命宗本和楚巴的差遣,传达农奴主的旨意,摊派差赋和乌拉,解民事纠纷和处理村内行政事务,根保3年一任,一般是在上年岁的差巴中轮流担任。根保之下,设一“格米”,为根保干一些送信跑腿方面的杂务,由差巴轮流担任,每月轮换。
  西藏地方政府经过长期的管理。在门隅逐渐建立了一套完善而严密的政治统治机构,强化对门巴族人民的封建农奴制统治。封建农奴制在门巴族社会中的政治统治机构,如右表:[19]
  图片附件: 表.jpg (2007-4-14 23:16, 19.9 K)
  西藏地方政府通过各级行政机构,在门巴族地区清查户籍,支派乌拉,征收赋税,行使司法权力。藏历木蛇年(1752),西藏地方政府再次给达旺寺及门隅百姓颁发诏书,重申五世达赖以来达旺寺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强调“该寺乃为我方执掌边界者,非他者所可比拟,因而给予此复批大诏,直至佛教大宝存在之日,汝上列尊卑僧俗人等,均不得有违此旨。是为重要”[20]。西藏地方政府多次在门隅清查户籍,制定差户清册。藏历铁猴年(1860),经西藏地方的“摄政”批准的错那宗差户清册中,详细地记戴着门隅各地当时向错那宗支差纳税的“差户”的户数及个别免征户数。如夏尔错299户,色如244户,拉乌165户,玉松24户,硕、绛达巴44户,白马卡巴93户,通林错60户,哲巴错127户,邦钦六定262户,申隔宗139户等等。[21]又一个藏历铁猴年(1920),西藏地方政府清查门隅户口,门隅地区共有交差户2607户。[22]藏历铁龙年(1940),错那宗本奉西藏地方政府之命,为供奉即将举行坐床典礼的十四世达赖喇嘛,重新清查门隅地区的差户户数,并造了差巴户口清册,呈报西藏地方政府。这份清册中详细地列举了门隅全区32个错及其所辖各地的“差户”户数。即:白马卡错共4l户,通林错共l18户,赤朗错共74户,翁拉错共58户,哲巴错共73户,姆可夏松错共78户,桑隆错共78户,卡崩错共lO4户,夏尔错共249户,拉乌错共215户,色如错共200户,达旺寺直属共93户,硕、绛达错共67户,斯奠错共14户,机巴错共28户,贡仁错共36户,贤来错共28户,学村乃郭尔定共18户.麦定共30户,萨克定共23户,伦布定共28户,拉则喀曼定共56户,木曲定共24户, 申隔宗、略马东共47户,德让宗共l44户,李错共4O户。腾邦错共85户,桑地错共29户,求错共l7户,打陇宗所辖地区(即白则林、夏崩、噶拉塘、曾格、木斯、董科等地)共166户。[23]以上32错合计差户共2261户。
  西藏地方政府在门隅地区征收差赋按两个系统进行,一是错那宗系统,一是达旺总管(“拉涅”)系统。“达旺地区面积大约2000平方英里,以境内的色拉关为界,将其分成两部分。色拉关以北及达旺中部一带地区,由错那宗宗本管辖:色拉关以南地区,主要隶属达旺寺(及朗色林札仓),由他们委派官员管理村庄,征收税赋”[24]。达旺总管系统在收取税赋时,一般是由其下属官员到各错催办。达旺总管在出发前,先发出3封鸡毛箭信,通知各地准备纳税。信是插在箭杆上的,以示办事公道:箭上拴有鸡毛,以示此信应立即送到,不得有误。在第三封鸡毛箭信上还要缚一个红辣椒,以示此信十分紧急、重要,必须坚决执行。信的内容是告之各头人、根保、属民,达旺总管的代表将于某月某日动身前来收税,各地应作好纳税准备,不得借故托延。第三封信发出后,收税官员即按选定的日期,在隆重的礼炮声中出发,前往各地收取赋税。[25]错那宗收税是在每年深秋,由宗本带领有关收税官员,到江嘎尔宗,向门尼玛三部和硕强夏乌部、门塔巴八部、勒布四部,邦钦六部等地差民征收。差赋主要是征收实物,如粮食、辣椒、皮张等。征收完毕后,第二年春天由各地所属差民按规定地段运送到错那宗,再由宗本上交到西藏地方政府。
  除收取实物地租外,劳役地租是西藏三大领主统治门巴族的又一重要形式。劳役,门巴语与藏语同,称“乌拉”。领种份地的农奴,每年除交纳一定数量的实物地租外,还要为领主支付一定数量的劳役,包括为农奴主的薪俸地所支出的田间劳动、长途运输和家务杂役。仅运输一项,门巴族的劳役负担就十分沉重。门巴族差民运输的物资主要包括西藏地方政府在各地收取的田赋,在门隅征收的各种物资,达旺总管、错那宗本和西藏地方政府临时差遣到门隅地区官员所携带的物资等。由于门隅是由西藏腹心南到印度、西到不丹的交通要道,是西藏南部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和贸易通道,有的政府官员趁机兼营商业,谋取私利,将商品运输负担转嫁到农奴身上。因此,门隅地区物资的运送量大。据调查,每个官家所属农奴户每年要支乌拉4次,第一次是4月,第二次是5月,第三次是8—9月,第四次是9一lO月,总计大约要为领主运输物资200余包,支付劳动日130多个。[26]由于门巴族生产力水平低,驮畜极少,又要翻越喜马拉雅山口的陡峭山路,只能是靠人背运,负担沉重。此外,西藏地方政府各级官员途经本地迎来送往所需的劳役也由农奴承担。而达旺总管往返拉萨和门隅持有西藏地方政府签发的永久通行证。通行证中规定:“从拉萨经果拉山至门隅地区的安巴达拉段沿途各宗、谿头人、百姓须知:达旺总管沿途所需马匹、粮草、炊具、烧柴、驮畜、渡船等均按西藏惯例必须迅速提供”27]。达旺总管及他的随从官员,只要携带此证,便可在拉萨至门隅边境安巴达拉之间自由往返、派差,并有权处理一般案件及民事纠纷。
  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西藏地方政府长期以来对门隅进行着有效的管辖,封建农奴制统治在门隅已较为完备。当然,门隅的封建农奴制与西藏腹心地区的封建农奴制是有一定差别的。西藏和平解放前,在门巴族社会中,封建农奴制统治与门巴族原始村社组织始终同时并存,即:一方面,门巴族的主要生产资料和民众的部分人生自由被三大领主占有,三大领主和门巴族之间的关系是占有和被占有的关系,是统治集团对一个民族整体的占有关系;另一方面,门巴族内部的社会结构是原始社会末期的村公社,地缘组织的村社取代了血缘组织的氏族,生产资料的村社公有制取代了氏族公有制,并与普遍存在的个体家庭私有制并存。对于三大领主来说,领主是领地范围内的生产资料如土地、山林、草场、河流的最高所有者,领地范围内的门巴族全体民众是领主的农奴,而对于村社的门巴族居民来说,村社范围内的生产资料由集体占有,村社内部成员之间没有等级划分和阶级对抗,民族内部贫富悬殊不大,阶级分化不明显。总之,在门巴族传统社会中,封建农奴主是利用原始村社组织形式来推行封建农奴制的,封建农奴制与门巴族的原始村社结合形成了一种复合社会形态,这是门巴族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28]
  藏传佛教对门巴族宗教信仰的影响更是直接而深刻。在佛教未传入前,门巴族信仰的是原始宗教和苯教,门巴族地区没有寺院,没有专门从事宗教活动的神职人员,只有不脱离生产劳动的巫师。自从佛教传入门隅和墨脱后,一座座佛教寺庙相继建立起来。据不完全统计,民主改革前,门隅地区已有佛教寺庙近40座,墨脱地区也有大小寺庙及经堂近40座。
  门隅地处西藏与印度、不丹之间的交通要冲,门、藏的联系又十分紧密,藏传佛教在门隅传法建寺,影响深广。随着达旺寺的改宗和扩建,其下属寺院(庙),如札玛东穷寺、达隆寺、沙丁寺、多列寺、江袁寺、春定寺、僧松寺、同门寺和根母乃寺等,在门隅各地相继建立起来。这些寺院(庙)均由达旺寺委派喇嘛主持寺务,而达旺寺的主寺是拉萨哲蚌寺,由哲蚌寺洛色林扎仓委派堪布进行管理。西藏民主改革前,在门隅每个较大的村庄,几乎都建有小寺和神殿。门隅地区已是寺院林立,钟鼓相闻。墨脱地处偏僻,道路险阻,与外界联系极为困难,又是祖祖辈辈信奉原始宗教的珞巴族居住之地,门巴族迁去的历史还不长,却己建寺近40座,足见藏传佛教对门巴族社会影响之深。
  门巴族地区佛教寺庙的大量兴建,无疑是藏传佛教传入的直接结果,也是门巴族宗教信仰受藏传佛教广泛而深刻影响的最明显的标志。不仅如此,藏传佛教的思想与观念己逐渐为门巴族所接受,己在他们的心灵上扎了根,并深刻影响了他们原有的宗教观念,或与其互融共存,或产生重大改变。佛祖菩萨成为他们信仰与崇拜的对象,极乐世界是他们向往与渴望的归宿。在门隅腹心地区,喇嘛的念经法事己逐渐取代了巫师的请灵跳鬼,藏传佛教己在他们的信仰体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渗透和影响到门巴族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随着佛教寺院的建立,寺院有了频繁的宗教活动。门隅寺院的宗教活动与藏区其他地区无大的差别,如达旺寺,便仿照拉萨的传昭大法会或其他法会形式进行。每年的主要活动有传大昭、慈尊佛圆寂灯节、宗喀巴圆寂灯节、集密佛金刚怖的修法仪式、送鬼法会等。墨脱寺院(庙)的宗教活动则有浓郁的地域和民族特点,主要是吸收了原始宗教和苯教的某些神祗、礼俗和仪式。如墨脱的主巴大法会,是墨脱各寺庙一年中最大的宗教活动,也是最隆重的宗教节日。寺院的这些宗教活动,对门巴族的生产生活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人们为了生产的顺利和生活的平安,平时常到寺院转经拜佛,参加寺院的宗教活动。许多宗教活动已逐渐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的大型法事成为地区性甚至全民性的节日。当然,藏传佛教在门隅的传播过程,也是藏传佛教被门巴族地方化和民族化的过程。门巴族社会发展的特殊性,使门隅的藏传佛教具有了鲜明的地域与民族特征。
  注释:
  [1] 最早记载藏门历史关系的藏文文献当推立于823年的《唐蕃会盟碑》[Z]。碑文载:“此成德无比雍仲之王威严煊赫,是故,南若门巴……等虽可争胜于疆场,然对圣神赞普之强盛戚势及公正法令,莫不畏服俯首、彼此欢忭而听命差遣也”。参见王尧:《吐蕃金石录》[Z],北京:文物出版社1982年版。第43页。
  [2] 益西赤列:《我的家乡—— 门隅》[A].载《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第77— 78页。
  [3]《门巴族简史》编写组:《门巴族简史》[M],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OWZ。关东升主编:《中国民族文化大观?藏族、门巴族、珞巴族》[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第397页。
  [4] 益西赤列:《我的家乡—— 门隅》,载《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第67— 68页。
  [5] 杜均?益西多吉:《杜均教史》[M](藏文版),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96年版,第467页。
  [6] 同上,第466页。
  [7] [德]嘉格布?温柯勒著,苏发祥译:《拉萨鲁康内的佐钦壁画研究》[J],载《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
  [8] 郭?循努白:《青史》[Z](藏文版上册),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568页。
  [9] 王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40— 141页。
  [10] 阿旺洛桑嘉措著.陈庆英等译:《五世达赖喇嘛传》[M](下册),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2O4页。
  [11] 《五世达赖喇嘛传》(下册),第1242页
  [12] 益西赤列:《我的家乡—— 门隅》,载《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第78页。
  [13]同上,第75页。
  [14]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员和印度政府官员关于边界问题的报告》[R]第45页。另外,参见林田:《门域历史沿革及印度侵占经过》(内部资料)之“附件一”:《五世达赖1680年发给门域僧俗官员、百姓之诏书》,该译文系全文收录。
  [15] 益西赤列:《我的家乡—— 门隅》,载《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第80页。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员和印度政府官员关于边界问题的报告》[Z]。第9l页。
  [17] 益西赤列:《我的家乡—— 门隅》,载《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第79页。
  [18]贝利著。春雨译:《无护照西藏之行》[M],西藏社会科学院资料情报研究所编印1983年版,第l82页。
  [19] 关东升主编:《中国民族文化大观-藏族、门巴族、珞巴族》[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379页。
  [20] 林田:《门隅历史沿革及印度侵占经过》[M](内部资料)之“附件二”:《西藏地方当局木蛇年给达旺寺及门域百姓的诏书》,第55页。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和印度政府官员关于边界问题的报告》第94页。
  [22] 关东升主编:《中国民族文化大观-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第357页。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和印度政府官员关于边界问题的报告》第95页。该文件中对门隅32措(错)措名的翻译同其他译文略有不同。“措”或“错”均音译自藏文“tsho”。
  [24] 梅?戈尔斯坦著.杜永彬译:《喇嘛王国的覆灭》[M],北京:时事出版社1994年版,第303页。
  [25] 益西赤列:《我的家乡—— 门隅》,载《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第72页。
  [26]关东升主编:《中国民族文化大观?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第377页。
  [27] 益西赤列:《我的家乡—— 门隅》,载《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第72页。
  [28] 关东升主编:《中国民族文化大观?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第3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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