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大小五明文化
藏传佛教大小五明文化
班班多杰
大小五明是藏传佛教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五明”是指:工巧明,即工艺学;医方明,即医学;声明,即声律学;因明,即正理学,用现代哲学的语言来说,就是逻辑学;内明,即佛学。“小五明”是指修辞学、辞藻学、韵律学、戏剧学、历算学。
大小五明文化是随着佛教传入藏族地区而在藏区传播和发展起来的,大小五明原本是印度文化,流布到藏区后,便和藏族的土著文化以及与传入藏区的汉族文化及其他民族的文化交汇融合后,逐渐形成了具有藏族特色的大小五明文化。
藏传佛教大小五明文化的内涵,其实探讨的就是“德育”和“智育”的问题,也就是“为学”和“为道”
的关系问题。“为道”表示精神境界的培育、终极关怀的祈求,这是藏传佛教有关形而上学问题的探讨,这个问题与中国传统哲学所讲的“形而上者谓之道”相近似;“为学”表示的是外在知识的积累、学习和增长,这与“形而下者为之器”相近。
在“为道”和“为学”的关系问题上,印度大乘佛教中有明确的阐释,早在龙树时期就将许多世俗知识纳入到了佛教的体系之中了,并将其作为修菩提心、行菩萨行、慈悲为怀、普度众生、利乐有情的一种手段或工具。大乘中观宗的创始人龙树在《菩提资粮论》中说:救脱被杀者,自然增不减。善修明巧业,自学亦教他。
龙树让人学习世俗文化的目的就是为一切有情众生排忧解难、离苦得乐,这是慈悲为怀、普度众生的一种具体表现。这样,龙树为佛教的信仰理念与世间知识文化的关系问题指出了方向。
到了无著、世亲时代,龙树的这一思想得到了弘扬光大。例如《瑜伽师地论》中把世俗的诸种文化,即声论(语言学)、因论(逻辑学)、医方论、(医学)、工巧论(手工艺)等都包括在菩萨所学的范畴之中了。《瑜伽师地论》中讲了应修学的内明、医方明、因明、声明、工巧明等五明。在唯识宗的另一本重要论典《大乘庄严经论》中则更加明确地讲述了作为一个修学大乘菩提心、行菩萨行的人所要学习的五明文化:菩萨习五明,总为求种智。解伏信智摄,为五五别求。
释曰:菩萨习五明总为求种智者,明处有五:一内明,二因明,三声明,四医明,五巧明,菩萨学此五明总意为求一切种智。若不勤习五明,不得一切种智故。问别意云何?答解伏信治摄为五,五别求如其次第学,内明为求自解学,因明为伏外执学,声明为令他信学、医明为所治方学,巧明为摄一切众生,已说求明处。
由此看来,大乘佛教为了让一切有情众生获得幸福和利益,主张开发和利用为世间服务的知识——五明文化,即天文、地理、医学、语言学、逻辑学、工艺等等形而下之“器”,这个“器”便成了谋求幸福的工具,学好了这些世俗的知识,掌握了这个工具后,就能为人们排忧解难,离苦得乐,从而“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这本身就是佛道,是菩萨行。
佛教传到藏族地区后,不仅继承和发扬了印度佛教的这种注重文化价值和效用的特性,而且还扩充和拓宽了佛教体系中五明文化的内容,即除因明、医方明、声明、工巧明外,还吸收了修辞学、辞藻学、韵律学、戏剧学、历算学。藏传佛教中把前五明称为“大五明”,后五明叫作“小五明”。并且把这些世俗五明文化作为佛教“智慧”的重要组成部分,宗喀巴大师在《菩提道次第广论》中说:“慧谓于所观事能抉择法,此处是说通达五明处等慧。如菩萨地云:‘谓能悟入一切所知及已悟有一切所知抉择诸法,普缘一切五明处转。一内明、二因明、三医方明、四声明、五工巧明,当知即是菩萨慧之自性’。
能悟入慧者是未得地前慧,已悟入者是得地慧”。这是说,通达无明之慧就是菩萨的本性要求。
噶举派著名学者岗波巴·达波拉杰大师在其名著《解脱庄严次第宝论》中说:“世间智慧:一是对农业知识之了解,二是对因明学之了解,三是对文学诗歌之了解,四是对手工技艺之了解。依此四种领域之知识而出生之智慧,皆属于世间智慧。依此智慧,两种皆是内心之明觉,依正法之教而产生之智慧。此分两种,一是出世间低级智慧,它是指声闻及缘觉乘人依闻、思、修而产生之智慧。二是出世间高级智慧,它是指依大乘闻、思、修而学所产生之智慧”。
在岗波巴看来,菩萨所要掌握的智慧中既包括世俗智慧,即农、医、工、文、辨等,也包涵对宇宙人生实相彻底觉解之智慧。这两种智慧都是发菩提心、行菩萨行,证无上菩提果之道。藏传佛教终极关切的“为道”赋予“为学”和“为器”意义之本体,而“为学”与“为器”是实现“为道”之路径或工夫,又是论证“为道”、深化“为道”的思辨过程,这便充分体现了藏传佛教理性和信仰调和的特征。“为器”则是表达“为道”之形式。蒂里希在讲到基督信仰与世俗文化关系时讲的一句至理名言:“宗教是文化的本体,文化是宗教的形式”。藏传佛教体系建构中之“为道”、“为学”、“为器”之关系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在藏传佛教“为道”、“为学”、“为器”三者的关系之中,它们的地位与作用是不一样的。藏传佛教主张“为道”优先的原则,“为道”的培养,即信仰观念的培养和树立不仅优于知识学习,也必须统率知识学习,离开“为道”培养的独立的知识学习是不被承认的。“为道”和“为学”的分离是不能允许的,知识的学习没有独立的价值和地位。也就是说“五明”文化知识的学习受到了佛教世界观的强烈影响。如果想离开佛教世界观而独立的学习“五明”文化知识是不可能的。在藏传佛教史上,有些佛学大师,同时也是文化巨匠,例如萨迦派佛学大师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他不但写了很多佛学著作,而且还撰有因明学、医学、语言学、修辞学、音韵学、音乐学等五明文化方面的论著,成为淹贯三藏、学富五明、闻名遐迩的大学者。
他积极提倡研习五明文化、大大促进了藏族文化的发展。另外,还有岗波瓦·达波拉杰、宗喀巴·罗桑扎巴等既是佛学大师,又是文化巨匠。这说明在藏传佛教中,“为道”与“为学”被有机地结合起来了。
在藏传佛教的价值体系当中,“为道”与“为学”
并非合二为一、不分彼此,二者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也就是说“为道”与“为学”是两个不同的领域,其修学的方法、途径、手段都不同。例如在一个大的寺院里,“五明”中的有些“明”,即学科设有专门的学院,如医药学院、时轮学院等,这些学院的僧人在和其他僧人学完了公共课程后,就进入医药学院、时轮学院专门研习医学或历算学,毕业后终身从事此项职业。
大小五明中的其他学科虽然没有设立专门的学习机构,但在僧人的学习阶段专门设有大小五明文化课程,只是不同的僧人根据自己的兴趣、寺院的需要、老师的安排,各有不同的侧重罢了。但是在寺院里,并不是说每个僧人都可以系统地学习大小五明文化,专门学习五明文化的只是那些有培养前途的僧人和部分活佛。
绝大多数僧人则没有系统而全面学习大小五明文化的机会。专门学习大小五明文化的僧人,藏语叫做“白恰瓦”,意即念书人,这里的“书”主要就是指大小五明文化。
综上所述,在藏传佛教的价值体系中,既有安身立命的终极关怀之“为道”,又有增加实际知识的“为学”,也就是说,藏传佛教的作用是:不但给人们增加实用的知识,也给人们提供安身立命的精神境界。(作者为中央民族大学藏学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摘自《中国宗教》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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