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百法明门论》学习回眸
通过近两个多月对《大乘百法明门论》的学习,对该论的大致内涵,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下面结合曾经写作的心得文章,对该论的框架,再作一简要的梳理。
一、心法的主体性地位:百法总共分了五类。在五类里面,心法被列为第一位,其重要性是首当其冲的。在《重塑生命的精神主体性》一文中,概略地阐述了心法在百法中的这种主体性地位。心法本身又包含八种,这八种心法又可以根据特点分为四个层次,在《佛法是唯心论还是唯物论》以及《儒家与佛法之互通》两文中,比较详细地说明了心法的这种层次性。
二、心所有法的从属性地位:心所有法从属于心法,是百法五位中种类最多的一位,共有五十一个。针对心所有法中五遍行心所有法,有文《佛教的科学认识论》,以此来说明生命认识外在器世间的过程与特征;针对心所有法中五别境心所有法,有文《佛教的生命认识论》,以此来说明生命认识自身的过程与特征;针对心所有法中其余心所有法,特别是十一善心所有法和六种根本烦恼心所有法,有文《佛教的生命实践论》,以此来说明改造生命的方法和途径。
三、色法对心法及心所有法的增上作用:色法是心法和心所有法的外在显现,包括了根身和器世间两个方面。心法和心所有法依托根身发挥能缘的作用,而所缘的境界便是器世间。因此生命的主体性虽然是精神或心法,但却要依托色法而存在,并在与色法的相互作用中得到增长,此中的关系,在《生命与环境的交融》中有大略的说明。
四、心不相应行法对改善无限生命的启示:与前三法相比,心不相应行法并不独自存在,也不能独立发挥作用,它是生命与环境耦合的产物,或者说是心法、心所有法、色法相耦合的产物。在《勾画无限生命的蓝图》一文中,将二十四种不相应行法,分为三个部分,分别对应着生命的状态、生命的过程,及改善生命应努力的方向。
五、无为法是在有为法中方能显现的真谛:无为法在百法中看起来更为本质一些,却不能离开有为法而存在。有为法是能显,无为法是所显。离开能显的现象,那么所显的本质也就无从谈起。因此,体悟无为,要从有为处做功夫。其中的关系,在《体悟生命的真谛》一文中,有大略的介绍。
六、总结-佛教的生命哲学体系:回顾《百法》的整体内容,发现短短的数百字里面,蕴含了一整套生命哲学的体系,包括世界观、生命观、方法论,以及实践论。《佛教的生命哲学体系》对各部分内容,做了粗略的开演。
为了帮助读者朋友对《大乘百法明门论》有一个形象而又概观的了解,下面附有一张表格,用以表征百法的基本定位及相互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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