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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报释疑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9日
来源:可许则许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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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世间上,所碰着的一切灾殃苦患,不如意事,都是从恶业招致得来的;一切福禄寿康吉庆,都是从善业所获得的。今世所享受的,是前世所作的果;而今生所造作的,又为来世苦乐的因。所以作怎样的善,得怎样的福;作怎样的恶,得怎样的苦。识田的感招,像数学上乘除一样,是一定不易的。所以戒杀放生得长寿少病报,廉洁布施得权威厚报,贞节得夫妻贤淑报,偷盗得贫穷耗财报。相反的方面也就可类推而知了。

  善恶业报都是自作自受。因果的道理很是精微,虽然极其错综复杂,可是乘除消长,是决不会错乱的。倘若我们能够改过为善,诵经念佛,就能使善业日日增长,恶业日日消除。要得到幸福,远离祸患是无须我们祈祷,而自然能够实现的。

  不过我们前世所作的业因,千差万别,所以善恶果报不能以一世的行动来下判断。假使行善而仍旧穷困的,那是因为他前世的恶业比较重;正因为这一生行善,已经灭去了殃祸,而啬他的清安了;否则,还不止受这样的苦难。可是来生的福泽,也已经种因在这里头了。

  有的人为非作歹,而现在仍旧得到安乐享受,那是他前世的福泽深厚。因为他作恶的缘故,他所应得的福禄,已经被他自己损耗了;否则,富贵尊荣还不只这地步。可是来世的祸患沉沦,也已种因于这里头了。

  况且世事变幻没有一定,一时的苦乐不足为祸福的定论。所谓:

  “作恶必灭!作恶不灭,前世有余德;德尽必灭。”
  “为善必昌!为善不昌,前世有余殃;殃尽必昌。”

  因果律是分毫不会错误的!

  印光大师说:“作恶而得到幸福的,是过去世善因栽培得深;假使不作恶,那幸福必定更大。譬如富家子弟,吃喝嫖赌,挥金如土,而不曾立即受到冻饿,那是因为他的遗产富厚;倘使天天这样浪用,即使他有百万家财,不到几年,也就要家破人亡,不可收拾了。”

  “得善而遇到灾殃的,是过去世罪业造得深;假使不行善,所的殃就更大。譬如犯重罪的人,在没有行刑之前,立了一些小功;因为功小的缘故,罪业不能完全赦免,可是总能改重为轻。倘能日日立功,因为功积得多而且大的缘故,罪就可以获得完全赦免,重复封侯拜相,世袭爵位,与国同休了。”

  今生的善恶影响今生的祸福,这叫做花报。今生的善恶决定来生的苦乐,叫做果报,也叫做业命。今生花报的影响来得轻,今生所受前世已成熟的果报业力比较强;所以只有大善大恶的人,才能转变今生的业命,因为他们的心力比他们的业力还强。一普通的人就不能超出业命的范围,因为他们的心力敌不过业力的坚强。世人往往略行小散善,就痴心妄想地要获得转移业命的效果,不是很谬妄吗?所以那一碰着逆境而退失修善心,和希求不能达到目的的因而退悔的人们,都是因为他们修省改过的功夫还未能做到。这种人怎能挽回定业呢?我们应该自省一下啊!

  信奉佛法的人们,倘若求子病愈而子反死了,可不必哀伤退悔。我们怎能知道,也许这个儿子是为讨债来的呢?他日或许被他弄得破家荡产,使父母吃老苦呢?现在佛菩萨的慈力,消除宿怨,使他早些离开,正是做父母的大幸事啊!譬如我得罪了人家,他想来报复;幸而得有势力的人,从中为我们调解,使对方的怨恨消释了,不再同我为仇。这上多么幸运的事啊!因为仇恨的心像是黑暗,遇到佛光一照,黑暗随即消灭。所以能得佛为垂护的,任何怨仇没有不能解散的。

  世人求子病愈而子反死的,做父母的正应该感谢佛菩萨的大恩,努力奋勉修习佛法,并且劝化众生共同信佛才是。倘若反生怨心,悔心,退心,怪佛菩萨无灵,这真是辜负佛恩呢!至于求其他眷属如:父母,夫妻愈病而反死的,都应当作这样的看法。因为一家眷属的聚会,无非报恩和复仇而已。

  或许有人要问:“儿子生病祷求佛菩萨而反死去,说是佛力解怨使他即便离去,固然不错!然而为什么不解怨以后使他勿去,而仍旧做我的儿子呢?这是一点。还有一点,假使他不是来讨债的,那么终究是我的儿子了;不求佛力救助,他也不至于死的,何必要祈祷呢?”

  我的回答是:人生所遭遇着的,都是从过去世善恶业力所感召得来的。心力弱,业力强,就被业力所支配。只有学习佛法,心力训练得强的,可以不被业力所束缚;普通一般的,大多数不能超出业力范围的。你的儿子——因为你和他在过去世所种业因的关系——为着讨债而来,现在佛力消除了宿怨;而你还要他不死,仍旧做你的儿子。

  这譬如有人到你家里来讨债或报仇,当时因着一位有道德威望的人从旁调解;这个人意气平静下来,就此放弃债权。你想,那时这个讨债的人,仍旧留在你家里呢?还是回去呢?当然的!他一定就回去了。现在你的儿子为着讨债而来,怨气平释以后,他也当然回去了。理由是一样的。

  关于第二个问题:“假使他不是为讨债来的,不求佛力,他也不至于死。”这话你只说得半边。人们的疾病,表面上虽然是从风寒虚劳,四大不调而起,实在是他们前生的恶业作为主因的。你儿子的病苦,一方面固然为讨债而使你受累;而另一方面,他也有他自己的恶业存在着,使他不得不受病苦而至夭折。假使他前世的恶因是十分,那么这病就得受十分的苦果。譬如拍球,用十分的力气向下拍,它反跳的高度也有十分。力的强弱,要看拍的人而有差别;也就如造恶因的时候,心力的猛利程度各有不同。

  倘使你儿子有十分的恶因,他一定要自受十分的苦果才能了结;要想减受五分,是不可能的。假使能归信佛法僧三宝,至诚恭敬地忏悔,并且做种种善事,就能得佛菩萨的慈悲保护,可使重报减作轻受。譬如世间法律所规定的一般,杀人的人要处死刑,倘使去自首,罪就可以减轻。向佛菩萨忏悔的,就和自首一般,病苦怎得不减轻呢?

  然而不要误会!佛菩萨并非制裁人们罪恶的主宰者。佛说“一切唯心造”,祸福寿夭,恩怨眷属,一切是我们自心所造,自作主宰的。因为归向三宝,至诚忏悔的心,能顺合忏悔者本具的佛性,顺性而起,就和佛菩萨已经证到本具佛性的境界相契合;这是此方的感而得到彼方的应,很自然的结果。

  众生心力的光很是微弱,不容易消灭黑暗的业力;现在和佛菩萨光明无量的心光接触,就能增强我们心力的光,足以消灭我们黑暗的业力。然而还须看各人归向佛菩萨的心力强弱程度怎样,而决定其减轻苦报的分数。譬如五烛光的电灯泡,必定发五烛光的光明;五十烛光的电灯泡,必定发五十烛光的光明。因为光度强弱不同,黑暗的减退也就随之有异。所谓心光,本来是人人都有的,只因各人被业力所蒙蔽的程度有差别,所以所显现的就各不相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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