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宗教与慈善
中国传统宗教与慈善
□ 张雪松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理论研究所和北京居士林、净宗学会联合召开了居士佛教与慈善文化学术研讨会(第四届宗教与公益事业论坛主题),与会代表探讨了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在我国慈善公益事业中的实践活动及其理论意义。笔者以为,虽然各大宗教从古代起就从事扶贫拔苦等慈善工作,但是近现代以来宗教慈善事业如此勃兴,这本身就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
中国传统社会虽以儒家思想为正统思想,但佛教、伊斯兰教这些从国外传入的宗教,经过在中国千百年来的传播发展,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被认为是圣人的教化,有补于世道人心的。作为中国本土的道教更是如此。中国传统佛、道教寺庙的主殿,一般都要供奉敬祝当朝皇帝万寿无疆的牌位,僧道念佛诵经,举办各种法事,被认为有保佑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功效。但近代以来,政教分离、信仰自由等原则逐渐被国人接受,这种传统宗教存在的优势消失殆尽。同样是在佛寺、道观、清真寺中念经礼拜,原先被国家和普通民众认可可以保佑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晚清民国以来,则被认为是无用的、是封建迷信。各大传统宗教在近代如何寻求自身存在的合法性论证,成为一个大问题!
孔孟之道,原本主张劳心者统治劳身者,但这种看法在晚清时开始动摇,特别是自蔡元培提出“劳工神圣”之后,社会风气大变。教职人员、僧侣阶级如何摆脱“寄生虫”的批评,充分挖掘自身的慈善理念,兴办慈善、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向国家和社会各界证明自身存在的“有用性”,几乎成为当时各大传统宗教的出路之一。
中国传统宗教的转型,大量慈善公益事业的开展,是与共和制政体逐步在中国确立、中国现代意义上民族国家的建立同步的。因此,从宏观社会发展进程的视角来看,宗教公益事业的发展,是现代民族国家建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必须同现代民族国家整体设计相协调。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近代宗教公益事业发展的涉外问题,就成为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因为,当时的中国积贫积弱,政府和广大民众都急于建立起强大的现代化民族国家以自强,宗教公益事业的发展,有利于传统社会改造,服务于现代国家建设,因此是被鼓励的。但是如果宗教公益中,外国势力插手过多,则会干扰甚至阻碍中国的现代民族国家建设和迅速自强,因此政府宁愿牺牲掉宗教公益事业可能带来的收益,也要首先排除外国势力插手的潜在危险。
近代以来,中国各大传统宗教必须重新定位,寻找自身存在的新的合法性资源。社会公益事业成为一个很好的历史选择,但宗教选择社会公益事业,作为其在近现代社会存在的有用性根据,并非就一劳永逸了。宗教在新型的共和制政体民族国家中,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必须遵守新的规则,符合民族国家现代化的整体设计,即满足新型国家、社会的各种要求之后,社会公益事业才能真正成为中国各大传统宗教继续生存的新的合法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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