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易散记—大畜六爻
六四。童牛之告,元吉。(王注本告作牿。《释文》牿古毒反。)
虞仲翔注:「艮为童。五已之正,萃坤为牛。告,谓以木菪其角。大畜,畜物之家,恶
其触害。艮为手,为小木。巽为绳。绳缚小木,横着牛角,故曰童牛之告。得位承五,故元
吉而喜。喜,谓五也。」
依李氏《疏》解释。注云:「艮为童」者,艮为少男,故为童。蒙卦六五体艮,为童蒙
。此「艮为童」与其同义。注云:「五已之正」者,六居五位,是为失位,变正为九五,则
六四体巽。大畜与萃旁通,萃内卦坤,坤为牛,故为童牛。《说文》:「告,从口从牛。牛
触人,角着横木,所以告。」故此注云「告谓以木菪其角」也。告,诸本作牿。《说文》及
《九家易》作告。作告为是。大畜这一卦,犹如畜养动物之家,牛羊是动物之象,由象见义
,则是畜养。《孟子.尽心篇》说:「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交友
以丰食接待,而不讲爱敬之道,是为豕交兽畜。「豕交兽畜」,亦有养畜之义,故此注云:
「畜物之家」。牛以角抵触人,所以牛主人「恶其触害。」《说卦传》:「艮为手,为小石
,其於木也,为坚多节。」故此注为「小木」。《说卦传》:「巽为绳直。」故此注为「绳
」。牛主人手持绳子,缚一小木,叫做「菪」,横着在牛角端上,以防其触人,故曰:「童
牛之告。」旁通萃艮巽在坤上,所以虞注:「绳缚小木,横着牛角。」虞注「得位承五」者
,此六四以柔得正位,上承六五,得有阴类之朋以畜阳,是以元吉而喜。此以六五未变解释
「承五」。惠徵君说:「四得位,上承九五,故元吉。」此以六五已变正解释「承五」。两
说皆有依据。
李《疏》案语。「愚案。萃坤为牛,四在兑初,阳刚方长,为角始生之象,在畜则伏而
不见,故为童牛之告。至上九,则角成矣,如晋其角是也。惟于阳刚方伏,即柔以制之,在
旁通为柔止刚,在大畜为艮止乾,皆元吉之道也。」
《象传》说:「六四元吉,有喜也。」
侯果注:「坤为舆,故有牛矣。牿,菪也,以木为之,横施于角,止其抵之威也。初欲
上进而四牿之,角既被牿,则不能触四,是四童初之角也。四能牿初,与无角同,所以元吉
而有喜矣。童牛,无角之牛也。>封人职<曰:设其菪衡。注云:菪设于角,衡设于鼻。止
其抵触也。」
依李氏《疏》解释。《说卦传》:「坤为大舆」。所以侯注:「坤为舆。」又,《说卦
传》:「坤为牛」。大车以牛驾之,所以侯注:「故有牛矣。」牿,是用木作的菪,横置在
牛角上,以防止其抵触人,即是虞注「以木菪其角」的意思。《毛诗.鲁颂.嗤宫》篇:「
夏而菪衡。」毛氏注解:「菪衡,设牛角以菪之。」《说文》:「菪,木有逼束也。」所以
侯氏此注:「以木为之,横施于角。」旁通萃坤之牛,以角抵触人,互体艮止其抵触,所以
侯氏注云:「止其抵之威也。」四与初相应,大畜初九阳刚,本欲上进于四,而六四以阴柔
牿之。初之角被牿,便不能害四。是以四所牿者,乃「童初之角也。」四能牿初,初则不能
为害,故与角相同,所以「元吉」。六四又是互体兑。《说卦传》:「兑,说也。」所以「
有喜也。」《释名.释长幼》篇:「牛羊之无角者曰童,山无草木亦曰童。」就像人未至成
年加冠,而称为童子。无角之牛叫做童牛,亦如人未冠而叫做童子之义。侯注又引《周礼.
地官.封人职》曰「设其菪衡」,以及郑注云者,盖以菪衡两者用处不同。菪设于牛角,所
以防其触人。衡设于牛鼻,所以系绳,为人所牵制。爻辞虞注,只言菪,不言衡。虞氏只注
解以牿为防触,故但言菪。
孔氏颖达依王注解释:「童牛之牿者,处艮之始,履得其位,能抑止刚健之初,距此初
九不须用角,故用童牛牿止其初也。元吉者,柔以止刚,刚不敢犯,以息强争,所以大吉而
有喜也。故象云元吉有喜也。」
六四处于上体艮之始,艮为少男,故为童牛。以四之柔,止初之刚。此与以旁通萃坤注
解有异。旁通萃义,六四以柔畜阳。此是六四以柔止刚。但皆用柔,乃得元吉而有喜,皆得
圣人之意。
第391期 公元2009年1月发行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