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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达吉堪布:量理宝藏论释 第八十节课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5日
来源:   作者:索达吉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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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达吉堪布:量理宝藏论释 第八十节课

 

  下面,我们继续学习《量理宝藏论》。

  听说前一段时间,有些电视台的道友和一些大学的老师认为,因明怎么不像《入行论》那样容易,为什么因明这么难懂呢?当然,因明的确比较难,《入行论》等论典和它比较起来,从难度来讲,恐怕不能相提并论。因为《入行论》毕竟是教言性的,我在里面也加了一些简单的公案、故事,这样的话可能会引发大家的兴趣,比较容易接受。而因明纯粹是一种逻辑性的学问,无论在藏传佛教还是在其他佛教中,这都是非常深奥的一种学说;而且有些人以前根本没有闻思过,对佛法从来没有非常系统地学习过,那这种人肯定听不懂。一般来讲,藏传佛教中是这样的:刚出家或者刚开始闻思的时候,在两三年当中要学习一些最基本的知识;过了几年之后,对戒律、俱舍等一些法有所认识之后才可以进入因明的学习。否则,刚开始就接触因明,其中的有些推理和教义会感觉很难懂。

  据说有些道友一听,就觉得《因明》跟《入行论》之间的差别很大,甚至听说有些道友一节课当中连一句都听不懂。我觉得,这可能是自己的根基较钝或者自己没有专注而导致的。如果你从刚开始到最后一直非常认真的话,应该说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如果你开始就没有好好听,那么中间听一段恐怕是不好懂的。这就像我们以前学习物理、化学一样,我曾经有过这方面的经验。有一次上物理课的时候,我家里面有人生病了,我大概一个礼拜当中请假断了课,回来之后好长时间对老师所讲的内容根本就听不懂,不知道他到底在讲什么。因为中间有一部分我没有听,没有听的话,我就没办法了知老师所讲的内容。现在有些人不管看光盘或者听课,刚开始就不认真:有时候打开收音机,有时候看一看光盘,这样肯定搞不懂的。不要说佛教那么深奥的学问,连世间的一些知识,你没有按照次第性、系统性地进行学习,恐怕也很难理解。这是我们自己的亲身体会,我想你们很多学过知识的人都会明白的。

  因此,第一个希望是,大家以后应该有次第性地闻思。不管听任何一个法,从开头到结尾不要中间半途而废,也不要中间听一段、两段,这样对你来讲是不会有任何利益的。第二个希望是,大家听受佛法的时候不要有厌倦心。有时候遇到一些难题的时候觉得不懂,马上就放下来,世间人往往存在这种情况。因为他们把大多数的心思放在一些世间法上面,偶尔的时候把心思用在佛法上,那这样肯定不行。我们学习世间法也是这样,你一定要花一定的时间,花一定的精力;如果没有的话,那你不管学什么样的技术,都很难学得成。所以,一定要空出一定的时间来钻研,这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希望大家在学习因明的时候不要怯懦,要具足一定的勇气。

  我们在多生累劫当中流浪生死,如今遇到了佛法真的是非常难得,大家应该有珍惜之心。所以,在学习佛法时不能仅仅停留在词句上,应该深入钻研佛法的内涵;并且,应该有次第性地在善知识面前长期听受佛法。长期闻思的力量是不可思议的,只有这样,自相续的烦恼、邪见等不正当的分别念才会逐渐逐渐消失;一天两天不一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不可能有很明显的收获。因此,你如果不想学佛,那就另当别论了;如果你真的想学佛法,那长期闻思这一点是很关键的。多年以来,我通过学习佛法而深深地体会到:不管是谁,再怎么好的根基,如果把佛法的闻思中断或者没有系统性的学习,那他的修证和对佛法的认识很难得到增上。

  现在,世间人把大多数时间用在一些琐事上面,偶尔用一点时间来学习佛法,遇到看不懂的地方就责怪上师讲得不好,或者认为佛法里面说得不对等等,这样在自己的相续中染上了各种邪知邪见,最后放弃殊胜的甘露妙法,这是非常可惜的。当然,我并不是发现我们这里有这种事情发生,目的是提醒大家,学佛确实是一个漫长的历程,在这个过程当中,你可能要翻山越岭,中间也有一些坎坎坷坷、弯弯曲曲的路要走,在这个时候不能退失信心,一直要勇往直前,只有这样才会最终到达自己的目的地!

  下面,我们具体讲足目派的二十二种负处。所谓负处是指辩论的时候对方生起的邪见,或者是他的语言有一些冲突、矛盾、错误的现象,也就是我们应该加以驳斥的对方的失败处。总之,负处就是败处,是应该加以遮止、折服的内容。

  我们安立的负处是:敌论者有两种,不说过失和说非过失;立论者有两种,不说依据和说非理的依据。萨迦班智达的自宗大家应该清楚,不管立论者还是敌论者,除了这四种负处以外,其他的安立都是多此一举,没有任何必要。

  外道和因明前派的观点与自宗不相同。外道足目派说负处应该有二十二种,而萨迦班智达认为:这二十二种可以归纳在上面所讲的四种当中,因为有些根本不是负处、不是过失,不应该加以折服;有些虽然是负处,但是没有必要单独安立。

  下面,在颂词当中说明负处并进行遮破。

  一、坏宗:

  所谓坏宗之负处,即是说非能立支。

  前面讲的说非能立支和不说能立支这两者,大家一定要搞清楚,不然我们遇到这些名词的时候会迷惑的。一个名词不熟悉的话,永远都是这样的。以前我们学数学等任何一门知识的时候,也是一个名词没有搞懂的话,以后碰到这个词的时候还是不懂,那就很麻烦。所以大家在学习的时候,一定要记住每一个名词的概念。

  这里的意思是什么呢?足目派是这样认为的:当立论者提出“声音无常,是根之所量故”这样一个论式的时候,如果敌论者承许共相是根之所量与常有,并对立论者进行驳斥:“根之所量的缘故,声音是常有的。”这样遮破的时候,足目派认为后面的观点对前面是有害的。因为立论者认为“声音是无常,是根之所量故”,而敌论者认为共相是根之所量而且也是常有的,因此认为根所量可以遍及到常法,于是敌论者驳斥说“声音是常有的,因为根之所量故”,他们认为根之所量可以是常有的。这个时候足目派认为,前面的观点会受到后者的违害,所以这是坏宗之负处。

  我们对此分析后认为,尽管敌论者遮破立论者的观点的时候有可能产生怀疑,但不会成为妨害。立论者说:“声音是无常的,根之所量故。”敌论者反驳说:“声音是常有的,根之所量故。”这样的话,声音到底是常有还是无常呢?可能会产生一种怀疑。但是这能不能真正违害前者的观点呢?不一定。因为后面常有的观点怎么会违害无常的观点呢?不会有违害,最多产生一种怀疑。如果产生怀疑的话,那么这就成为不定因,它可以包括在说非能立支当中。因此,你们没有必要单独安立一个负处。

  这个道理,我想很多人应该清楚。外道认为这是一种负处,但是我们通过分析后得知,它可以包括在不定因当中。包括在不定因是由于它的依据不充分。所以如果说“声音是无常,根之所量”的话,我们说不定。因为根之所量不仅涉及无常法,而且也涉及常法,所以这是一种不定因。

  二、异宗:

  所谓异宗之负处,了知遮破归不定。

  所谓异宗就是有两个不同的立宗,对方认为其中一个立宗成为另一个立宗的理由、能立。比如前面立论者说:“声音是无常的,是根之所量故。”敌论者已经对此遮破说:“声音是常有的,是根之所量故。”在这个时候如果立论者经分析、观察后认为,诸法能遍及一切而瓶子柱子这些法不能遍及一切,在这种情况下立论者另立一个宗:“如瓶子不能遍及一切法,同样声音也不能遍及一切法。”因为前面的立宗“声音是无常的”受到别人的攻击没有成立,他就举另一个立宗说:“瓶子不遍及一切,同样声音也不能遍及一切。”这种立宗并不能建立第一个立宗,其实也不合理。足目派认为这也是应该折服的,所以安立为负处。

  但是作者并不这样认为。为什么呢?因为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怎么不合理呢?瓶子不能遍及一切的比喻说明根之所量只能遍及这一点(无常)而不能遍及常有,所以它成了一种能立而不能成为所立。足目派的观点是,这种在一个所立上面再增加一个所立的做法就是负处。但是我们经过分析后认为,所运用的这种推理实际上并不是所立而是一种能立;而依靠能立来进行论证的话,这不成为两种所立或立宗,所以你们的观点不合理。

  如果以这个能立作为所立的因,那这个因就可以包括在不定因当中。比如前面的“声音是无常,是根之所量故”这个论式,对方说“声音是无常”是第一个立宗,第二个立宗是“如瓶子不能遍及一切法,同样声音也不能遍及一切”,如果第二个立宗如果成为第一个立宗的因的话,那就成了不定因。为什么呢?比如说“山上有火,有烟之故,这个时候你说“水的对立法是火”,用这个来论证前面的所立“山上有火”(外道的论典当中有这种比喻来说明),其实这是与所立没有什么关系的不定因。同样,前面说“声音是无常,根之所量故”,然后说“如柱子不能遍及一切,同样声音也不能遍及一切”,你根本没办法用这个推理来论证前者,由此这完全成了一种不定因。因此没有必要像外道所说的那样单独安立负处,而应该安立在说非能立支当中。

  这两个破法,大家如果再三分析的话,就不是特别难懂。当然,如果方法搞明白就不是很难懂;如果方法没有搞明白,那不管是因明的哪一个推理,都不是很容易懂。

  三、相违宗:

  立宗与因等相违,若说立宗无所需,

  未说则成因三过,因无过失非负处。

  相违宗就是相违立宗的意思。相违宗有两种,一个是立宗与比喻相违,另一个是立宗与因相违。

  首先,立宗与比喻相违。比如我们说“声音是常有的,如同瓶子”,声音是常有的,按理来讲应该举一个常有的比喻,像虚空或者无为法,但是他举了无常的瓶子,那么比喻和立宗就是完全相违的。

  然后,立宗与因相违。比如说“一切法是异体的,因为会合运用有实法的名称之故”,一切法是有法,异体是立宗,会合运用有实法的名称作为因。如果举了这样一个例子的话,对方认为一切法是异体的(异体指他体),而他体和会合完全是相违的。会合是指一体的东西,他体与会合之间是因和立宗相违。

  这两种相违也应该是负处。足目派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这种说法不合理。怎么不合理呢?因为所谓的立宗与因相违和与比喻相违,如果我们用推理来观察,则显然知道第一种比喻和立宗相违是一种不定因。为什么呢?因为“声音是常有的,如同瓶子”,瓶子是无常法,而常有和瓶子之间不会有同品比喻,根本得不到同品比喻,既是常有也是一种像瓶子那样的法在这个世界上是找不到的。所以说,同品比喻找不到的缘故,它可以包括在不定因当中。如果包括在不定因中,那么就是说非能立支。所以说第一个相违可以推翻,没有必要单独安立相违立宗。

  第二个立宗与因相违,实际上立宗不能承认为一体,由此也不承认它所包含的会合是一体,因此没有相违的机会。为什么呢?因为一切诸法如果是他体的话,那么刚才所说的会合的物体也应该包括在里面。因为一切诸法不可能不包括会合物。所以一切诸法是他体,而其中的会合物是一体的东西,如果你能举出来的话,那么这两者是相违也可以说;但是一切诸法既然是他体,那么会合物也肯定是他体的,因此这两者不可能产生矛盾,这两者相违的机会是没有的。足目派认为因和立宗相违——他体和会合相违,但是我们分析后认为他体和会合不相违,既然一切诸法是他体,那会合也是他体,所以不会相违。

  再者,你们这样的立宗与因相违是口里说出来的相违,还是没有说出来的相违?如果是口里说出来的话,那在这里就是多此一举。为什么呢?我们下面会讲到五支的推理方法。因明前派认为因、喻、再加上立宗、应用、结论,总共有五支,自宗认为立宗没有必要。比如说“声音是无常的(立宗),所作之故(因),如同瓶子(喻),如同瓶子是所作性一样声音也是所作(应用),为此证明声音是无常(结论)。”依此论式得出声音无常的结论,对方有这样的观点。但是,对方观点当中的立宗是多余的。所以如果你口里说出立宗是多此一举,没有必要说出来。因为如果你有充分的理由的话,那即使没有说出来,声音无常的道理也可以成立;如果你没有充分的理由,即使说一百遍也没有什么用。它多余的原因就是这样的。

  如果你没有在口里说出来,只是在自己的意图中立宗与因相违,那这可以归纳在不定、相违、不成的三种过失当中。而除了这三种过失以外,我们在分析论式的时候并没有别的过失,因此没有必要单独安立。它可以安立在三种相似因当中,没有必要像外道所说的那样单独安立一个负处。因此对方所承许的观点是不合理的。

  足目派在印度来讲还是很厉害的,不像现在汉地有些人,自己认为逻辑学得很不错,其实真正的推理根本不会。但是足目派我们可以看得出来,他们的表面上的有些推理还是相当厉害的。自古以来,外道与一些藏传佛教的高僧大德也进行过辩论。历史上,印度的高僧大德们也经常遇到外道的辩论。但是现在好像外道与内道之间,真正以推理来进行辩论的情况在国内外都比较少。现在大多数人的思想是什么样呢?就是想发展,要挣钱。很多人对真理可以说没有什么兴趣。在全球来讲,佛法的敌论者对佛法进行攻击的情况并不太多的,的确也是:你承认是你的事情,你不承认也无所谓。双方互相排斥的情况有是有,但不是特别多。

  但我们作为一个佛教徒,应该了解佛教的这些推理。因为以后在弘扬佛法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道的攻击,我们就可以以正理来说服别人。但是遇到其他的宗教徒或者非宗教徒时,你不能用前天所讲的说妄语等狡诈的行为来进行制服,这是不合理的,这不是智者的选择。

  四、舍宗:

  舍宗归属不定中,第二负处乃无义。

  舍宗是这样的,立论者首先立了一个宗,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便把自己前面的立宗放弃了。比如立论者首先说:“声音是无常的,是根之所量故。”于是敌论者进行攻击:根之所量不一定是无常,根之所量应该常有,因为根之所量还涉及总相、虚空等。这样对他进行反驳的时候,他就没办法回答,于是立论者说:我没有这样说过,谁说声音是无常是根之所量故?我从来没有这样承认过。他马上就变了,足目派认为这就是舍宗。

  有些道友也是这样的,没有遇到事情的时候就说:“啊!这个道友已经破戒了。这个道友不好,她是个坏人。”后来管家或法师进行询问的时候,她却说:“谁说她破戒了,我从来没有说过,我根本没有这样说,这件事我不知道。”刚开始的时候她说得清清楚楚,最后一问她,原来的话就变了。所以有时候必须要有证人,如果没有证人,那在遇到违缘或者困难的时候,双方都可能不承认。一般西方国家做什么事情都需要证人,包括结婚也要证人。原来爱因斯坦结婚的时候,他父母不同意,后来他们到别的地方找了几个证人,也举行了一个简单的仪式,因为他们害怕到时候不被承认。可见什么事情都要有证人,这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证人,那就会像这种人,到时候不承认:谁说声音无常是根之所量故?我从来没有这么说过。我不会说这样的话,你放心好了!

  足目派认为这是一种负处,因为他刚刚已经承认了,但第二次却不承认,所以应该制服。作者认为,这不应该制服,为什么呢?因为这是对能立还没有生起真实定解的原因导致的:他先说是根之所量,后来说不是根之所量,这说明立论者对因还没有产生坚定不疑的定解,由此它可以包括在不定因当中。

  而且,在他刚开始承认“声音是无常,根之所量故”的时候,你就应该马上说“根之所量不一定是无常”,当下你就应该用你的语言来进行推翻,而到第二次的时候你就不应该说他了,可见敌论者也有一定的责任。或者,当有些道友说别人的过失的时候,你当下就应该说:“这个人不一定是坏人,她不一定破戒,你不应该这样说。”当时她承认的时候你不制服,到后来你才开始制服,这已经迟了。所以,作者的观点是刚开始就应制服,没有必要安立第二种负处,这没有任何实义。

  五、异因:

  异因如若词圆满,不定未完非负处。

  立论者认为:一切别法(别法和总法中的别法)的自性是一体,因为有量之故,就像泥碗一样。他已经肯定了世间中的所有别法全部是一体,因为有量的缘故。敌论者对他进行反驳说:痛苦、快乐等也属于别法,但它们并没有量。这是敌论者用痛苦和快乐等没有量来制服对方的观点。那个时候对方马上就变了,他说别法中有两种:一部分是有量的,这些我承许;而痛苦、快乐等我并没有承许有量,它们是无量的。有量无量是指具不具足身体,但主要是指具有微尘。他首先承认一切别法全部是一体的,因为有量之故。后来他看自己的观点好像立不住脚,于是就说:我所谓的有量并不是说所有的法,是指个别的法,痛苦、快乐等除开,而其他法是一体,因为有量之故。足目派认为,他在最初的时候没有好好鉴别,已经立了宗,后来才进行辨别,这是不合理的,所以应该成为一种负处。

  其实在进行辩论的时候,你确实应该先看看自己是不是已经真正立宗,如果已经立宗,那么后来就不能有很多分析和变化。如果认真观察,就会发现我们在说话的时候往往会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你们可能还记得吧,上师如意宝在课堂上也说过,有一次迦秋喇嘛(一位瑜伽士)到法王那里,他讲了一些现代社会的状况以及古代的历史。当时他说所有陶瓷碗都非常不好,它怎么样让人生病,怎么样对身体不好。一直讲这些,讲了很长时间。讲完之后他突然发现,上师正拿着一个外面画有八吉祥图案的古瓷碗,一个很古的陶瓷碗。于是他的话题马上就转了:“不过,古代的陶瓷碗对身体很好。”法王很聪明,马上知道迦秋喇嘛是因为看见了他的碗,才转变的话题。后来法王在课堂上也说了,古代的碗对身体好,这完全是当面编出来的。其实立论者说话也像这样,刚开始的时候他说一切别法是一体,因为有量的缘故;后来发现别法里面的苦乐等没有量,于是就说:除了苦乐以外,其他的别法都具有量。足目派认为,这也是一种负处。

  只要我们稍微进行分析,就可以了知这种说法不合理。原因是这样的,立论者(这里基本上是讲立论者的过失)的语言全部说完了没有?圆满结束了没有?如果圆满结束,那就是前面所讲的能立不充分,也就是理由不充分,所以它可以包括在不定因中。因为你前面说“别法的自性全部是一体,因为有量之故”,并且话已经说完,那当出现苦乐等例外情况的时候,你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因为它们并没有量,所以这是不定因。“若词圆满,不定”,若词圆满就是不定因。

  “未完非负处”,没有说完则不是负处。为什么不是负处呢?因为一个立宗可以利用很多因来进行论证,比如声音是无常的,它是所作之故;声音是无常的,它是有为法之故;声音是无常的,它是刹那刹那灭尽之故,等等。同样他们也可以说:一切别法是一体的,有量之故;一切别法是一体,无量之故,如同苦乐等。所以,在心里的意图或所论证的道理不相同的情况下,对一个立宗可以用很多不同的理由来进行论证,这也不会有过失。

  所以可以这样说:论式全部圆满的话,它可以包括在不定因当中,因为能立不完整。如果还没有说完,那现在(这么早的时候)还不能判决,应该再进行观察;在进行观察的过程中就会知道,这并不能立为负处,应该包括在非负处里面。所以,不能单独安立这样的异因。

  六、异义:

  异义立论不定故,负处敌论非过咎,

  由说而言予折服,非为除此之负处。

  对方是这样讲的,辩论时口出与本义毫不相干的语言(音同义不同),这也是一种负处。

  这一段,在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讲义里面有一些括号,里面有“藏文”或“藏文写上”的字眼,意思是在藏文的写法中才能看出所举例子的意义。本来要在括号里加藏文,但后来没有加,就成了这样。比如,立论者举出这样一个论式:“声音是常有的,非所见之故。”在藏文中,“常有”这个词的发音与“推理”是完全相同的,它们是同音词。如果将常有说成推理,那这也是一种负处。

  当然,如果从汉语上讲,可能大家更容易理解。比如,立论者举出这样一个论式:“声音是常有的,非所见之故。”本来“常”是恒常不变的意思,但对方光在词句上挑毛病,马上用长短的长来理解,这样的话就与它没有什么关系。这就像一个人说:我的女儿已经出家了。但另一个人却说:你的女儿出嫁了,她嫁给谁啊?她丈夫的名字叫什么?马上将出家混为出嫁来挑毛病。对方认为这种辩论是异义的负处,因为他运用的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语言——同音词(音同,但意义完全不相同),所以这种说法应该予以折服。

  但是这种负处不合理。原因是什么呢?因为,如果是对立论者来讲,这就不一定,它可以包括在说非能立支中,因为它是不定因。比如我是立论者,我立宗说:“声音是常有的,非所见之故。”如果我自己说的是长短的长,这样的话,我的能立就不具足。对别人说的时候一定要具足能立,如果能立不具足或理由不充分,那就应该包括在说非能立支中。如果是从敌论者的角度来讲,本来是说“声音是常有的,非所见之故”,但他将常有的常理解成长短的长,那他所说的过失就不圆满。既然要遮破对方的观点,那就要说一个很好的过失,但是他并没有说出过失,自己所说的只是一种误解而已,因此它不能单独安立为其他负处,应包括在说非过失当中。

  前面所讲的,萨迦班智达对敌论者和立论者分别安立的两种过失,我们一定要记住。因为对方二十二种负处中的大多数,都可以包括在前面所讲的立论者的过失当中,也有部分归在敌论者的过失里面。

  七、无义:

  无义说非能立支,此外他者实非有。

  足目派认为:口中所说的话没有任何意义,就像以字母的顺序来说一样,这就是无义负处。《自释》中也举例说:“‘嘎喀嘎阿[2]’是‘加恰加呀’,因为‘打塔打拿’之故。”或者“bpmf是aoe,因为zcs之故。”这样来推的话,谁也不知道到底在推什么?这是从字母方面来讲的。其他方面也可以说,比如:“你是中国人,因为美国人的缘故,就像新加坡人一样。”这样说的话,别人也不知道到底在说什么。

  其实,这种负处没有必要单独安立。对立论者来讲,它可归在说非能立支当中,因为他说的理由一点都不充分,并没有说出真正的依据。因此,单独安立的意义一点都没有。

  八、不可解义:

  不可解义非义名,摄于说非能立中,

  具义说三敌论者,不解绝非立论负。

  足目派这样认为,如果说了三遍还不懂,那就是不可解义,它应该是一种负处。比如,立论者明明说了三遍:声音无常所作之故、声音无常所作之故、声音无常所作之故。但敌论者:啊?啊?说什么呀?一直听不懂,或者听不清楚。这是不可解义的负处。

  萨迦班智达分析说,将这种情况单独安立为一种负处不合理。为什么呢?因为,作为立论者来讲,如果他故意说一些不共称的名词,比如本来应该讲“声音是无常的,所作之故”,但是他故意用一些我们根本不懂的英语、日语,或者虽然是中国语,但用的是中国语中的从来没有听过的古文。很明显,他在故意刁难,那肯定听不懂。或者他以速度特别快的语言来说,导致别人根本听不清楚。原来我们学院有一位堪布,他辩论的时候声音特别快,大家都听不清他在讲什么(这是我去另外一位堪布那里,听到这位堪布在磁带中提他的名字,我才知道的)。他的话根本听不懂,谁也没办法了解。或者他有其他的目的,用其他理由来进行论证,等等。依靠这些语言实际上并不能理解它的意义,所以这些可以包括在说非能立支当中。

  如果他一五一十说得非常圆满,而且很有次第性,里面的内容讲得非常细致,比如“声音是无常,所作之故,如同瓶子”,一个字一个字讲得清清楚楚,但是敌论者并未听懂。一遍不懂可以说两遍,最多说三遍,如果还不懂那就说明敌论者太笨了。这是敌论者的负处,不应该是立论者的负处。

  九、缺义:

  缺义诬赖无关语,归属非能立支中。

  足目派声称:说出前后毫无瓜葛的一些抵赖语言,比如前面说的是“柱子是无常的,所作之故”,但是后面却说“柱子是无常的,虚空的缘故”,像这样说一些没有任何瓜葛的抵赖语言来故意刁难,就是缺义负处。

  我们可以这样说,这不应该单独安立为一种负处,因为它是理由不充分,应该包括在说非能立当中。

  十、不至时:

  不至时即序颠倒。如若解义非负处,

  若不解义则归属,说非能立支之中。

  足目派这样认为,如果论式言词的顺序颠倒,那就是一种负处。但萨迦班智达认为,顺序上颠倒不一定是负处。如果能了解意义,那就不是负处,比如金质的黄色瓶子和黄色的金质瓶子,因为这两种语言完全可以表达所要表达的内容和意义,所以不是负处,而是正确的语言。假设不能理解它的意义,那就应该包括在说非能立支当中,没有必要再单独安立一种负处。

  第八十节课思考题

  235、足目派所说的二十二种负处为什么不合理?萨迦班智达将其安立在哪四种负处中?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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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藏文字母发音,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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