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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德日记:8月31日─生命电视台的社会责任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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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德日记:8月31日─生命电视台的社会责任

 

  每一个人都有其应尽的社会责任,尤其身为一个佛教徒,更应该做为表率,尽心尽力去承担一般公民的种种责任义务。而佛教徒的终极责任为何?生命电视台跻身于电视传播媒体中,所应有的社会责任又是什么?

  从佛教立场来看,宗教所能发挥的功能性及价值,自与一般人的「责任义务」有所不同。弘扬佛法、实践佛法的慈悲精神就是生命电视台的社会责任。

  身为一个佛教单位,其责任在于:解脱生死、渡化众生、净化人心、祥和社会。以佛法来教导民众解除烦恼、净化心灵、协助医疗所不及之处;让民众实际了解宗教的价值:宗教提升心灵层次后所发挥的周边效应、佛法教育对社会产生哪些良善的作用,这是在一般公民责任之外,宗教更进一步能做到的。

  在这忙碌的社会中,佛教所能扮演的「心灵导师」角色更显重要。

  从经证上来说,大乘佛法教导佛弟子应学菩萨道、应报四重恩——父母恩、众生恩、国王恩、三宝恩。这四重恩中广摄父母、师长、国家、社会乃至全人类。知恩报恩乃是佛弟子不容推诿的社会责任。如果能以佛法教义协助世间法律,以最彻底的感恩报恩之心来面对每一个人,并净化社会大众的心灵,其责任之重,又岂是个人义务所能比拟!

  身为佛弟子,无论出家在家,在这混乱的五浊恶世,都肩负着净化社会大众心灵的伟大使命。期待佛教徒能如法修行,不离佛法本意,能适应时代变迁,多研究佛法,引导信众走向正当的生活,使大众得到佛法的利益,这就是生命电视台长久以来不断藉由电视媒体所传达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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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福德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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