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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鼓文集--圣严法师谈基督(二)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1日
来源:护教佛学   作者:慈济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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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鼓文集--圣严法师谈基督(二)

(五)神教徒的神话

杜而未装了人类学者的外表,不用人类学的知识来考察一下耶和华的由来,却以天主教士的存心,专做攻破「异教」的工作。如果他能用同等的精力与存心,研究他自己的神,实在更加有效可观。

因为,一神教是由多神教蜕化而来,既是神教,岂能与诸神无涉?不过这是基督徒们不愿想也不敢想的,事实上却有许多的资料可供采证。杜而未既是「神」父,并制造了许多月神话,何不也抽空查一查你家那个「神」的家谱呢?

一神教是多神教的蜕化,泛神论是一神教的理性化,无神的佛教是泛神论的积极化。所以,佛教纵然是由神话而来,与神话的距离,至少已较基督教升了两阶。杜神父何以厚此而薄彼,舍己而从他,把自家的那一大套神话装上了神学的金,化成了十字架及圣母玛利亚,高高地供在天主堂的山壁上,却处心积虑地到佛经里面造出月神话来!

再说一个历史悠久的佛教,既如杜而未所说,佛教徒自己是「受月神话支配而不自知」的,又说佛教「最早的经典也是(佛)灭度后数百年才着成的」。可是杜而未在大小乘佛经中所要找的月神话资料,竟又是左右逢源,俯拾即是,而且以为那些历代「着成」佛经的人,偏偏会想尽方法,要把内容配合到月神话上去。如果这不是杜而未一手编导的魔术,又用什么话来解释这样的安排是可能的呢?

杜神父其人,比较起来总算是好的,至少他比那些不动头脑就一口认定佛教是害人的邪教的基督徒来,该是高明得多了!虽然,在欧洲,自叔本华以来,许多研究梵文、巴利文及汉文、藏文佛典的学者们,所持的研究态度,完全与杜而未不同;谁是为学术的发明而研究佛教,谁是为「神」的使命而破坏佛教,岂非「明若观火」。

(六)后记

当本节文字在《觉世》旬刊三一五号刊出之后的十七天,杜而未即在他们一九六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出版的《善导周刊》上刊出了一篇千把字的文字,说我不敢深入他所制造的神话内容。其实,我已把他的底牌揭穿,指出了他的手法及目的,还要我如何的深入?他想也把我引入他所布设的迷宫,到他的迷宫里和他较量,他的如意算盘,却是打错了对象。

龚天民本来也不同意杜而未把佛教罗织成为月神话的(见其〈致扁舟法师函〉),后来竟向杜而未送秋波了(见《天侨周刊》),杜而未得着之后,也给龚天民捧了场,硬说我在评龚天民时失败了。实际上,他们越是硬拉关系,越加表示了色厉而内荏的虚怯之相。

第三章 基督教的「神」之研究

宗教无不有神话的流传,理性的宗教,借神话作为传道的通俗媒介,次级的神教,便即以神话的本身,作为信仰的标榜。

因此,我们要知道基督教,就该先来知道基督教的神话;虽然基督教的神学家们,想尽了方法,把他们的神解释成为外宇宙的唯一真理,而与一般的神分家。实际上,那仅是他们利用了希腊哲学之后的一种辩解,却跟史实无关。

第一节 谁是耶和华

(一)《旧约》的成立

我们要想介绍基督教,不能不先谈犹太教,尽管后来的基督徒,大大地屠杀犹太人,犹太人,却是基督教的根源。

你所知道的,基督教有一部《圣经》(Bible),虽然Bible这个名是相当的新,它到公元第四世纪时,才由君士坦丁的大主教约翰吉利索斯顿(John Chrysotstom)创造的,而且仅指《旧约》而言的。

这部《旧约》,你可能以为它是老早就有的,但要比起世界其它的古典来,它是太晚太晚了。在公元前两千年,巴比仑就有了一部《汉摩拉比法典》,公元前三千年,印度就有了《梨俱吠陀》。至于说到《旧约》产生的年代,那倒是个大问题了,因为它是来得如此的缓慢而复杂。大概地说,摩西时代(公元前约一千几百年),尚没有一个人听到过有关《圣经》中现在这样妙的故事;如果一定要说,摩西曾对《圣经》有过贡献,那么,就是他在西奈山(Sinai)上计划了四十天,所得到的结论,为犹太民族拟了十条法规,用两块石版刻好后,带下山来,那时犹太人尚无文字,摩西大概是用他在埃及宫中学来的象形文字吧?因为那些做久了奴隶的犹太人不认识它们,所以又用木柜把两块石版装了起来。

但你不要以为摩西是伟大的立法家,告诉你吧,他仅是个狂热的民族主义者,他尚没有创制法律的天才。他在埃及宫中被埃及公主自小拾去抚养成人的时期内,必定见到了那部共有二百八十五条的《汉摩拉比法典》,在里面抄了几条,加上埃及与巴比仑的传说,便成了十诫。(请参阅拙著《比较宗教学》)

(二)摩西祷月

说到西奈山,我要请台湾天主教的神父杜而未注意,Sinai这个字,是根据巴比仑的月之女神Sin而取名的,所以,摩西上西奈山,《旧约》的作者说他是跟那个看不见的可怖的耶和华讲话;其实,他是在求月神的启示,启示他究竟该从《汉摩拉比法典》中,抄下那几条又加进那几条,来作为控制人民的教条。并说在摩西上山的期间,有一片厚厚的云幕,蔽住了山的面目,这是表示月亮阴影面的神秘莫测;同时,上山四十天,便与月亮的运行周期有关联了。这个西奈山的神话,唯有用月亮来解释才较合适,否则,耶和华与摩西谈话,何至于犹豫不决地为十条法律而谈上四十天?又何必安排到西奈山上去呢?何以又会有厚云遮蔽?

说穿了,很单纯,杜而未为把佛教罗织成为月神话,他就说月神话占据了人类半个世界,可是很光荣地,耶和华的出生地正巧是在这半个世界之内哩!亚洲西部的那个小小的塞米族(Semitic race)部落,真正与这半个世界是不能无关的。

(三)耶和华的语源考证

对了,要论基督教,绝不能忽略了耶和华(Java, Jehovah, Yahweh),我写下三个耶和华的洋文名字,懂得语源学的基督教士,一定是明白的。因为,耶和华的身世很复杂,跟他「血统」有关的神之「祖」,就有好多个。在基督教教会人士的解释,它是由希伯来语「在」的动词而转,转了两转,便被解释成为「创造者」了。他们说这一语意解释,开始在出埃及时或者更古;其实一直到了犹太王国分裂之后,他们尚无自己的文字,创造神的观念之确定,更是晚在被巴比仑人流放之后。所以,有人从比较中考察,认为耶和华本由阿拉伯语中的「吹」之意而来,它含有飓风神的意思,这是可能的,西奈沙漠中常有飓风,而且一些先知们往往是在飓风之际「听」到了耶和华的声音(如伊莱贾)。又有人研究,耶和华是由希伯来语「降」之意而来,它含有雷神的意思,这也可能,耶和华「降临」的时候,往往是在火中、烈焰中、巨大的声音中。更有人主张,耶和华的语源,是来自印度。同时,在《旧约》中所称的上帝之名,尚有El Elohim, El Shaddai,它们的本义和起源,也有好多解释。

因此,我们可以确定,现在所称的耶和华,乃是古代犹太民族多神信仰的综合化。

虽然,基督教以为,耶和华这个神是自有永恒的。但据《旧约》所提供的数据,在摩西之前的犹太民族,尚是杂乱的多神信仰者,充其量,耶和华是这支民族所信诸神中之一个神而已,因为,耶和华仅是亚伯拉罕这一家族所奉的保护神,每一家族亦各有每一家族的保护神。至于各家族各有一个保护神的起源,那便是图腾(Totem or Toodaim)的崇拜,图腾崇拜的方式虽各地有所不同,却是各民族宗教的发展通途。再考察耶和华的语源,它与图腾,也仅百步与五十步之差。

所以,一神教之出现,若谓与多神的崇拜无涉,那仅说明基督教的自我高兴而已。

月神话,仅是耶和华这个神的成分之一,因为耶和华这个神,在《旧约》中一出现,便具有极强烈的侵略性,他见到什么神,就吃掉什么神,正像老虎一样,见到别的动物,牠就吞吃下去而营养牠自己,那些所谓先知们,便替耶和华做了侵略其它神的工具。

耶和华本是假想的一个名字符号,在此符号下所藏的「魂」,便是自摩西以后的历代先知们,摩西不过是起了带头作用的一个耶和华的「魂」。所以他把西奈山的月神也变成了耶和华。

以前,我看西奈山在《旧约》中的那幅景象,有烈焰,有雷火,有乌云,推测它与火山神话有关;现在用杜而未的看法,根据它的语源来解释,确定它是月神话,当是可信的了。我们再说到《圣经》的问题上去吧。

(四)《旧约》的历史价值

原来的《圣经》,没有成本整册的书,不过,在公元前五三七年以后,那位仁慈的波斯王居鲁士,让犹太人自由地还乡,重建犹太故乡耶路撒冷神殿之后,在犹太人──那个后来被希腊人改称作犹第亚省的小村子、小神庙里,都藏着他们所喜欢和敬重的记载,誊录在兽皮或埃及出产的纸草上(Papyrus 这是尼罗河三角洲的一种植物,取叶交叉加压,干了即可用乌贼鱼的墨汁在上面写字,今日英文的Paper一字,即由此而来),他们搜集的内容,不尽相同,唯其都是有关犹太民族的传说,这些传说的态度,正像所有的「爱国」历史家的态度一样,把他们自己的民族,说成如何如何的悠久、勇敢、优秀、伟大,所以,在那些记载中,究竟有多少是犹太民族所曾经发生过的事实,简直无法想象。曾有一位伟大的历史家希罗多德(Herodotus),他想尽办法,实地探察,希望得到犹太人所传说的古代史实,但他是完全失望了。

说一个例子吧,当所罗门王要在现今的耶路撒冷,造一座非常了不起而却小得像近代乡村教堂那么大的神殿时,犹太人自己却只会经商及农牧,所需的石匠、木匠、锻冶匠,均要从菲尼西亚(Phoenicia)那个距今三千年前世界上最大的商业中心花钱请来,但是,《旧约》的作者,却又凭空构想挪亚在洪水时代,就会造出那么了不起的方舟了(其实,洪水神话是偷了巴比仑人的传说)。同一个例子,《旧约》的作者,那位〈列王记〉的无名作者,夸称那座神殿所费的金子有十万八千两(Taleut),银子一百零一万七千两,但据研究,那等于当时世界全部金量的十五倍。你说,《旧约》的内容是何等地荒诞吧!

当然,就在那些记载中,也记录了犹太人的宗教仪节的各种律法,那许多使外邦人听来,觉得好古怪的名堂,却是犹太人看得比生命还重的神约及预言。因为,犹太民族永远是一个神权中心的社会,直到如今的基督教,依然落伍在时代观念的背后老远老远……,保守着神权至上的信仰。

然而,像那样的记录,太多太多了,到了公元第四世纪,才由约翰吉利索斯顿,把这样的小集子,总集起来,称它为《圣经》,而这部总集的内容,差不多花了千把年的时间,以及好多先知的创作才完成的。然而,因为那些编写者,或创作者,均是狂热的信仰者而不是历史家,以致把时间和空间的观念弄得很模糊。所以,历史家们研究犹太历史,只取他们尚未与高度文化民族接触以前的《旧约》部分,作为聊胜于无的参考,一到犹太人被巴比仑人流放以后的犹太历史,就宁愿采取文明国家的正史而不听信《旧约》了。因此,历史家们以为《旧约》的后面二十篇是没有历史意义的(前面的仅是聊胜于无),可见《旧约》圣经是如何的「圣」法了!

第二节 耶和华与撒旦

(一)耶和华是印度神

也许你要问:「神造宇宙的故事是何时产生的呢?」真抱歉,如果我照历史的真实情形告诉你,那么,我是挨定基督徒的骂了。

因为,耶和华这个神,本来很不出名,直到摩西时,摩西的哥哥亚仑,还把尼罗河流域所崇拜的牛神,用妇女的金器物,铸成了一尊牛像,当作以色列的神来崇拜。说真的,牛神话确也是耶和华的成分之一。这条牛,来自印度的雅利安民族,在《梨俱吠陀》中,称他们的天父(Dyauspitar)为牡牛(卷一'一六○、一六三页),又把降甘雨的云,称为牡牛,称雨为牛乳(云为牛,耶和华不是常从云中发声吗);那个称为天父的神,名叫特尤斯(Dyaus),并在用天地(Dyavaprthivii)之合成语下赞美他。如果再拿耶和华的语音来研究一下,就很有趣了:耶和华的Java与特尤斯(Dyaus)的Dyava,发音是相近的,乃至可说是相等的或相同的。可见,耶和华与印度的牛,关系相当的密切了。可见,亚仑铸了牛的偶像来当以色列的神来膜拜,并没有错到那里去,摩西何苦如此的认不清,为了此事,一怒之下,就整肃屠杀了三千人!

再用耶和华的语音,跟印度另一个神来对比研究,也是一桩有趣的事。那就是在《吠陀经》中的耶摩(Yama),耶摩是天神,后来转为人类的第一死者,他在天上。《梨俱吠陀》相传,人死之后,至天上第一面谒的就是耶摩及司法神婆楼那,后来到了《阿闼婆吠陀》中,则说耶摩执掌死亡,同时更有对人死后的审判权。那么,耶和华Yahweh的发音音节,与耶摩Yama是很相同的,乃至两者的权职也是差不多的。

我们知道,印度《吠陀经》中的神,常常变换他们彼此间的属性及地位,所以天父特尤斯与死神耶摩是可以交换的。

因此,基督教的耶和华,原是印度的神,在理论上是非常自然的。

因此,我们确信,犹太人的一神信仰的历史,绝不会在摩西之前;现在的基督徒们,总以为他们只有一个神,实际上,犹太人的祖先──塞米族,就曾经同时膜拜过好几个神,正和被他们鄙视的外邦人一样,对好几个神,膜拜了无数个年代,而且他们家中均供有偶像(例如〈创世记〉第三十一章第十九节)。

(二)创世记的因素

要讲创造神话,就要说到《旧约》的〈创世记〉。因为〈创世记〉编在〈出埃及记〉之前,你就可能以为它出现得很早,事实上,它是来得相当晚的。

你不知道,犹太这个自夸、褊窄、保守的民族,它的文明,要比埃及与巴比仑,落后了三千来年。在公元前三千五百年,或者还要早些,埃及人便有了文字的记录,苏美人(Sumerians)就是那个后来出了一位汉摩拉比王的巴比仑人,他们之有文字的记录之早,也不比埃及人为迟。至于我们所要介绍的犹太人,直到公元前七、八世纪时,才从巴比仑人那儿学到了文字的书法,然后才开始一点、半点地搜集往昔传下来的,那些想象多于事实的故事,慢慢地用文字记录在兽皮或纸草儿上,那就是前面说的小村子、小神庙中那些小集子的开始草稿了;那也就是被称为希伯来文的圣典了。恐怕你尚不清楚,所谓希伯来文,乃是一种极其幼稚的文字,如果你没有测字先生像先知但以理那般的想象力,你就很难希望懂得它所表达的真正意思是什么。至于今日的《圣经》译本,便是从那猜谜一样的方式中,所得到的成果,以致直到今日,许多被称为研究《圣经》的基督教士们,还在为着许多解不通的《圣经》之结,而在乱解一通。其实,何必解它,就是那些原文的作者,也未必懂得他们笔下所写的是什么哪!

那么,怎么会写〈创世记〉的呢?告诉你吧,直到公元前五百多年,那时的犹太人已经成了没有祖国的流放者,虽然他们的主人巴比仑王尼布甲尼撒(Nebuchadnezzar),对待他们非常宽大,没有宗教迫害,也没有职业上的歧视,特别是在居留地的美索布达米亚,无论商业、文化及物质的条件,比起他们原先的祖国,要进步可爱得多。可是,犹太民族是个妄自尊大而又自我陶醉的民族,在他们的心中,总以为是受了外国人的压迫,回想起祖国的一切,便像是失去了的乐园,怎么会把「乐园」失去的呢?不用说,虔诚的耶和华的信徒们,就会埋怨他们自己没有遵守神的律法而犯了罪,所以受到了失去乐园的惩罚,这是第一个因素。同时,当他们沦落异乡的时候,往往会有孤苦伶仃的感触,觉得身世茫茫,不知何去何从,想到出路问题,就会想到来源问题:「我们是从那儿来的呢?」常常有人这样问起,这是第二个因素。有了这两个因素,犹太人的先知们,当然有事情好做了。

可不是吗?一切的荣耀与权威,都该归于他们这个唯一优秀民族的独一无二的神,创造天地万物及人的荣耀,当然也就「顺理成章」无可假借地归于耶和华了。恰巧巴比仑人原有一个由神创造宇宙的神话,因此,就运用他们的想象,抄写出了这么一篇〈创世记〉的妙文。

其实,由神造化的神话,几乎在每一个民族的原始传说中都有,我们何必责备犹太人?唯有以今日的时代文明,而仍拉人信仰这种无稽的神话者,那就显得可笑了。

后代的犹太人,高喊耶和华是他们列宗列祖的神,这是可以解释的,直到今天的黄皮肤的东方人,也在高喊耶和华是他们列祖列宗的神,那就不知胡底了!

(三)摩西与蛇

实际上,纵然是犹太人,他们的列祖列宗,也未必就只信耶和华一个神,这在前面已经说到。犹太的一神信仰是从摩西开始,然而,摩西本人的心中,也还存着多神的崇拜,摩西崇拜月神,已无疑问,值得基督徒们惊奇的,摩西还崇拜蛇神。《旧约》告诉我们,当摩西率领着他的民族──仅仅残存的七千男女和小孩的群众,从埃及逃亡,经过沙漠,向迦南地进行,快要接近迦南地的时候,却被当地的许多蛇所困恼,摩西就铸了一个很大的铜蛇像(《圣经》称火蛇像;火,与耶和华的态度是有关的,因为耶和华所做的事,《旧约》记载中,往往不是杀人,就是放火),他将这条蛇像,挂在人人都能见得到的高杆上,这么一来,蛇群就不找他们的麻烦了。《旧约》中没有说摩西膜拜蛇像,这是因为十诫的第二条,不准许那位执笔的无名作者照实地写出来。实则摩西既将蛇像高高地挂起,不膜拜又做什么?正像今日的天主教徒,把圣母玛利亚像高高地供在山壁上,不跪下向她祈祷又做什么呢?

然而,善于经商的犹太人,毕竟是富于想象力的。到了〈创世记〉作者的手上,就把摩西的那条蛇,变成了使他们失去乐园的主角。可不是?摩西带着他们的先民,叫着回到祖先地方去的口号,向迦南地民族进行侵略战的时候(只有「上帝」知道摩西这支民族的祖宗,是迦南地的原始居民),蛇却要和他们扰乱,以致摩西又吃了败仗,逼着他们退到沙漠里过了四十年的流浪生活,不是坏蛋是什么?于是,配上创造神话,加进这个蛇神话,就成了夏娃受了蛇的唆使,吃了智慧的果,跟她的丈夫亚当同时犯了耶和华的禁令,所以被赶出了快乐的伊甸园,并使他们的子子孙孙也永远吃苦了。这条蛇,主宰了人类(犹太人)的命运,牠的权威之大,几乎要与耶和华相等了。不过,真奇怪,《旧约》中有着许多的记载,主张人类犯了罪,是可以用牛、羊等的牺牲来赎的,这到下面再讨论。

(四)蛇神话与撒旦

说到蛇神话,你可能要联想到基督教的撒旦(Satan),因为基督教把那条蛇称作撒旦,然而撒旦的出现,在犹太民族是很晚的事了。犹太人是一个既硬又别扭的民族,他们的头脑,比生铁还硬,所以,除了相信耶和华,不会有别的好想,他们从摩西以后的历代先知们,已把他们训练得与众不同,使他们对异己者凶狠如虎,对耶和华(命运)的安排则驯顺如羊,交了好运,便感谢神的恩赐,遇到不幸,便责备自己没有守好神的约命。神的安排,不论怎样,总是不会错的,所以也想不到魔鬼上去,如果另外信有什么魔鬼,岂不是成了多神或二神的信仰?

直到犹太人被巴比仑人流放到美索布达米亚,公元前五三八年,波斯王居鲁士,打败了巴比仑,使得犹太人也有移居到波斯去的机会,他们在波斯,就接触到了另外的一个高级宗教,但在犹太人的心目中,凡是外邦人及外邦人的宗教,无一不是野蛮而下流的。事实上波斯人和移民到印度去的雅利安人是同一血统,也跟如今许多的西方人(印度欧罗巴民族),是同一血统的。那时候打仗是靠文明的优劣而决定胜负,绝不像犹太民族光靠耶和华来安排一切──在安息日有敌人来攻城,也就因为守神约,每每都是不战而降──他们如此地听信耶和华,耶和华却不能用神力来保护他们。巴比仑人打败亚述帝国,波斯人又打垮巴比仑帝国,当时波斯文明之高,可以想见。文明与宗教也有密切的关系,波斯的祆教,思想源流与印度婆罗门教是一条在线下来的。在公元前约一千年,由左罗阿斯脱(Zarathustra)创立的祆教,认为人生是一种善与恶的永远不绝的斗争,善的智慧之主奥母知达(Ormuzd),和恶的愚昧之主阿劣曼(Ahriman)永在战争之中。犹太人就在这种教义的启示下,接受了一种幽灵的信仰,用幽灵代表恶,用耶和华代表善,幽灵常与耶和华作对,耶和华便以幽灵为仇敌,于是他们给这幽灵安上了一个撒旦的名。从此,犹太人便将过去属于耶和华的荣耀及权威的另一半,分给了撒旦的名下。所以,有人确定,撒旦降临人间的时代,是在公元前三三一年。你看啦,这个基督教的魔鬼,来得好迟啊!

(五)撒旦即是上帝

但是,魔鬼是来协助犹太教的,更是赶在耶稣之前来扶持基督教的,千万不要相信撒旦是耶和华的仇敌,但他确是人间大众的祸根!

因此,你不要误会基督教真的不崇拜撒旦,事实上,撒旦是耶和华的保护神;中国人写的神怪小说里,每写到无法交代的时候,飘飘然就有神仙来凑数了;在基督教的神学里,亦正相同,每遇到无法解答的问题时,便请出撒旦来救助了;他们以为,上帝大过撒旦,撒旦却经常来破坏上帝的计划,上帝能够主宰一切,撒旦却横行无忌。总之,撒旦捣乱时,万能的上帝便成了无能的昏君,只好干瞪着眼,借个借口下台阶:「好家伙!你别神气,现在我不多跟你啰苏,等到末日之后,让我来收拾你!」说完话,耶和华就躲进乌云里睡觉去了,那些神学家们,也就开心地笑了。就让撒旦去作乱罢,反正有一个最后的审判在等撒旦去受审哩!至于到末日之后又是谁胜谁败,反正仅有「上帝」知道。因此,史学家桑戴克(Lynn Thorndike)要说:「撒旦常替神学家们做『代罪的羔羊』,举凡他们所无法另予解释的事情,一股脑儿都由他担当了。」(《世界史纲》第十七章)

所以,撒旦是耶和华(神)的保护神;所以,撒旦也是基督教神学中的活命汤。

所以,基督教的神学家,嘴上虽以撒旦为仇敌,内心倒是欢迎乃至崇拜撒旦的。撒旦在神学中的地位之重要,甚至比耶和华还要重要。因此,神学家们有时对于撒旦和上帝之间的界限也弄不清了,比如伟大的神学家奥古斯丁,他就把撒旦比喻成为「修辞学中的反衬法」,撒旦对于人间的建设,还是有用。这明明是说撒旦是神的另一名称了。

的确,我们从《新约》、《旧约》中看,从基督教的教会历史(事实史而非指的由教会编成的教会史)上看,如果愿意花一点心力去考察一番的话,你就会被耶和华和撒旦这两个名字迷住;你就会觉得,不知他们两位大员之中,谁才更够资格称之为魔或称之为神。那么,我告诉你吧,撒旦本来就是由耶和华的属性中分出来的另一半,他们两位,乃是一体的两面,二而一,一而二,难兄难弟,所以也不必去多费心力分别的啦!

因此,基督教在原则上既崇拜神,也崇拜魔。至于「仇敌」两字,那不过是用来对付异己者的一个借口而已!

第三节 多神结合的一神教

(一)牛神话与赎罪观

月神话化为耶和华,蛇神话化为撒旦,牛、羊等的牺牲化为耶稣的赎罪,耶稣的出现则为月神话及牛神话等的结合,结合它的人便是摩西,结合后的神便归附于耶和华的名。

耶稣自以作为代人类赎罪的羔羊,而给耶和华做献祭的牺牲,他以为牺牲之后即回归到耶和华的天国,他把这种代人类赎罪的行为叫作真理,但在这「真理」的背后,尚有一条牛做阴影。牛子应归向牛父,归向的方法便是利用献祭,藉祭之力而使这对神性的父子交接。耶和华之子是耶稣,牛之子应是小牛,《旧约》中的献祭,也以牛为重要的祭品,但在耶稣的想法羊比牛温驯,耶稣总算是爱好和平的羊,所以人子(The Son of Man 这是耶稣的自称)就以羔羊的身分回到耶和华那儿去了。因此,在耶稣的心目中,羊神话比牛神话更可爱。

如此,就可得着一个完美的结论:神爱世人,所以造了世人;神喜欢世人,所以又用魔鬼的面目来害人;神救济世人,因而再派子耶稣来代世人向他自己赎罪;神基于爱的「真理」,便从无中变有,从有中制造罪恶,从对罪恶的救济而现出神的「爱」。于是乎,耶和华这个伟大的神,就一手导演了正反两个角色,演出了这一幕精彩的人间悲剧,他就因为导演有功,而向他所造出的世人,领取「荣耀」的金像奖,这就是基督神话的最高功能了!

耶稣赎罪观的由来及其结果,到下一章中还要讲。

实际上,耶稣的殉难,称为赎罪,倒不如称为献祭,不过,根据《旧约》的思想,献祭的功能确是为了赎罪。

(二)用人做燔祭

向耶和华赎罪,通常是用畜牲,但是像耶稣这样,用人来献祭,则更是耶和华所希望的事,所以,用人献祭,在耶和华的面前,耶稣尚不能得到第一奖,但几乎得到了最佳精神奖。如果你备有《圣经》的话,请你自己去查阅,在此,略提两个章目:〈创世记〉第二十二章,耶和华命令他的第一个选民亚伯拉罕,将他的儿子艾萨克,作为牺牲,向上帝用火焚祭。那个专用诈术骗人的亚伯拉罕,真的就把艾萨克带到山上,预备用刀像宰羊似的宰他的儿子了,临要下刀时,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他停止,说这只是神试验亚伯拉罕对神的忠心。现在证明他对神绝对忠心,不必杀艾萨克了。这时亚伯拉罕看到有一只公羊两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于是他就取了那只公羊来做燔祭,代替他的儿子。

到了〈士师记〉第十一章,那个大大地杀败了亚扪人,又大大地屠杀了同族以法连人四万名的士师耶弗他,他先向耶和华许了愿:「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耶和华真的喜欢有人用活人杀了祭他!所以,真的让耶弗他打败了亚扪人。但是,当耶弗他回家时,第一个见到的竟是他那唯一的女儿,欢喜地跳跃着来迎接她的父亲,耶弗他有些犹豫起来,但他毕竟是领导犹太人打惯了侵略战的总司令,杀的人太多了,所以他没有像亚伯拉罕那样的软弱,他是当真拿他的独生女在耶和华的祭坛上宰了,而且用火烧了。

另有好几个例子,就让基督徒自己去找罢。

(三)耶和华的神格分析

再说到摩西,为什么爱上了月神又崇拜着蛇神?虽然他假装着反对牛神。要知道,一个从埃及的奴隶生活中逃亡出来的民族,在经常刮着飓风的沙漠中,过了四十年漫长的流浪生活,白天的日子,冒着太阳和风沙而流汗工作,那种滋味之苦,是可以想得到的;一到晚上,月白风清,凉爽宜人,仰望着高挂在山巅的一轮明月,自然就会产生一种庄严神圣的向往之情。西奈山的名字,就是如此的出现了,由于那座山是沙漠中的主峯,因此,连带那个沙漠也沾到了月神的光荣,也被称作Sinai了;同时,白昼的沙漠是可厌的,月光下的沙漠,却是最最迷人的,如果你有犹太人的想象经验,到了那种景色之中,也会觉得自己是住在月宫里的嫦娥仙子了。据林惠祥着《文化人类学》第五篇第二章中说:「在旱燥的地方,太阳成为可畏的物;居民只崇拜月神,因为在夜间月亮底下,才有露水下降以滋润人畜,并使人畜得以行动。……初生的月亮,在很多地方都受欢迎,如古以色列人,每见新月,便举烽火于山头,以传播这种可喜的消息。」这是耶和华与月神话的又一证据。

至于蛇,林惠祥着《文化人类学》第五篇第三章中说:「古代的蛇崇拜,又曾行于埃及、印度、菲尼基、巴比仑等处。」在当时穴居野处于沙漠中的犹太人,对于蛇困扰人畜的安全,必然会引起一种恐惧的神秘的心理,埃及人既崇拜蛇,摩西在不得已时,也就在半推半就的情形下把牠视为耶和华的权威之一了。直到现在,尚有天主教徒在遇到「魔鬼」困扰时,也用「异教」的偶像来驱除,渊源亦在于此,因为他们始终弄不清楚「天主」与「撒旦」之间的界限何在!

牛,牛的用途太多,从游牧民族到农业社会,牛是财富,也是劳动力,尤其是人类的粮食。人吃牛肉,人就推想到神可能也喜欢吃牛肉,于是,牛便成了祭神的主要牺牲品;由于崇拜神,就连带祭神的牺牲物也神化了起来,凡对文化人类学稍有涉猎的人,都能知道这是原始人类宗教信仰的共通现象。埃及人崇拜牛神,做过埃及人好几百年奴隶的犹太人,自然也不会不崇拜牛神,所以,牛神的确也是犹太诸神中的一个神;摩西不喜欢用牛神及牛神的形像,因为他要利用那个充满了忿怒的耶和华的名,以便于镇压整肃那些一开始就想反叛他的犹太人。

说到祭神的牺牲物的神化,可以证明基督教虽脱下了多神信仰的外衣,却保存着原始宗教的本质。据林惠祥着《文化人类学》第五篇第十章说:在古墨西哥的土人,每年选出准备做牺牲的青年一人,这一青年在未牺牲前,即被人们崇拜为一个神,人民看见他时,必俯伏为礼;但到经过祭神仪式,把他杀了,他的肉,则由祭师和尊长割去分吃。以人祭神,人即被视为神,神在献祭之后,即被信仰者分割而食,那么,基督教的神圣的「圣餐礼」,以及耶稣之所以自许为神,并被信他的人视之为神,就可得到最原始的答案了。耶稣自视为对神的牺牲,所以也自视为神,结果也真的做了牺牲物,牺牲物的身体,应分给信徒们吃,所以基督徒要吃喝象征性的耶稣的肉与血(现在通常用饼及酒代替),这能使他们得到由神而来的灵。

(四)耶和华的权威

不过不论如何,一神教虽老早发源自古巴比仑和古埃及,虽其与中央极权的专制君主政治有关,一神教之继续发展,则是摩西居其首功。摩西能从埃及法老(Pharaoh)的统治下,把那批并不喜欢受摩西领导的犹太人带了出来,是因他「塑」成了耶和华这么一个动不动就要杀人的神,因此奠定了一神教的发展基础。

因为,耶和华的特性,正和摩西一样,极端地仇恨外国人,也极端地仇恨异己者,一动怒,便会翦灭许许多多的人,用现代语来表达,便是恐怖的镇压及思想的控制。摩西利用了耶和华的名,激发了犹太人的对外仇恨而对内自大的心。因为,据说耶和华本来就是他们祖先亚伯拉罕曾经拜过的神,又是被他的不肖子孙淡忘了的神,那实在也确是名不见经传的一个小小的神,经过摩西的改造,他就变成犹太民族的保护神了。

总算摩西的机会凑巧,并且他也似乎在那里学会了几套魔法。当摩西正为犹太民族向埃及法老争取自由独立的时候,而又遭到再三的拒绝,这时,埃及境内却发生了灾难:旱灾、虫灾、瘟疫、风灾、水灾,摩西就趁机宣传,说这是耶和华为了要让犹太民族离开埃及,并说这些灾祸来自耶和华的安排。最可笑的,耶和华为了要显示他的大能,竟故意地再三、再四地使得法老的心硬,而反悔他屡次的承诺,好让耶和华接二连三地来大大地打杀埃及人。

不过,这种夸大的描述,你不必信其为真,我且举一个例子:在〈但以理书〉之中,叙述一位叫作尼布甲尼撒的巴比仑王,说他因为不信耶和华,竟尔造了一座高九十呎阔九呎的大偶像来崇拜,并且命令他治下的臣民全部崇拜这大偶像。到了王的晚年,耶和华就给他颜色看了──使他变成了一头野兽的样子,用四手四脚走来走去,并且学着牛的叫声,后来就悲惨地死在田里,临死时也还像老牛吃草的那个样子。这个故事,在基督徒看来是很痛快的,可惜,我们从巴比仑方面所得到足够的史料,证明尼布甲尼撒王是在公元前五六一年平安地死去的,而且〈但以理书〉的作者,是距故事发生后三九四至三九六年才动笔写〈但以理书〉的,时间仅隔四个世纪,〈但以理书〉的内容就变成如此的荒诞不经,至于距离故事一千年才写出的〈出埃及记〉,它的真实性的程度,当可不言而知了。

总之,耶和华的信徒,不愁没有为耶和华脸上贴金的机会。

第四节 级级爬升的上帝观

(一)升了五级的上帝

摩西改良了耶和华,不,应该说是吹大了耶和华,因为耶和华的本质,直到如今,还是那个样子,并没有良好起来。

不过,摩西已使亚伯拉罕的耶和华,在「权威」的范围上,已经升高了一级。并在此后,又升了好几级。

现在的基督教,已把耶和华装上了「神学」的金,而且似乎定了形,所以他们就闭着心眼向你宣称,耶和华是自有永恒的上帝。其实呢,到耶稣的时代,耶和华这个神,已经被人给他升了五级:基督教的上帝观,从家长时代到耶稣时代,已经升了五级。不过,站在佛教的立场,未必要否定耶和华的神性。因为,依我们的看法,从《旧约》到《新约》的那些先知或圣徒,包括耶稣在内,如果他们的宗教经验属实,如果他们在良知上的确「见」到过「耶和华」,我们也不必说他们是无稽的谎言;在精神紧张、情绪兴奋、意念游离的状态下,从心理上浮起某些景象的幻影或幻觉,乃是可能的。因此,随着时代的变迁及人智的开发,历代先知或圣徒们所「见」的耶和华,本质固然不变,他的「块头」,却是日渐膨胀起来了。

进一步说,历代的先知或圣徒,如果的确见到了神,我们也不妨姑且承认基督教真的有神;但是他们所见的神,绝不是同一个神,仅仅是被安上了同一个耶和华的名而已。比如神有魔神、鬼神、畜神、天神、空神、地神等等,在此各类的每一类神中,尚各有无量无数的神,佛教称他们为众生,所以,正信的三宝弟子,也不崇拜这些神类的众生。耶和华之能跟着时代而级级爬升,就表明他是在一神之名内的多神信仰了。除了如此解释,就无法说明级级爬升而又尚是一神的难题了。

(二)五个阶级的时代背景

以上五个阶级的上帝观,出于袁定安先生的《基督教概论》。唯其对于这五个阶级,我们必须解释和分析一下。

1.家长时代:是指亚伯拉罕以后的一段时期。据说亚伯拉罕是公元前约二千年左右的人,但从史实而论,未必真有其人,因为那只不过是摩西需要的人,摩西要借亚伯拉罕的名,创造一个叫作耶和华的神,如果不说那是他们列祖列宗的神,怎能使他的民族凭空起信呢?充其量,亚伯拉罕是犹太民族尚在小小部落各自散处时代的一个族长或酋长身分的象征。耶和华,不过就是那些家族或部落神的一个影子而已。

2.摩西时代:我们已经说过了,摩西是希望借着耶和华的名,来结合生活在埃及的各支派的犹太人,成为一个集体的民族。在摩西之前,有许许多多的犹太人,尚不知道有一个叫作耶和华的神,经过摩西的硬性宣扬,耶和华就成了犹太各支派共同的神了。

3.士师时代:士师是摩西死了以后开始的制度,因为犹太人的十二支派,一派不服一派的管辖,他们不愿意从某一派中推出一个人来,作为他们共同的王。但是,摩西死了,犹太人尚未进入他们的目的地迦南,在那个时代,若有两个不同意见的民族紧邻而住,你不打人家,人家也会来打你,何况犹太人在四十年前,就跟迦南人结了仇打了仗,现在犹太人又要积极地打进迦南去。于是,蛇无头不行,他们就在变通办法下,推出了一个带领作战的总司令,这就是拥有一个古怪名目的士师了。士师利用耶和华的名,代表本国对外国的作战,所以耶和华便成了他们的护国神。

4.王国时代:这是指的自扫罗王,经戴维王,至所罗门王以后的时期。实际上,此时的耶和华,尚没有世界神的资格,不过,借着那位好大喜功的所罗门王的力量,为了要向世界各地收购他建造神殿所需的金银珍宝,犹太人已在向海外通商了。

5.先知时代:先知,是指一些带有神秘性的预言家而言,这样的人物,他们的性质,与被他们用火刑烧死及指骂的女巫或巫觋(witch)没有什么不同;如有不同,便是有没有信仰耶和华。先知们往往自称与耶和华谈话,耶和华常常借着他们的嘴,来发布命令或透露消息。所以,被称为先知的人,无一不是耶和华的狂热信仰者。我们在前面已说过,人在精神紧张、情绪兴奋、意念游离的状态下,产生一些幻象或幻觉的经验是可能的,虽然,像《旧约》的以西结和《新约》的约翰,他们那种神话连天的描述,已是迹同疯癫了。然而,像这样的人,喜欢沈思默想,勤于礼拜祈祷,熟习他们民族宗教的各种传统、法律、仪节,乃至可在前辈的先知那里,学到一些魔术(witchcraft),比如伊莱贾这个人,常常神出鬼没,若非《旧约》的作者说谎,他必定是学过隐身术的。所以,像这样的人,对于某些事物的观察和推测,要比常人来得敏感。这就是使他们成为先知的因素了。

(三)预言和权威

说到先知,我们就很容易地联想到《旧约》中的预言。因为矛盾的基督教的教士们,一方面强调他们是崇奉《新约》,而避免和人家讨论《旧约》中的许多不人道、非理性、虚妄、残暴的问题;同时又要借着《旧约》中的预言,来证实上帝的「权威」,他们以预言成为历史的事实,来肯定他们的上帝是独一无二的、全能的,神是真实的。

其实,如果说凡有预言之能的人,即是受了耶和华的「权威」之命,那么,在犹太教及基督教之外的其它地区,也有预言的人及预言的记载,他们却不信奉耶和华,乃至根本没有听过耶和华的名字。

说穿了很单纯,凡是善于沈思默想并且熟悉史事的人,对于若干事象的观察和预测,比诸一般的人来得敏感,是可能的;一些宗教狂热的人,在心理上,往往也会浮起神意或神命的幻影。将此两者连在一起,便成了「神启」的预言了。

然而,若从历史痕迹及其惯例的考察,许多类似的预言之记载,大多是出于事实发生之后,由那些好事者的传说、夸大,再被套上神话的色彩,附益到已在流行的故事上去,便成了神乎其神的预言。《新约》、《旧约》中的许多预言及神迹的记载,绝大部分就是这样来的;少部分则是出诸于后人的附会,它的原义,未必即如后来的基督教士那样的解释。所以有许多预言,永远也不能兑现。

我们明白了《新约》、《旧约》的成立过程、时代背景、社会心理、民族意识,那就可以用科学的方法来分析基督教所重视的预言问题了。能够分析的,它就不是神的「权威」;「权威」两字,仅是基督教会在不能面对现实辩解时的一种独断的遁词,在理性的宗教及时代的观念中,「权威」是不存在的。事实上,近世以来的基督教的「上帝的权威」,已在加紧脚步对科学及民主的跃进而向后连续的退让。

(四)先知时代与弥赛亚

这里所讲的先知时代,大概是指犹太王国分裂成为两半以后的后期,直到耶稣出现为止。

我们知道,所罗门王大约死于公元前九四○至九三○年间,当他死了五年,犹太王国就分裂成了两半。北方成立了以色列国,南方成立了犹大国,在犹太民族的十二个支派之中,北方的以色列国统领了十支,南方的犹大国则由所罗门王的儿子统领了两支。这两个同为犹太人血统的仇敌国家,对峙了两个世纪,北方的以色列国首先灭亡,那是亚述王提革拉.毘列色(Tiglath Pileser),和他的继承人撒幔以色(Shalmaneser)的努力竟一举而把以色列国总共二万七千八十户约十万之众的犹太人,放逐到外国去了,留下的一部分犹太人,后来跟外国殖民去的移民混合起来,变成了撒玛利亚人。到了波斯的居鲁士王于公元前五三七年准许放逐的犹太人返回原先的犹太王国,也就是那个巴勒斯坦的地方时,这十个支族的后裔,连一个影子也不见了;无疑地,他们是被外国人同化了、消灭了。

再过一个半世纪,南方的犹大国也被巴比仑的迦勒底人尼布甲尼撒王灭亡了;但很幸运的,这两个支派,虽然被巴比仑人放逐出境,却保守住了他们自己的血统和宗教信仰,并且一直绵延迄今。往后,犹太人的统治者,便是巴比仑人、波斯人、马其顿人、罗马人了。所谓先知时代,就是指的犹太人失去了自己的主权而受制于外国帝王势力之下的时代,未必一定要等到两个分裂的小国全部倾覆之后。在这期间的先知很多,比如以赛亚、杰里迈亚、但以理、以西结、弥迦等都是。

到了这时候的犹太先知们明白了:耶和华并没有把他们国家的荣耀保住。可是,忠实于耶和华的先知们,认为这是耶和华给他们的惩罚,不久的将来,在他们这支优秀的民族之中,就要由神的出现而来拯救他们,而来统治世界了,比如〈以赛亚书〉第四十章第三至四节,以及〈弥迦书〉第五章第二节,就是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写出来的。世界性的救主耶和华,也就如此地出现在他们的想望中了。

犹太人在失去了国家主权及其领土的完整之际,还要以为他们自己是世界最了不起的民族,还要以为他们那个伟大的神,必将征服全世界的人类,这实在就是那些犹太先知,表示了要对全人类报仇的愿望。现在的基督教会,把〈以赛亚书〉说成上帝将要为全人类的幸福而建设一个理想的世界;其实,你只要研究一下,那便完全不同,因为〈以赛亚书〉第四十章第三至四节,是说明要把整个的世界削平填满,以做成耶和华的道路,它这削平填满,用字上是具象的物质世界,实则却是表征着要削平阻碍耶和华之道的异己者或外国人,是表征着要填满耶和华权威至无限无际,以显现他的「荣耀」之无敌不摧无远弗届,所以「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看见什么?是看见耶和华的权威来对付一切阻碍他荣耀的一切「有血气的」。我这样解释,绝对是正确的,请看〈弥迦书〉第五章第二节,说是「牧养我以色列民」的「君王」要从伯利恒出来,这个君王虽征服世界,但却仅是牧养以色列(犹太)的民。你说他是何等的「伟大」!

到了耶稣的出现,犹太人真的以为他是来统治世界的以色列人的王了。可是,这个没有谁给他涂膏的弥赛亚(参看下一章),在罗马政权的统治下,怎样也不可能成为征服世界之君王的。因此,犹太人又来了一个自我安慰,把耶和华再升一级,说他是人类的父了。这个「父」的态度如何?留到下一章中再告诉你吧!

(五)《旧约》的结论

《旧约》,据基督教说,那是一部人类的成长史;其实,只要你不是没有读过一、两本有关世界文化的历史书,你就不会真的如此可笑地跟着他们说「是」。

事实上,除了《旧约》而外,根本找不到半点犹太这个幼稚民族的上古记录,就连一点遗迹也没有,你说怪不!

犹太人有幸有了这么一部《旧约》的文献,而值得他们夸耀;也正因为有了一部《旧约》而使他们的祖先蒙羞!

如果我是基督徒或犹太人的话,我就宁愿相信《旧约》是出于一些好事者凭空想象的臆造。因为,在那里面告诉了我们:犹太这个民族,竟是这般地喜欢斗争与屠杀,由族内的内讧与整肃,到向外的侵略与奴役,再内讧、整肃,再侵略、奴役,形成一个循环不绝的连锁交接,直到他们的民族瓦解时为止。至于耶和华这个神,竟是如此的残酷不仁,他命令犹太人攻击外邦人,指导犹太人整肃犹太人,又运用外邦人来惩罚犹太人。如此这般的斗争,往往是从门内杀到门外,从族内杀到族外,灭门、灭族、灭城的大屠杀!在《旧约》中,纵然是那些被耶和华祝福的人,那些被他们的后人赞美敬仰的人,却又无一不做那些人间最坏的坏事。因此,站在我们佛教徒的立场,也不忍心相信它是历史的真相。

其实,今日的基督教会,也不喜欢向你介绍或讨论《旧约》的问题,如果介绍,那必是经过注释粉饰的再制品了。

如说《旧约》也有可爱之处,那么,除了想象文学性的〈乔布书〉、格言性的〈诗篇〉及〈箴言〉、忧郁性的〈传道书〉,以及那篇并非宗教性的恋爱诗〈雅歌〉,另有带有人情味的短篇小说〈路得记〉,在这数篇杂书之中,可以找到伦理的及文学的若干价值而外,其它的就很难说出《旧约》的可爱处了。那篇〈乔布书〉,也为基督教带来麻烦,据近人陈鼓应,于一九六六年六月一日商务印书馆《出版月刊》十三期,以〈乔布──最早的存在主义者〉为题,说它乃是反抗耶和华的诗。

当然,假如你是虔诚的基督徒,《旧约》再不可爱,我也盼望你能把它从头到尾地多读几遍;如果你顺着读下去而不是照着教会教你的抽着或选着读,它一定能给你重大的「启示」。

基督徒们不必怀疑本章的资料根据,我除对《旧约》的研究,尚参考了好几种史书及哲学书,主要的历史考证,是采用了近代的大历史家,一位归化美国的荷兰人──房龙(Hendrick William Van Loon 公元一八八二─一九四四年)着的《圣经的故事》。

第四章 基督教的「伟大」在那里

基督教,不论你从什么样的角度去看它,它总是够伟大的,因为,基督教相信:「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马太福音〉第十一章第十二节)

但是,佛教徒也好,基督徒也好,真的了解基督教之「伟大」的,在比率上,均属少数。不管相信它是背面的伟大或正面的伟大,究竟它是伟大在什么上面呢?如果仅从浮面上看,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伟大,但那是建筑艺术而不是基督教的内容;或有人说,基督的新旧两教已拥有八亿五千万信徒,所以伟大,实则那是他们一千九百多年以来,从「努力」中所得的收获,也不是基督教的内容。基督教是否伟大,必须要从它的历史中去求证,才能得到正确的答案。

历史的数据是公开的,所以,我有权利探索基督教历史的事实,并且把它介绍出来。

我既诟病基督教士对于佛教的蓄意歪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我想用平实通俗而力求客观的笔触,写出基督教的一个轮廓如下。

第一节 耶稣的出现

(一)从《旧约》到《新约》

要介绍耶稣基督,便不能不介绍《新约全书》。

应该告诉你,「约」是什么意思?在上一章中已经介绍了《旧约全书》,在那里面曾说到摩西十诫(The Ten Commandments):摩西把十诫刻在两块石版上,从西奈山带下来,作为耶和华与犹太人(就是以色列人)立约的凭据;此所谓约,是指神的命令,而不是神人之间彼此同意的契约。因那石版上的文字,除了摩西之外,他人是看不懂的,也是看不得的,摩西就用柜子把它藏了起来,这就是有名的「约柜」(The Ark of Covenant)了。以约柜代表耶和华,违约的犹太人固然有祸,除了受到神命的祭司,犹太人连碰到约柜的也会立即死亡。这一神话,到了耶稣的心中,就成了「除非经由我,没有人能到父(上帝)那里。」后来的基督教会,便说:「教会是唯一的得救之门。」这是他们一贯的信念:神权至上,祭司阶级至尊。不过今日的新教,已把这层由神话织成的面纱,揭去了一半:神权依旧至上,祭司(教士)则未必至尊了。

耶稣之前是《旧约》。耶稣出世之后,他和他的门徒,又说了一大堆的天国及耶和华的神话,因其是耶稣(他说他就是神的道成肉身)对于他的门徒的新规定(如四福音),以及门徒对于耶稣新规定的再解释(如使徒书信),所以称为《新约》。

可是你千万不要上当,以为现在的《新约全书》,就是耶稣和他的门徒言行的原始记录。正如房龙所说:「正如〈但以理书〉和戴维的〈诗篇〉以及《旧约》圣经中其它各书那样,福音书也是虚构的名称。」

在耶稣死后的第一、二世纪之间,耶稣的信徒,老是受着罗马帝国的政治迫害,他们仅能私下传教,他们所用的〈耶稣生平〉或〈使徒行传〉之类的宣传品,是从那些曾经见过或听说过耶稣及其门徒的人──那些并无多少知识的老公公、老婆婆的口头,搜集誊录,誊录又誊录,传抄再传抄。越到后来,有关的传说也就越多越复杂,直至失去了其内容的真面目的痕迹为止。

到了公元第三世纪,不再有人迫害基督教了,而且基督教反过来迫害异教了,所以,有些聪明的教士们,集合起来,搜集那些混乱而庞杂的记录,经过详细的排比审查,以不损害他们的信仰为原则,删削了大部分,保留了其中的小部分。

可是,留下的这小部分,仍为基督教的内部带来了数百年的争论,开了一次又一次的主教会议,直到耶稣死后的七百年代,才有了为东西方一切基督教会一致采用的《新约全书》,这就是我们所见到的那个面貌了。因此,今日的《新约》,与其说是耶稣及其门徒的,倒不如说是出自后世教会的,更切乎实际。

(二)耶稣出生

耶稣是谁?不用说,他就是那个拿撒勒或伯利恒地方的一个叫作约瑟的木匠,和他年轻而尚未婚的妻子玛利亚,所生的一个儿子。

这个孩子的出生,那是在公元前的几年,不能确定有几年,大概是四年或六年,也许是五年吧?

当时的犹太王国,在名义上是独立的,实际上却是罗马的附庸国,不,它是罗马的一个省而已。它的统治者,是由于勾结了罗马而打垮了犹太人自己所选择的戴维王的后裔,才登上了犹太君王的宝座,他是希律王(Herod)的父亲晏特派(Antipater),因此,希律王虽然也是犹太人,却被犹太人看作假洋鬼子;希律王虽是犹太国的王,却是罗马人的儿皇帝。尤其他不是戴维王的后裔,他就时刻提防有人谋夺他的王位。到了希律王晚年,迷信猜忌,疑神疑鬼,更加严重。

就在这时候,有一个木匠和他的妻子,从乡下因事来到伯利恒,借宿在一所马房里,生下了一个男孩,那个木匠,据说是戴维王的后裔。

木匠和他的妻子正在伯利恒抚养着他们那个孩子的时候,街上出现了一个波斯的商队,打那里经过,那些商人的骆驼,以及富丽服装和灿烂的裹头巾,吸引了满街的犹太人出来观看,木匠和他抱着婴儿的妻子,也是观看的人众之一。波斯商人见到这个美丽的少妇,抱着一个可爱的婴儿,便停下骆驼,逗弄那个可爱的婴儿,离开的时候,又送了一些小礼物给那个漂亮的母亲。这是很平常的事,但在很少见世面的犹太人看来,就很稀奇了,原因是那是一个波斯的商队,给了他们新奇的感触,因而多了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话数据。这个资料一直传了约二百年,到了〈马太福音〉的作者笔下,就神话起来:「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做犹太人之王的在那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在东方所看见的那星,忽然在他们前头行,直行到了小孩子的地方,就在上头停住了。……进了房子,看见小孩子和他母亲玛利亚,就俯伏拜那小孩子;揭开宝盒,拿黄金、乳香、没药为礼物献给他。」(〈马太福音〉第二章第一、二、九、十一节)

〈马太福音〉的作者,故意制造紧张的戏剧气氛,而说那几个东方来的博士,先被希律王召去,希律王托他们去查访后再回禀,说他自己也要去「拜」那小孩。可是希律王竟会如此的笨,没有派个密探跟着博士们去查访,以致让那个孩子在被捕杀之前漏了网?

事实上呢,根据希律王下令,凡伯利恒所有两岁以内的孩子一律杀死的记载判断,这个谣言的故事的流传,已在耶稣生后大约两年,才被传到希律王的耳中。

当希律王听说有个波斯商队,在伯利恒对一

个婴儿发生了逗弄和送礼物的事,他就觉得不自在起来,他以为大概是什么先知之流的人物,来向戴维王的后裔,付托什么消息和任务了。说实在话,犹太人曾受波斯人统治,波斯人的文明,早已使犹太人感到神秘,这是一个原因。

真是无巧不成书,当那个木匠的小孩,被带到耶路撒冷的神殿,献祭谢神之时,又被一男一女的两个老年人看到了,正像所有的老人一样,见到这样可爱的小孩,便以最好的话来祝福他和赞美他,自然,这个故事,到了〈路加福音〉的作者笔下,也大大地神话起来。(〈路加福音〉第二章第十五至三十五节,请读者自己查阅吧!)

这两个谣传,大概都被希律王听到了,这本来是平常的事,但传到多疑的老希律的耳中,却觉得事态严重了。于是,他便下了一道捕杀小孩的命令,伯利恒城里并四境所有的两岁以内的男孩,就因此遭了杀劫。

但是,已有许多的父母,预先从好心的官吏及朋友方面,得到了警报,带着孩子逃出了伯利恒的范围,耶稣便是其中的幸运者之一。福音的作者,为了附和《旧约.创世记》故事中的亚伯拉罕与约瑟,均到了埃及,便把耶稣的这次逃难,也写到遥远的埃及去了;其实,离了伯利恒及其四境,就安全了,何以要逃得这样的远?

(三)救世主与神之子

后来,这个小木匠的名字,也有点特别,本乡人称他为乔舒亚(Joshua)。然而,乔舒亚在摩西时,是一个骁勇悍战的青年,而且,当摩西丧妻而续娶了一个异国妇人为亚仑所不满,摩西就改变了最先要把领导权传给亚仑及亚仑的子子孙孙的主张,而选中了乔舒亚,乔舒亚就继承摩西未完成的事业,带着犹太民族向迦南人进行了一连串的侵略战,终于把迦南的各城邦屠杀的屠杀,未杀的就做了犹太人的奴隶,犹太人就此占领了亚洲西部那块肥沃的平原。直到公元前五八六年,他们又被巴比仑人赶走为止。

现在这位木匠之子乔舒亚,以后在他邻国的希腊人,却唤他叫作耶稣(Jesus),耶稣即是由乔舒亚一语而来,即是「神」与「救济」二语(Jehoschua)连合起来的缩音;耶稣童年及少年时代的名字,现在无人知道,因为,将神与救济二语合起来称呼他的第一个人,乃是耶稣死了之后好几年才皈依基督教的那个使徒保罗,如果说,当他一生下来,就被称为耶稣基督,那便未免太是神乎其神的神话了。告诉你吧,「神之子」的说法,老早就被西洋学者们推翻了的,并且以为那是骗子的骗术。假如当真一生下来就被称为救世主,他就不能继续活下去,他也不能在家里的父母弟妹之间待下去;事实上他是在他家可能一直做着木工,以帮助父母维持家计,直到遇见了施洗约翰(John the Baptist)才离家出走。

基督,是希腊语之Xpu,乃系译自希伯来语之弥赛亚(Messiah)转而成为希腊语之Xpoo's(Chritos)是「涂膏」的意思,转而成为「受膏者」,德译Christus,英译及法译则为Christ,中文便译成「基督」。因为,古代的希伯来人,凡是国王、祭司、预言者,均须举行涂膏礼以示他们的身分与众不同,这与印度的灌顶礼,或一般的加冕及受阶礼相似。故在古希伯来的Messiah一语,并不是指的耶稣,后来用「受膏者」一语,以表示他负荷有神的使命者,推而论之,即含有救济者的意思了;再一转,「基督」也好,「弥赛亚」也好,竟放弃了它的原义,而是仅指那个生在伯利恒或称拿撒勒的木匠之子的代用语了。

这就是我们所要知道的「主」了。

至于耶稣降生的神话──他是不是由上帝和未出嫁的玛利亚所生?这是基督教坚持信仰的,也是他们的外邦人所极端怀疑的。不过,根据犹太教对于希伯来原文的解释,以为那个预言是说:「一个青年女人应怀胎」,而不是童贞女生子。

不过,正如尼采在他的《宗教生活》中所说:「这点,人们不能批评太苛,因为全古代中,皆为上帝的儿子们所充斥。」的确,古代的传说中,由人母与神父交配而生的故事太多;在中国,到了《史记》上的汉高祖刘邦,还说他是因他的母亲:「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刘邦的母亲,就因此怀孕而生下了刘邦。如果我们可信《史记》为真,自亦不妨可信《新约》为真;类此的东西方的古代神话实在太多,耶稣有幸,独被他的信徒们信以为真罢了。

其实,若一定要说耶稣是他母亲跟上帝的圣灵怀孕而生,便与他父亲约瑟木匠的血缘无干(〈马太福音〉第一章第十八、十九节),那么耶稣就不能算是戴维王的后裔了。

可是,心理矛盾的〈马太福音〉的作者,一开头就把耶稣的家世系谱写了出来,从亚伯拉罕,一直数到戴维王,再往下数到耶稣的父亲约瑟,使耶稣跟犹太人的名王戴维,拉上了血统关系(〈马太福音〉第一章第一至十六节)。如果说耶稣系戴维王的后裔,那么,耶稣就不是神之子,同样也是「罪人」了。这也是基督教在教理上的一个死结。

(四)历史上的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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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其人,现在虽已是全世界闻名的历史人物,但在他的当时,乃至当他逝世了半个世纪,知道有耶稣的人却很少,当时的历史家们,也没有把耶稣看作是历史的人物。在公元八○年时,犹太的大作家约瑟夫斯(Josephus),出版了一部犹太的详细历史,其中说到了施洗约翰的事迹,却没有一字提起耶稣这个人。另有一位与这差不多同时代的罗马历史家耶斯塔史(Justus),显然也没有听说过耶稣是谁的故事。也许是耶稣的生平太简单了?简单得连他十二岁以后到三十岁时的生活,也无人知道;也许又因为他的群众,都是一些贫困的妇女、小孩及单纯的渔夫和旅馆的掌柜等等。

我们现在要知道耶稣,只有向四福音中去找,那是四个不同的作者所写的耶稣传记。虽然,四福音的出现,是根据公元后第二世纪所流行的材料编辑而成──基督徒们深信那是耶稣当代门徒的著作,但在历史的考察上,无法立足。(以上的数据出于房龙着《圣经的故事》第二十章)

从四福音中看来,耶稣的确是位从小就很聪明的人,虽然他并未受到良好的学校教育,尤其像希腊式的教育,他是受不到的;但他对于家庭的及宗教的教育,似乎是个天赋特高的儿童,当他在十二岁的时候,随同父母上耶路撒冷守节,就能对于那些著名的「拉比」(Rabbi 为希伯来文,原为奴仆对主人的称呼,后来转为称呼师尊或夫子)的言论,向来为大众视为权威及神圣者,他竟能够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和他们辩难,使得广博老成的拉比,也不能不惊奇赞叹(〈路加福音〉第二章第四十六、四十七节)。可见他在童年时期就对犹太教典及宗教的问题有了若干的认识和思考。

当然,耶稣的事迹,从十二岁之后,直到他大约有三十岁了,遇到比他不过大了一岁的施洗者约翰时的阶段之中,始终讳莫如深,似乎他不愿说,因此也就谁也无法知道;纵然当耶稣上了十字架后,他的胞弟雅各布和他的生母玛利亚还健在人间,并且拿了香膏,要去耶稣的墓中涂抹耶稣的身体(〈马可福音〉第十六章第一节)。福音的作者,如果真是耶稣当时的门徒,何以连对这一点访问的工作也懒得去做呢?事实上,那几位福音的作者,绝不会是故意要把这一段数据放弃,以致湮没了将近十八年之长的一段耶稣传记。

不过,耶稣之为历史上确有其事的人物,我们不必否定;他对当时犹太教的形式主义,不表同情,并且有他自己的看法,我们也不必存疑。至于他是不是神的儿子,那当是另一个问题──事实上也不是问题,西洋有很多的考古学家、人类学家、语言学家,早就得到结论:耶稣不过是一个先知型的人。

当然,耶稣不是一个平庸的人,他是一个头脑敏捷、情感丰富、意志倔强的人,像他这样的人,来演反传统的历史角色,的确相当地适合。也许由于他自己有一套想法;也许因为家庭太穷,弟弟妹妹又多,所以,直到大约三十岁时,他尚没有结婚。当他见了他的表兄施洗约翰,那种在南方沙漠中培养成的苦行僧的气质,比起传统犹太教徒法利赛人的作风,大不相同,因此使他感到一股新奇的刺激。所以他就在约旦河边向约翰受了洗,耶稣的意思是想跟这位表兄学到一些什么的,但是,约翰知道这位表弟的思想不凡,自负过人,所以还不太乐意给耶稣施洗,并说:「我当受你的洗。」(〈马太福音〉第三章第十四节)但是,这句话对于耶稣事业的影响太大了,当耶稣自己在旷野做了一番沈思默想的工夫之后,便使他有了积极的打算。

不过,我要告诉你,后来的基督徒们,喜欢牵强附会地说,施洗约翰是来为耶稣的降临而做准备的;其实,约翰根本没有这样的意思,约翰所演的角色,跟《旧约》先知时代的任何一个先知没有什么两样,他是为了救世主的降临──末日,而来劝人悔改的。但到约翰一死,耶稣的自负,使得耶稣利用了约翰的群众,助长了耶稣的神秘性及吸引力。因为,当时的犹太人,天天渴望着他们的弥赛亚,来将他们从外邦人的统治下拯救出来,希望施洗约翰就是那个人,至少希望他是能够神出鬼没的先知伊莱贾的再来,但却全被约翰否认了。耶稣可算他的机会凑巧,就利用了大家的这个希望,扮演了这么一个角色。

至于耶稣为何要演这个角色?因为,当时的犹太教,对耶稣来说,并不反对它的教义,只是反对它的教仪,那些保守得近乎愚蠢的教仪,使犹太教仅存有形式的外表,而没有内在的精神,耶稣却是主张宗教精神的实践,反对虚有其表的外貌。

但是,这种形式的犹太教徒,跟政治非常的密切,耶稣既反对形式的宗教,也攻击腐败的政客,特别是他们当时的国王腓力希律(Philip Herod),就是那个老希律的继承者,有很多的犹太人都不喜欢他。耶稣如此勇敢地做了他们采取行动的代表,他们就敏感地想象到耶稣大概就是来拯救犹太民族的弥赛亚了。尤其重要的,腓力希律这个王,正是间接地促使施洗约翰被砍下脑袋的人,所以,约翰的信徒,很自然地就成了拥护耶稣的群众。

(五)犹太教的三个教派

说到耶稣时代的犹太教,我们应把时间上溯个把世纪。大约在公元前百年光景,犹太教由于受了外国如波斯、印度、希腊、罗马等文化的影响刺激,他们内部的意见,便分裂成了三派:

1.法利赛人(Pharisees):他们的特别处,就是狂热地遵守律法的文字,他们背熟了认为是出于摩西的书籍,几乎每个字对于他们全有暗示的性能。他们很少必须做的事,却有很多不可做的事。他们泥于古书文字(《旧约》原稿)的解释、训注、阐述、补订。他们憎恨一切外国的事物,妒嫉一切的改革。耶稣的死,就是由于法利赛人的坚决主张,撒都西人也做了帮嘴和诋毁耶稣的罪人。

2.撒都西人(Sadducees):这一派的犹太人要比法利赛人宽大得多,但他们是冷漠的宽大。他们一方面忠实于耶和华的礼拜,同时也承认外国学者所宣传的那些道理委实有着高贵的意义。因为他们愿意比法利赛人有更多的机会和外国人接触。法利赛人的一切纯法律的想法,在撒都西人看来,乃是徒然浪费了精力和时间而已。他们渐渐地专心致志于政治,他们害怕耶稣的思想在政治上所引起的结果,所以也赞成定耶稣的死罪。

3.爱散尼派(Essenes):他们或被称为「神圣的人们」。他们是绝对的厌世者及逃世者,他们遁入了荒野,他们把自己超立在人间之上,聚集了志同道合的人,便自成为小小的团体,团体中没有私人的财产,除了随身的衣服、卧具、食器之外,他们没有一件可以称作是自己的东西。他们每天以部分的时间去劳作耕种,以取给自己最低限度的食物供应。他们不进城市,不经商,更不与政治生活接触,这与印度的宗教生活是有渊源的。

在这三派之中,爱散尼派人数最少,法利赛派人数最多,势力最大;法利赛人乃是犹太教的正统宗派,也就是保守派。

因此,我们看到耶稣要攻击的犹太教徒,往往是选中了法利赛人,这以〈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第一至七节)的指摘可做代表,并且举出了法利赛人的七祸(〈马太福音〉第十五章第一至九节),主要的是说他们为了名利而不是为了上帝的工作,是虚伪的做作而不是真理的实践;斥责他们不虔敬,斥责他们是瞎眼的领导人,斥责他们简直没有宗教的信仰和品德,连思想也没有。他们仅是假借行善而来沽名钓誉,而来聚敛财物。

虽然,有一本法利赛人的拼凑著作The Book of Enoch之中,有关伦理上的格言,也正是基督教设教的特色之处,可是,犹太教形态不如时代的理想,想也必是事实。

(六)基督教的成立与保罗

所以,耶稣在形态上反对犹太教,在教义上仍是正统的犹太教徒,甚至要明白地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十七节)可见他是愿做一个犹太教的改革者(纵然他自以为是弥赛亚,弥赛亚还是来自犹太教的),而非作为一个新宗教的创始者。

因此,耶稣也经常采用《旧约》中的话来做他自己的倚托。而且耶稣的胞弟雅各布,就是一个犹太教气质很浓的基督徒,他在较保守的基督徒群中,也很受拥护,致到马丁路德,还对〈雅各布书〉被收入《新约全书》,而表示异议。

可见,如果不是保罗在耶稣死后加入了基督教,耶稣的事业,也只是犹太教的一个

支派而已,正像其它的三个犹太教派一样。

于是,如说基督教是由保罗而成立,也不为过,试看收入《新约全书》的二十七篇文字之中,保罗的著作,就占了十二篇,另有一篇尚在疑似之中。

事实上,基督教的思想,也不是以四福音为主,而是以使徒的著作为准,从奥古斯丁,到马丁路德,到现在的教会思想,也都是照着保罗所画出的路线在走。这是研究基督教者应加注意的事。

第二节 耶稣的思想

(一)福音书中的耶稣

四福音是耶稣的行谊录,四福音却不能代表耶稣行谊的真貌。因在四福音中,仅仅记载了耶稣出生前后的一点神话传说,加上耶稣三十至三十三岁之间的一点经过,而其也被神话的色彩所包围。

特别是在耶稣当时的门徒之中,能把事实经过,做成备忘录的,可说没有一个。至于了解耶稣思想的人,那就更加难找。耶稣的群众,文化水平很低,耶稣选择门徒的条件,又严格得达于极端。在许多人之中,仅被他选上了十二人;如照耶稣的要求来考选今日的基督徒,今日的基督教会,早该自动的解散了。所以,耶稣经常用譬喻传福音,群众们却不懂他所说的是什么,纵然他会给亲信的门徒,重将譬喻解释一遍,门徒之中仍然要误解他的意思。

同时,福音成为定式的记载时,早已将耶稣的故事,渲染得走了样。耶稣生时的亲信门徒,尚且不易了解耶稣的思想,何况是一、二百年之后的福音作者?福音书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处,也就是因此形成的。

因此,四福音不能代表耶稣的思想精神,当无疑问。

不过,我们若想要知道耶稣的一个概念,仍得从四福音中去寻找蛛丝马迹,因为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资料可求。所以,四福音虽不能代表耶稣的思想精神,它却仍是记载耶稣生平唯一的最古著作。

(二)基督的真理

耶稣的宗教思想,是主张爱的实践──神意的实践。他是实践家而非理论家,他说:「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哥林多后书〉第三章第六节)所以他的教训,没有系统条理,甚至前后矛盾,因他不重视咬文嚼字,而特重于真理的启示。所以他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三十一、三十二节)但我们必须明白,基督教所讲的「真理」,不是推论的逻辑学的发明,而是直觉的宗教信念,信神「充充满满有恩典」,借着神的恩典而得救,并且以实践神的意志而救人,这就是真理。耶稣强调一个「信」字;由信而产生「望」──不致灭亡反得永生;望神有「爱」──将独生子赐给人类而代人类赎罪。这是基督教的基本思想,也是《新约全书》的精义所在。「信」、「望」、「爱」三个字,就说明了耶稣思想。所以基督教特别重视〈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节,因为那是他们全部思想的灵魂:「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由于要实践上帝的爱,所以反对犹太教的教条主义──律法的呆板遵守;耶稣是以真理为主,为了真理,纵然违背了传统,他也在所不惜,并且乐此不倦。耶稣之后的基督徒们,反而拘滞于《新约》的文句的争论,实在不是耶稣的本意。

基于真理的原则,根据耶稣的主张,几乎要仇视现实人间的一切传统,因为,这些都不能合乎真理的要求。他要以爱来改造这个人间的社会,所以他要说:「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马太福音〉第十章第三十四、三十五节)因为「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第三十六节)所以「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第三十七节)

(三)刚强的爱

耶稣的本质,并不是一个反道德或反伦理的人,他何以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他是以「真理」为第一;而且以为他自己就代表了真理并做真理的标本,所以爱他的人就是爱真理,家人眷属的爱是私爱,所以不应将私爱高过真理的爱。当然,以上四节话,说明了耶稣对于为要推行真理而表现的爱,是刚强而非柔和的,这是希伯来宗教的一贯精神。以至在〈约翰书〉中,约翰的爱,也是有条件的,那是为了真理而爱。并不像一般人误以基督教的「博爱」为泛爱,它的条件是信了它的才爱,不信它的便不值得接受它的爱。这是从摩西以来的传统思想。比如摩西禁止他的信徒以高利贷获利,但对他们的外邦人是不受此限的,从外邦人处取得越多越好,因为耶和华不喜欢外邦人。

不幸的是,正由于这一刚强的有条件的为「真理」的爱,也就导致了基督教的许多不人道的行为,比如说:不在教会中的就不得救。因此,为了爱人,为了使人服从「真理」而得救,不惜以屠杀来解决问题。

当然,耶稣的思想,的确是具有革命性的,比如犹太教的律法中,没有规定积极性的善行,而是繁琐的生活规定。最显著的,犹太教没有布施贫穷的规定,耶稣就积极地主张济贫,并且教人在「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马太福音〉第六章第三、四节)并说:「倚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马可福音〉第十章第二十四、二十五节)

耶稣时代的政治环境很恶劣,统治者的面目可憎。耶稣却主张:「谁愿为首,就必做众人的仆人。」(〈马可福音〉第十章第四十四节)现代政治中,以官吏称为人民的公仆,可说与此有关。

可是,这一公仆的观念,只对世俗的领袖有效,一涉及耶稣自己的问题,就不同了。他说:「你们要纪念我从前对你们所说的话:『仆人不能大于主人。』他们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约翰福音〉第十五章第二十节)耶稣虽然为大,但他不是公仆,而是「主」,因为他是「人子」。所以,耶稣虽曾主张解放奴仆,认为奴仆也同样是亚伯拉罕的苗裔,所以应该让其在安息日从奴位上得自由(〈路加福音〉第十三章第十至十七节)。到了保罗的时候,也劝人对奴仆要以兄弟的情分看待(〈腓利门书〉)。但

是,神人之间,永远是主仆关系。以致到了中古时代,教会取代了神的地位,就立出了许多的对待关系,罗素称它为二元论:教士与凡人是二元;拉丁族与条顿族是二元;天国与尘世是二元;教皇(Pope)与人皇(Emperor)是二元。一切都是主仆的关系。

此所谓二元,实则就是一元论中的二分法。

(四)统一人类的信仰

犹太教的宗教观,直到现在,仍未完全脱离民族神的范围,把异民族看成不可救的一群。然而,耶稣却喊出了这样的呼声:「我另外有羊(人),不是这圈里的(犹太),我必须领牠们来,牠们也要听我的声音(服从信仰),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基督化世界)。」(〈约翰福音〉第十章第十六节)

近人将此解释为耶稣的宗教平等的世界大同主义,可说是正确的,虽然耶稣本人未能实现此一理想之少分,但到了保罗入教之后,这一理想就开始实行了。

然而,这也为基督教带来了恶名,这使基督徒们相信,基督教必定可以征服全人类的信仰,尤其耶稣曾经如此地激励着门徒说:「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说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么毒物,也必不受害。」(〈马可福音〉第十六章第十七、十八节)后世的基督徒们相信,凡是为传教而去外国历尽艰危,也均有神迹的随身保障。所以,基督徒的传教精神的狂热,不是偶然的。这种信念,到了罗马帝国几乎想席卷全世界的时候,基督教会的「天主教」,也自信以为必可征服世界了。从这一信念而导致的屠杀(屠杀犹太人、回教徒、异端)及战争(如十字军及三十年战争),若要写一部基督教的详细迫害史,写上数千万字也写不完,真是血淋淋的教训。然而,那些教会的领袖们,直到现在,仍在努力于基督化世界的工作;排斥异端,不容忍异教,也是因此而来。事实上,大同的世界,又何妨小异?否则,「归一个牧人」的理想,只有待诸于世界末日以后再去追求的梦境了!

我们理解了耶稣的思想,主要在于「真理」──信、望、爱的追求与实践之后,就不难明白基督教的根本意趣或根本精神了。

(五)赎罪思想

耶稣的思想,并没有深奥的学问,耶教却能吸收部分深奥的学问为其所用,例如神学,耶稣并不曾主张什么神学,神学却为耶稣的信念,筑成了一道道的万里长城;耶稣并不鼓励信徒们思想神学的问题,竟有许多的人要为神学而做争论与辩护。耶稣并没有高深的学问,许多的学问家却愿归向基督教。这从表面看来是难解的,若从耶稣的言行上考察,也就并不难解了。

比如保罗,他本是一个反基督的学者,后来竟又成了被迫害的使徒。

那么,基督教怎么会使人们起信的呢?无他,那是由于耶稣的牺牲精神的鼓舞。那种近乎疯狂的鼓舞人去为「真理」而牺牲的精神,他自己就率先做了牺牲的榜样。所以凡是受到他所鼓舞的人,往往也能不顾一切地去牺牲。为一种理想而死得有声有色,总是一桩动人心弦的事!

耶稣是承袭了犹太教《旧约》中的一个观念──牺牲。不过,《旧约》是认为人类有了罪,就得做赎罪祭(Atoning offering)和赎愆祭(Trespass offering),那是利用活物做牺牲品,先将自己的手,按在牺牲品的头上,自己承认有罪,然后将自己的罪,交给被牺牲的牛或羊,由牛、羊担负其罪,并代其受刑,交由祭司,向神献上,如此一来,自己的罪就没有了。

这一种代罪赎愆的祭奠,耶稣必定见过及听过,到了耶稣的心中,就起了联想的作用,认为人的罪既可赎,必定仍要用人来赎。神既喜欢人们用畜牲的血来祭,必定更喜欢用人的血来祭(如本书第二章第三节所举的例子)。如果用有智慧并且懂得神意的人来祭神,神必更加的欢喜;要是用无罪的神的儿子来祭神,那必可得到神的无上欢心了。

既然有人需要一个救世主,既然有人以为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他自己也有这样的自信,正像中国古代的皇帝们,无一不以「真命天子」自居。

凡人皆因祖先亚当和夏娃的犯罪,所以也都遗传了祖先所犯的「原罪」。耶稣是他母亲跟上帝的圣灵怀孕所生,他的父亲是神,神是无罪的,所以耶稣也是无罪的,因为耶稣不是人而是神之子,这是基督教的主张。

《旧约》中以畜牲祭神,既可被认为代替某一人的某一种过咎而赎罪;《旧约》中用普通的人祭神,既可被认为代替某些个人及某一集团而做酬谢。那么,若用无罪的耶稣来祭神,当可代替全人类来向上帝赎罪了。

(六)原罪与赎罪

显然,这种理论是极端矛盾的。例如耶稣之父是神,耶稣之母则仍是人。如果一定要说耶稣是由人母及神父而生,必定也遗传了二分之一的人类祖先的原罪,耶稣何能无罪?因为这在基督教的理论站不住脚,基督徒之中唯恐人家说耶稣也是二分之一的罪人,所以天主教会,就把耶稣之母也神化了起来而称为圣母,并立偶像对她崇拜。事实上,耶稣之母固由于生了一位历史上的大宗教家,而显出她是一位伟大的母性。可是,玛利亚这个妇人,却不是专门为了生产耶稣而来人间,她在生了耶稣之后,又跟他的丈夫约瑟生了四个儿子──雅各布、约西、西门、犹大以及几个女儿。所以,玛利亚也是人,当无疑问。如说人皆有罪,耶稣也必不能独免。

再说,当耶稣上了十字架,死了,既是代替全人类赎罪的义行,那么,自从耶稣死后,全人类就不该再有一个罪人了,那就不必再分信不信上帝基督,也不用再分选民及落选者,当也不会有末日的审判了。否则,耶稣的赎罪,代价何在?人类的命运岂不仍与耶稣未死之前相同?可是,耶稣的教训,依然盼望人类自行悔改,否则就不能得救;纵然悔改了的,依然是个罪人。若不为上帝宠爱,悔改的行为,并不能代表得救的依据。难道说耶稣之死,是代人类赎回祖先所犯的原罪,耶稣复活之后,赎罪的代价也就不存在了吗?其实,所谓人类有遗传原罪的观念,就是一个矛盾重重的问题;耶稣的肉身复活,也是一个无从理喻的神话传说。

所以,耶稣本身的有罪无罪?是人是神?赎罪逻辑的能否成立?永远是基督教神学中缠绕不清的问题。头脑单纯的人,一旦被基督教的神学缠上几缠,就迷失了自主的方向。因此,如果你先没有足够的哲学基础及思辨能力,而去研究基督教,则以不钻进神学的牛角中去为佳,利用一部《新约》、《旧约》的朴素资料就够了。原因是神学的本身,不是耶稣的思想;神学只是后来的基督徒们,借了外邦人的哲学架构,给耶稣思想打起的墙。

可是,耶稣是一个直觉主义的人物,他对一个观念产生之后,即以为是真理,他从来不考虑逻辑的问题。

于是,耶稣既然有了这样直觉的感触,他就相信他的这一想法是合乎真理的:唯有以自我为他人代罪的行为,才是最高的真理。所以,当他的环境对他越形不利的时候,他就越希望自己真的成为代罪的羊;因为自杀不能算是祭神,所以他是盼望有人对他下刀。当有人把他送上当时通用的刑具十字架上,便成全了他要为人类代罪的理想,他有这样的存心,有了为「真理」而牺牲自己的存心和行为,就很自然地感动了许多许多的人。

这种天真的联想,和悲壮的牺牲,不论它的本质如何,但禁不起理性的考察,乃是很显然的。他的行动,却又是最能引人同情的;虽然真的上了十字架时,他也感到后悔。

(七)背负十字架

因此,耶稣也同样把他的想法,要求他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门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七节)又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加福音〉第九章第二十三节)又说:「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马可福音〉第八章第三十五节)在这三节话中,耶稣已以「真理」自居了。服从他就等于服从「真理」,服从真理的人,就当舍己而作为祭神的牺牲;牺牲不是死亡,乃是成义──回到「父」那里去,永生在上帝的天堂里。所以,初期的基督徒是不怕死的,并以死亡为快乐;故当环境对他们的迫害越严重,他们的从容赴死的情绪也就越昂扬。保罗的皈信基督教,就是受了这一精神的感动;许多的学问家,也都在这一点受到了感动。这鼓励的效应很大,能使许多的人产生信心,以为基督的信仰,必定有着什么神圣的力量。其实,如果你愿把赎罪观的根源找到了,再细细地想一想,那倒反而觉得是很可怜悯的事了!

主要的是耶稣误把他自己当作了神的儿子。这请与本书第三章有关神话考证的部分,参照着读。

(八)由神性到魔性

本来,耶稣尚无意以基督自居,后来由于他的门徒西门彼得,认为他是基督,认为他是永生上帝的儿子。当时他还不敢明白地承认,经过考虑,他就以基督自居了(〈马太福音〉第十六章第十五至十七节)。

这样一来,耶稣就开始神秘化了。「主耶稣」的名称,也就因此而产生,耶稣的传教工作,也就更加积极了。

一方面,藉天国的理由,教他的信徒们忍辱、节俭、诚实、施舍。天国的福音,无疑就是社会主义的建立,让他们把自己的财产拿来与贫乏的邻人共同享受。另一方面,积极地鼓舞他们为天国的福音而从容赴死的牺牲精神。

但是,神秘性的耶稣一出现,他就变得不怎么可爱了,他要大家都信他确是救世主基督,并且不许有人怀疑,所以他要说:「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第三章第三十六节)又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你们是属这世界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罪中,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二十三至二十四节)因此,他便说出了一个末日的安排,希望大家早日信从他,否则他是不再来了(〈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第三十九节);如果要来,那就是末日到了。末日来临,人子到了门口,那时:「挪亚的日子怎样,人子降临也要怎样,当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亚进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觉洪水来了,把他们全都冲去;人子降临,也要这样。那时,两个人在田里,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推磨,取去一个、撇下一个。」(〈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第三十七至四十一节)

这是说明人皆有罪,若不信耶稣是基督的人,必死在罪里,并且有上帝的震怒加在他的身上。上帝的震怒是什么?那就是人祸天灾,末日是人祸天灾的总结算。

本来,这还不会促成基督教的魔性的发作,然而,耶稣的思想是刚性的,神秘的身分感,更使他变成信仰的独断者,人类的罪恶感,尤其使他以为是无上的权威者,他是如此的合于真理,人类是如此的不合于真理。所以,人类不可能借着自己的力量而成圣,除非由于神的恩宠而赦免。所以,「选民」的取舍,他有权决定,罪人的处置,他也有权决定,因为他本人就是神的「道成肉身」。

因此,当基督教正被迫害的时期,信徒多能从容赴死,当基督教有了实权之时,基督徒们又成了迫害异端的能手。在基督教的立场来说,遭受迫害与迫害异己,无一不合乎耶稣的旨趣──受迫害是成义的机会,迫害他人是救人的美举,同样是为了天国的福音!

第三节 基督教的演变

(一)耶稣的神迹

基督教徒们,往往喜欢引述福音书的神异记载,来作为耶稣确是救主的「见证」。

例如洁净了患大痲疯的人,又治愈了瘫痪的人、发高热的人、血漏病的人、将断气的人、瞎子、疯子、哑巴等;又能使海中的暴风平静,在海面上行走;又能将七个饼和几条小鱼,除了妇女、孩子,给四千人吃饱,以五个饼及两条鱼,给五千个男人吃饱,而且每次都还剩下了碎饼、碎鱼十二篮筐;有一次参加迦拏地方婚礼,变水成为酒。

这些神异的传说,在基督教以为是无上的资本。其实,如果看一遍佛教的律部及史传部,神异之多,俯拾即是。除了佛陀的神异,佛弟子中的神异记载,也是太多太多了。中国佛教史上有一部《神僧传》,就是专收这类神异僧人的事迹的。如果说:有了耶稣这样的神异,证明他就是救主,那么佛教史上的「救主」,实在太多了。

正像房龙先生所说:「在中国、在波斯、在印度、在埃及,凡是我们所到的地方,我们到处都遇见超自然的功绩底记载,这些功绩是遥远国土中原始居民所共有的东西。」又说:「但我们许多人,都以为耶稣给予世界的影响,是可惊地深刻而且难以说明。」又说:「在这点上,也许我们是全然错误的。」(《圣经的故事》第二十三章)

神异的问题,从历史家的角度上看,它是不存在的,正像房龙所说:「人们总是喜欢将超人的力量和他们自己所崇拜的人物联系起来。」又说:「随着时代的迁易,同一类的奇迹就不断地添入于原来的故事中,那是极其自然的事。」(同上所引)

照这看法,耶稣的神迹乃至《旧约》的神迹之记载,与其说是确有其事的,实不如说是传说如此的,因为从事这些神迹记载的执笔人,无有一个是这些神迹的目击者。

若从宗教家的角度看神异问题,则凡是在禅定上有了相当工夫的人,他们的身心之异于常人,乃是不必否定的,佛教称此为神通。但在佛教的宗旨上说,虽承认修定者可以得神通,却不以神通之神奇为圣事,因为佛教以为凡夫均有求得神通的机会及可能。

同时,神异的形成,也不一定均须经过禅定的修持,利用咒法术数,同样可得奇迹。《历代三宝纪》卷九,即有一个例子:菩提流支三藏法师,有一天「操柳枝聊撝井口,密心诵呪,馋始数遍,泉遂涌上,平至井唇,三藏师即以钵盂酌用。傍僧见之,并叹称圣,法师乃卅:『斯是术法,外国共行,此方不习,乃言是圣,惧惑世人,因尔杂法,悉秘不为。』」(《大正藏》四九.八六页中)

可见,佛教既不以神通所现的神异为圣事,更不以咒语术数的杂法所现者为圣事。

我们以此两个观点来考察基督教所传的耶稣神迹,可谓兼而有之。一部分是由福音作者根据传闻的渲染而来,一部分是耶稣可能有点小神通,也可能耶稣在何处学了一点术数杂法。

所以,我们不必全然否定福音书的耶稣神迹,也不以为有了神迹的人,就是神的「道成肉身」。否则,那仅是基督徒的自我安慰的独断解释而已。

(二)福音书的成书年代

耶稣是神,但他毕竟死了;耶稣的复活,也仅是神话的传说,而不是历史的事实。所以耶稣死后,便给他的门徒的心上,罩下了末日的恐怖,因为耶稣曾说过:「仆人不能大于主人。」所以,耶稣一死,门徒也都准备着死,并且相信人类自己的罪,必招致上帝的震怒,末日的降临,便是人类罪恶的总结。

因此,耶稣的门徒,谁也没有想到,他们在耶稣死后应该为耶稣做些什么?因为末日将到,替耶稣编集一些备忘录之类的纪念物,实在没有用处。

然而,地球在继续转动不已,末日的景象,并没有立即来临,于是,日子久了,对耶稣的怀念快要淡忘了,在门徒之中的忠实者,就担心起来,就开始一点半点地,把他们及她们所见所闻有关耶稣的印象,做成了零零碎碎的备忘录,并且相互传诵。就这样,有关耶稣的传说,便越来越多,但仍没有系统的条理。大概传诵了一、两百年,就有些人想要把这些传闻整理选择和编辑一下了,他们各人都依据自己的趣味和能力,用他们主耶稣的话来重述了他们主的苦痛和胜利。那就是现在被标名为〈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的四福音了。这是从其文学上的特点考察出来,它们是第二世纪的作品,而且,〈马可福音〉的作者,可能还是〈马太福音〉和〈约翰福音〉的后代子孙。

这似乎是个秘密,其实是公开的。

我是根据房龙《圣经的故事》第二十章的资料写出了这段介绍。

(三)圣保罗

因此,要找基督教的新思想及其阐释辩护的依据,四福音无济于事。基督教的完成者,其实是保罗,他是真的脱尽了犹太教气质的一个新生基督徒的典型。我们看《新约全书》第五篇的〈使徒行传〉,一共二十八章,竟用了十六章来讲述保罗的生涯和事业。可见他对基督教的重要。

在前面说过,耶稣的门徒之中,真有学问的,根本没有一个。到了保罗,这才使耶稣的言行,找到哲学上的依附及辩解。保罗具有罗马、犹太、希腊三个地区的学问,他所居的便当──大数,乃是罗马最著名的文化区域之一。当时的大数,就有一个属于斯多噶派的著名学舍,这是公元前二九四年由希腊人齐诺所创立的学派。保罗自小学得了这派的哲学思想,皈信基督教之后,他就用斯多噶派的泛神论来补充希伯来的超神论(超宇宙的一神论),这是基督教宇宙观的希腊哲学化。保罗又用柏拉图的人生观来疏解基督教的人生观。这些在保罗书信中均已表现出来。

因此,耶稣死后,基督教接受了希腊哲学化,它的成分,分有柏拉图派、斯多噶派、新毕达哥拉斯派、犹太腓罗等的哲学思想。凡是可资借用的,他们就尽量地移花接木。

(四)三个学派

由于基督教的希腊哲学化,也就渐次形成了内部思想纷歧。纷歧的结果,约可分为三派:

1.智慧派:这一派的思想,后来被认为是异端,所以从公元第一世纪至第五世纪以后,就不再存在了。他们否认耶和华是基督教的神,因为《旧约》的耶和华,要希伯来(犹太)人灭绝一切迦南人,那太残忍,所以也否认并反对《旧约》的一切道理。《新约》中凡是引用《旧约》的句子,也被全部删去。他们主张神与人的合作,以灵与质交战,特别采用各种方法以苦待肉体。

2.辩护派:这一派是基督教本位者,一面维护保守,一面攻击异端。这一派的人,大都对希腊哲学受过相当的训练。他们把智慧派视为魔鬼的儿子,因为他们信仰自第二世纪以来就成立了基督教的「要道」。那要道就是:信神为创造主,是全能的父;耶稣是神的独生子,为人类的救主,由童女生,被钉十字架,已复活,将再来;并信圣灵永生。这「要道」,迄今仍未稍微改变其分毫,那就是他们所谓的〈信经〉。他们也相信「道」不因耶稣降世而才有,乃是自太初就有了,不过,历代的先知只能藉真理的启示而得「道」之少分,所以人类的理性不可靠,必须靠基督的力量,人们才能够得救。

3.问答派:这是调和派,因为智慧派左倾,辩护派右倾,这一派做了两派的中间人。这派有两位代表人物:一是革利免,一是阿利金。革利免将希腊哲学比作一株野橄榄枝,将其与《圣经》的真理之根相接,必有美果结出,他本人是柏拉图派和斯多噶派。阿利金是新柏拉图派,这是一位大著作家,相传他的大小著作有六千余卷。当然,冒他名的也在所难免。阿利金从三方面看《圣经》,第一层是文字的了解,第二层是对文中所存心理的推测,第三层是依灵修的祈祷,求得神的默感,而以第三层的工夫最为吃紧。

基督教的教义,可说是到阿利金(Arigen 公元一八五─二五四年)时,才有了哲学运用的稳定性,到了奥古斯丁(Augustine 公元三五四─四三○年),便算集其哲学用于神学辩解的大成。

虽然,如房龙所说:「一切论争,再没有比神学问题那样更无用、更无益。」(《圣经的故事》第二十章)但是,神学在于基督教,确是非常严正的问题。如果不将《新约》、《旧约》的神话借来哲学的外衣套上,使你钻在里面,蒙起头来,觉得神乎其神,基督教的信仰,岂能维持?

然而,神学是出于基督徒们的想象和附会,所以,彼此就有了矛盾。

(五)主教会议

为了解决他们内部的争论问题,自君士坦丁大帝以基督教为罗马国教之后,都是以主教会议的召集来表决,第一次大会是在奈西亚城召开,那是公元三○五年,出席的主教约有三百人。以后就经常用这方法解决纷争。

他们,对于立教三位一体说(Trinity),争论不休。

他们,对于基督的神性与人性说,争论不休。

他们,对于耶稣的属性说,争论不休。

当然,他们的大会能把这些争论表决;反传统的观念,照例是遭受大会的否决,保持住耶稣,不,是保罗的一贯信念。

值得我们注意的,有一件趣事,那就是有一位名叫皮拉古(Pelagius)的基督教隐士,竟然敢主张:人类的始祖犯罪,与后人无关;人犯罪与行善,皆由自己的意志决定,得救即在我们坚强行善的意志,照着耶稣为人的榜样而行,因为耶稣并非为人类赎罪,而是以其榜样救人。而且,他主张即使没有耶稣,我们靠着自己也能得救,行善,虽无圣灵相助,也能得到。

毫无疑问,这种自力解脱的论调,不会得到传统基督徒的支持,所以在公元四三一年召开的以弗所会(Council of Ephesus)中,把他否决了。

(六)神学家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的神学,不用说,他是根据《新约》而来的,他为了维护《新约》而着了一系列的神学书,所以自他之后,教会的言论,已成定局,虽然为了追问「神何故成为人」的问题,又开出了中古的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天主教自称其中古哲学为「士林派」,学者间却用「烦琐哲学」来称呼它,因它除了兜着哲学的圈子,来衬托其「神」的存在,别无价值可言。

奥古斯丁是怎样的人呢?据说他有点像托尔斯泰的晚年,他的思想和情绪中,充满了罪恶感。虽然,托尔斯泰是以不能代替人们解决苦难而引为不人道的自咎,乃是一位崇高的人道主义者,并不如奥古斯丁是因为狂热的宗教情绪在他的脉管里沸腾。所以,奥古斯丁的生活,便成为严肃而冷酷,他的神学,也就因此而变成不近人情。以致罗素要说:中古教会的狞恶,奥古斯丁的罪恶观念的鼓吹,要负很大的责任。

不过,奥古斯丁的早年生活,并不如何地神圣,他在十六岁的时候,就爱上了一个情妇,爱了她好多年,她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后来,为了要跟另一个女子结婚,所以和那个情妇分了手。当然,他是一个聪明的人,在他十九岁时,就已精通了修辞学,乃由西塞罗的著作而想到了哲学。

在奥古斯丁的著述中,最好的作品是《忏悔录》的第十一卷The eleventh book of the Confessions,因为我们没有太多的篇幅,所以不讨论它。他答辩异端攻击的一部好书是The City of God。

不过,神学终究是不能解辩所有《圣经》留下的困难,奥古斯丁自也不能例外。比如他说:「我的灵魂,想知道这个最恼人的谜。」于是他便祈祷上帝:「主呀!我向你坦白,究竟什么是时间,我现在还是一无所知。」(以上有关奥古斯丁的资料,采自罗素《西方哲学史》)

从哲学的观点上说,奥古斯丁是新柏拉图派。

(七)纠缠不清的神学

基督教的神学,从历史上考察,也可算得多彩多姿,他们,前面已说的不算,由奥古斯丁往后数起的代表人物,就有新柏拉图学说,阿奎那多玛(Thomas Aquinas 公元一二二七─一二七四年)的亚里士多德学说,许莱马赫的浪漫主义,哈那克的自由主义,提黎许、布特曼的存在主义等等。总之,基督教是善于调遣并利用「奴婢」的(他们把哲学看作神学的奴婢),然而,他们仅能附会利用,并把哲学弄得颠三倒四,却不能在思想境界上,真的有所创发,并且也不能清楚地指明一条路来。所以考夫曼(Walter Kaufman)要说:「当考虑基督教义的时候,人们很容易迷失在那些他人引伸出来或附会于它的多变的思想方式之中──从新柏拉图……。」(《文星》九二期)

不论怎样,他们的哲学或神学的目的,无非是想证明《圣经》是对的;纵然有错,也是对的,因为那不是《圣经》有错,而只怪你没有信「耶稣是基督」,没有信「上帝爱世人」,没有信「神充充满满有恩典」。所以,你不必研究神学,「信」了就包括了全部的神学;不信而去研究神学,实在是桩头昏脑胀的苦事!

然而,不能说出一个名堂,就拉你去纳头信仰,岂不怕人指为迷信!所以,纵然纠缠不清,他们还是要烦琐地纠缠下去。

比如阿奎那多玛,以为灵魂不是以人的精液而传递,而是在各人来说,是重新造出来的。这种说法,罗素以为确有难通之处,譬如一个人不是由正式婚姻生出来的,这似乎要使上帝作为通奸的助手了;又如果灵魂不是传递而是重新造出来的,那又怎样来承袭亚当所犯的罪呢?既然各人的灵魂,均由新造,造出来就要承袭始祖的罪责,上帝岂不是太不仁慈了吗?继续不断地造出许多灵魂来,使他们变成了罪犯!当然,这在奥古斯丁的辩解,认为上帝预先知道恶魔的罪过,但于改良整个宇宙,他们也有用处,正像修辞学中之有反衬法。这能算是理由吗?根本是强词的诡辩。

类此纠缠不清的神学问题,可谓很多,本书限于篇幅,不多列举,同时,那对于我们的实际,确是毫无用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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