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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生食肉的恶报

       

发布时间:2007年02月19日
来源:摘自《因果报应实证(第三篇)》   作者:净松居士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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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生及其类似的行为有那些?

  1、亲手杀生:不管用何方法,只要引致动物死亡都属杀生。

  2、教唆别人杀生。

  3、帮助别人杀生:提供杀生用具;指导杀生方法。

  4、赞叹杀生:见他人杀生方法巧妙,手脚俐落,夸奖赞赏。

  5、见杀生随喜:见人杀生,心生欢喜,说他杀得好。

  6、建立神庙,屠杀动物拜祭神明鬼魂。

  7、嗜食动物肉。

  8、取食动物胎卵。

  9、从事杀生有关的行业:饲养、捕捉、贩卖供人食用及娱乐场所让人戏弄的动物,贩卖捕捉动物及杀生的用具。(菜刀为切菜所需,不在此限)

  10、虐待动物:用弹弓石头射打动物,破坏巢穴使其不得安居,绑缚或鞭打动物,用笼子箱子关著动物观赏或贩卖,玩弄动物取乐,使动物相斗取乐或赌钱,游乐场中用动物供人戏弄。

  11、上述行为,如施之于人,同属杀生罪行,而且罪报更重。例如流氓施暴或杀害良民,治安人员刑求嫌犯逼供,法官枉法造成冤狱或屈死,堕胎等皆属之。

  12、教人互斗或相残杀,或挑起战争以致生灵涂炭。

  杀生及其类似行为会得何种恶报?.

  1、堕地狱中,长久受大苦刑。

  2、长久年代轮回出生为鸟兽,互食血肉,辗转偿命。

  3、堕落到饿鬼道受苦。

  4、受完上面恶报,再出生为人时,则多病、多灾殃、短命。或胎伤而死、或堕地而死、或意外灾害而死。

  5、药师经上说杀生祭神,祈福求命,不仅无效,且会招致横祸。经上列举的横死有:被庸医用错药而亡、烧死、溺死、毒虫咬死、被狮子虎豹等野兽吞食、堕崖死、中毒死、饥渴而死等。

  6、佛经上列举许多杀生与恶报之间的关系:

  (1)五根不具(眼耳鼻舌手足残废)——由于往世弹射岛兽,或断其头,或断其足,或断鸟翼。

  (2)老孤无子—夺取鸟卵或幼鸟,使鸟无子。

  (3)唇缺唇裂——往世钓鱼,使鱼裂口。

  (4)生恶疮治不好——往世喜欢无理鞭打众生。

  (5)少小孤寒,无有父母兄弟——捕捉飞禽走兽,绑缚或关于笼中,使其离开同伴而孤独过日。

  (6)生受酷痛,形体毁折——掴杖良善,妄谗无罪。

  (7)生为水牛,做苦工挨鞭打——为官者,为贪财物入人于罪,鞭打刑罚,判入牢狱,则死后入地狱千亿年受苦,罪毕生为水牛。

  (8)两手扭曲不能伸缩,两足残废不能走路,弯腰驼背,身体不遂,行动不便——由于往世捣毁兽巢,设网或陷阱捕捉鸟兽,以致鸟兽头破脚折,受各种伤。

  杀生食肉与社会混乱及流血战争的关系:

  古典小说有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开场白:“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此话道尽了人类社会自古以来周期性遭受战争灾难的血泪与沧桑。为何人类历史总抹不开干戈流血的阴影,战争的悲剧总是一幕一幕不断的上演?历史学家自有他们的一套说词,但唯有佛法的因果律为苦难的众生指出它的根本原因及预防之道。

  佛法因果律告诉我们:人与畜生同为轮回六道中的一份子,畜生并不永远为畜生,恶报尽时仍可转生为人。今日为畜,你要它死;来世为人,他不要你活。一报还一报,丝毫不含糊。因此个人的杀业,乃是绑票、抢劫、杀人等社会不安的由来;群体的杀业,则为战乱兵祸的根本原因。预防之道只有唯一的一条路——戒杀。

  佛经里记载琉璃王灭释迦族的故事,可为“杀业招成战争兵祸”的最佳证明:

  佛在世时,佛的族人—释迦族住于迦毗罗卫城。某日琉璃王率兵攻打迦毗罗卫城。佛有神通,知道释迦族过去世集体造作的杀业已经因缘会合,果报成熟,定业难转。但为尽一番心,曾先后三次,预先等候于琉璃王经过的路上,劝退琉璃王大军。但是琉璃王到了最后,却经不起臣下的再三怂恿,终于挥军入城,大举屠杀。佛弟子目连尊者,不忍释迦族人尽遭诛灭,运用神通将释迦族人五百摄藏在钵中救出来,不料五百人在钵中全部化为血水,营救不成,于是向佛请示这事的前因后果。佛说:“久远年代之前,迦毗罗卫城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大村庄。村里有个大池。有一天,因为久旱无雨,池里的水都干涸了。池里的鱼全被村人捉去煮杀,其中有一条最大的鱼也被烹煮。只有一个小孩从来不吃鱼肉。那时的大鱼,就是今日琉璃王的前身。池里的鱼类就是琉璃王率领的军队。村庄上捕鱼杀食的人,就是现在被杀的释迦族。那个不吃鱼肉的小孩就是我,因未吃鱼肉,所以没有被杀。已经来到的定业是无法逃脱掉的,因此释迦族五百人虽被救出,还是化为血水,难逃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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