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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乎因果的追求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9日
来源:转载   作者:圣严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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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看生活】


  一般人常以为,佛法要我们什么都不求,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佛法虽然教我们不要“贪求”,但却教我们要“求愿”,如此一来,个人不会失去奋斗的目标,社会也才有继续进步的动力。

  “求愿”就是许愿、发愿,愿自己朝著某个方向走,或是完成某件事。例如,佛教的“四弘誓愿”说:“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无论是要度无边的众生、断无尽的烦恼,或是要学无量的法门,都是一种为众生无止尽学习的愿心和愿力。因此,求愿是活到老、学到老,一辈子持续不断地学习,并且要求自己种福、培福、多付出,也让自己更进步。

  而“贪求”则是无止尽的欲求,无论看见别人拥有什么,自己都想拥有。例如,看见别人有一栋房子,就兴起想要拥有一栋房子的念头;如果别人拥有一辆进口车,则又转念想要拥有一轮进口车。无论该不该要、能不能要、需不需要,凡是自己想要的,就要得到手。所以,贪求并没有什么道理,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求,是不切实际的。

  有些人利欲熏心,为了贪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走旁门左道,结果往往因而倒大楣。例如,金光党就是专门利用人们贪小便宜的心理弱点,引诱人上当,来达成诈财的目的。此外,有些人虽不向人求,却转而向鬼神、佛菩萨求。例如到庙里许愿,等自己真的发财了,再回到庙里还愿,为神明“安金身”。不过,这种短暂利益的交换,只是一种贿赂神明的手段罢了。

  就像在人世间有行贿、受贿的人,在鬼神界也有受贿的鬼神,但是,佛菩萨或是正派的神明是绝对不会受贿的。会受贿的鬼神就像人世间的贪官、污吏一样,虽然能暂时满足你的需求,好像真的有点效果,但一时的利益总是像肥皂泡一样虚幻,很快就消失了,换来的却是无法自主的未来。即使是“点石成金”的法术,事实上也只是一种障眼法,如果被点的东西本来就是一块石头,将来还会是一块石头。而神明或佛菩萨真的应许了你的愿望,也只是暂时预支自己的福报,以后还是要偿还的。

  因此,非分的贪求一定会带来痛苦。即使求到了,也像是举债借来的,借的愈多,将来要还的就愈多,现在的快乐就是将来的苦果。所以,如果不好好地努力培福、奉献,罪过是 大的,将来要承受的因果责任难以想像,也许来世做牛做马都还不起。

  其实,人如果想求福报就要先努力培福,如果不培福,而光是享福,就等于是欠债,就像他人借款一样。所以,一个人该拥有多少就拥有多少,没有人能够平白无故地赚到钱、得到富贵。如果真能不劳而获,将来可能还要付出更多的代价。

  站在佛法的立场,一般人求学、求职、求富贵都是应该的,但我们的追求应该要合理,而且要付出自己的努力作为代价。其次,要明白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关系是并行的,我们如果要求福,就要先培福;要享受权利,就要先尽义务,这就是因果。只有合乎因果道理的追求,才是最好、最可靠的,否则就是贪求,即使勉强得到了,祸患也会跟著来。

  所以,我们要用“求愿”的方法,为达成目标而努力奉献,切勿用“贪求”、迷信的方法,否则会得不偿失。


  本文摘自法鼓文化出版“真正的快乐”

标签:因果|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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