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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网经菩萨戒略注:不行放救戒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6日
来源:般若文海   作者:圣一法师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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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不行放救戒

见生即放,见死即度,故有此戒。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

菩萨以慈心故,见生即放,不行杀生业,而行放生业,行放生业得长寿、无病,为甚么放生?菩萨应作是念,一切男子是我过去的父亲,一切女人是我过去的母亲,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我生生世世都有父母,过去父母很多,遍满六道,六道众生,皆是我过去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食我父母,过去父母,可不可以杀呢?不可以,过去父母,可不可以食?不可以,既不可以,则不应杀食现在六道众生。

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

身者,地水火风是也,我们生生世世假地水火风以为身,死后归还地水火风,现在一切众生皆以四大为身,是我故旧物,是以杀生,是杀我故身,杀我四大本来之体。

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

放生是放我故身,放我本体,故常行放生,我们生生世世,皆以四大受生,四大常住,生亦常住,况且生命之法,生生不绝,教人护生,故云常住之法,教人放生。

若见世人杀畜生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常教化讲说菩萨戒,救度众生。

若论放生,不但放我过去的父母,亦放我自己本体故身,世人不闻佛法,不晓此理,只见到有自己,不知它是谁,是以欢喜杀生食肉,佛弟子懂得这个道理,不但自不杀,设见世人杀畜生时,应该方便救护,例如见人擎一条鱼来卖,菩萨即时买来放生,此乃鱼找人,不是人找鱼,以此因缘,遇著死难时,即种种方便,设法解救,又常教化讲解菩萨戒,令人人生起慈愍心,行放生业,普救众生。

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应请法师讲菩萨戒经律,福资亡者,得见诸佛,生人天上,若不尔者,犯轻垢罪。

菩萨见生即放,见死则度,名为度众生。若见生放,见死而不度,即非菩萨;或若见死度,见生而不放,亦非菩萨。

是以菩萨不但放生,还要度死,以三宝之力超度亡灵,离三途苦。

是故父母兄弟死亡之日,一七二七三七乃至七七,在此四十九日中,亡者中阴身未投胎,即应请法师讲菩萨戒经律,仗无漏戒功德力,福资亡者,得见诸佛,生人天上。

若菩萨见生不救,见死不度,则犯轻垢罪。

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如灭罪品中,广明一一戒相。

上来十条戒都是讲恶心,恶心灭,罪亦灭,如此十戒,灭罪品中一一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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