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网经菩萨戒略注:不善知众戒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4日
第二十五不善知众戒
善识因果,知众僧事,方不犯戒。
若佛子,佛灭度后,为说法主,为行法主,为僧坊主,教化主,坐禅主,行来主,应生慈心。
佛在世,以佛为主,佛灭度后,僧宝为主——
说法主即升座说法之师,荷担如来家业。
行法主,主持清规戒律者。
僧坊主,院主或当家师。
教化主,教化檀越作福,种三宝善根者。
坐禅主,禅堂之内,堂主及维那师。
行来主,即知客师傅。
既为众僧之主,应生慈悲心,使山门清净,海众安和。
善和斗讼。
善和即六和: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利和同均、戒和同修,见和同解。
诤讼有四:事诤、物诤、言诤、犯诤。诤讼事起,为主者,应依毗尼内七灭诤法,灭去诤讼,和合大众。
善守三宝物,莫无度用,如自己有。
三宝物、十方物、僧伽物,一一都不是自己所有,应该供佛的拿去供佛,供法的拿去印经,供僧的拿去斋僧,寺门内常住的衣被卧具,十方来的僧人都可享用,应善守护三宝物,节量而用。
而反乱众斗诤,恣心用三宝物者,犯轻垢罪。
菩萨应以慈心,为僧守护三宝物,现反过来,以恶心使大众斗诤,破和合众,又恣心把三宝物互用,施主供斋,却拿去印经,起寺庙之财,却拿来做衣服,供佛的又拿来斋僧,或私给世俗人用,恣心用三宝物者,犯轻垢罪。
昔日,湖南云盖山主持守某,把施主供斋的钱盖斋堂,死后堕荷火枷地狱,后现身于现任住持智禅师前,请求估斋堂值,如数填还供僧,免了火枷地狱之苦,生人天中,三生复得为僧。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