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课[中观庄严论解说]
按照中观派的理论进行分析时,假相唯识宗的观点在名言中非常不合理,前面已经讲了真正认知对境不合理,下面讲假立认知对境也不合理的道理。
戌二、甚至假立认知也不合理:
无无能力故,假立亦非理,
如马角无有,非能生现识。
经部宗虽然不能直接感受外境,但以隐蔽分的外境可以指点出它的行相,以识假立地认知对境也是合理的。你们却承许无有行相,这样一来,也就不存在产生识的能力,因此,所谓的假立认知对境也不合理。就好像马的头上根本没有角,也就不会产生见到马角的眼识一样。
任何一个法如果存在,即使如经部宗所承认的,没有亲自领受对境也是可以的,因为其本身虽然未出现,但是依靠隐蔽分外境指点出的行相,识通过假立认知的方式现见对境,这种说法也是十分合理。
可是按照假相唯识宗的观点,原本不存在的一种行相,实际与石女儿无有差别,也就不可能具有产生本性之识的能力,所以,甚至仅从假立而言,所谓的“见到黑色或白色”也不合理。为什么呢?按照真相唯识宗的观点,行相与自识无二无别,识可以显现所取相,这一点非常合理。或者从经部宗的观点来讲,虽然没有真正显现外境,但是可以见到它所指点出的行相,此行相与识无二无别。然而,你们假相唯识宗却认为外境的微尘以及行相都不存在,既然如此,现在现量所见的这些法究竟是怎么来的呢?马的头上从来就没有角,也就根本不可能产生见到马角的识,或者去评论“马角是白色、红色……”。
在《中观庄严论》的颂词中已经明确提到了马角根本不可能存在,与兔角的比喻一样。但以前有一位比较著名的论师——麦格桑敦,他说以前去拉萨寺院的时候,亲自见到某某寺院里有兔角[1]。有些人说那肯定不是兔角,是其他动物的角,他看错了。总之,所谓的兔角、马角都是在名言中也不存在的一种法。
所以,想要通达真正的唯识宗,就必须承认真相唯识宗的观点。有些人也许会说:只有在识前显现的法才承认是存在的,这跟顺世外道没有差别了。实际上,所谓的外境——龙泉水也好、瓶子也好,你正在看的时候可以在你的识前显现,除此以外,外面根本不存在微尘许的无情法。
比如我正在看经堂的时候,我的识所显现的就是见经堂的识,而没有显现的、心中思维的某一法只是总相。《释量论》中说:总相属于无实法。法称论师运用七种理证来说明总相并非实法,并清楚讲到:将总相承许为实有属于外道观点。《量理宝藏论》当中也提到了这方面的内容[2]。由于总相并非实有,而且我的识也没有到那里去,根本见不到,所以不能说此法存在。从自相来说,如果承认一种无情法,说它一直存在也可以,但唯识宗根本不承认微尘的无情法,那么,眼耳鼻舌身以及意识根本没有现量见到时,不能承认这一法存在。比如正在显现瓶子的前面部分时,瓶子的背后部分可以说不存在。
有些人说:我手触摸瓶子背后的时候它明明是存在的。
的确,当你的手触摸瓶子的背后时,可以明确感受到它的存在,这是因为你的习气已经成熟了。梦中的瓶子也是如此,用手触摸瓶子的背后也是完全可以摸得到,但并不是外境上真正存在一个瓶子背后的微尘,而是你的识在哪里显现瓶子,此时就在那里显现。
想要真正通达唯识宗,一定要对上述所说的道理有所认识。并不是口头上说说,而是内心真正认识到:现在的一切所见所闻与梦中的瓶子没有差别。梦中的瓶子只是迷乱识前显现而已,是识的一种幻变,除此之外,并不存在一种真正实质性的法。同样,现在所见到的柱子与梦中的所见无有差别。
这时,有人也许会说:因明中说梦境只是意识的一种错乱显现,但柱子却是我亲眼见到的,这是正量现见。
唯识宗也分几种不同的层次,从较低的层次来讲,可以说现量见到的法真实;从较高的层次说,也就是在抉择名言实相时,你所见到的一切法都与梦中的瓶子一样,全部都是错乱的,就如同具眼病者看到的毛发一样。但是,你可以仔细观察一下,所谓的毛发是不是真实存在呢?通过放大镜将毛发放大到水瓶的体积时,你说毛发到底有没有背后呢?按照你的观点应该承认存在背后,可是,毛发本来就是不存在的,只是眼翳者面前显现而已。外面的万事万物实际与毛发、梦中的瓶子一模一样,了知这一点,说明对唯识宗的观点已经稍微有了一点认识。
很多人可能会想:我昨天去龙泉水打了水,等一会儿我也要去,明天还是会去,为什么会这样呢?
《量理宝藏论》中说,不仅真相唯识,假相唯识也承认,习气比较稳固的时候,今天现前、明天也会现前。做梦的时候也是这样,一模一样的经堂,今天也能梦到明天也能梦到。前天晚上我做了一个特别奇怪的梦,好像我一个人跟好几个人比赛,大概有三天多的时间,一直在路上跑,当时跑得也是特别快。上师如意宝也讲过,他当时喝一碗茶的时间,在梦中也可以有一辈子。
所以说,现在见到的山河大地以及真正感受的很多法,其实全部是一种稳固的习气显现[3]。对于这一点一定要通达,否则,对无上大圆满的《普作续》、《胜乘续》,以及无垢光尊者的《七宝藏·胜乘宝藏论》和《法界宝藏论》中所讲的道理也难以理解。
归根结底,假相唯识宗不承认外境单独存在,而且识以相同体验的假立方式也无法获得感受,如此一来,根本没有其他感受的途径了。因此,按照假相唯识的观点来承许,必定会导致所见所闻等全部不存在,正是为了说明这一点,才在这里破斥了对方的观点。
申二、观察相属不合理:
有彼定感受,与识何相联?
本无同体属,亦非彼生属。
行相只要显现在识前就会存在一种感受,那它与有境之间必定存在一种关系,但是假相唯识宗根本不承认行相,那现在所感受的外境与识如何联系呢?
所谓的相属,有同体相属和彼生相属两种。按照你们的观点,一个根本不可能存在的法,与识之间不可能存在同体相属;而且相不存在的缘故,也就不能说相从识中产生,因此也不是彼生相属。然而,不管任何一个法,只要领受它,就必须与它存在一种关系,否则不可能领受这一法。
实际上,在真正事物的本体上,所谓的相属、相违都是不可能存在的,只不过人们以分别心假立了一种关系而已。麦彭仁波切在《量理宝藏论注疏》中说:同体可以存在,相属是不存在的。比如火和火的热性属于同体,但火与火的热性有没有什么联系呢?真正详细观察,火就是热性、热性就是火,它们本来是一个本体,一个本体的法怎么会自己与自己有联系呢?不可能。彼生相属也是同样,彼生可以有,但相属是没有的。全知在《量理宝藏论注疏》中说:无则不生在外境中是存在的,但无则不生的关系只是我们心的一种假立。因此,所谓的种子产生苗芽,种子和苗芽虽然存在,但这种彼彼所生的关系是人们分别念假立的。
现在所存在的蓝色、白色等各种各样的行相,可以依靠我们的眼识等来感受,这一点任何人也无法泯灭,是不可否认的。这样的一种感受,依靠经部宗和真相唯识宗的观点可以成立,可是按你们假相唯识宗的观点而言,所谓的蓝色、白色等行相与眼识之间到底有什么联系呢?有联系绝不合理。
为什么这样说呢?你们认为识是存在的,而所见到的白色等行相与石女儿没有差别,这样一来,一者存在一者不存在,存在和不存在之间有没有相属呢?不会存在相属。《定量论》当中也说:从分别念的角度来讲,无实法也是可以有相属的。但是从事物的本体上来说,存在的法和不存在的法之间不可能存在一种相属。如果你们说二者是同体相属,那么,如同行相一样识也应成无有,或者如同识一样行相也必定成为存在。因此,所谓的同体相属根本不合理。
而且,相与识之间也不能成为彼生相属,因为你们的行相是本来不存在的法,不存在的法产生任何果都不合理。如果承许彼生相属就会出现先后次第,由此必定导致同时不具有识等无量无边的过失。前面以俱缘定因进行抉择时,识显现时外境才真实存在,所以,按照唯识宗的观点,行相和识必须同时存在,否则同一个时间当中感受外境根本不合理。以明知因进行抉择也是如此,昨天看见的法,今天只能成为一种回忆,不是真正现见的法,就像镜子里面正在显现的可以说为影像,但昨天显现的影像能够作为今天镜子的对境吗?不可能。所以说,承许彼生相属也不合理。
实际假相唯识宗并不承认相与识之间彼生相属,因此在这里,只是顺带讲一下以彼生相属的方式不能感受外境的道理,没有必要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然而,假相唯识宗承许行相不存在、识存在这一点,导致相与识之间虽然无有任何关联,却可以领受行相,这一点使得你们自宗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因此奉劝你们还是应该慎重思维自宗观点为好。
下面介绍一下相属和相违。
任何法不舍弃他法、互相具有利益便称之为相属[4]。互相成为能害所害则是相违的法相。外道认为:牦牛的头上具足牛角是具相属;一个盘子中积聚很多法,或者经堂里面积聚很多人,称为集相属。《量理宝藏论》中讲到了外道承许的六种相属[5],但这些只是别法,所谓总法的边际始终没有办法确定。
具德法称论师认为:任何一个法,都可以包括在一体或他体当中。如果是一本体,就必定是同体相属;假设是他体,就必然是彼生相属。比如经堂和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呢?可以说是假立的他体相属。二者虽然不是能生所生的关系,但是人依靠于经堂,因此可以假立为彼生相属,但真正的相属不是这样的。
下面首先讲同体相属。就拿瓶子来说,它的所有部分都是排除自己的违品来安立的,比如排除是常法的反体安立为无常,从遣除非所作的角度说为所作,从遣除无实的侧面称为有实。通过这种遣余的方式排除违品增益的各自部分,通过各自的名称便可以理解。但如果运用其他名称也就很难明白其中的含义,比如说瓶子是无常,无常是从遣除常有的角度来安立的,如果说瓶子是鲜花,也就无法了知瓶子非常有这一意义。无常也好、所作也好、有实法也好,这些法在瓶子的本体上实际都是无二无别的,所谓的无常也就是指所作,所作也就是指有实法,这就是同体相属,如同火和火的热性一样。
当然,这也只是在遣余的分别念前根据分摄不同来说的,实际上,无常、所作、有实法三者之间有没有一根线连在一起呢?根本没有,它们只不过是在分别念和语言面前分开而已。那么,这种联系有没有必要呢?还是有必要的。因为有些人不知道瓶子是无常的,但知道它是所作的,这时我们可以通过不同的推理向他说明:瓶子是无常的,它是所作的缘故,一切所作的法都是无常的、是有实法的本性。
彼生相属,也就是指以因生果的方式相联。因包括对本体直接起作用的近取因与对差别法起作用的俱有因两种,同时应当了解,其他论典中也有六因、四缘等生果的方式。归摄来说,所谓的因完全可以含括在观待因与能生因二者之中,比如瓶子的事相与瓶子的法相,二者即是观待安立的;而种子生果实则可以包括在能生因中。
所以说,一个法如果不存在,另一个法也根本不可能存在。也就是说,假相唯识宗所承许的行相与识之间,不论彼生相属还是同体相属,都是不合理的。
[1] 慈诚罗珠堪布《中论讲义》中说:据说在扎什伦布寺的门上,曾经挂着一个兔角。
[2]《量理宝藏论》云:共相不成有实法。
[3]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释量论大疏》中说:按照唯识宗的观点,虽然并不承认真正的外境存在,但暂时来讲,习气稳固而显现的外境是存在的……。任何事物都是自己的习气变现的,仅仅是有些习气稳固,有些习气不稳固而已。
[4] 《量理宝藏论》云:何法不舍其他法,即诸相属总法相。
[5] 如枣核依于铜盆般所依与能依的关系,叫做俱有相属。檀香树等无常“别”法依于树的常恒所依“总”的关系是会合相属。所作、无常与声音相属等异体法汇集于一个事物上,因此是在一个外境上的聚集相属。依靠不同他体了知他法,就像通过手杖而了解持杖者一样,是差别法相属。灭尽之因与现在之果虽然不会同时存在,但二者的关系需要由取名相联,叫做连结相属。常有的我与其所作的伸屈等无常形态二者之间存在着能作相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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