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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儒家的孝道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4日
来源:国学论坛 2004-8-2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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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著名学者南怀瑾在其<<亦旧亦新的一代>>一书中写道:“‘五四’运动功过难定。白话文的推广易使五千年文化的传承就此斩断。”对此立论,今人有认为是真知灼见者,有不以为然者,莫衷一是。

  八十多年前,时人发愤于国之积弱,诟龟呼天(借任公语)。一批深受西学影响又急欲救亡图强的激进青年,以胡适、陈独秀为主将,发起了一场中国近代以来反孔非儒的高潮--—“五四新文化革命运动”。运动员们抱着“打倒孔家店”的决绝姿态,否定了作为中华两千多年文化主流的儒学,也击挎了有史以来一直占正统地位的文言文。

  八十多年以来,人们一直陶醉在“五四运动”炫目的光环中!时值今日,我们是否应该对几乎是全盘性否定传统文化的“五四运动”进行深刻反思和沉静研论呢?新文化运动把现代化简单地等同于西化,并在“非此即彼”思维模式下极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之间的紧张和冲突。也因而产生了把以孔孟儒学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化绝对对立的片面性。

  姑不论,南先生所说的“五四运动”功过是否难定,白话文的推广是否易使五千年文化的传统就此斩断。鉴于“五四运动”因一概拒斥儒家学说,而全面排挤了儒学内涵中的道德文化、人文精神的倾向,不才聊成此文,就儒学内涵中的“孝”道,略表一二。

  众所周知,在“五四运动”发起后至今,其间再遭“文化大革命”最后一劫,这场充满强烈政治目的色彩的“儒法斗争”、“批林批孔”的“文革”运动,使儒学历经空前的厄运。亿万人民(其中不乏文盲)高喊“打倒孔老二”的噪音充斥在中国的大地上,就这样使孔孟儒学乃至孔孟本人蒙上了不白之冤!

  至此,历五四,经文革后的儒家所有学说,似乎是全已恶名昭著,不屑一提。甚至于一些人一听说是“儒学”、“孔孟之道”,就怒斥为“腐儒”、“孔老二”,神经紧张地像拉上弓弦的箭矢,不分青天红皂白大加诋毁。其实,这恰恰违背了做为今日中国主流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对于上古学说应予“批判地继承”的基本原则。

  在我国,孝的观念源远流长,甲骨文中就出现了“孝”字,这也就是说,在公元前11世纪以前,华夏先民就已经有了孝的观念。

  “孝”,本是传统社会的基本道德。指子女对父母谨应尽的义务,包括尊敬、抚养、送终等等,从动物学上说,实质上是一种“反哺”的行为。

  至春秋时期,儒家学派创始人,也就是后人所说的孔家店大老板孔子是一位全面地系统地论述孝道的人,《论语》、《孝经》等书记载了孔子在这方面的大量言论。在此,略引几句。

  《孝经》———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于孝”;“教民亲爱,莫善于孝”;“夫孝,德之本也”。孔子认为为人子女,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法则,是人们应该身体力行的。以上可见孔子对孝道的看重与推崇。

  在《论语。为政》里许多弟子向孔子问孝。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对子游的发问,孔子说得极有道理。关于具体如何行孝,孔子在这里突出了一个“敬”字,很是精僻!孟子也说:“孝之至,莫大于尊亲。”(《孟子。万章上》)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色难”是指态度不容易做好。并不是有事子女来做,有好吃的拿给父母吃就尽了孝道。孔子再明确提出在孝顺父母时,还要做得和颜悦色。而不应冷谈的一句“我来”、“吃吧”,这个态度问题主要还是在于为人子女者的孝心是否根于诚笃。明代袁采有言:“人之孝行,根于诚笃,虽繁文末节不至,亦可动天地,感鬼神”(《袁氏世范》卷一)。这是反过来的说法。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之忧。”“父母唯其之忧”这句话的历来有两种解释,一种是“还是想想你自己生病时,父母那种忧愁,担心的心情吧!”言外之意,谥于言表。还有一种解释为“为人子女者应尽量做到只有在自己生病时才会使父母忧愁,担心。”这句话的深意在于:为人子女者除了因病使父母担忧外,其它的一切不致于犯法,不出去惹事犯法,这才孝。

  是的,儒家讲的孝道,已不仅仅是一种通过行为表现出的人伦道德,而且还是一种社会性行为,行孝者对社会公德负责,肩负着社会责任,孔孟儒学提倡这种孝道,毫无疑问是完全可以以肯定的。对于今天来说,也适合我们这个民主社会。

  无可否认也因为这种孝道的外延,儒家的孝道是曾被封建统治者利用过。封建统治阶级从维护封建统治和宗法秩序的需要出发,大力提倡和宣传孝道,孝行。

  自秦代后,“不孝”被定为十恶大罪之一,不肯抚养甚至辱骂殴打父母或祖父母者,都要受训官府严厉处治,甚至处以绞刑和腰斩。从正面来说,就是表彰孝子,官修正史上都立有《孝义传》,能青史留名。

  前面说过“孝”本不是儒家专利,而是华夏民族固有的道德传统,所以在“罢百家,独尊儒术”之前,汉王朝就提倡“以孝治天下”,选拔官员也把‘孝”作为一个标准。

  唐朝时,参加医学、算学、律学考试的人不用读五经,但《论语》、《孝经》都不能不读,类似现代大学的“公共课”。

  唐玄宗曾亲自为《孝经》作注,《孝经》也是《十三经注疏》中唯一一部由皇帝注释的儒家经典;清代康熙也极力提倡孝道,以便利于三百万人能顺利统治四万万汉人。试想,人人在家做孝子,谁还愿去反清复明,去犯满人订下的法律?这会累及父母的啊。

  封建帝王们往往把提倡孝道,作为立身教民之本,建国治邦之基。也正因为如此,“五四”与“文革’那会儿把这说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愚民政策”也扣在了孔孟头上。事实上,孔孟所提倡的“孝”道本身错了吗?绝对没有!孔孟两位圣人错了吗?也绝对没有!这好比某甲拿了剪刀,捅了乙几刀,这难道可以说制造剪刀的或发明剪刀的人捅了乙?或者我们怎能归罪于是剪刀不好,应该让它消失?

  诚然,儒家孝道也有时代局限性的陈旧观念,夹杂封建性的糟粕。

  比如西汉经学大师董仲舒提出的“父为子纲“(指父亲对子女有绝对权威),于今已绝对不适合我们这个人人平等的发主社会。

  又如“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我们在信息便捷的今天,已可以不必理会这句话,这是因为当时联络多有不便,也是社会生产力限制下的说法。

  再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也已不足取,我们是提倡男女平等的。

  还有关于“三年之丧”这个问题,四科中十哲之一的宰我就此事曾与孔子讨论过,这位因为白天睡觉而被夫子斥为“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的学生认为,为父母服丧三年时间过长了,一年就可以了。无论三年,还是一年,这显然是一种弊端较多的行孝方式,我们就无须效仿了。

  诸如以上孝说,到了今天,无疑均已过时,我们应以批判或毫不吝惜地抛弃。但是,有一要点,我们还是应该引起注意的。

  古时的老百姓很少读正史和子书,经学著作,就把“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句在旧戏里,说书人口中出现率极为频繁的根本违仁而悖义邪说当作是孔孟思想。

  殊不知,孔子所说的忠——如他说的父慈子孝——是从相对角度切入的,“君使用权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孟子继承道统也如是说:“君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哪里谈得上君王对臣下有绝对的支配权?“君为臣纲”虽是董仲舒提倡,但第一个把“忠”解释为臣下对君王的绝对服从,本是以鼓吹帝王之术著名的法家思想集大成者韩非。

  至于“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那也根本不是孔孟儒学的本来面目。

  《孔子家语。六本》篇里记载着一个事例,大致是说:曾子犯了小过,斩断了他父亲曾皙以吴国觅来的瓜种,曾皙一怒之下用锄柄将曾子打昏了。曾子苏醒后问父亲:“刚才我犯了过错,您老教训我,没累着您吧?”之后回房弹琴而歌,好让父亲听见,表示他挨打后没有不适,孔子知道后批评说:“一点小事,曾皙不该暴怒杖罚而曾子不该委身以待杖罚,如果万一为父打死,死的没有道理,人们就会指责曾皙的不义,这是大不孝!”----这显然是对“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不攻之击。

  古时的老百姓这样错以为,而今天的人们又何尝不是以为孔孟学说是毒害人民的?愚俗的邪说,固然可鄙,而最可恶的是硬把邪说之源归结为孔孟的歪批。

  另外,把孝当成是子女对父母百依百顺也是错误的理解,是对孔孟观点的曲解。

  《孝经》中曾参问孔子:“儿女都听从父母的指命,就是孝吗?”但听孔子道:“这是什么话?这是什么话?父母有敢于跟自己争论的子女,他们就不会陷于不义,所以父母有不对的言行,就应该与之争论。听从父母的指命,又怎能就算是孝?”

  行文至此,我们对孔孟所提倡的孝道应已有了初步的认识。

  在古时,孝道得到大力提倡下,封建社会涌现出的孝子孝女此起彼伏,于是有不少人为之立传成书。颇有影响的书有《百孝图》、《古孝子传》、《孝子传》等。

  元朝时期,有位郭居敬撰辑了一本《二十四孝》,在当时与后来流传更是广泛。据范泓《黄籍便览》和《大田县志》上记载:“郭居敬,(元)大田人,字义祖。性至孝。亲没,哀毁过礼。尝集虞舜以下二十四人孝行之概。”可见郭居敬本人也是孝子。

  《二十四孝》里的一些孝行在流传过程中,曾经过许多“无名氏”作家的加工。这些“无名氏”作家各自从自己的价值观、道德观、历史观来塑造他们自己心中的孝子形象,因此一些孝行确实蒙上了迷信色彩和荒诞成分,也因此这本书可以说是封建社会孝道的产物受到了做为反封建战斗士的鲁迅先生的大力枰击。

  关于《二十四孝》,鲁迅先生曾针对性的写了篇《二十四孝图》(就是《二十四孝》)。该文是颇具代表性的排斥古代孝道的文学作品,我便就此文谈谈。

  首先声明要的是,对文不对人。近些年来,国人的仁恕之心日减而乖戾之气日减,无故中伤名人者不泛其人,非议鲁迅先生的人竟也越来越多。骂鲁阵营里有出于嫉恨、私怨心理的人,也有出于不能与人言的目的的人,纷纷对已故的思想家、文学家、政治家鲁迅先生妄加指责与诋毁。为此,房向东在其《鲁迅与他“骂”过的人》、《鲁迅:最受诬蔑的人》两书中对宵小均已一一驳斥,实令我们拍手称快!拙见以为,鲁迅先生在中国文坛上能有今日的地位与名声,正所谓“名不徒生而誉不自长”,得来绝非侥幸。但闻一多在《在鲁迅逝世八周年纪念会的演讲》里说的“他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文学家”,连“之一”也没有。这不能不让人产生一种闻一多可能对古代文学家毫无涉猎的想法,当然这是不可能的。那除此之外,又能作何解释?也许闻一多的这句文学评论断语,也是根据当年毛主席所说的“文艺批评有两个标准:一个是政治标准,一个是艺术标准。”如果文艺批评一定要把文才与政见绝对挂钩,这是我不敢苟同的。以及毛主席把鲁迅先生奉为“现代的圣人”,房向东在《鲁迅:最受诬蔑的人》一书中将鲁迅先生和孔子相提并论,更是无稽之谈。在此,这既不是本文所要叙述的事,也无须我进行反驳。而孟子说过的“自有人类以来,还没人能够比得上孔子”这句话历两千多年,仍无可置疑!

  原本我只想提一下《二十四孝图》及其内容,而不提鲁迅——这个在当今文坛上很敏感的名字。但转念一想,今日学子谁没读过鲁迅先生的大作?这不是反成了掩耳盗铃吗?本来“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但鲁迅先生的这篇《二十四孝图》,确太过主观,且大值商榷。既已提到孝道,有些话实在是如男儿酒醉,不吐不快。

  《二十四孝图》一文开篇,对文言表示极度的排斥和对白话表示彻底的拥护。本文无关文白之功过,这里便一笔带过。

  该文下部分写作者收到一位长辈的赠品《二十四孝图》,并着重追叙了儿时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想是以此来揭露和批判当时人所谓的封建孝道的“虚伪”、“凶残”的本质。

  作者先是突兀地来了这么一段:“我请人讲完了二十四个故事之后,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二十四孝》所选孝行,事迹十分突出,故事情节生动感人,使人阅读或听讲后容易留下深刻印象,而产生强烈的教育效果。记得我读这本小册子时,大概十五、六岁时。看完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也许是在那时,我的心里就萌生了要孝顺父母的种子吧。我那已逝的祖父,曾不幸瘫痪,卧床四年多。虽不敢说是尽了孝道,但六月时扇扇帐子,洗涤溺器,喂祖父吃饭等还是不在话下的,我认为这些是为人子孙最起码应该做到的。主要是陪我爷爷谈谈心,叙叙家常,这样才稍解老人的孤独和寂寞。每逢家乡“做戏”、“唱词”,便背上老人前去解解闷,热闹一下。我不知道作者多大时读《二十四孝图》的,我真的不能理解作者怎会有这种想法?是否太过牵强附会?

  “其中自然也有勉力效仿的,如‘子路负米’、‘黄香扇枕’之类。‘陆绩怀橘’也并不难,只要有阔人请我吃饭,‘鲁迅先生作宾客而怀橘乎?’我便跪答云,‘吾母性之所爱,欲归以遗母。’阔人大佩服,于是孝子便做稳了,也非常省事”——难道说“陆绩怀橘”便能说明这是孝行吗?答案是否定的。这不过是取陆绩平日孝行的一个镜头,进行了特写而已。正如《世说新语》中取某君生活中言行一片段,来反映魏晋时代的人物性格。孔门有三人列入《二十四孝》中,有闵损单衣顺母,仲由为亲负米,曾子啮指心痛。孔门孝子如云,如果非要推出个“孝子冠军”,则非曾子莫属。但曾子啮指心痛怎比得上闵损单衣顺母?

  闵损至孝,后母厚其亲子,而薄闵损。冬日天寒,后母只给他穿棉絮,他没怨言。直到生父叫闵损驾车,闵损衣难挡寒,无力驾车。其父一鞭打去,鞭碎了外衣,看见了棉絮,其父方知后母薄待闵损,气怒之下,要休掉其妻。闵损却哭劝:“不要啊!后母在,只是我一个人饥寒;后母若是走了,那就有三个人饥寒啊!”那实在是一个催人泪下的场面啊! 

  说说郭巨,家贫,缺米少粮,在不能同时奉养老母和亲子的情况下,考虑到“儿可再母不可复”,就决定牺牲亲子来奉养老人。作者看到郭巨埋儿得金后“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在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家景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菜米:祖母又老了,倘是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是我吗……但我从此总听到我的父母愁穷,怕看见的白发的祖母,总觉得她是和我誓不两立的,至少也是一个和我的生命有些妨碍的人”———显然,作者是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二十四孝图》。这段话我不敢说鲁迅先生是否刻薄,但尖酸是不争的事实。嬉笑怒骂,本也是鲁迅先生的文风之一。

  虞舜孝感动天,“务农于历山,象为之耕,鸟为之耘”;郭巨埋儿得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可夺,民不可取”;姜诗涌泉跃鲤,“舍侧忽有涌泉,味如江水,日跃双鲤”;董永卖身葬夫,“途遇一妇,求为永妻”;孟宗哭竹生笋,“抱竹而泣,孝感动天,须臾,地裂,出笋数茎”;王祥卧冰求鲤,“祥解衣卧冰求之,冰解鲤跃”这六大孝行类似神话,虽属迷信,然而这是因为由于人们非常热爱和同情孝子,希望如《二十四孝题辞》序里所说“所求无不遂,所愿无不得”,孝子的孝心能够得到有益的回报和完满的结果。试问,如能认识到这一点,那么这样的孝行何错之有?

  刻木事亲的丁兰,在自己长大后已有抚养能力但双亲却业已不在而抱憾不已的情况下,“而思劬劳之恩,刻木为像”。这正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也”的悲哀啊!

  还有值得一提的是,朱寿昌弃官寻母、庾黔娄、孟宗因尽孝而不能尽忠,这又打破自古以来以“忠”为最高道德观的认识。

  该文还顺便提到了伯道弃子,并明显地表示不解与反感。邓攸弃子救侄一事,流传深远,《世说新语》、《龙文鞭影》、《幼学琼林》等书都曾提及。是的,邓攸此举是很难让鲁迅先生那时的人理解。在注重仁义道德的教化下,确实曾有过一批接一批的志士仁人,这也决不是我们所能抹杀的。其中也不乏女子,《龙文鞭影》里有位鲁国义姑,也是弃子救侄。被近代学者王国维评为“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的《赵氏孤儿》中那位弃子救孤的程婴,这“孤”还是别人的孩子,古人将仁义置在亲情之上,更不是我们现代这个正在经济大潮中冲浪而仁义道德不振的社会所能接受的。

  鲁迅先生这篇《二十四孝图》,其主旨明显是反封建的,但此文却想以打击封建孝道与诉说文言的危害来进行反映,不能不说是失之偏颇,有些失策。这令我想起————当年的胡适先生为大力提倡白话,并为白话文寻找深远的历史依据。他在其《白话文学史》序文中竟认为《史记》、《汉书》中有许多白话。胡适先生把文学语言与文学风格混为一谈,玄乎逻辑,又强来文言作品入白话范畴,自乱阵脚。

  中国人之重孝道,几乎成了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最大特点。孝作为华夏民族固有的道德观念,又经孔孟儒学的发挥,以及历代帝王的提倡,孝道在古代确实是深入民心,难以动摇。佛教传入中国,最后也不得不把“无夫无君”的教义改变为“忠孝”的说教;基督教传入中国之初,也不得不改变“不能崇拜偶像”的诫条,允许信徒“祭祖”……

  然而,否定了儒家学说(包括“孝”道)后———

  在今天,朝霞灿烂,灯火辉煌的民主主义社会里,那曾经令我们引以为荣、作为中华传统美德之一的“孝”道,从某个角度来说,借杜甫一语———此道今人弃如土。

  这话过了吗?

  君不闻,子女满堂,老者莫肯顾?

  君不见,各种媒体竟相报道,辱骂夫母,殴打父母,虐待父母?乃至丧尽天良杀害父母?

  据1999.6.23《武汉晨报》:“杨波,一名吸毒青年,曾于1977。8被强制戒毒三个月,并经常向父亲索要钱物,稍有不从,便拳脚相加,20日晚11时许,他因在家向父亲索要钱物未遂,盛怒之下,用利斧将父亲劈死。”

  据1999.5.17《武汉晨报》:《16岁儿子杀死父亲》:“14日下午4时许,洪山警方抓获涉嫌杀死父亲的洪波,经审查,洪波对其杀死父亲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1999.6.30《长江日报》:“6月14日,杀害双亲的犯罪嫌疑人孔念生被安陆市公安局南城派出所缉拿归案,经审查,孔念生对其杀害双亲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中国妇女报》:“1998.3.28日13时许,北京一名19岁的中学生朱宇在同学崔楠的帮助下,将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磨碎后,骗母亲喝下,待母亲昏睡后,二人轮流用尼龙绳猛勒她的颈部,随后割破她的手腕放血,并在肢解尸体后将装尸的大包抛入‘八一’湖。”

  据1999.5.23《武汉晨报》:“43岁的雷贤伟持刀刺死生父后,将尸体肢解,妄想逃脱罪责,岂料五天后,其弟举报哥哥的暴行,雷贤伟未能逃过法律的严惩。”

  诸如以上令人毛骨悚然的杀害父母事件,竟还不胜枚举!

  辱骂夫母者,殴打父母者,虐待父母者———更是罄竹难书,难以数计!

  就在写这篇文章的这一天,笔者又看到了当日的《青岛晚报》上,又赫然登载着一篇惨不忍闻的人子残杀亲母的报道,儿子亲手用铁锤锤死了母亲,用铁锤锤死,这从某种角度来说,这已不是杀,这已远远超出了杀。

  实际上,我们对手中的报刊杂志稍加留意,就会发现现代的“孝子孝女”对父母的“孝敬”手段实在太可怕了。

  无人道的、泣鬼神的、血淋淋的大逆不道的行径,何时才能终止啊?

  这些事例在强而有力的“孝”道观念宣传和制约下的古代社会是决不致于到这种地步的!而再试问当今,孝子孝女又能有几人?众里寻他千百度,却比凤毛麟角稀!

  我们的口中啊,总是对古代的“割股疗亲”、“目连救母”的“愚孝”念念不忘,肆意菲薄!而对现在的忤逆子女熟视无睹,漠然处之!其实我们应该知道的,孝再愚,也还知道要去孝顺父母,其过程虽有差池,其动机仍需褒扬!然后不孝呢?

  尽管“五四”运动以来,虽不屑提倡儒家的孝道,不过我国也一直都在提倡“尊老敬老爱老”。但是相对古时“孝”与“忠”并列成为中古代民众最讲究最爱重的两大思想观念来说,显得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事实上,现代的中国人“孝”的观念已明显淡薄了很多很多。如果长此以往又听之任之的话,若干年后,又将是怎样?

  细细寻思,沉静研讨,我们不能不应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批判其糟粕,以便继承其精华,就儒家的“孝”道而言,也应如此。

  文末,笔者在此强烈呼吁:我们决对有必要继承我们所应该继承的孔孟儒学所提倡的合理孝道!以便符合当今的社会道德规范———尊老敬老爱老,并使之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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