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有关居士嫖妓的因果恶报
1、《优婆塞戒经》受戒品第十四:
复应语言。善男子。受优婆塞戒。有五处所所不应游。屠儿淫女酒肆国王旃陀罗舍。如是五处汝能离不。若言能者。复应语言。善男子。受优婆塞戒。复有五事所不应作。一者不卖生命。二者不卖刀剑。三者不卖毒药。四者不得沽酒。五者不得压油。
(1、唱令家:歌厅舞厅;2、沽酒家:酒店;3、淫女家:妓院。社会上流行的一些不干净的地方,什么洗脚城、桑那浴,这些地方去不得;4、国王家;5、旃荼罗羯耻那家:占相吉凶、算卦这些地方。总之对修行人造成讥嫌,造成身心有染污、有伤害,对修道没有帮助、有障碍的地方都不能去。这种因缘都要远离、都要遮止,不要贪染、不要去追逐,这些地方就象吸毒一样,一堕落就回不来了。)
2、《妙法莲华经》中所说:“诸淫女等,尽勿亲近。”
3、《发起菩萨殊胜志乐经》:“是名众务过。是人多爱染。往来淫女家。如鸟入樊笼。”“不依契经,不依戒律,犹如倡妓(约指歌舞女子),戏弄之法。”
4、《大般涅槃经云》:善男子。譬如长者唯有一子。遣至他国市易所须。示其道路通塞之处。而复诫之。若遇淫女慎莫亲爱。若亲爱者丧身殒命及以财宝。弊恶之人亦莫交游。其子敬顺父之教敕。身心安隐多获宝货。菩萨摩诃萨为诸众生敷演法要亦复如是。示诸众生及四部众诸道通塞。是诸众等以闻法故。远离诸恶具足善法。”(末学理解,佛陀告诉我们嫖妓是恶事,这里佛陀通过长者菩萨的话警示我们,如果去嫖妓,会减损财命,就会削减自己的福报、寿命、财产,严重者还会丧身殒命的。这和中国民间神道设教的说法相似,损福折寿。)
“出入游行不净之处。所谓沽酒淫女博弈。如是之人我今不听在比丘中。”“爱之淫女亦复如是。愚人无智与之交通。而是爱女夺其所有一切善法。善法既尽驱逐令堕三恶道中。唯除菩萨。是名淫女。”
5、《佛说长寿灭罪护诸童子陀罗尼经》(卍續藏部150冊,742頁):
复次文殊,我灭度後,浊恶世时,一切众生,或奉王敕,或父母教,而於他国及险道处,以商为业,求诸珍宝,为财利故,我慢贡高,围棋六簙,樗蒱投壶,亲近淫女,交恶知识,不用王敕,及父母诫,嗜酒耽淫,丧身殒命。
6《大宝积经》卷第二大宝积经卷第三:
复次迦叶。在家菩萨。有三种法所不应作。何等为三。不应往彼淫女之家。不应亲近诸媒媾者。不住屠杀牛羊等处。如是三法所不应作。尔时世尊而说颂曰:不至淫女家专行秽欲者速致世讥嫌亲近下欲故尊者知其往 便即起嫌诃 招疾害其身 以之令寿尽。
(嫖妓者会丧失良好的名声而遭人轻视、甚至会招来致命的性病而死亡。这都是凡夫能看到的明显的因果报应。推而论之,淫欲、恶因缘的熏染力量,极有可能会阻碍、腐蚀、消亡善因结成的善果,寿命、功名利禄等幸福会因而丧失。使你一生变得坎坷不平、贫穷潦倒。后世还会堕入恶道受苦。所以佛说:贪淫之人。身坏命终如掷贝珠顷。报应够快的吧!多么可惜啊!戒之!戒之!)
7、《华严经》卷十《离垢地第二》云:"离于邪婬。自足妻色。不求外欲。属他女人。尚不生心。何况从事" ,已经暗含了不要做嫖妓之类的邪淫行为。《十住经》的异译《渐备一切智德经》,其〈离垢住品〉云:又舍爱欲邪淫之行。不欲重习。自于妻室而知止足。未曾兴心慕乐他妻。心不思想不干他室。奉清白行不为秽浊。如母如姊如妹如女无异。清净鲜明而无沾污。无有二心况犯色耶。
8、《大方广十轮经》卷7<远离讥嫌品>:
复次善男子。菩萨摩诃萨终身远离邪婬。一切众生皆为欲流之所沈没。而能施于无畏无嫉无热恼害。于己妻色恒生知足无非法欲。(邪淫多欲的众生一定会因为业力的牵引而堕落。)
9、《前世三转经》西晋沙门法炬译:时有一男子至其淫女人舍。欲与共作非法。(杂阿含经:杀生乃至邪见,具足十不善业因缘故,婆罗门!是非法行,危崄行,身坏命终生地狱中)
10、《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唐三藏法师玄奘奉诏译:佛言:「善男子!假使有人为财利故,置十淫坊,一一坊中,置千淫女,一一淫女种种庄严,诳惑多人,恒为欲事,如是相续,至满千年,此人获罪不可称计,算数譬喻所不能及;如前十轮压油人罪,等一淫坊所获罪业。
(末学理解:开妓院的罪过很大,等于压油人罪过的10倍,而压油人的杀业罪过很大的,是所获罪业不可称计!那么可以推理,嫖妓也是有罪的!)
11、《佛说尸迦罗越六方礼经》安世高译:“一者出入当敬于妇。二者饭食之。以时节与衣被。三者当给与金银珠玑。四者家中所有多少。悉用付之。五者不得于外邪畜传御。”(“邪畜传御”之“邪”可做“不正”解,如“[广韵]邪、不正也。论语曰、思无邪”(林尹高明1973:14569);“畜”,“养也”,可做“蓄妾”解(林尹高明1973:9515&9516);“传”,可做传唤、召唤解;“御”可做“御人”之一意的“妇人”解,另外其他诸意亦可参考,如“侍夜劝息也。幸也。[礼记、内则]必与五日之御。[注]御、谓侍夜劝息也。[文选、张衡、思玄赋]斥西施而弗御兮。[注]御、幸也”,还有“进奉于天子曰御。[独断、上]天子所进曰御、御者、进也、凡衣服加于身、饮食入于口、妃妾接于寝、皆曰御。[后汉书、安帝纪、论]虽称尊享御、而权归邓氏”(林尹高明1973:5128&5129)。对照回《大藏经》(1994)新文丰版,册1,页251下面的注,“传御”之“传”=“傅”,是为明本所注,但是未释其义。)
《佛说善生子经》支法度译:是以夫当以五事正敬正养正安其妇。何谓五。正心敬之。不恨其意。不有他情。时与衣食。时与宝饰。
东晋僧伽提婆译的《中阿含.善生经》夫当以五事,爱敬供给妻子。云何为五?一者,怜念妻子;二者,不轻慢;三者,为作璎珞严具;四者,于家中得自在;五者,念妻亲亲。……
《长部.教授尸伽罗越经》:居士子!依五理由,夫婿应奉侍西方之妻女:依敬意、依礼仪、依不邪行、依与主权、提供装饰品。
陈美华的《佛教的婚姻观》:在安译有“不得于外邪畜”,(“不得于外邪畜传御”,意指“不应在外蓄养女人或召妓”。)支译作“不有他情”,晋译作“念妻亲亲”,南传作“依不邪行”,英译作by faithfulness。这是指不应有婚外情,须对妻子爱情专一、忠心不二。(王开府2000:74~75)
12、《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第三百三 初分魔事品第四十之一》 三藏法师玄奘奉诏译:
复次善现。住菩萨乘诸善男子善女人等。书写受持读诵修习思惟演说如是般若波罗蜜多甚深经时。若起恶贼恶兽念。若起恶人恶鬼念。若起众会游戏念。若起淫女欢娱念。若起报恩报怨念。若起诸余无量异念。皆是恶魔之所引发为障般若波罗蜜多。当知是为菩萨魔事.
13、《弥勒难经第七》:作礼毕就座。以偈问佛言:
淫欲着女形 大道解痴根
愿受尊所戒 得教行远恶
意着淫女形 亡尊所教令
亡正致睡卧 是行失次第
本独行求谛 后反着色乱
复次善现。住菩萨乘诸善男子善女人等。书写受持读诵修习思惟演说如是般若波罗蜜多甚深经时。若起恶贼恶兽念。若起恶人恶鬼念。若起众会游戏念。若起淫女欢娱念。若起报恩报怨念。若起诸余无量异念。皆是恶魔之所引发为障般若波罗蜜多。当知是为菩萨魔事。
14、嫖妓之人一定是贪淫好色之人!已经违反了十善业道,丧失善男子资格。
《大般涅槃经》卷第四 北凉天竺三藏昙无谶译:我又示现于阎浮提入淫女舍。然我实无贪淫之想。清净不污犹如莲花。为诸贪淫嗜色众生。于四衢道宣说妙法。然我实无欲秽之心。众人谓我守护女人。
贪淫好色之人的果报如何?请看佛陀的的开示:
(1)耽醉淫欲者,当悬剑树林。譬如以猛火,烧然彼镬汤。投之以麻麦,随沸而漂没。如是耽欲人,不识于善路。死当堕恶道,煎煮镬汤中。——《大宝积经·卷九十七》《大正藏》第十一册页546中
(2)《观佛三昧经》云:“多淫众生,命终感一高铜柱,状若火山。下有猛火焰炽,焚烧其身。惊怖下视,见铁床上有端正女。(女则见男)心生爱著从铜柱上下,至铁床上男女三根俱时火起。有铁嘴鸟从二根出入,一日一夜九百次生死。”
(3)《首楞严经》中云:多淫众生,淫习交接,染心会合研磨不休,精血耗散积而成火。火旺水落石出竭,现生多感神志委靡,畏风寒炎热,多病短命。命终感铁床铜柱之报。”。”(按:手淫者、老嫖客、邪淫他妻者一定迷恋淫欲不能自拔,业力感召,多病短命。前世的善因不能成熟,福寿消损,且现受报应。)
(4)<受十善戒经> 云:淫有十过患。何等为十。。。
八者贪淫之人为淫所使。心如大火亦如铁聚。直当陷坠破灭梵行必堕地狱。
九者贪淫之人。身坏命终如掷贝珠顷。必定当堕赤铜地狱。赤铜地狱纵广正等七千由旬。如铜花林。下有铁床。床上复有百千由旬热铜八楞柱。柱端有镜。镜中自然有诸女像或作男形。淫人爱念动诸情根同时火起。铜花化为大热铁钉。铜柱变成沸铜镬汤铁床火然。
(5)《佛名经》:淫欲之罪,能令众生堕于地狱、饿鬼受苦;若在畜生,则受鸽、雀、鸳鸯等身;若生人中,妻不贞良,得不随意眷属。
(6)《出曜经》节录:佛告比丘:‘淫火炽盛,便能燔烧诸善之本。
《大乘日子王所问经》节录:贪著淫欲常称赞,不了愚迷粪袋身,昼夜恒行下劣行,薄福沉沦于恶趣。
(7)天中大系缚,无过于女色,女人缚诸天,将至三恶道。
若心贪女色,是欲最尤甚,女色欲烧心,后受大苦恼。
现在所作业,贪欲自迷心,痴心不能觉,女欲之所迷。——《正法念处经·卷二十九》《大正藏》第十七册页169中-下
(8)《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贪欲之人亦复如是,无有厌足,求于欲境忧苦艰难,得已守护,缠缚倍增,死堕地狱,受大剧苦。求静虑者,常于如是,色欲怨家,不应想念,况亲近之,以是名为贪欲重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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