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佛教团体慈济 首个获准在大陆设立基金会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29日
国台办昨天宣布,正式批准台湾佛教团体慈济在大陆成立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这是首个由非大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民间基金会。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在新闻发布会回答《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提问时证实,大陆已经在日前正式批准台湾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在大陆发起成立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
她说:“这个基金会由国家宗教事务局担任业务主管单位,是首家由非大陆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
今年春节前突遇大雨雪灾害,甘肃省东乡县委宣传部1月30日通报说,该县利用慈济的援助项目,为五个乡受灾严重的民众发放了救助物资。(
标签:基金会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