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300年石台寺古庙被拆卖遭村民反对
被毁坏的戏楼
被拆卸下来的木雕
工人正在修复戏楼顶部
2011年4月9日,在陕西省宜川县新闻中心同志的指引和陪同下,记者从该县县城出发,到达了位于该县集义镇的石台寺村。在石台寺村的街道上,一些村民听说记者是来采访该村古庙被卖一事的,便热情地围上来,主动地给记者介绍情况、提供帮助。
石台寺的前世今生
在石台寺村村民柳武生家,谈起该村的历史渊源,四、五位闻讯赶来的村民或蹲或坐,七嘴八舌地给记者讲了起来。
据71岁的原村支书倪永正讲,关于石台寺村的最早起源,并没有确切的文字记载。但长久以来,村里却一直流传着一个说法,就是此地先有寺,后有村。传说石台寺最早建于唐代,它是距此地15华里、建于唐代的黄龙县北寺山寺庙的配殿;而另一种说法则是北寺山寺庙直接从黄龙县迁了过来。由于这里地薄石厚,整个寺院几乎是建在一片石台之上,所以就改名叫石台寺了。而现存的石台寺古庙,是清朝重建的。这有观音庙顶梁上的一行文字为证:康熙15年(1676年)重建。以此推算,现存的这些古庙,距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了。
倪永正说,村里在清道光年间立有一块碑,碑上记载当时该村只有7户人家,全是来自邻近的韩城市的难民。这7户人家在这里经历了四、五代后,就不知去向了。现在村子里的老住户里,已经没有他们中的一家了,正可谓是世事变迁。
据倪永正、柳武生、赵正隆、王选、倪军锋等村民介绍,石台寺古庙群完整时,由观音殿、过殿、关公庙、娘娘庙、石佛洞等四、五个庙堂和一个戏楼组成。特别是石佛洞,不但建得最早,而且前面还有配殿,里面的壁画画的是《西游记》故事,人物栩栩如生,非常生动。后来,山体滑坡,石佛洞被埋,而配殿也毁于一旦。
如果说山体滑坡致石佛洞罹难是天灾的话,那么,石台寺古庙群被大规模破坏则是人祸。
据村民们讲,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村里为了搞活经济,就把关公庙给拆了,在原地建起了供销社;文革期间,为了大办教育,又把娘娘庙给拆了,在原地建起了好多间教室。没有被拆掉的观音殿和过殿,由于殿内的佛像和神像都被打砸一空,最后变成了学校的教室。至此,石台寺完全丧失了其宗教色彩,成为一所不折不扣的学校,并一直使用到2007年,才由于生源问题,最终关门罢学。
石台寺古庙现场目击
石台寺仅剩的三座古庙建筑,自2007年被学校抛荒以后,由于长久没有人清扫和打理,加上古庙建筑物常年被风吹、雨打、日晒,以及人为破坏,很快变得破旧不堪,岌岌可危。
4月9日,在村民们的陪同下,记者来到位于村中央、紧邻该村主干道的原古庙的过殿和戏楼前,只见这两座建筑物的顶部均已被人揭掉,只剩下一些粗壮的横梁,或枕在破败不堪的承重墙上,或横架在建筑物的上空,一片凄惨。在两座被破坏的建筑物内外,则是一片狼藉,残砖断瓦堆得到处都是。在两座没有被推倒的建筑物的承重墙上,记者看到,到处都是破败斑驳的墙壁、依稀可见的壁画以及曾经作为学校教室用的痕迹。在村民反映的被村支书王选民以6万元卖掉的三座古庙建筑物的现场,记者看到了这令人心痛的一幕。
穿过过殿,记者来到观音殿所处的位置——原古庙(学校)的中央位置。只见这里荒草满地,破败不堪,各个时期被破坏的石碑、石佛像、石质香炉,被随意地扔在乱石丛中。与过殿和戏楼的情状一样,整个后来被改为学校教室的原石台寺主殿——观音殿的顶部也已被人揭掉,地面上的残垣断瓦躺了一地。唯一不同的是,观音殿的正面,在清末或民国之初,被重新安装上去的那些朱红色窗户,还较完好地留在那里,显现出些许古色古香。
在观音殿的对面,是后来修建的几间教室。村民们说,这次三座建筑物上被拆除下来的各种文物木雕,目前都存放在这里。房门被打开后,记者看到,这些被卖掉、拆除下来准备运走的各种木雕及饰物,横七竖八地被搁置在房间地面上。而那些看上去比较珍贵的龙头、象头等木雕工艺品,虽经岁月剥蚀,失去了当初的华丽色彩,但其精湛的雕刻技艺,还是清晰可见。
率众拆庙的李振峰来自山西运城市闻喜县。据宜川县文物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透露,李振峰称其家乡要建仿古一条街,需搜集些明清文物。
据西安一位从事古玩收藏的师傅介绍,现在市面上,一平方米清朝木雕,行价是5000元到6000元。如果品相完好价格至少翻番。如果是一套完整的木雕组合结构,如一个完整的龙雕则价值上百万元。
站在石台寺背依的小山上鸟瞰,只见已被破坏的原石台寺的三座古建筑物,隐现于村民房屋和废弃学校教室之间,由于缺乏管理和保护,古庙区原有的完整性早已不复存在,整个寺区(学校)正像周围那些早已被抛弃的古屋一样,风雨凋零,衰败而凄凉。
古庙被拆卖引发的波澜
在石台寺村采访,一些比较关心古庙文物遗存的村民,对记者表达了他们的疑惑与不平。
有村民说,石台寺在历史上的鼎盛时期,有古庙建筑群30余间,虽然因为历史原因毁掉了20余间,但所剩的几间古庙殿宇,还是被文物部门登记注册了。
“这是老祖先给村里留下的仅剩下的一点古庙、遗产,它是坚决不能拆、不能卖的。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我们的根脉!”
“每年的4月8日,我们都要在这里举办古庙会,群众都要来此庙聚会祭典!”
村民们强烈反对,村支书和村组长又是如何将这些村民视为精神家园的戏台和庙宇给拆卖掉的呢?
据村民讲,3月10日早晨7时许,他们一出家门,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矗立村中央几百年、前一天还好端端的观音殿、过殿和戏楼,转眼之间变得面目全非。
有村民说,当时村道上停了好几辆大大小小的车,其中两辆卡车上堆满从庙里拆卸下来的各种木雕等器物,正准备运走。看到此情此景,村民们一边制止拆庙,一边向镇政府反映,并拨打110报警。一会儿,当地镇政府和派出所的同志就赶来制止了拆庙行为。
村民柳武生说:“是村支书私自把庙给卖了。没有经过村委会讨论,更没有召开村民大会。”
而村支书王选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些庙宇之所以要拆卖,是因为它们早已成了危房。一个山西人几次联络商谈后,答应给6万元,他觉得价格差不多,就签协议卖了。而且这并不是他一个人的决定,是他与村组长倪正奎一起商量决定的。
柳武生说:“他(村支书)说庙是危房是不对的,就是戏楼的一处有个洞,去年镇上拨款3000元做了维修,其他地方都好好的。”
在村支书王选民家,他和记者说起拆卖古庙一事,显得无奈而伤心。王选民说,他并不知道古庙是文物;作为村里的支书,当初县上文物普查登记时,并没有告知他;而且古庙里也没有任何标志,说明这是文物。“如果清楚是文物,说啥也不会卖!”王选民说。
王选民说,本来当时说要开村委会,商讨拆卖古庙一事的。但由于村委会人凑不全,就没有开成。后来,倪正奎说他已经走访了大多数村民,而且大家都表示同意。王选民信以为真,就与山西运城市闻喜县人李振峰签订了协议,以6万元的价格,将三座原古庙建筑物给卖了。
4月9日,记者采访期间,一些村民还递给记者一份材料,上面写道:“此事发生之后,我们全体村民和干部党员都十分气愤,多次向上级和有关部门举报和反映,引起社会和群众的强烈反响。”
拆庙事件发生后,宜川县各级政府非常重视,迅速赶到石台寺村调查情况,并迅速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3月22日,宜川县文体广电局作出的初步处理意见是:根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对村支书王选民和另一名当事人处以15万元的处罚,并限期在两月内恢复庙宇原貌。与此同时,宜川县集义镇党委也作出决定,免去了王选民的村支书职务。
王选民沮丧地告诉记者,现在光恢复三座庙宇的顶梁就得10万元,加上15万元罚款,他就要倾家荡产了。说着,他哽咽起来,并拿出一页白纸。记者看到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他为了恢复庙宇原貌,向村民和亲朋借的一笔笔钱款。听着王选民哽咽的声音,在一旁的妻子和女儿都留下了难过的泪水。
关于卖庙事件的思考
据宜川县文管所干部白宇明介绍,1988年全国第二次文物普查和2009年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时,石台寺村的古庙都被登记在册。
毋庸质疑,石台寺村的古庙是文物,王选民等草率地将之卖掉是错误的。然而这座300余年古庙是文物,作为村里的领头人却全然不知,这难道仅仅是他一个人的错吗?
文化遗产保护是全民共同的事业,它需要有切实的举措。首当其冲的是宣传。如果王选民了解一点文物保护的基本常识;如果当地文物部门在进行文物普查时告知过他百年古庙是文物;如果政府出资维修时强调古庙是文物;如果相关部门在古庙前立过一个哪怕是纸质的标牌;如果村民们认识到300余年历史的古庙是村落历史的见证;如果古庙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如果……如果这些“如果”中有一个成为现实,卖庙事件或许就不会发生。
另一方面,像石台寺古庙这样,身处偏僻荒野之处的田野文物,如何才能有效保护,确实是个难题。资金困难是最常被提及的缘由。《文物保护法》规定,各级政府是文物保护的主体。任何地方都不能以没钱为由疏于保护。此次古庙是被无知者卖了,但如果它因为长期无人理睬而“自然”坍塌了,这个文物没了,又该由谁承担责任?
第三、田野文物的保护,一定要遵循科学保护的原则。我们不能就保护而保护,就事件而应付事件。就石台寺村的古庙而言,在历经300多年的风雨洗礼,早已变得脆弱不堪,岌岌可危,如今又遭受了新的人为破坏的情况下,应该如何进行科学保护?三座庙宇的顶梁是在现有基础上恢复,还是在加固墙基和墙壁的基础上恢复?被拆除下来的文物木雕是存放在博物馆里,还是在现有墙基的基础上把顶梁机械复原就行?如果几年后由于我们的草率、由于决策失误导致文物坍塌、灭失,那么,谁又将为这些破坏负责?
第四、文化遗产保护是民众共同的事业,在政府主导前提下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
认识决定态度,态度影响行动。卖庙事件是一个教训,或许更应成为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转变工作思路的一个契机。(文:杨永林 张哲浩 李 韵 图:郭垚、姚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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