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旭日集团准提阁佛学会向中国佛学院捐赠善款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5日
捐赠善款
中国佛学院向其回赠礼物
会谈现场
2012年2月29日下午,北京市真维丝服饰有限公司王芙蓉副总经理等一行4人,代表香港旭日集团准提阁佛学会有限公司,向中国佛学院捐赠2011年度教学善款20万元,受到中国佛学院办公室张军主任、法源寺知客智勇法师的热情接待。
为支持中国佛学院教学工作的开展,香港旭日集团准提阁佛学会有限公司自1987年起,开始向中国佛学院捐赠教学善款。截止到2011年,已连续25年向我院捐赠教学善款,捐赠总额已达490万元。
香港旭日集团准提阁佛学会有限公司捐赠的教学善款,为中国佛学院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中国佛学院的建设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