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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堪布:入中论自释讲记 第十一课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30日
来源:   作者:益西彭措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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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堪布:入中论自释讲记 第十一课

 

  又谓圣教建立有如是义。颂曰:

  是故依他起自性 是假有法所依因

  无外所取而生起 实有及非戏论境

  而且,他们又说圣教当中也有建立如是之义。

  颂文中说:依他起自性是一切假有法的所依、根源,或者因。它有三个特点:第一、“无外所取而生起”,依他起识没有外的所取,是自内生起的。也就是说,它是以内在的习气而生起的,并不是以外境作为所缘缘而生起。第二、“实有”,是指它是真实的法,自性实有。第三、“非戏论境”,意思是它不是言语所能说到的,不是一切戏论之境。

  定应许此依他起性,以是一切分别网所依故。

  他们认为,一定要承许此依他起性实有,因为它是一切分别网的所依之故。意思是我们的心、心所法无量无数,它们必须有一个真实依处,否则无法安立。

  如依于绳,误以为蛇,不观待绳则不应理。以地等为缘误以为瓶,不观待地等,于虚空中不生彼心。

  好比要有绳子做为所依,才会出生蛇的妄见。如果没有绳子,就不可能单独出生蛇的妄见。又好比以地等为缘,错认为有一合相的瓶。这也是依于地等才出生见瓶的错乱识,不可能依于虚空而出生如是的错觉。

  此中既无外境,以何为缘而生青等分别,故定当许依他起性为生分别之因。以是一切染净因故。

  同样,这里既然没有外境,也就是我们已经破掉了外境。那么是以什么因缘而出生带青色等相的分别心呢?要解释这个问题,就一定要承许有一个依他起性,作为出生青色等分别的因。以依他起性是这一切染净诸法之因的缘故。

  如是即名善取空性,谓由于此彼无所有,即由彼故正观为空。复由于此余实是有,即由余故如实知有,是为无倒悟入空性。

  他们认为什么叫做悟入空性呢?就是在这个法上,那个法是没有的,也就由那个法的没有,而如理正观为空性。但是排除了那个没有的法,剩下来的法是实有的。所以由看到剩下来的这个法有,就叫做知有;知道那个本无的法没有就叫做知空,这就叫做“无倒悟入空性”。

  这里“此”指的是依他起,“彼”指二取,“余”指所依。也就是这样善加辨别,在一个法上没有另一个法。意思是在依他起识上没有二取。这样排除了本无的二取,剩下的所依——依他起识,以及二取本无的空性,这些是实有的。这就是无颠倒地悟入空性。

  此复非以一切戏论之境而为自性,以诸言说唯取假相故。凡有言说,即不能诠实事也。

  而且,依他起识不是以一切戏论境作为自体性的。(也就是依他起识本身不可思议,不是戏论的境。)因为所有的言说都是取假相,不能取到真实自性。也就是一切言说都不能诠表真实之义。

  总此依他起性三相安立,谓无所知,唯从自内习气而生,是有自性,非戏论境。其为假有法之因义,以是有自性即能成立,故不异彼三也。

  最后是总结,对于此依他起性以三相来安立:

  第一、没有所知,就是指依他起识没有一个所知的外境,唯一由自己内在的习气成熟而现起。

  第二、有自性,也就是依他起识本来是有的,其自体成立。它与各自分离的能所二取不同,二取本来没有。由于依他起识是产生一切假法的所依,所以一定要承许其为有自性的实法。

  第三、非戏论境,是说依他起识远离言说,非戏论之境。

  颂文第二句所说“是假有法所依因”,此依他起识是假法所依的因,由于它有自性才能成立这一点,所以这一句所说的义也摄在“有自性”这一相当中,并非在以上三项之外。总而言之,依他起性就是以这三相来安立的。

  今当问彼。颂曰:

  无外境心有何喻 若答如梦当思择

  现在应当问那些唯识师:没有外境的实有心识,有什么比喻能成立吗?如果对方回答:如梦。为了说明此比喻不成立,中观师说:对于这个比喻应当详细地思维抉择。

  于此当正观察,若谓如人眠于极小房中,梦见房中有狂象群,此必非有。故虽无外境,定当许有此识。

  对于这个比喻应当如理观察。如果对方说:就像一个人睡在一间极小的房子里面,梦见房子里有成千上万的狂象。显然这个境是不存在的,只是一个梦心罢了。所以,虽然没有外境,也一定要承许有梦中的识。这就是无境唯识的比喻。

  为显此答,全无心要,责当思择。如何思择?颂曰:

  若时我说梦无心 尔时汝喻即非有

  为了显示对方回答的这个比喻,根本没有意义,就责备他说:你应当想想清楚。那么怎么想呢?

  颂文中说:如果我说梦里没有心,那么你的比喻就不成为证成意义的比喻。

  意思就是,我们说你举的比喻不能证成意义。因为在现实当中,不仅没有梦中的狂象,也没有梦中见狂象的心。所以你说没有外境,唯有实有之识,这是不成立的。

  其见狂象群行相之心,吾等亦说如境非有,以不生故。

  做梦之人见狂象群这种行相的心,我们说它跟境一样是没有的。因为本来并没有产生的缘故。

  这就好比有眩翳的眼见毛发相,相对于这个错乱的境界,可以说有毛发相和取毛发相的识。但真实之中二者都不生。也就是真实之中并没有毛发,也就没有对于毛发相状生起了别的识。因为,有一个法才能说有对于这个法的了别,而实际上这个法没有,那么哪里又会有对它的了别呢?

  若无心者,则无二宗极成之喻,故无离外境之内识也。

  如果梦的实际情况是得不到实有的心,那么你所说的梦喻就不成为我们两宗都成立的比喻。所以不能说离开外境还单独存在实有的识。

  要想证成一个结论,所举的比喻必须双方都承认才可以。但是,你所举的梦喻无法证成所立的宗义。为什么呢?你所安立的宗义是无有外境,唯有内识。然而梦的实际情况是,所见的境相没有,见境的梦心也没有。所以,离开外境还存在一个内识的观点不成立。

  设作是念:若无彼错乱识,则醒觉后不应忆念梦所领受。

  如果对方这么想:假如当时不是实实在在有一个错乱识,那么醒觉后就不应该还能回忆梦里的领受。

  意思是说,由于醒来后还能回忆梦里见狂象时的心情,就能够证明做梦的时候,识是真实存在的。也就是以后识能够忆念,来成立当时出现了实有的识。

  此亦非理。颂曰:

  若以觉时忆念梦 证有意者境亦尔

  这也不合理,如果你以在醒觉位的时候能够忆念梦中的心识,来证明梦中的心识实有。那么以同等理,以醒觉位也能忆念梦中的境,也应当成立梦中的境实有。

  何以故?颂曰:

  如汝忆念是我见 如是外境亦应有

  如以忆念梦所领受,证意是有,由亦忆念境界领受,则境亦有。

  为什么呢?就像以忆念梦中的领受,证明梦中的心识真实存在一样。以能忆念梦中所领受的境界相,也能成立梦中的境真实存在。

  好比说梦里我在听一首歌,当时见到有人在唱歌,也听到了歌声,但实际上并没有心外的歌声。而你们认为,在醒觉位的时候,以能回忆当时听歌声的识,就证明识是存在的。那么同理,由于能回忆所听到的那首歌,就应当证成梦中的歌声也跟听歌声的心识一样真实存在。

  或识亦非有。

  或者反过来说,如果梦中没有真实的境,那么取境相的心识也同样是没有的。

  就像一个人梦到自己在梦里吃面包,当时吃得津津有味。醒觉的时候还能回忆那个面包的样子,包括它有多大,是什么色泽,什么味道等等。然而事实上,那个梦里的面包是根本不存在的。醒来的时候就会知道,那只是梦的习气在表演而已。所以,虽然能够回忆梦里的面包,但是不能以能回忆就成立那个面包是真实的。同样的道理,梦里吃面包时的感觉或者心识,也只是梦的习气妄现而已。观察一下就知道,梦里的一切都是得不到的。所吃的面包不存在,吃面包时的感受等也同样不可得。

  下面对方又以理来成立梦中决定没有外境:

  设曰:若梦中有象等色者,彼是所取故,亦应有眼识,然此实非有。由睡眠扰乱,前五识身定非有故。(“由睡眠扰乱”,就是被睡眠这个因缘所扰乱。“前五识身”,就是前五识聚。)

  假设对方说:如果梦中真的有象等色法,以它是所取的缘故,梦里应当有能取的眼识。然而梦中眼等前五识都不现行,唯一只有第六意识。由睡眠扰乱,决定没有眼等前五识的缘故,可见梦中的象等色法是决定没有的。

  颂曰:

  设曰睡中无眼识 故色非有唯意识

  执彼行相以为外 如于梦中此亦尔

  假使对方说:梦里没有眼识,所以绝对没有眼识所对的色法。因此,梦中见到的象等的色法形相,唯一是意识,而不存在外境。只是当时的意识执著这种行相以为它是外境。就像在梦中没有外境只有心识一样,醒觉位时也绝对没有外境。

  梦中眼识毕竟非有,由彼无故,则象等色眼处所取亦非是有,唯有意识。是故定无外境,是执识之行相以为外境。

  梦里决定没有眼识,由于无眼识的缘故,象等的色法,或者说眼处的所取也是决定没有的。(因为色法和眼识是一对,要出现必定是一起出现,不可能其中一者单独现起。所以,一定要有真实的眼识,才会有眼识所对的色法,没有眼识就不会有眼识所对的色法。然而梦中没有眼识,也就不会有眼所对的色法存在。)当时现出来的象等行相其实不是色法,只是意识将这个识的行相错认为是外境。所以梦里决定没有外境,只有一个内识,这一点是绝对成立的。

  如于梦中全无外境唯有识生,如是此应亦尔。

  就像我们梦中没有外境只有识,同样,醒觉位的时候也是如此。

  显现的这一切色声香味触等都只是识的相分,处于迷乱中的众生会把这个识的相分误以为是心外存在的色法,然而事实上根本不存在心外之法。

  破曰:不然!梦中意识亦不生故。

  中观师破斥说:不是这样的!在梦的譬喻里面,不仅境相得不到,就连梦心也不可得。

  对方的立宗是,外境没有,显现的相都是虚假的。唯有内识存在,是真实的。我们对此破斥说,比喻必须与意义相符才能成立。也就是要想证明无境唯识,所说的比喻也应当是没有外境,唯有实有的内识。然而观察你所举的比喻——梦,实际上不仅是梦里的境相没有,就连梦中的心识也是没有的。所以你的比喻根本没办法证成你的立宗。

  颂曰:

  如汝外境梦不生 如是意识亦不生

  眼与眼境生眼识 三法一切皆虚妄

  中观师说:就像你所说的梦中没有外境生起,那么同样,梦中也没有意识生起。无论是眼根、色法,以及由眼与色出生的眼识,这三法全部是虚妄的。

  如见色时,必有眼色及意,三法和合。如是梦中了别境时亦有三法和合可得。又如梦中眼色非有,眼识亦非是有。

  就像眼见色法的时候,必须有眼根、对境的色法,以及作意三者和合,才能生起见色法的眼识。同样,梦里了别境相的时候也要有梦的三法和合才可以。既然梦中眼根、色法都不可得,那么梦中的眼识也同样是没有的。

  “如见色时,必有眼色及意,三法和合。”万法都是因缘和合而生的,不可能单独出现。见色法也一样,这也要由内外的因缘聚合才能出生见色法的眼识。

  首先一定要有色法的相。比如见到了张三,那么张三这个人一定要出现在眼前,才会出生了别张三的识。就像俄国人来了才能见到俄国人,英国人来了就见英国人……不可能什么人都没来还说见到了什么人。

  而且要有无患的眼根。如果眼根坏了,就像机器出故障一样,没有能力生起取相的眼识。即使有对境也无法见到。譬如一个盲人,虽然他面前来了很多人,但是他什么也见不到。

  同样,如果意不配合也是无法见境的。意上面有很多因素,这里以作意来说。比如一个人眼根很好,而且前面有人走过来,但是他没有作意,一直在想自己的情人。结果面前有人来了,但是他心不在焉的,就跟看不见一样。或者说有一个刚刚死了儿子的母亲,由于她当时极度悲伤,心一直缘在这件事情上面,所以无论面前来了什么人,由于她神情恍惚,虽然眼睛在,但是她会说什么也没看到。这样就知道,一定要眼、色、意三法和合才能现起见色的眼识。

  “如是梦中了别境时亦有三法和合可得。”同样,梦中了别境相的时候,也要有梦里的三法和合才行。比如梦中见到山的时候,当时在错觉里面,也是认为自己眼前有座山,也有能见山的眼根,还有作意,这三者和合才见到了这座山。

  “又如梦中眼色非有,眼识亦非是有。”像这样,梦里的眼根、高山当然不可得,那么同样,眼识也没有。根、境、识都不可得。

  这里中观师说,不要只说梦中的境相本来没有,识实有存在。其实正在做梦的时候三法都有,真实之中观察三者都不可得。好比说梦中看球赛。当时在梦里看得非常带劲,跟真的一样。既有自己的根,又有球场、球员、观众等境相,还生起了眼识耳识等。但是醒觉位的时候去观察,那些都只是迷乱习气的妄现,实际上什么也没有。境相既然没有,又哪里会有缘境了别的识呢?因为不可能脱开了所取的境,单独存在一个了别的识。或者像是没有石女儿,就不会有对石女儿的了别。总的来说,境可以假现,识也可以假现。

  如此三法,如是颂曰:

  余耳等三亦不生

  像这样,眼根、色法、眼识是如此虚妄,本来没有。梦中其他的耳根、声音、耳识,乃至意根、法尘、意识也是一样的虚妄不可得。

  言耳等者等字,等取声及耳识,乃至意根法界意识。是故梦中此等三法一切皆虚妄,故说梦中定有意识不应道理。

  颂文中“耳等”的“等”字,指梦里的耳根、声音和耳识,鼻根、香气和鼻识,舌根、味尘和舌识,身根、触尘和身识,乃至意根、法界(也就是意的所缘,也可以称为法处)和意识。所以,梦里这六组根、境、识三法都是虚妄的。因此你说梦里没有外境定有内识,是决定不合理的。

  有清辨论师作是思:意识所取法处所摄色,梦中亦有,故无内识能离外境。此亦非理,梦中三法毕竟非有故。若谓为破他宗故如是许者,是则梦喻应全无用,以梦非虚妄,不能显示所喻之法为虚妄故。

  清辨论师这样想:意识所取之境,法处所摄的色法,在梦中也有,所以没有内识能够离开外境单独存在。其实这样说也是不合理的。因为梦中的根境识三者真实之中无有的缘故。如果为了破斥他宗而作这样的承许,那么梦喻应成完全无用。因为你认为梦不是虚妄,这样就不能显示比喻所要说明的意义——一切法虚妄。

  由梦中三法皆非实有,故以已极成者成立余未极成故,醒时一切法亦能成立皆无自性。

  前面我们破斥了对方的比喻,意思是梦的比喻无法成立无境唯识。因为实际上如同梦中外境无有,梦里的识也没有。

  像这样,梦中的根、境、识三法都不实有,以这个已经极成的比喻来证成其他没有成立的事。也就是,如同梦一样,醒时的一切法也成立无有自性。

  颂曰:

  如于梦中觉亦尔 诸法皆妄心非有

  行境无故根亦无

  如于梦中根境识等皆是虚妄,如是当知觉时亦尔。

  就像梦中的根境识等全部虚妄,同样,醒觉位的根境识等诸法也是虚妄的。眼等识不是实有,识的行境色等也非有,眼根等诸根也非实有。

  是故经云:“犹如所见幻有情,虽现而非真实有,如是佛说一切法,如同幻事亦如梦。”

  所以,佛经中也说:就像我们见到的幻化有情,虽然现出来一个相,但实际上根本得不到实体。同样,佛说一切法如幻如梦,现而无实。

  所谓“幻有情”,是指幻师所幻化出的有情。在过去,幻师以他的幻术能够在虚空当中幻现出一个有情的形相,不仅能幻变象马等,还能幻化男女老少等各类人的形相,这就叫做“幻有情”。我们都知道,那些幻有情只是似现的假相而已,真正去寻找的时候,丝毫也得不到。

  但是,大多数人只知道幻师幻变出的那些相无实有,而其他的显现法不是幻化,是真实存在的。然而实际上,就像这幻喻一样,一切法都如同幻事。我们的心就像幻师,一切根身器界等的万法都是由它幻变出来的。我们每天都在这幻化里面生活,一切都是幻事。

  当然,现在大家基本都没看过幻术,但是都看过电影。所以也可以说,整个世界就是一场场的宽银幕立体电影。而我们现在不仅恒时在看这种电影,而且自己就处在这电影当中。包括自己的身体,外在的色声香味触等,其实都像电影一样。它们都是全方位,宽银幕,大立体的电影。这就叫做“如同幻事”。

  “亦如梦”,另外,我们大家常常会做梦,目前为止,至少做过几千个梦,所以对于梦一定很了解。做梦的时候,会觉得一切都非常真实,但是每当你醒来,再回想的时候,就知道梦里的心、境全部是虚妄的。同样,其实醒觉位的一切心、境也跟梦一样虚妄,现而无实。

  所以,对于这一切你都不要执著。凡夫对于外境色法的执著相当严重,而且非常坚固。因此唯识师把外境破掉了。但是还留有对心识的执著,也就是认为依他起识实有。如果能够将境、心二者全部破掉,这样既不著于境,也不著于心,应当如此远离一切的执著。

  又云:“三有众生皆如梦,此中不生亦不死,有情人命不可得,诸法如沫如芭蕉。”此等皆成善说。

  佛经当中又说:三有众生全部像梦一样,只是我们迷了,就认为众生有生死,其实这些都只是幻生幻死,在真实当中没有生死。有情的生命本来不可得,一切诸法如同泡沫、芭蕉一样,虚幻无实。

  “三有众生皆如梦”,众生在轮回之中就像做梦一样。好比说在梦里,有时候感觉从高空中坠落,非常恐怖;有时候被人追杀;或者显现两军交战,密密麻麻的飞机在空中飞行,这些机群不断地降下一个又一个炸弹……总之在梦里会感觉有很多事物,有很多运动等等。这些梦里的境相当时感觉非常真实,但是醒来后会发现什么都没有。同样,在虚妄的三有中轮转就像做梦一样,只是妄识在不断地动。如果能够觉悟,这一切的幻相刹那间就会消失无余。

  “此中不生亦不死”,没有从轮回大梦当中醒来的人会畏惧生死,因为乃至没有从这大梦当中醒来,生死确实存在。一场接着一场,在这当中受尽了折磨,不断感受各种各样的苦。但是无论如何,这无尽的生死实际上和梦一样,只是虚假的影相而已。对于悟道的人来说,生死是不存在的。因为真实之中没有生死。

  “有情人命不可得”,所谓有情的生命,如果学过百法就知道,就是指阿赖耶识之中的业种子,有能持一期身心相续,使其持续不断的功能,依于色、心连持不断,而假名为“命”。然而实际上,色法和心法都是假法,色法的身体就像梦中的身体一样,心也和梦中幻现的心一样。既然色法和心法都只是假相,那么假相的连续不断,也只是假相。也就是由于一幕幕的色法心法在不断地变现,然后就幻现出一个有情,以及他一段段的生命相续。但是真实之中根本没有任何迁变。

  这一点以中阴的状况来看尤为明显。也就是以迷乱的力量,在心前会幻现出各种假相。但是真实之中,这些现出来的相确实没有,也从来没有动过。这有与没有,动和不动都是本来不二的。比方说一个人生前造了很严重的恶业,以业习的力量,在他的中阴境界里就会显现非常恐怖的境相。比如身后有成千上万条狼狗在不停地追赶,他吓得拼命往前跑,往前飞,可能比火箭的速度还要快。但是真实之中,正当这些境相显现的时候,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实法可得。如果他这个时候能够认识这些境相的真面目,能够觉悟,那么这些恐怖的境相当下就会消失。

  “诸法如沫如芭蕉”,从表面上看,泡沫像是一个实在的东西。但是当我们用手去碰触它的时候,“啪”的一下,就什么都没有了。同样,芭蕉树看上去和其他树一样,似乎有坚实的树干。但其实里面是空的。意思就是,一切诸法乍看起来好像真实存在,但实际上当你触及到它的本性之时,比如用离一多因去观察,就会发现根本不可得,是空性的。所以说诸法如同泡沫、芭蕉。

  “此等皆成善说。”意思是说,我们既然能够认识到梦里的根、境、识三者都不可得,就要把这个道理遍及到一切法上。这样佛说万法如梦如幻等就全部成为善说了。也就是,佛经中说的“一切法”、“诸法”包括内外一切法。不仅色法没有,包括心法也是空性的。这样就彻底了,诸法都是平等空性。否则如果认为依他起识实有,只是它上面的色等遍计法没有,就不能成为一切法空。所以,不能把“诸法”分成两部分,认为这一部分虚妄,那一部分真实,那样就无法成立“一切法如梦”。因为所谓梦、幻等就是指其中任何一法都是虚妄。万法就是如此,无论如何显现,全都只是一个幻相。因此色心等一切法全部是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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