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学院2014年本科生招生简章及报名表下载
广东佛学院是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广东省佛教协会主办,以学修并重为基础的汉语系高级佛学院。
一、培养目标
培养爱国爱教、信仰虔诚、遵纪守法、学修并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僧伽人才和其他佛教人才。
二、学制、课程设置及招生名额
1、本科班学制五年,学完所有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后,授予广东佛学院本科文凭和国民教育学历文凭。
2、本科课程设置:
(1)佛学(佛教史、佛学基础、戒学基础、禅宗概论、丛林清规、天台宗概论、华严宗概论、净土宗概论、唯识学概论、中观学概论、戒学课、中观课、唯识课、禅学课);
(2)社会文化学科(国民教育学历远程网络班:汉语言文学、传播学、社会工作、法学、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
3、招收新生55名,50名僧众、5名在家男居士。
三、招生条件
1、本学院招生对象是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青年僧众和在家居士,佛学课程为半脱产式教育;
2、历史清楚、信仰虔诚、品学兼优,自愿从事佛教事业;
3、报考应具备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4、年龄在18-40岁之间,没有婚姻恋爱关系;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隐)疾及传染病或精神病,没有不良嗜好。
四、报考办法及有关规定
1、凡符合本院招生条件者,由本人所在地的寺庙推荐,并经佛协和宗教部门同意。各地推荐考生时,应严格把关,真正把品学兼优的青年僧人推荐上来;
2、撰写《我的学佛因缘》(1000字左右)一篇;
3、报考者须将身份证、学历证件(复印件)、免冠僧装二寸蓝底近照八张,随同报名表用挂号函寄我院,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后发给准考证。如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恕不退回报考资料;
4、按招生考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考生持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
5、考试期间食宿由本院负责,来回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从2013年11月15日—12月15日(以邮戳为准);考试时间及地点发准考证时一并通知。
六、录取和入学
1、凡经笔试、面试合格被录取者,录取通知书由本院发给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入学;
2、每年三次集中培训考试学习时间,每次10日左右,每年集中培训学习的时间为每年的3月、7月、11月;
3、所有学生来院交通费用一律由本人自理;
4、本院要签定培养协议书,入学考试公布协议书,录取时与本人签定。
七、有下列情况者,一律退回原推荐单位
1、不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者;
2、入学后学习不认真,跟不上教学进度者。
八、毕业后的去向
1、学生毕业后,学院不包分配;
2、本科毕业可报考本院研究生班。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朗本法师联系电话:13556095193
电子邮箱:192698638@qq.com QQ:192698638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光孝路109号光孝寺内邮编:510180
本《招生简章》可在地方佛教院校、寺庙和佛教组织范围内张贴。
广东佛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 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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