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门寺佛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
陕西法门寺佛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开始,具体简章内容如下:
一、学院性质
法门寺佛学院是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的本科院校,由陕西省佛教协会主办、法门寺承办,陕西省宗教事务局负责行政监督管理的西北地区第一所汉传佛教高等学院,学制为四年(本科)全日制教育。
二、学院条件
法门寺佛学院坐落于驰名中外的陕西法门寺内,供奉有释迦牟尼佛真身指骨舍利,有‘关中塔庙’之称。法门寺佛学院师资主要来自中国佛学院、福建佛学院等地。现有专职法师20余名,客座教授8名。目前,佛学院有教学楼九处,大教六个,大讲堂两座和一个图书馆。另有教学综合大楼将于2014年10月投入使用,学院教学设备齐全,具备高等佛学院规模,馆藏各类图书四万余册。
三、培养目标
本院以“慈、悲、喜、舍”为院训,秉持“志、道、德、才、学”的办学方针,依汉传佛教修学次第,旨在培养爱国爱教、信仰坚定、止观双运、能住持一方,正确引导信教群众的优秀僧人。
四、招生名额及课程设置
1、本科班,学制四年招生30名。
2、课程设置:
佛学教程:释迦牟尼佛传、沙弥律仪、比丘戒本、随机羯磨、梵网经菩萨戒、净心戒观法、禅林宝训、竹窗随笔、高僧传、遗教三经、普门品、金刚经、心经、维摩经、法华经、俱舍论、菩提道次第广论、中论、百论、十二门论、百法明门论、八识规矩颂、唯识二十颂、唯识三十颂、解深密经、摄大乘论、瑜伽师地论、四念处、天台、中印佛教史、坐禅、二时课诵、诵经等。
社会学科:古代汉语、现代汉语、语文、政治、宗教法规、英语、写作、书法等。
五、招生条件
1、爱国爱教,拥护党的正确领导。
2、效学玄奘大师“远绍如来,近光遗教”的精神,争当“中华民族的脊梁”,并有志于“弘宗演教,成佛作祖”。
3、无婚姻或恋爱关系,无犯罪记录。
4、年龄在18—35周岁,具有高中或中级佛学院文化程度以上的出家沙弥和比丘。(具有社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至40岁)。
5、信仰坚定、相貌端正、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一、学院性质
法门寺佛学院是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的本科院校,由陕西省佛教协会主办、法门寺承办,陕西省宗教事务局负责行政监督管理的西北地区第一所汉传佛教高等学院,学制为四年(本科)全日制教育。
二、学院条件
法门寺佛学院坐落于驰名中外的陕西法门寺内,供奉有释迦牟尼佛真身指骨舍利,有‘关中塔庙’之称。法门寺佛学院师资主要来自中国佛学院、福建佛学院等地。现有专职法师20余名,客座教授8名。目前,佛学院有教学楼九处,大教六个,大讲堂两座和一个图书馆。另有教学综合大楼将于2014年10月投入使用,学院教学设备齐全,具备高等佛学院规模,馆藏各类图书四万余册。
三、培养目标
本院以“慈、悲、喜、舍”为院训,秉持“志、道、德、才、学”的办学方针,依汉传佛教修学次第,旨在培养爱国爱教、信仰坚定、止观双运、能住持一方,正确引导信教群众的优秀僧人。
四、招生名额及课程设置
1、本科班,学制四年招生30名。
2、课程设置:
佛学教程:释迦牟尼佛传、沙弥律仪、比丘戒本、随机羯磨、梵网经菩萨戒、净心戒观法、禅林宝训、竹窗随笔、高僧传、遗教三经、普门品、金刚经、心经、维摩经、法华经、俱舍论、菩提道次第广论、中论、百论、十二门论、百法明门论、八识规矩颂、唯识二十颂、唯识三十颂、解深密经、摄大乘论、瑜伽师地论、四念处、天台、中印佛教史、坐禅、二时课诵、诵经等。
社会学科:古代汉语、现代汉语、语文、政治、宗教法规、英语、写作、书法等。
五、招生条件
1、爱国爱教,拥护党的正确领导。
2、效学玄奘大师“远绍如来,近光遗教”的精神,争当“中华民族的脊梁”,并有志于“弘宗演教,成佛作祖”。
3、无婚姻或恋爱关系,无犯罪记录。
4、年龄在18至35周岁,具有高中或中级佛学院文化程度以上的出家沙弥和比丘。(具有社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至40岁)。
5、信仰坚定、相貌端正、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六、招考事项
1、凡符合本招生条件者,须持身份证、戒牒、所在寺院的介绍信及当地佛协证明和《招生报考表》来院报考。
2、报考者须交本人学历证明复印件、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内容包括:两对半、心电图、胸透)及本人两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3、报名时间:2014年3月20日至12月31日。
4、考试科目:
(1)笔试:语文、佛学。
(2)口试:早晚课诵、面试。
5、报考期间,各项费用自理。
七、录取条件
严格按考试成绩、四威仪等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八、有下列情况者,退回原推荐寺院
1、信仰淡化,不尊敬三宝者;
2、学习态度不端正,跟不上教学进度,不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和寺院共住规约,屡教不改者;
3、入学后不能随众上殿、上课、过堂、诵戒、坐香、出坡、诵经者;
4、在学院考察期间,体检复查不合格者。
九、在校期间生活待遇
1、学杂费全免,每月发放一定生活费用。
2、定期发放统一校服。
3、医疗费按学院规定报销。
4、统一办理医疗保险。
十、毕业后的去向
1、毕业后,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寺院推动佛陀教育事业。
2、在校期间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者,保送至本院《瑜伽师地论》研究班就读。
3、根据佛教事业的实际需要,择优推荐工作单位。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能觉法师,13835288748;演岫法师:13259239659
地址: 陕西省扶风县法门寺佛学院教务处招生组
邮编:722201
电话:0917-5256955
传真:0917—525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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