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佛教信息>> 信息公告>>正文内容

陕西法门寺2014年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1日
来源:   作者: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为绍隆佛种、续佛慧命、培育僧才、住持佛法,经陕西省佛教协会审核,报请陕西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和中国佛教协会批准,法门寺定于201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农历九月初八至闰九月初八)举行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三师:

男众部三师:

得戒大和尚为 学诚律师(中国佛教协会驻会副会长、陕西法门寺方丈);

羯磨阿阇梨为 界诠律师(中国佛教咨议委员会副会长、福建太姥山平兴寺住持);

教授阿阇梨为 明光律师(台湾“中国佛教会”副理事长、海明禅寺方丈)

女众部三师:

得戒尼和尚为 如妙律师(福建省佛教协会副会长、福州市地藏寺、崇福寺方丈)

羯磨阿阇梨为 心亮律师(福建省佛教协会副会长、三明市沙县天湖净寺住持)

教授阿阇梨为 吉祥律师(陕西省佛教协会副会长、云居寺西五前台住持)。

二、 传戒时间:

201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农历九月初八至闰九月初八),额满为止。

三、新戒报到时间:

2014年9月20日至9月30日(农历八月二十七至九月初七),额满为止

四、 传戒地点:

男众设在驰名中外的法门寺,女众设在华严寺。

五、 受戒者资格:

1. 求戒者须信仰具足,道心坚定,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没有任何法律纠纷);

2. 年龄20~59岁(不包括60岁);

3. 六根具足,身心健全(包括无生理缺陷及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证明;

4. 曾有婚史者须已离异、丧偶证明;

5. 能背诵早晚功课熟悉《沙弥律仪》和《毘尼日用》;

6. 男众剃度一年以上,女众剃度二年以上。

六、 报名手续:

求戒沙弥、沙弥尼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出家二众受戒申请表》一式两份,《受戒申请表》应贴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近期一寸免冠僧装照片、有剃度师意见(号条)并盖章,有所在寺院意见并加盖公章,有所在县、市、省三级佛协意见并加盖公章(如当地没有佛协,必须有当地政府宗教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另外,还应持有剃度师戒牒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包括肝功检查)、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和相关证件,到陕西省佛教协会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经陕西省佛教协会审查合格后,发给《求戒报名通知书》,求戒者凭该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传戒寺院报名,无《求戒报名通知书》者,传戒寺院不予接待。  
外省、市(区)求戒人员,必须通过所在省、市(区)的省级佛教协会与陕西省佛教协会联系,并接受所在地省级佛教协会的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携带相关证件到陕西省佛教协会复审;也可用特快专递的形式,将经所在地省级佛教协会审查同意并盖章后的材料提前寄至陕西省佛教协会,经审查合格后,寄发《求戒报名通知书》。未经所在地省级佛教协会报名资格审查的求戒人员,陕西省佛教协会不予受理。

戒子报名期间,陕西省佛教协会将同传戒寺院统一组织面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堂。

陕西省佛教协会地址:西安市大雁塔北广场E座  邮编:710061  办公室电话:029-85252085 

传真:029-85215444    联系人:宽严法师  电话:13629265904

男众传戒寺院地址:陕西省扶风县法门镇法门寺 邮编:722201  客堂电话:0917-5254002   

联系人:道亮法师  电话:13379370333

女众传戒寺院地址:陕西省扶风县天度镇华严寺 邮编:722201  

联系人:义修法师  电话:18966507615。

七、 注意事项:

1. 传戒常住收到受戒申请资料后,将按中国佛教协会的有关规定及戒律要求予以审查录取,寄发录取通知书,新戒凭通知书赴戒场报到。

2. 无通知书者恕不接待。

3. 新戒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以及全部复印件的原件请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赴戒场时随身带来。

4. 报到时间:2014年9月20日至9月30日(农历八月二十七至九月初七)额满为止。

5. 戒子持《求戒报名通知书》分别到法门寺客堂(男众)、华严寺客堂(女众)报到。

6. 传戒常住还将组织面试及相关考核,通过者正式进堂受戒。

7. 本戒场为新戒提供食宿(牙刷、牙膏、毛巾自带)及三衣钵具,需缴戒费2000元

8. 其它详细事项见录取通知书。

 点击下载受戒申请表


                                                            陕西省扶风县法门寺 
                                                             2014年5月3日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